[問題] IWIN其實是很正常的組織?
剛剛網友分享網頁
上去看了一下
https://i.win.org.tw/enterprise_discipline.php
其實好像寫的都很OK?
1. 兒少相關需要禁止的只有真實兒少
https://i.imgur.com/6f45nSK.png
2. 一般色情需要禁止的只有人獸交
https://i.imgur.com/lsr5oB0.png
其他都是嚴格年齡限制
感覺這樣很棒吧! 寫得很清楚 而且虛擬人物的規範和真實人物也有分開
老實說看到這樣的規範 我還蠻開心的
希望台灣未來40年都是這樣的規範
所以是不是都只是執行者在亂搞
--
你是那種會把法條當作法治的人對
本來就是要法治啊? 不然是要像對岸那樣人治? 既然規範寫的清清楚楚 我們也可以接受 那監督當然就是要叫他們乖乖照著自己的規範走
※ 編輯: attacksoil (223.137.84.80 臺灣), 01/18/2024 06:11:55是 我一開始就覺得可能是審查時候未按標準的問題
結果一堆人講成好像貼個正常二次元性感圖片就會被IWIN
城管 文管 農管 居委 也都是很正常的組織阿
只是幹的都不是人事
你是那種會把法條當作法治的人對吧?+1
如果是隨便的組織 根本不會把自身要遵循的規範寫出來 讓民眾打臉好嗎? IWIN這樣寫出來 很明顯就是執行層面有人亂搞 大家也不用猜 事實上IWIN上寫的規範算是非常對宅宅友好的
我只想吐嘈噗浪那邊,有隻自稱同行出來幫Iwin洗白的
民間團體這層級的組織,哪來什麼檢舉『義務』?
所以這個審查時候未按標準的"標準"是什麼??
有紙本 有發行 有廣傳社會嗎?
先認清台灣其實沒有很法治好嗎
還是100個人審有100個標準?
如果沒有一套可供社會檢驗的標準問世 而100個人審有
100種標準 請問這叫做法治還是人治?
這個網頁規範其實寫的很清楚了 至少這幾天在PTT上被檢舉的案件 完全沒問題(完全不涉及真實兒少 也沒有正面全裸) 被判有問題 完全就是IWIN執行層有人搞不清楚狀況
這個"民間組織"有把檢舉審查標準設得曖昧不清 浮動
與解釋權斟酌權太大的疑慮嗎?
而這個審查標準又在哪裡? 這些都不知道 然後說這是
法治 你還好嗎?
所以雌小鬼是真實兒少 還是一般色情 還是兒少色情
通保法也寫得好像我們政府很注重個人隱私啊,但檢警實
務上怎麼跳過通保法又是另一回事
??
你口口聲聲說規範很鬆 結果PTT有人講到雌小鬼就發通
所以說是執行層面有問題啊== 如果真的人治 在法規上就會寫上例如“如違反黨的利益 則不在此限” 之類的文字 但IWIN網站上的這個規範 但書都只有寬限的 其實是寫的很好很清楚的規範 執行面有問題是事實 但看到這法規 我不希望這次事件把IWIN打死 畢竟人家至少在規範 面是很合理 也對ACG圈友好的
※ 編輯: attacksoil (223.137.84.80 臺灣), 01/18/2024 06:20:40知 這叫做鬆?? 另外 審查的人亂審 接受了誰的監督跟
打臉了??你能限縮他經費嗎?你能辦他嗎?
公家機關至少上面還有公民監督管道 這個的監督管道
是什麼? 玉皇大帝嗎?
嗯嗯,上面是好的,都是底下的人執行歪了
"你是那種會把法條當作法治的人對 "
對岸小學生皇帝開脫的時候最愛用的說詞
"上面是好的,都是底下的人執行歪了"
對岸小學生皇帝開脫的時候最愛用的說詞
沒想到在PTT重現XD
都只是工讀生在亂搞,那麼…為什麼你這個組織會讓工
讀生亂搞?
打這個就對了 確實執行面上有問題 被水桶的版友是無辜的==
推給工讀生就超級有臉的 而且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畢竟是"民間機構"
工讀生都能夠亂搞你這個組織,然後你說這個組織「其
實很正常」?
所以隨便一個工讀生都可以擴大解釋 自由心證 隨便發
所以你眼中「正常的組織」是工讀生隨便都能架空高層
規定?
函 這工讀生也蠻會做事的 呵呵
上層未盡監督之責 一樣有問題
我懂我懂,出事都是底下的亂搞跟管理層一點關係都
不是 執行面有問題 當然管理層要付管理責任啊 我把內容工讀生修掉好了 這樣比較不會搞錯意思
沒有
執行面有問題,那規定寫得再好有什麼用
而且還不是一起 是多起連發 然後忽然切割了起來
當別人是蠢還是鈍?
人為的超譯解釋也不算少見了,法官都能超譯憲法或法律了
好事是上司的功勞,壞事是基層人員亂搞。管理層管
抱歉 內容我不該寫工讀生 改掉了 執行的管理層當然也有問題
不到對吧?
你知道對岸的人大,在疫情的時候也說「不宜採取對外
地人員“一律勸返”、對被隔離居民“鎖死家門”等“
一刀切”的“硬隔離”措施。」
不要說還有恐龍法官,還有氛圍,會讓影響擴大...
那想必中國也沒有暴力封控對吧?畢竟人大都這樣講了
笑死
光是一百個工讀生可以有一百套標準與心證 然後做出
"上面監管失能"的審查決定然後付諸執行
然後你說是法治 笑死
這就像城管辦事 出事故了 引起民怨了
有問題就推給基層 這招我好像在哪看過
你是不是不知道,我們是小眾?要是大眾覺得,看這個本
正因為我們是小眾 所以像IWIN這樣 明確訂出規範 而且是對我們有利的規範的組織 我們應該珍惜== 執行面的問題盡量吐沒關係 但目標是讓他們照表操課 而不是把他們打死
真的出了問題上頭再來說都是某人獨斷獨行
我懂,管理層背了很大一個鍋對吧?
然後到場的公安說都是城管一個人的錯
來就是奇怪的人,被禁也是剛好的氛圍出來怎辦?
我們的標準訂得很明確 大家都有照顧到 是這個城管害
然後告訴你,對岸憲法有規定言論自由、宗教自由,一
個不少
我們公安背了很大的一個黑鍋這樣 笑死
想必對岸是自由民主的國家吧,畢竟憲法都這樣寫了
是不是又出現基層「擅自決定」發文給ptt,印章是自
作主張蓋的?
"我們這個民間機構的高層揹了一個很大的黑鍋"
而且還一次揹了三口鍋"
對岸每次政策惹民怨不都是這樣,砍掉幾個地方官,說
都是他們胡搞瞎搞,中央還是很英明神武
三口鍋都是審查檢舉的疏失 一次全部都爆發
絕對不是我們高層的問題 也不是法條執行的問題
就鬧到無法收拾他們上頭就會使出次元斬了
執行上會有黑臉、白臉分別,黑臉出事切割就好,但受
要怪 就怪工讀生吧
影響的人,可是很賭爛
然後依然沒有監督機制 這個"民間機構"依然沒有什麼
人能辦他 阿不就好棒棒
今天推給工讀生 那個"工讀生"罰酒三杯當了事你也拿
對不起 工讀生是我講錯了== 有問題的是執行面 當然管理層也要負責
※ 編輯: attacksoil (111.250.219.54 臺灣), 01/18/2024 06:31:41他沒皮條
版上邏輯就很錯亂 知道是民間組織 最終還是看法條
現在問題是不但對規範過度解釋 而且標準還全是這些人的
但卻哀哀叫說會受影響 就是違規大爺心態
自由心證
單看這個規範其實是沒有自由心證範圍的 如果是要自由心證 就會寫上例如"如...則可能加嚴管制"等模擬兩可內容 但這規範的但書都只有寬限
https://i.imgur.com/lsr5oB0.png
也就是因為規範寫得很清楚 所以我們也不用猜 這次事件很明顯就是IWIN在執行自身規範時有瑕疵
※ 編輯: attacksoil (111.250.219.54 臺灣), 01/18/2024 06:34:57中國地方官員也是照上面意思走,只是揣摩上意、擴大
對 過度解釋+自由心證 而且法條是賦權給這個"民間組
就是沒違規還被影響才不爽啊
違規那違規在哪?
解讀上面的意思,所以就變成很白癡的行為
你那甚至不是違規,只是「我覺得你違規了」
織"可以接收檢舉 審查案件 跟發通知給被檢舉平台與
小圈圈鬧也只是小圈圈才知道,不把事情拖出去圈外上頭也
不會去正視這問題
(如果平台不改正)社會局等公家機構
上面>人民,大眾>小眾...
延續你講的 民間組織覺得你違規了 然後呢請接完句子
這跟某樓所說的"法條違規"完全是不同的東西喔
你覺得違規了,可是人家比對法條沒違規啊
事實上 這三個案子都沒有犯法跟違規
搞不清楚狀況才會以為被檢舉被立案被通知的那三個
是違規了 事實上根本沒有
你覺得違規了,但實際上根本連送地檢都沒有
就是因為沒有違規 依照賦權法條搞這沒有違規的使用
還沒講到點上呢 繼續完成句子
者的這個"民間機構"這次審查爭議才會這麼大
還拿那跟其他檢舉比就好笑,你知道檢舉多嚴格檢視嗎
然後你被檢舉有誤可以去找監理站之類的吵
連法條賦權機構辦理審查工作 跟 兒少法違規 兩個完
表格上這幾項各自都有母法在
只是審查標準根本不該擴大成這樣
我就問這要找誰負責
全不同的東西都混為一談 邏輯混亂的好像是你
被檢舉了就要刪文,那我去BM檢舉你,你就給我刪文
如果每個看板都是被檢舉了就刪文,那任何版都會什麼
都不剩下
好了有人講到點了 所以誰要你刪文?
對 這個地方有問題 明明沒有違反規範 為啥搞到有人被水桶 不知道問題出在哪個環節 是不是欠被水桶的板有一個道歉==
然後 沒有人需要負責 包括所謂的"工讀生"都不需要
負責
所以誰違規了?
所以誰違規了?
對啊 我一開始也覺得幹怎麼可能 iwin網頁上寫的清清楚楚
但是管理層卻完全管不到基層員工如何稽查
看吧 講半天沒人敢提平台在沒違規的情況下刪文
違規有法律意義的喔 例如你亂停車被開罰單 你在法律
還在洗地啊?噁心也要有限度
連問題點在哪都不知道 就對一個民間組織指指點點
上也是違反規定 但是這個是認定立案後發通知 並沒有
任何法律強制力 所以違規在哪裡?
兩句誰違規了 笑死 你要問平台阿 怎麼是問民間組織?
沒有違規但是可以實務上施壓私營平台自肅 這才是問
題 你亂停車被罰 這是違規 有法律強制力 你被逼繳錢
也是天公地道
還是沒回答啊 為何平台要在沒違規的情況下刪文?
不是啊,民間組織認定它違規啊,不然幹嘛通報
為何平台知道沒違規 要受限於民間組織 問題點是誰?
這個是"民間機構"辦理檢舉 但是沒有任何強制力 卻在
民間組織認定它違規 那有違規嗎?
被檢舉違規,可以去跟版主辯論,不行可以上訴,是個
所以執行層面有問題是法治還是人治?
好問題 我覺得是這樣: 當執行面出現問題 老百姓卻找不到適當規範指出執行面問題時 人治 找的到 且主管機關對於民眾的指正 沒有含糊帶過時 法治
這個你去看中介法討論的時候的反對意見不就知道了
實務面上對平台造成自肅後果 沒有法律背書的自以為
你連我的問題都回答不出來 要看什麼中介法
人,但今天是平台自肅,你要幫他出律師錢,還是跟他
"講半天沒人敢提平台為何在沒違規的情況下刪文"
違規 結果事實上就是造成無辜使用者的影響
那中國根本沒有言論限縮問題 都是底下在自肅啊 呵呵
因為各平台根本沒有那麼大的審查能量,遇到檢舉根本
沒有能力一個一個審
所有人都知道沒強制力、是民間組織 那到底在抱怨啥點
說不要怕,是有人亂搞,不要自肅,不會被罰,你覺得
這就是數位中介那套 還需要人介紹嗎?
所以平台刪文是誰的問題 請回答
所以中共政府好棒棒 都是平台在搞
他會鳥你?
揣摩上意啊,很難懂嗎
數位中介用的就是 拿沒有法律效力的民間組織來執行
某人是不是幫中共洗白阿
喔,平台刪文都是平台的問題
所以是誰揣摩上意 請回答
那怎麼沒這組織的時候,平台不這麼幹
沒有法律強制力的所謂"通知" 讓你平台自己實務上面
沒強制力是民間組織 就是個檢舉機器你覺得是他問題??
臨無法負擔逐案檢查的壓力 自肅了事
對對對,都是平台的錯,這組織沒任何問題
這就是違規大爺為何限縮檢舉項目的理由了 都合理了
這是最糟糕的組合 用最不需要負責任的組織 去造成實
只要不能檢舉 我就沒違規了 嘻嘻
檢舉機器為什麼可以檢舉很明顯不違法的行為
都是平台的錯 結案 對岸也沒有限縮言論自由
所以是誰揣摩上意 請回答 我還沒看到答案呢
質上的施壓 造成實務上的壓力 然後撇清監管爭議的責
某人是不是小粉紅
任 這有很難理解嗎??
交通檢舉有警察把關,亂檢舉的根本不會成案
好了啦 洗地就洗地 還在那邊凹
你知道是民間組織沒實質強制力 哪來的施壓問題???
這套對岸都玩到膩了 竟然還有傻白甜在問怎麼回事
這個檢舉誰在把關
交通檢舉有警察把關 接續回答IWIN檢舉後誰把關?
就是民間組織沒有強制力還能施壓個別平台 這才厲害
就是民間組織沒有強制力還能施壓個別平台 大家才會
限制言論自由的垃圾還有人挺?
怎麼一個個都不敢回答了? 都是延續你的話題耶
臭這套審查方式有多扭曲
交通檢舉有警察把關 接續回答IWIN檢舉後誰把關???
檢舉有多嚴格 試著檢舉一次看看就知道了 隨便看一眼路上
一堆違停 只是用2023/12月大違停時代後規則更奇怪了
每年對面64也是平台自己限縮言論自由 跟中共沒關係
法律上完全罰不到 卻能逼得你平台自肅
沒人把關啊,尤其各平台哪那麼多審查能量
你不覺得很糟糕嗎?
行人帝王條款上路,不知道多少人被亂罰....
都回了還說沒人回 繼續啊 呵呵
不用浪費時間跟那咖講啦,很明顯他就不是來討論的
沒人把關? 你說平台沒有違規就刪你文 問題是誰請回答
說白了為什麼要平台自己去審查對自己的檢舉
法律上完全罰不到 卻能逼得你平台自肅
這事件除了沒違規怎麼立案成功的,還能通知平台要自肅不
然要請去泡茶勒
編制上完全沒有公家強制力 卻可以左右使用者無辜無
犯行的平台權益 這才是問題所在 看不懂嗎?
不要隨意連結 停讓行人那個全世界都有一套合理的做法
台灣駕駛自己行為垃圾不要扯都這裡
應該是確定違法違規之後再發函叫平台刪文才對
所以違規在哪裡 某人完全講不出來
民間組織+沒強制力你都知道 然後突然他就成洪水猛獸?
整個IWIN根本不能判斷有無違規 卻可以寄信要你自行
改正 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看不懂嗎?
這不就你們自己的認知出了問題嗎 問你違規認定誰把關
集合去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找他們頂頭上司出來說明阿
你居然能回沒人把關??
而且寄信要你自行改正 還能實質造成壓力跟後果
假民間組織而已,實際上是公部門背書的民間組織,不
是一般民間組織
又沒有公家機關作為案件違規與否的權限
就跟什麼映倫是一個概念
喔喔 "DarkHolbach: 假民間組織而已" 請問違法依據最
後是誰認定的請回答
那個平台根本沒用喔...
ip就中共那套 黨沒有說你違法但黨不喜歡請自我管制
而且這個"民間組織"絲毫不受監督
上頭寫衛生福利部、教育部、文化部、內政部警政署及數
發部等共同籌設
他就是檢舉機器 請問你要監督我檢舉交通違規?
現在的問題是沒有違法就能叫人改善,憑什麼
替公權力辦這種無冕無法律效力的審查
還不需要負責任 真棒
我沒有證據你違停,可以叫你移車嗎
請問我拍你吃冰淇淋拿去送檢舉 你要監督我什麼?
回答啊 怎麼不敢說最後還是看法條???
ㄐ ㄉㄨ
監督你憑什麼拍啊
你以為不能拍嗎?
所以整件事情荒謬又可怕的是 其實那些文都沒有犯法
簡單說ㄅ 這組織要熟讀判例 不要造成民眾麻煩= =
然後就一堆奇奇怪怪的單位來威脅施壓但黨沒有出手喔
不對喔,他們的說法是我們覺得違法,所以要鎖文
看吧 無話可說了 最後還不是看誰認定有沒有違規
但是平台為了怕麻煩選擇跟著直接河蟹...
你拍啊,拍了我檢舉你侵犯肖像權
不是什麼判例的問題,我問的時候他們都承認沒判例了
完全把IWIN看成一個檢舉機構 結果完全忽視胡亂檢舉
可以規避司法後果 等於檢舉魔人這件事情
"沒有犯法,可是人家覺得有犯法的可能,所以不可以"
最荒謬的還有人要幫這組織護航
那既然平台要自己"沒有審查能量導致隨便刪"
那為何是這個檢舉機器(民間組織+沒強制力)的錯???講
話都沒邏輯的耶
有夠矛盾的
另外IWIN還不僅是一個檢舉機構 還可以審理民眾檢舉
交通檢舉是公家機關在審,而不是丟給民間要你自我審
查,不然後果自負
他說他有強制力喔,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
KingKingCold審理民眾檢舉 之後誰把關 請回答
交通違規檢舉還有條子審查 這個有審查?交通違規檢舉
老子常常被退回不舉欸
所以你檢舉別人,你有審查別人檢舉的能力嗎
iphone55566你不知道情況就閉嘴,不然學我打電話過去問
法條都寫得很正常 實際上執行起來變自由心證阿
另外IWIN還不僅是一個檢舉機構 還可以審理民眾檢舉
也就是有審理業務 同時又可以通報公權力機關
他網站的QA寫iWIN不具備公權力,但iWIN會將申訴案件依
照處理流程轉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由該單位決定是否
裁處。
但通報公權力機關前又可以以沒有強制力的通知 對網
路平台進行自肅要求
隨便一個檢舉魔人有發文要求平台改善的權力嗎
是翼龍(・ω・)ノ
可以做這麼多 結果被某ip講得好像只是一個路人檢舉
人一樣
56大 因為企業及平台必須自肅啊 就像講你性別種族歧視
Satoman 言論自由呢呵 我沒看人回答過我的問題喔
他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IWIN說這條他無敵
看起來是因為第8條之1 然後第四章指的就是版友應該都知道的
https://i.imgur.com/LulLUWQ.jpg
其實從上下文來看 指的都是真實兒少 不是虛擬兒少== 但法條沒寫清楚 反而是IWIN自身規範的網頁有區分得清清楚楚
然後隨便一個檢舉魔人可以受理其他人的檢舉嗎
大多人可能覺得沒有 但是有一個聲音出來
對網路平台的自肅要求 又可以造成平台實質的自肅壓
為了防止被冠上帽子 通常就會直接自肅
pikatonn企業及平台必須自肅 但沒違規刪文誰的問題?
力 然後這又被解讀為"我沒公權力 你要被壓力壓垮是
言論自由不包括不知道確實情況就在那邊亂凹的人
你的事情" 太鬼了 完全就是對岸自主審查那套說詞
DarkHolbach受理後誰把關 請回答
我越來越看不懂了 = =
KingKingCold平台實質的自肅 亂刪是不是來自沒在審查
ip你是不是有開過濾之類的功能 明明一堆人回答你了
對網路平台的自肅要求 又可以造成平台實質的自肅壓
力 然後這又被解讀為"我沒公權力 你要被壓力壓垮是
你的事情" 太鬼了 完全就是對岸自主審查那套說詞
你要馬打電話過去問,要馬乖乖當路人看戲
完全是次元切割刀耶 我發通知施壓你 然後跟你說:我
所以平台為何要怕一個你我都知道沒強制力的民間機關?
這個施壓沒有法律效力 沒有公權力喔 但是你不改正我
5566就是釣魚,最愛用XXXXX 請回答,只會用反問,來
他說他有強制力,你看不懂中文嗎
還要他們熟讀勒,這種檢舉ptt跟巴哈從沒少過啦,去年的
文這次能過更突顯得這組織無人可管的可怕程度
我是真的在問 你沒看他們根本沒要回答嗎?
接下來就通報社會局了 這樣叫做"單純的檢舉人"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他說有這條他就無敵
我也是笑笑
"Satoman: 他說他有強制力" 喔喔看到奇怪的發言了
"KingKingCold: 接下來就通報社會局" 會認定與否是不
你要不要打電話過去問,和我一樣搶IWIN的營業時間第一通
電話
完全是次元切割刀耶 我發通知施壓你 然後跟你說:我
是有強制力的社會局會參照法條?
這個施壓沒有法律效力 沒有公權力喔 但是你不改正我
接下來就通報社會局了 這樣叫做"單純的檢舉人"
還是你要去現場拜會,他們躲在台北電腦公會裡
我也是笑笑
人家都打電話去問了,有調查就有發言權
KingKingCold 通報社會局後一定會受理嗎?
@iphone55566 你是某知名人物(4-11自主屏蔽)嗎?
光是要通報社會局就可以造成平台實質壓力了
無法監督 原來是東廠啊
更別說是PTT這種吃台大伺服器的平台
所以首先 法律上都沒問題了 這些人還要出聲逼平台自肅
某些人就是要網路跟對岸一樣嚴格才高興 可悲
不怪他們怪誰...
KingKingCold終於肯接續回答我6:34的問題了 恭喜
所以現在是承認於法無礙 沒有違規也可以施壓囉?
KingKingCold 通報社會局後一定會受理嗎?
某ip終於承認這是即使沒有違法 也可以搞無辜使用者
跟平台的垃圾組織了
簡單講就是沒人喜歡多工作,板主無給職很辛苦、站方
很辛苦所以有人檢舉只好啥都不查就把人ban掉,都是政
府的錯
和社會局都沒關係,今天的流程就是IWIN接申訴,然後他們
平台根本沒辦法逐案審查 你說通報社會局 不管社會局
通知站方鎖文,看板警察腦子都沒動就鎖了
pikatonn平台自肅最後不是要看法規訂刪文標準
受不受理 對平台而言風險跟壓力都已經存在
這個流程沒有社會局,沒有警察局,沒有法院
就算社會局不可能受理 平台也會選擇自肅
跟日本癡漢有罪推定要自證清白一樣 嘻嘻
對 實務上就是這樣 然後搞到平台關掉 某些人就開心了
當初中介法的時候巴哈站長不就因為這樣反對的
可是第一時間反應一定是斬立決哦 你是企業或平台
這麼簡單的道理怎麼某人硬是想不通?
你願意被人扣上兒色帽子嗎
"KingKingCold:不管社會局受不受理" 所以是誰無知?
你什麼都不知道還在那邊大放厥詞,所以我誠心建議你寡言
你都說不被受理了 哪來的壓力???
以免出糗
你們為什麼要對一個早就黑單很久的人不斷的輸出
當初數位中介說明會的時候 巴哈高層早就解釋得清清
這破東西的標準這樣搞就先打死好嗎
Satoman通知平台鎖文 請問照做的強制力在哪?法條?
也不是巴哈站長,line總監也是這樣講的
當初數位中介說明會的時候 巴哈高層早就解釋得清清
楚楚了 怎麼有人好像lag了一年多沒更新訊息?
也不只巴哈站長
這個問題我們請 iphone55566 來回答 西洽發*財 這樣嗎
人家平台商都出來自己說明過了 都沒在看新聞的耶
KingKingCold不要講一些這沒討論的東西 要談就說清楚
巴哈高層直接說 不管有沒有犯法 通知來了他們平台就
只能選擇封禁 BAN人 隱版這些自肅手段
去看人家當初怎麼講,就知道為什麼我說iwin是迷你中
介法
看他表演怎麼洗地阿
跟這個道理是完全一樣的 法律強制力不用真的施力
好吧 看來ip真的只是來跳針釣魚的
KingKingCold所以沒違規卻選擇封禁 是檢舉人的問題?
法律強制力只要在法條定義的後續程序中躺著
只要扯到性癖,有些人是六親不認
我就跟你講他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了
看不懂中文是不是
看就知道在釣魚啊 一直請回答 自己都沒去看過相關新聞
KingKingCold你有沒有想過"是平台的問題?"
就足夠讓第一線的"民間機構"拿撬了 就是現在這種問
題
還在平台的問題....恩 看來真的只是來跳針釣魚的
對 是平台問題 最後關掉沒得用你就高興了
所以你是說因為我檢舉你吃冰淇淋 你要禁用檢舉功能?
這就好比對岸封控禁言 然後粉紅出來洗地:不是zf的問
畢竟他不用請回答來問,就變成鬼打牆...
題 都是平台的問題一樣
一直跳針 不愧是西洽的(4-11自主屏蔽)
幹 法律就規定有嫌疑你要先自肅了還在跳針
lovesleep68我有講實質的論點 你只看問句不甘我的事
某人很喜歡對岸的網路環境
lovesleep68實際上IWIN就是檢舉機器 民間組織 沒強制
搞不好是工讀生勒
根本沒有違規 而是IWIN自己認定有疑慮 就能逼得平台
自肅了 然後洗地的還在為這種問題很大的審查洗地
更不說有些酪梨愛好者,狂熱到認為性癖不該受法律規範
都有人貼法規出來了還在“只是檢舉組織”
沒有違規 沒有犯法 沒有法律強制力 就單單一個民間
怎麼還有亂入的WWW
組織審查檢舉立案有疑慮發通知要求改正 就能造成無
辜的平台使用者被平台自肅自清
這本身不就說明問題了嗎?
今天不是性癖問題喔,現在人人都能透過IWIN搞人的問題
嗯對 創作表現自由果然是笑話 歐美爛台灣怎麼能不跟
進
跟什麼兒少色情根本無關 今天IWIN是連雌小鬼三個字
都可以判定有疑慮 發通知要求自肅
#1aSBi_EL (C_Chat)你自己發的這篇也在他們守備範圍裡
所以iwin不通知站方 審核完覺得有問題直接轉給社會局/
警局是不是就沒問題了
所以雌小鬼有色情嗎?有兒少安全疑慮嗎?
Satoman這回力鏢漂亮
沒事 可能他等著O的鐵拳 被打了還要謝謝政府
很簡單,便宜行事,主管機關一群公務員不想管所以給IWIN
會變成社會局跟檢警根本不鳥你
二次元虛擬的雌小鬼 這種案子 警察跟社會局看到就
"KingKingCold: 會變成社會局跟檢警根本不鳥你"
直接丟垃圾桶 鳥都不會鳥你
然後IWIN直接化生無敵的正義小超人開始當網路長城
這是事實 還是亂講的?
但是如果直接發給公家機關 就沒有現在IWIN刷存在感
的空間了
所以現在是開放瞎喊、亂喊?
他們業務早就過載了吧…當然是用兒少第8條讓你自己來
啊
就是IWIN可以發通知給平台 才有牠的存在感
Lisanity沒要討論的我會直接無視 怕你不知道先跟你說
希特勒跟納粹在戰爭前也是很正常的元首跟組織啊
事實上IWIN連實名檢舉都不是,總之就是個毫無存在理由的
組織
你名字隨便打都能檢舉
而且檢舉內容跟通知完全不需要有正當性
交通檢舉要實名制喔 可能有人不知道www
例如這次的雌小鬼 這也能發函通知改正 扯到爆
別拿希特勒亂唬爛,酒館政變和水晶之夜都戰前的事
@iphone55566 也沒人想看你一直高喊請xxx回答、發大財
我看你打了三句 怕你繼續想刷存在感 勸你省省時間
濫訴濫檢舉 還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超爽
所以我沒看K你說無強制力的檢舉最後卻有效是誰的問題
法條嗎?規定嗎?平台嗎?還是IWIN 聊細一點
IWIN說他們鎖的,所以你可以閉嘴了5566
言論自由呢 動不動就閉嘴 看來是限縮檢舉的大爺心態
沒有正當性 檢舉不須負任何責任 卻有實際效果
真的讓平台BAN了無辜的使用者了 有很難看懂嗎?
用一個簡單的例子講,我看你看起來像是違規了,我在你
車上貼小白單,然後警察沒有開單,但是你要去監理站處
理這個小白單,你覺得這合理嗎
K我問的是 造成你說這樣的"問題點是哪部分"
如果連我那篇都算在兒色範圍那吵I win 我沒話說,但我支
不合理 但是ip56覺得合理 笑死
持性癖需要受規範
sai007788 不是沒強制力?
我是怕你丟臉才叫你閉嘴,不然到時候很可憐
所以跟伊布做愛也會被iwin嗎
K講這麼多 連問"發生這件事的問題"在哪環節都不想聊?
開始有人來洗了?
你哭IWIN我懂啊 那你覺得要改哪部分? 因為IWIN只是撿
問題就是IWIN,我確定過了
規範什麼啦 台灣海峽沒有加蓋
舉人他也只打算當檢舉人不是嗎?民間組織?
所以是法條讓他有能力強制嗎? 哪個環節出問題點一下
因為從頭到尾他就是拍你吃冰淇淋的人而已
今天的問題是被鎖的文根本和性癖無關,連露點都沒有
法律只是手段而非目的這道理這麼難懂?
Satoman被誰鎖?為何而鎖?是IWIN的強制力?
也不一定要真的讓你怎麼樣 光是拉高你的經營成本業者自然就
會縮了啦
這個叫無視法規,我覺得勃起了所以我就檢舉你
阿共的憲法也說自己民主耶
Akagi你是說項西洽這樣有版主審核的事 平台不用做?
IWIN說他鎖的,他說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就這麼簡單
"Satoman: IWIN說他鎖的" 又看到奇怪的東西了 呵呵
他不是民間組織嗎?
你可以打電話去問問看,等等八點和我搶第一通電話
記得幫我問他有沒有強制力、是不是民間組織
最後一次,IWIN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給他鎖文權力
然後最重要的 檢、舉、後、誰、把、關
原來城管 文管 農管 居委 都是很正常的組織www 啊不就還
好台灣不正常
沒人把關,是民間組織
恩恩 我知道妳這麼認定 你等等可以去問清楚
今天一個民間組織可以隨便依一個檢舉就鎖你文,就這麼簡
應該是這組織不可未送相關單位判決就自行判斷是否跟業
者接觸,他們只是為了幫上頭單位過濾案件
單
我已經問清楚了,我等等打電話是有別的事要處理
sat不是昨天就問了,是不是有人沒跟上?
倒是你要不要打?
我幹嘛打?
沒有強制力+不是民間組織我都從版上看來的
我的論點也都是從這個出發
今天在質疑的是你,你可以打電話過去問啊
我沒質疑啊。
我質疑的是你們的論點
是邪惡組織
那我跟你講,他說他們有強制力,是民間組織
你還有什麼要質疑的
喔。你確定了再說啦
因為我看板上不是這樣說的
既然是從板面上看,不知道SAT昨天就問了?
我確定啊,一字一句我聽得相當清楚
就是有人只想抬槓,不想付出實際行動求證啊 XD
現在你知道我為什麼叫你閉嘴了嗎
不是限制你的言論,是怕你丟臉
護成這樣我看是來洗地的吧 超級可悲
到時候推文被翻出來打臉的是你不是我
呵 所以呢? 你要接著回答K剛剛沒回的問題了嗎?
07:16 你哭IWIN我懂啊 那你覺得要改哪部分? 因為IWIN
不愧是某族群 真的www
只是撿舉人他也只打算當檢舉人不是嗎?民間組織?
所以是法條讓他有能力強制嗎? 哪個環節出問題點一下
法條嗎?規定嗎?平台嗎?還是IWIN 聊細一點
酷斃了 沒強制力不代表沒用耶 不然訟棍這種東西可怕在哪
訟棍也不見得能取得有強制力的判決結果 但還不是能搞的別人
很賭爛
Satoman接著完成K沒做到的事情啊
等等八點一到,自己打電話去問啦 不要老是依靠別人 XD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我講過很多次了
對對對 規範沒問題 都是執行的人亂搞
那是IWIN訂的嗎?
你的問題都在法條裡可以解答,自己去看不要那麼懶
那是IWIN訂的嗎?
誰訂的是重點?
不是嗎 因為可以改啊?
還是不能改? 你的認知怪怪的吧?
56大我覺得你可以不用再浪費口舌了 前面大家都講清楚
Satoman人呢? 所以問題是法條還是IWIN?
再鬧就實在沒面子了...
笑了,因為不是他訂的所以他沒有任何責任對吧?
裝死的人不會醒啦
看起來是吧 應該只是少數樂子人亂檢舉而已 大家也太急了
出事情怎麼怪執行單位,是立法院的責任對吧?
這裡就大興文字獄了,台灣哪有在法治
好了啦 一直在跳針的(4-11自主屏蔽)族群
???????
你最後講的問題我也只回最後一次 再來就不會推文了
目前問題最大的 大家一定是指向iwin
有個國家法條也寫很清楚但一般人收到毒包裹會被警察直接
抓去關 政府高層小孩就是無罪 又或是執政黨官員被通緝記
記者都可以拍到在海產店吃飯就執法單位好幾年都抓不到人
你覺得這是法治國家還是人治國家
畢竟法條都規範好了 沒犯法的情況下卻因為人家檢舉
而利用其影響力使企業或平台自肅
你說法條可以透過更改 釐清這大部分的疑慮
現在是清算時間啊 當初誰反對現在清算誰 中共模式 中國式
管理好日子要來了
問題是在這之前 許多的"合法內容"早就因為平台自肅
而消滅了
我們就來聊法條 8-1講的是"知有第四章犯罪有關"
pikatonn你說的"合法內容"有符合第四章說的嗎?
沒符合的話8-1不就沒用? 很簡單吧?
IWIN身為一個"民間機構" 既沒有判定平台或使用者違
規的權限 也沒有代替公家機關執行違規的法律強制處
罰 卻可以對平台進行有強制力的自肅處分 這叫做濫權
耶 比什麼威脅施壓更嚴重太多了 把自己當民主太上皇
K那最後還不是要看8-1 接著看第四章沒錯吧?
了嗎?
所以這流程看起來完全沒問題不是嗎
有問題吧 罰則 勸導 都有標準 但要求自肅沒有看到標準 這裡確實有問題
一堆不知道哪來的人在那邊很有默契的一起洗推文 呵呵
你這樣小草會生氣,他們只想有個名目罵
一直跳針 一直請某板友回答 真的金拍跨= =
請問一下你護航的內容沒有違反第四章嗎?
怎麼還有臉說IWIN只是一介檢舉人?
因為看完法條8-1 我知道檢舉後他有沒強制力刪除啊
沒有人討論一直像你這樣一直跳針、請某某某回答的啦
只要檢舉內容"沒有違反第四章" 那平臺可判定不符8-1
這種事情 你看過法條不就知道了嗎?
民間組織 哪次不是民間組織啊 每次都民眾自動自發 這套
路聽起來熟不熟悉 況且經費又從哪裡來的 為啥他們就會
有人給他錢 目的又是為了什麼 民主的大車要來了 大家記
得抓好抓緊
因為他沒有強制力,所以發文刪文責任與她無關?
請問一下現在是"其他單位無須符合第四章 即可限制"?
你知道其實iwin要送社政主管機關認定有沒有違反兒少法
嗎?
就iwin亂接檢舉判斷立案的 還在iwin都沒錯是法條錯
感覺至少要實名檢舉 不然檢舉項目太多 人就會懶 都ban一ban比較簡單
HarunoYukino當然 因為法條8-1明顯告訴你符合第四章
"storyo11413: 就iwin亂接檢舉判斷" 還是要看第四章
我懂,只是「建議」不是「命令」 刪文是你站方自己
刪文與我無關對吧?
Satoman板主剛剛也講了法條都有你要的答案 別跳針了= =
除非你現在告訴我第四章哪段有錯 不然聊不下去
lol,熱心民眾嘛,有人比較天真爛漫一點相信這套
我懂我懂,只是建議不是命令。
不用送主管機關,IWIN自己就能說我認為違反要你下架
HarunoYukino事實上 沒錯 因為(沒符合ch4)沒強制力
Satoman完全錯了 你叫我看法條我看囉 8-1沒這樣寫
沒有強制力就是你站方的事情與我無關對吧?
8-1"知有第四章知犯罪嫌疑情事"
只是強烈建議,不是施壓,沒有強制力,只是強烈建議
HarunoYukino我知道你不認同 但法條是這樣寫
Giornno我知道你不認同 但法條是沒給不符合的強制力
我懂我懂 有些人撇責也是同樣的說法呢w出事就說是
建議不是命令。重新定義名辭對吧?
除非你現在告訴我第四章哪段有錯 不然聊不下去
我也覺得是第四章的問題 就沒說清楚是針對真實兒少 還是虛擬兒少也算在內 反而是IWIN自己的規範有排除虛擬兒少
沒有色色不能忍
不然就是各聊各的 你去找人推翻第四章
反正出事不關我的事,發函你可以不理w
你可以照著法條玩啊 那我照著規矩全部檢舉ACG別雙標
你檢舉啊 平臺怎麼認定他還是要看8-1
看一下網頁 明明掛一堆政府部門的名 為什麼是民間組織啊
8-1講很清楚了"有犯罪嫌疑情事"
是是是,因為沒有強制力所以甘我屁事 我非常的可以
理解
二次元數不完的例子很閒的組織麻~ 給你整天判斷
大大一直搬第4章 問題是你提的第4章沒有細到包含
有些人出面也只是「建議」不是「施壓」對吧?
"所有iwin方認為與兒色相關的內容"
attacksoil如果要聊這個問題就找人問清楚虛擬案例
這也是今天最大的問題 把規範過度解釋 而且標準自由心證
但IWIN自己網頁是有排除虛擬兒少的 不知道為什麼執行時又走回頭路
https://i.imgur.com/6f45nSK.png
而不是像現在推文這樣莫名地去嘴檢舉人
o4o
pikatonn平台不用看IWIN的規則 而是ch4不符不用鳥IWI
所以Satoman說要看8-1 自己亂認定後現在服了嗎?
強制力來自符合ch4的部分 那你可以不刪我們等主管判
平臺現在就是不判 那檢舉人成民間組織 警告沒強制力
你要不要聽你的問題 最後我們還是看第四章看誰要告
再說一次 平、台、沒、被、限、制
IWIN 沒、強、致、力 是民、間、組、織
你的第4章就沒有包山包海到那個地步...
那你慢慢去細看 不然就是找政府聊 不是找IWIN
所以iwin要在法理上完全沒問題地處理檢舉並發揮影響力
只有讓你努力去讓你的第4章法條範圍細到包山包海了
今天大家都說沒犯法了 就有人多管閒事
他要當出頭鳥 要怎麼不被棒子打?
台灣沒有法治 只有人治
哪裏對了 我覺得兒童和人獸都是正常的
這明顯妨礙創作
中國法律也沒規定B站不能討論習近平的任期第幾任了啊
不過真要說起來 iwin也算是被自肅的一方
畢竟有檢舉就必須受理 難道要被扣上支持兒色的帽子...
所以今天iwin會被罵也是因為 它是第一個能發揮影響力的
民眾檢舉但標準不一 => iwin為了自肅寧可用同樣標準處理
=> 平台為了自肅則不論標準直接處理
受理不代表要執行吧?不符要件直接受理後結案就好了。
不符還執行那就是執行單位的問題了。
那同性戀為啥可以
所以就 寧可錯殺也不願放過的做法才引發這麼大的爭議呀
到底是誰在刷存在感啊
覺得兒童正常…你敢在現實生活大聲疾呼你是ㄌㄌ控嗎
推高調。理性討論很重要。
今天IWIN不發給平台就沒問題啊,IWIN幹嘛不直接給能處
理的單位處理?刻意要讓你平台自主管理,這也還能跳針
,真的丟臉
那我躲在家裡看虛構的東西招誰惹誰了
控制思想自由還敢大聲?
看交通就知道台灣根本不是法治了吧
主要是他的標準才是標準…
存在硬碟裡自己看個爽沒問題阿,po到公開社群就有問題
執行有瑕疵 那什麼時候沒瑕疵
今天跟自用或分享無關 是根本沒違規違法的內容
被IWIN給WIN了 跟兒少色情毫無關係喔
我個人立場 完全不贊同兒少色情 個人喜好不干預
但是現在是沒有兒少色情的東西出現在平台 被IWIN給
擴大解釋 胡亂認定有疑慮 然後發通知砲
*二次元個人喜好不干預
現在最恐怖的就是PTT只要被介入就自肅 如果這個沒問題
那中介法有什麼問題
亂七八糟的執法乾脆解散
你問上面某版友阿 他覺得兒童正常
鄉民說你不對就是不對,哪這麼多話
"KingKingCold:被IWIN給WIN了?" 實際上IWIN就不能判
有沒有違反第四章 到底為什麼要幻想檢舉人很可怕?
網路長城也挺正常的對不對
總是有人幫忙洗地XD
這種跟當初拿法條說國中生不可能拿刀到學校的差不多
HarunoYukino: https://i.imgur.com/Vk4NRrH.jpg
這是下面那篇人提供的 所以IWIN最多就是再轉交件
這樣可怕在哪? 洪水猛獸?
蒸的煮的 原來我誤會廣電局ㄌ
嗯,所以不是洪水猛獸 笑了
起床就看到槓精 槓阿槓阿槓
恩 你要檢討檢舉人 那後面篇數有接著提到了
那你就到那邊大力指責檢舉人有多可惡好了
iwin有認定的權力 平台當然會怕
但事實上就沒有 不然幹嘛轉權責單位
繞過法院然後說這是法治 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w
笑死 還有臉出來洗地
iwin是不是不用對國會負責?這不就中介法換皮
繞過法院了? 你們至今提的例子根本都沒人判違反ch4
很單純就是平台自己便宜行事 直接刪文省事
然後對象是誰? 沒有權力的IWIN。
好了啦
這是在洗地??????
你覺得執行層面有問題
那如何檢討 如何監督 如何制衡
通通都沒有 你還覺得這組織沒問題
還可以說立意良善?
#1bg7Lp5Y (C_Chat) 監督檢舉人?? 歡迎這篇討論
win也有員額能洗地喔
很單純是釐清邏輯而已 到底是誰限制你的酪梨文
實際上是兒少法第四章 不叫做"iwin管很寬"
那就是自由心證啊,綠粉繼續來洗地
推
某大老的兒子收受毒品且檢驗陽性最後卻相安無事這件事算不算
法治啊?
所以是誰給的權力判你有罪?
讓工讀生決定放行那責任就在組織高層了,逃不掉的,發函
也要大小章耶
iwin沒資格認定爭議事物,還接受檢舉?
又在洗 下去啦
想洗喔
法治wwwww
拿錢做事還不能監督喔==
台灣法治是看對象的,有那張輕薄卻充滿價值的卡就無敵啊
請問馬娘貓娘算人獸嗎?中共真的是走在太前面了
你看NCC宗旨不是也很正常
法是一回事,實務是另一回事
為什麼可以說得濫訴都沒有成本一樣啊?今天舔個冰淇淋真
的被檢舉性暗示,還要當事人花心力處理,那我要搞不
就天天弄這種垃圾東西搞到你心煩不吃冰不就好了?
阿就沒有違法還要被濫訴噁心,濫訴發起者完全不用負責,
反正給平台一點臉色看它就會去當警總了
欸,我們胃裡真的只有一碗粉,濫訴IWIN要不要出來道歉?
31
網站寫的很正常 出事肯定跟管理層無關,是基層擅自蓋章擅自發文告知 管理層完全管不到 是這個意思嗎? --18
iwin就是一個太上皇的存在啊 對平民他可以直接作行政指導 威嚇刪文(否則就告警察 社會局教育局) 對公家機關 作為壓力團體 它又能施壓政府照他的標準辦事 作為一個民間單位 又不受監督 組織贊助 資金來源也不透明公開97
不是「施壓」只是「建議」 只是「勸導」不是「命令」 沒有強制力你可以不聽 我非常的理解: 出事跟我沒關係,我只是「建議」15
我看到有人說iwin只是民間組織,沒什麼權力。 嗯…我講幾個大家可能比較熟悉的民間組織還有他們做過的事,各位自行判斷有沒有影響力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組織: 有些人可能不熟悉這個組織,沒關係,那我講他們幹過的事大家就知道了:踰越限制級。87
我們再退個一兆步,假設: IWIN真的中立公平無私心無影響力 臺灣的法規明確明定界線並符合使用者習慣 站方遇到事情不是先刪除而是認真對待每一個case判斷是否有問題 法官公正無私不會依循舊例而是每個情況都仔細分析6
單純針對檢舉人無成本這點回覆 有在公家工作過的人都知道 嘿對 檢舉人真的就是無成本 亂來的你也拿他沒辦法 針對這種(一定會有)的傻b9
目前交通違規的檢舉還是直接跟警察檢舉 只是有統一平台(有嗎???) 如果交通違規的檢舉, 中間多一道民間機構,大家想想會怎樣 如果民間機構沒影響力,誰理你4
要討論民間組織是否有實權可以,但你舉的兩個例子很糟糕。因為Hays Code跟CCA並不是 真正的第三方民間團體,而是出版方基於商業需要成立的業界自律團體。那些出版商都是 自願接受管束的,既是S又是M。 Hays Code跟CCA很容易被誤解成媒體審查條款,但這跟歷史實情相違,也不適合拿到現在 的商業環境當實例。任何有教材性質的大眾媒體史料其實都會交代,Hays Code跟CCA那時1
這個國家就是假道學當道 個個張著道德的大旗捍衛自己的利益 真正的需求反而視而不見 惡意檢舉 只是讓那些站在所謂道德制高點的人6
講到逾越限制級,古文來了: 作者sixpoint ( ゚д゚)ノ☆( #)д`) 看板C_Chat 標題Re: [閒聊] 關於漫畫的分級之迷(台北市事件始末)
爆
[閒聊]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依規撤回修正您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所提( 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以排除不涉及任何真人、受害人的虛構作品作為取締對象)議題,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 施要點」規定,已停止提議程序,特此通知。 未符原因:爆
[討論] 二次元兒童色情入罪 未來數位表達意見省流版: 未來數位總編輯韓京岳針對二次元兒童色情發表談話 他表示成年漫畫可以減少性犯罪 取締二次元兒童色情反而增加犯罪率15
Re: [問題] 有沒有iWin懶人包?(恕刪) : 2.就有得起爭議了,真實兒少不能裸露,但是何謂明確的「日常正常活動」? : 再者要拿同樣的標準來看二次元兒少?今天會起這麼大爭議,或許就是從此而來。 : 而且他們所強調的,除了主角要為兒少,一直以來都是在「真實」,也就是三次元的範疇 : 內,但是,他們也會玩文字遊戲,加上了「強調」、「凸顯」、「詳細描繪」,22
Re: [悲報] 韓系色圖大手KIDMO被捕為什麼大家會覺得台灣法規很寬鬆.... 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8條就規定 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圖畫不能散布 這條是妥妥的刑事犯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且也有法院判決見解認為虛擬的兒童色情也算 "基於保護兒童及少年之目的,避免觀看兒童或少年色情圖畫、照片之人,11
Re: [新聞] 網售「AI虛擬兒少」露點寫真 民團:違法我看了一堆的討論還是沒看到兒少色情作品會助長顯示兒少的性剝削的根據 單純談論色情作品與性犯罪來看 其實已經有大量研究顯示兩者之間不是無關聯就是色情作品能降低性犯罪 照這樣也可以合理推論虛擬兒少色情作品的存在不會助長兒少性剝削 反過來說禁止這類作品反而有機會助長現實的兒少性剝削12
Re: [問題] 有沒有iWin懶人包?雖然我本身會玩熊頭、FBI梗,但是我真的不喜歡蘿莉。 今天這事雖然是說民眾檢舉,然後IWIN介入處理。 我今天第一次知道這組織,也知道此例一開,會有多少人去檢舉, 不管是抱著真的檢舉,還是想要爆破的心態。11
Re: [新聞] 網售「AI虛擬兒少」露點寫真 民團:違法淺見以為,官員解釋已經有擴張、扭曲解釋法律的疑慮了吧? 保護兒少的法律,立法目的就是在保護活人 保護活生生兒童不被拍裸照、性交易 etc. 什麼時候虛擬人物也會受傷,需要比照活人受該法保護,免於性剝削造成的身心健康傷害 了?(該法第 1 條)4
Re: [問題] 有沒有iWin懶人包?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這是說作品不能是那種面向成年人看的,對吧? 就是好比說成年人看有出現虛擬幼童的作品,然後去傷害幼童,大概是這樣的意思。 啊如果是小孩開大車呢? 尤其是那種小孩推倒大人的,3
Re: [問題] 有沒有iWin懶人包?規範只禁止真實的色情 但是虛擬人物的色情被禁止了 所以我們能不能藉以推導出一個結論 初音 是2
Re: [討論] 二次元兒童色情入罪 未來數位表達意見喜歡大奶肥臀15.7的我是這樣覺得齁 縱使我認為虛擬色情不會影響現實人物所以不該管制這種正義論述是正確的 但事實上人是邪惡的,多數人只想用冠冕堂皇的話去打壓他看不順眼的族群 真實兒少只被當成神主牌,檯面上裝清高的人物從來沒有在意過 所以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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