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 引述《evenlaw (Nothing )》之銘言:
: 各位鄉民大大午安
: 我是NET委任的陳義文律師
支持陳義文律師的出來現身說法,
真理是越辯越明,如果當八卦版一堆錯誤的資訊與猜測,
我還是希望 八卦版能回到 爆掛的本質 至少,能見到真相。
姑且不論,目前的合約是OT 還是 ROT,二樓到四樓,到底有沒有合法產權。
在民事案件中,市政府也只是當事人一方,在法院釐清產權之前,
市政府無權指揮警局直接介入點交跟封鎖現場。
警察在未受強制執行處請求之前,怎麼能隨意聽從民事糾紛的一方指揮。
身為房東,我都不能隨意驅趕租客,更沒有警察能夠過來協助,
擁有權力的市政府 法人 更應該 謹慎使用手上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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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夾夾蟹伸出大螯往庭輝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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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net有道理 這位律師早就公布條約
了 沒必要告基隆市政府強盜這種穩輸的
操作 或是嘴砲鄉民是網軍
說實話 對於八卦版的鄉民來說 民事糾紛 誰對 誰錯並不重要,如果NET有錯,市政府大可事後索取賠償。 $能解決的問題都是小問題 當我看到這個案件的時候,重點在於 政府是否有違法濫權,這是才是值得關注的事情
所以沒看到合約就先帶風向說人違法
合約糾紛 法院解決,派手下的警察出來 半夜封鎖算是什麼行為
問一下路人現在是幾年,路人說國民黨政
府強搶民產,才發現穿越到1949年啊!
我覺得你講的太輕描淡寫了 2021就標完
的事情 net拖到現在 市府不履約的話還
要付微風違約金 然後你跟net要錢要不
到怎麼辦ˉ這不也是基隆市民的錢嗎
跟NET打官司 如果NET有錯叫NET賠償 難道 現在是民國初年 是哪家的少帥被店家訛詐了,要不要派 咱們北洋軍的兄弟過來
法律系的都有不同見解,拿一造的來評
論有啥用?
上班太苦悶,工作太多做不完 就當聊聊天了
把它當成公寓不同樓層住戶糾紛叫警察來
警察的作用只是用來狐假虎威嚇另一方的
另一方自己要被嚇到其實不關警察的事
我跟你打個賭,你聯繫警察局說,我的房客不付房租 請警察來強制趕人, 我們看看會不會有大批警力過來 踢走惡房客
分局長率大批警力封鎖 是辦重大刑案?
這嘴臉就像某總統上次為強姦犯怪警
察執法過當,我尊敬net 不代表盲目
崇拜
何必崇拜NET,他的衣服都瘦瘦的 我穿起來像是個葫蘆瓢,我很少買 就事論事
有沒有產權一回事 那到底是不是違
建
民事的細節要看合約條款 登記資料才知道, 違建: 沒有依照法規 例如消防安全,道路退縮規定。 例如鐵皮屋, 違建需要補正才能合法登記 產權: 違建依然可能有合法產權,屋頂加蓋就是最好的例子
警察這樣用 當自己鄭太吉
啊就不是民事糾紛啊,那間是公有停車場
公有停車場 或是 市政府擁有的建築,也是民事糾紛, 總之不是刑事案件
網路這樣使用帶風向 當自己是肥貓
其實問題就出在基隆市長是藍的
政府採購標案都會公開去看就知道了
認同法院解決,現在net可以專心法院解決
了,等個十年八年討回公道
「房客」與「房客的房客」是不同的東西
好嗎。房客的房客就是陌生人,蓋個建築
就能侵占公有地?建物若有價值怎麼不他
媽拆去太平山上,笨蛋都知道有價值的是
土地。今天市政府使用警察權破壞鎖頭只
是微罪,卻可以把民事立場直接對調,然
後得利的是收租的基隆市府以及市民,屬
公共利益。在幾億土地價值的權衡之上,
我支持市府
NET 自稱為建築物起造人,還記得以前民法學到過 如果建築物所有人 跟 土地所有人不同,要麼拆屋還地,要麼可以買下來 建築物本身的價值有可能比土地大得多。 政府最好還是 堂堂正正的 不要做偷雞摸狗的事情
樓上他們就是在帶風向不是講道理的
更甚來說,請問鎖頭怎麼鎖上的?為了鎖
上鎖頭難道沒有跨越任何基隆市府持有的
土地範圍?如果鎖頭鎖上的過程本身就是
違法,請問警察強制拆除算毀損?你如果
說是,那以後街上一堆流氓拿著鎖頭亂鎖
百姓了
公部門連依法行政都辦不到
講什麼為了公共利益
所以政府沒依那條法?
推
公有停車場有公共行政任務欸
你去縣市政府大廳拉屎看警察能不能趕你
樓上少來了,如果你跟房客租約到期後,
發現房子主臥被「陌生人」裝修,然後鎖
起來霸佔,請問你會 1. 請律師一個審六
萬告他民事、一兩年後「依法」民事強制
執行取回。 2. 直接拆他鎖,然後換叫他
閉嘴來告。 媽的會選#1的才有鬼。再來,
少瞎扯貪污或圖利,只要有公開招標,租
金收益得利的都是基隆市民。
還有就算民事程序如果你能支配的強制力
夠還真的不用等法院判決就能自力救濟
大部分人就是怕事以及強制力不夠
才去走法院免除後續的法律風險
你敢來硬的及承擔即有勇氣後續法律風險
自力救濟才是最快的,不然民刑法的阻卻
違法事由是寫爽的
真的太離譜了拉 連常識都要洗
樓上沒錯,這種公共工程合約大概率有「
經公證逕行強制執行」。如果基隆市警局
可屬強制執行的執行方,那連破壞鎖頭的
責任也沒啥好討論的了。
講反了 市府是跟大日點交不是跟net點交
啊你的常識就是錯的啊
不動產起造人就是登記在市府下 法律上推定
土地明明普遍比建物值錢 除了少數古蹟或
建築物就是起造人的 你主張是你出資就是你
特殊建物 不然都嘛是要土地 建物老了就拆
沒有常識的常識 真難溝通
不然都更來幹嘛的 這種國民生活常識也要
也要洗 甚麼狗屁建物阿 50年後也是破爛
土地只會越來越值錢 更別說精華區的
現在吵土地價值高 還是建物價值高沒什麼意義 現階段來說 土地跟建物都很有價值 我主要是在回Pig兄只看土地價值的說法 認為太過偏頗,你不需要介入 我一個在 建築地產管理業做十來年的會計師 不需要你跟我分析房屋會不會貶值
※ 編輯: wuluke (108.180.191.199 加拿大), 02/06/2024 07:55:20請問原PO你的可能在作甚麼夢????
不用整天吹自己作甚麼作甚麼拉 市區土地
比上面建物值錢 稀缺性更是遠遠完爆 這連
3、4樓根本不是Net店面,租客是實
際進駐的店家。也沒拿出任何文件證
國中生都知道
明是自己的,向法院假處分也沒成功
Wuklean你I’d跟原po好像,認錯sorry
到底要空格還是逗號
我知道你看錯了 小事
民事糾紛帶警察強行闖入換鎖
強盜罪告下去
三房東想幹嘛都可以?
出錢蓋的最大啦 以後跟房東租頂樓蓋個頂
加 租約到了還可以主張自己有頂加的產權
實在
好方法捏 自己再加個鎖把頂加鎖起來 產權
未定提告房東打官司啊 一邊打一邊出租爽
收租金 一二三審慢慢審 拖個幾年沒差 越久
越好 不管最後怎麼判租金也薛飽了 真他媽
的好聰明
推
在這裡順便幫碰到侵占建物雞掰房客的可
憐房東提供常識。如果要避免沒營養的討
房訴訟、減輕精神折磨,有幾種做法:A.
若為定期契約:一定要他說不續約,也不
要收任何錢,才不會陷入不定契約「欠租
滿兩個月才能採取行動」的規定。B. 若為
不定契約,則最好想辦法誘導他簽下回溯
最近一個月的合約,租約期間只要超過30
日即可、合約出租範圍可以偷加注不包含
公共區域及不含房門周圍二十公分內。你
可以用折讓一個月租金誘導他,這種低端
人合約通常不會看太清楚。
接下來一定要寄存證信函聲稱求償所有租
金損失及訴訟費嚇嚇他,然後過幾天就趁
他不在家斷水、斷電,如果#B有成功更可
拆門、然後在他門口放一堆蚊香、或是擋
個衣櫃讓出入空間剩45公分。如果大門是
用電子鎖,可以常常「技術性故障」。千
萬注意一定不能破壞他私人物品、也不能
進他房間、並且所有行動都要在他不在的
時候,如此便不會有任何刑事責任。以上
手段#B非必要,但如果有簽成功可以錦上
添花讓你更加站得住腳,尤其是拆門、或
限制他使用公共區域。
如果他反過來搞破壞或威脅,事情就更簡
單了,直接報警提告,這樣就能以刑事逼
有夠雞巴
民事。最後在加上一點利誘,比如說兩周
內搬走就不扣你押金之類的。這樣威逼利
誘,幾乎能解決所有低端房客問題。
順便呼籲立委好好正視台灣租屋亂象,租
賃專法12條根本只能用在房客跑路的狀況
,對於霸住的人還是只能用這些土法,無
端增加房東人身安全疑慮。
還有我上面說的這些無關NET事件,NET事
件本身是房客的房客,根本不適用以上我
說的房客特權。NET對市府來說,作為陌生
人被強制驅趕完全沒有勝訴可能,頂多民
事請求市府給付建物的部分商業得利。
你以為死老百姓產權跟公家產權有一樣??
還有一點 2、3樓餐廳等是跟原NET承租的
在2/1已經點交給微風 並與微風完成換約
換句話說,NET已經沒有房東身份 市府依
契約強制點交給微風 連強制罪都不算
4
市府壓根就沒和NET有合約,別再說這是
合約糾紛了,好嗎?跟NET有合約的是大
日開發。還有你去過東岸嗎?那裡B1到B4
都是地下停車場欸,而且在廟口正對面,
每次假日停車都客滿欸。還有,1/31合約
到期後,請問東岸商場要給誰經營?是給
官商勾結、然後合約已經結束的大日開發
?還是要給完全沒合約的NET?還是要給
新約的微風?還是叫基市府的公務員去經
營?還是你認為在訴訟期間,停車場應該
完全停擺??最後如果市府沒依約給微風
,微風還可以反告基市府違約,要求損害
賠償欸。
陳義文現在安安靜靜的像隻溫馴的小貓
你看法跟情勒差不多 等查明真相後再動
總括一句,市府是藍的。
市長臉書關閉留言,逃避中笑死。
市長選完就關閉臉書?
不要把市府財產當你家類比
先把不同聲音抹成網軍,好厲害的律
師
叫NET拿出跟市府合約出來看啊
對阿,對net不利的都不講、不討論
路過,幫補血
推,從頭到尾看不出,市政府、警方哪
裡生出來執行的依據
NET就沒有和巿府簽合約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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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整件事從一開始就很有看點 良心企業 vs 官商勾結 有注意到的人一定會繼續追下去 新聞一開始有點被壓下來 但現在越來越精彩爆
當年的OT合約規定營運五年後要把建物轉移給市府 市府從2018年開始就催促NET轉移建物, NET一直置之不理 2021年, 規定的五年期限到, NET還是置之不理 2022年, 市長換人, 又催促NET轉移建議, 還是置之不理 到今年1/31合約結束, NET宣稱建物是他的11
我就問怎麼燒? 簽約的是党的林佑昌時代 所有爭議的開端都是從他時代開始 二房東大日弊案也不是謝國樑時代發生 要拿合約出來講9
很多人都在討論會想出錢就是沒問題 實際上 我公司附近之前幾年前開了家火鍋店 裝潢很漂亮 花了很多錢 但是...半年就倒閉9
基隆律師出來表達法律意見 首先市府和NET都沒有完成產權登記的文件 但市府有OT合約NET有出資興建證明 所以是屬於產權未定的狀態待法院判決11
我有幾個問題 1. 市政府收的權利金,是否含有使用目前包含建築物的估值? 2. 目前收的權利金,是否和大日得標時是以一樓及地下停車場為主的權利金為一個標準 會覺得奇怪的地方是因為NET如果有去投標,應該是知道市政府有把建物估值作為權利金 算進去2
奉勸你們這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什麼依法的 不要逆風行事 在廣大愛台分子的努力下基隆市長都已經下的封鎖網頁留言 證明了人民才是正義的一方 望諸位好自為之2
公開透明不就好了 政府、NET、大日 通通把自己簽過的所有合約攤在陽光下 看一下有ROT不簽硬要簽這種神奇二房東約長啥樣 不就好了
爆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各位鄉民大大午安 我是NET委任的陳義文律師 首先我要謝謝IBIZA、ATARI77、ThinislongID、wuklean、cfetan、poboq0002、s40012、 utuyuy、alin1028大大 從東岸商場爭議開始爆
[討論] 基隆市長謝國樑被NET告強盜咧剛看到新聞啦 基隆市府昨凌晨帶著40多名警力「夜襲」,以機具切開門鎖,搬走千餘萬元設備,主富公 司不滿,今委任律師(2/2)到基隆地檢署提告市長謝國樑等人涉犯強盜等罪嫌 行政接管?直接強制?即時強制?法院執行? 好像都沒有欸 為啥可以直接用行政權跟警察權46
Re: [新聞] 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碰」稍微看了一下今天點交的新聞 1. 為了避免爭議,市政府只點交了B1-B4 等於微風的權益受損,不知道要如何處理 必須等待司法和監察院的介入35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照NET跟陳律師的訴求 就是產權未定 市府不能公開招標 但是NET還是委屈的投標了 只是輸給微風18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再講一次 這次糾紛的起源是 林市府跟大日簽了 5+3+2年的 OT合約 但是轉頭 大日去跟NET簽了 十年ROT合約 讓NET吐錢蓋 政府還默認了 那....不管你OT 還是 ROT 終究要T回市府的9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市欸欸欸 警察不是都說他們不管民事糾紛嗎? 租屋糾紛產權糾紛 報警 警察來都說他們沒辦法 只能走法律途徑 房客不付房租 也要等到官司勝訴確定 拿到強制執行的命令後4
Re: [新聞] NET轟市府強盜!東岸商場今移交恐爆衝突基本上OT類型的案子都會有合約到期後建物所有權轉移的條款。 (就是那個T字的意思) 「通常」轉移的條件是合約終止時, 假設這合約的確有這樣寫。 外加上新聞內容寫的X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看到陳律師把IBIZA歸類成網軍 我第一個反應是 陳律師您是基隆人嗎? 而且陳律師您何不直接說說東岸商場應該要何解? (1)基隆市府出資買回建物 (2)再讓NET經營兩年後 再移轉給基隆市府
爆
[爆卦] 新一批波波醫師已放水完畢爆
[爆卦] 青鳥把香港照當成青鳥集會爆
[問卦] 八炯:我敢承認 我來面試拿文化部的錢爆
[問卦] 給你9萬 願意上街假摔嗎?爆
Re: [新聞] 快訊/羈押105天將起訴!柯文哲聲請解除79
[問卦] 上街抗議被酸面試 你真的不會生氣?96
Re: [新聞] 青鳥「民主碰瓷」全都錄!假摔先怪人97
[問卦] 認真問,昨天抗議的主要訴求是什麼?77
[問卦] 股票一晚賠超過50萬 怎麼調適?68
[問卦] 數位部今年花225億是在幹嘛?49
[問卦] 台灣搞到詐騙世界第一是誰的問題?47
[問卦] 自摔哥可以拿金像獎嗎81
[問卦] 黃小柔在台灣是什麼咖位的藝人?41
[問卦] ChatGPT這樣回答會不會太扯???55
[問卦] 澤連斯基再次表示他們無能力收回失土31
[問卦] 自摔哥的演技該封影帝還是視帝?30
[爆卦] 檜山沙耶 宣布結婚26
[問卦] 林襄帶起不禮貌運動嗎?23
[問卦] 花490萬連機率都做不好?19
[問卦] 給你20萬 你真的不願意13度上街抗議嗎19
[問卦] 娶青鳥要注意什麼?17
[問卦] 林襄是不是得罪太多人了?20
[問卦] 現在除了科技業 純靠薪水買不起房吧19
[問卦] 八炯可以被列入台灣「偉人」的行列嗎?18
[問卦] 火鍋湯該喝完嗎?15
[問卦] 有人會看手相嗎? 我的命運是 ?17
[問卦] 扣掉科技業老闆賺的真的只夠付員工三萬塊16
[問卦] 立院前面試 HR評分標準是什麼15
[問卦] 網軍跟酸民是不是可以出書教人辯論2
[問卦] 以後都不能罷免你真的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