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證實 市府申登2到4樓
我們的智商很高
知識水準也很高
智力測驗都有過
頂尖律師一大堆
其實很簡單
現在連路上90歲的阿公阿罵都知道 [基隆市霸佔民間集團的財產]
那為什麼基隆市地政事務所還敢幫忙登記產權呢?
因為[地政事務所是國民黨開的阿]
然後還有人說 這要上法院 等法院判決
國民教育都已經普及的現在 竟然還有這樣想法的人 是不是忘記一件事
[法院也是國民黨開的阿]
最後 別一直提什麼法律 那國民黨訂的
不相信??我們最後來看這件案子的判決
這就是我們一直呼籲台灣的人民 要站起來抵抗獨裁的原因
懂?
※ 引述《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之銘言:
: ※ 引述《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之銘言:
: :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證實 市府申登2到4樓產權駁回NET異議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8/7787441
: : 2024-02-23 12:16 聯合報 記者游明煌/基隆即時報導
: :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延燒,NET的委任律師陳義文今天質疑基隆市地政事務所跳過司法機關審
: : 理、認定,擅自提出判斷,並協助市府公告2到4樓產權登記。地政事務所證實,基隆市政府
: : 持使用執照與竣工圖等證明文件,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依法公告,NET確有提出異
: : 議,但認定為NET與大日開發間爭執,駁回其異議,NET如對結果不服,應依訴願法或行政訴
: : 訟法等規定提起救濟。
: : 陳義文說,NET在2月19日於基隆市地政所查得公告後,2月20日馬上依照土地法提出異議,
: : 地政處應該依法邀集市府、NET進行調處,而且如果有任一方不服,收到通知後15日起訴,
: : 沒有在期限內起訴,才可依照調處結果辦理登記
: : 他批評,爭議要交由法院判斷,但是地政所昨天發函指,因債之關係所發生權利義爭執,但
: : 是法院尚未針對此事判斷定案,「地政所就把法院要做的事情做完了。」
: : 基隆地政事務所今天說明,主富服裝公司(NET)雖依規提出異議,但經地政所審查後認為
: : ,屬該公司與大日開發有限公司兩造間,因債之關係所生之權利義務爭執,因此駁回其異議
: : ,該公司如對結果不服,應依訴願法或行政訴訟法等規定提起救濟,再依判決結果辦理。
: : 與此案均無關連的律師林富貴指出,依土地登記規則第57條第1項第3款規定,權利人跟義務
: : 人有關之權利關係有爭執,地政事務所應該駁回登記,申請人可依57條第3項提出訴訟解決
: "登記之權利人、義務人或其與申請登記之法律關係有關之權利關係人間有爭執"
: 第 79 條
: 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應提出使用執照或依法得免發使用執照之證件及建物測
: 量成果圖或建物標示圖。有下列情形者,並應附其他相關文件:
: 一、區分所有建物申請登記時,應檢具全體起造人就專有部分所屬各共有部分及
: 基地權利應有部分之分配文件。
: 二、區分所有建物之專有部分,依使用執照無法認定申請人之權利範圍及位置者
: ,應檢具全體起造人之分配文件。
: 三、區分所有建物之地下層或屋頂突出物,依主管建築機關備查之圖說標示為專
: 有部分且未編釘門牌者,申請登記時,應檢具戶政機關核發之所在地址證明
: 。
: 四、申請人非起造人時,應檢具移轉契約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 ......
: 第三項之建物與基地非屬同一人所有者,並另附使用基地之證明文件。
: NET 異議是屬於
: "權利人、義務人或其與申請登記之法律關係有關之權利關係人"
: 中的哪一個?
: NET 說他是出錢的人 但是出錢的人在土地登記規則中有什麼地位?
: 79條
: 是起造人? 基地所有權人? 還是有起造人移轉契約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 都不是的話
: 按照這位跟本案什麼關係都沒有的律師的意見就是:
: 只要有人去跟地政機關異議
: 說他跟申請登記的權利人有糾紛
: 地政機關就不可以登記要駁回
: 讓申請登記的人去提訴訟確認才能登記
: 律師現在是這麼缺案子嗎?
: 每天派人去地政機關對每一個申請登記案子異議
: 地政機關都必須要駁回登記
: 而申請人都必須要跟異議人和解或提訴訟等法院判決確定才能完成登記...
: : 。
: : 基隆市政府以書面根據土地登記規則第57條規定,申請為2到4樓的所有權登記,地政機關收
: : 到市政府的申請書後要公告,公告期間如果有人聲明異議,「除非異議顯無理由」,就會駁
: : 回申請人申請。
: : 林富貴說,駁回之後,市政府可依照57條第2項規定,向內政部提起訴願;或者第3項規定,
: : 向基隆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解決。
: : 因此市政府在此案中,雖然可以向地政事務所為登記,但地政事務所行政機關,不是司法機
: : 關,所以它不能確定所有權的真正人,因此,NET和市政府既然有爭執,地政機關在收到有
: : 人異議後,不能為登記。
: : ----
: : 大綠師:不可以登記!!
: : 北海王:快點去登記!!
: : 我覺得基隆市長也太難做了吧
: :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Google Pixel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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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 ◥ 維 ▅ ▅ ▄熊吉 ▄ 紳 ▉ ●◢▆▅▄▄▅ ▃▃▄▄▅
老 ◤ 〝 ◥π尼▼′ ‵▼ ◤╴ ~◥ 士 ▊ ) ) ψ >
鴨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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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變 沒▌ ▏ ▎ 沒 ▍ 沒
◣◣ ◥◤ ◢◢◤ ◥▼▆▄▆ ▼態 穿▋ ▎ ▎ 穿 ▏ ▎ 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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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籠人自己選的 自己承擔
基隆之所以無法變成另一個高雄綠光萬年
是不是因為沒豬屎自來水的關係
提升智能的輝光還沒有照耀到
自問自答給推
明明很多人問
高級反串 居然一釣釣了那麼多魚
記得起造人是市府
你看 連起造人都是國民黨市政府了
明天來基隆黨部報到
然後蓋好多久了,市府跟net都沒去登記
喔?
你就不要在PUA了啦
反串要講
90歲以上的拜託不要亂了吧
又再扯黨,民粹
綠衛兵要文革啦,快快去來去批鬥
白藍過半 沒有白藍過不了的法案
藍白一家親,基隆發大財
這事很清楚 增建當時不處理等同圖利財團
林右昌市府明顯有重大缺失
法院判假扣押失敗 法官一定是國民黨的
啦
這叫智商高?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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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之權利人、義務人或其與申請登記之法律關係有關之權利關係人間有爭執" 第 79 條 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應提出使用執照或依法得免發使用執照之證件及建物測 量成果圖或建物標示圖。有下列情形者,並應附其他相關文件: 一、區分所有建物申請登記時,應檢具全體起造人就專有部分所屬各共有部分及X
笑死 真是光明正大的搶劫耶 建物不是你蓋的也能登記成自己的 不過基隆自己選的 自己承擔 ※ 引述《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之銘言:6
基隆地政事務所真的蠻誇張的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51條第1項第3款,登記之權利人、義務人或其與申請登記之法律關係 有關之權利關係人間有爭執時,地政機關應駁回登記之申請, 而所謂「登記之權利人、義務人或其與申請登記之法律關係有關之權利關係人間有爭執」 指的就是與登記事項有關的私權爭議,9
基隆市政府就是要代替法院啊 依契約判定無權佔有就強制點交 依債權判定異義無理由直接駁回 本來NET只需要告一件民事訴訟確認產權 因為強制點交所以要加告刑事2
→ thisisapen : 自己出資興建建物就是原始取得,怎麼 會是債權關係 原因應該是這樣 從OT合約的角度 出資方是大日公司 至於大日公司的錢是哪來的 並不關基隆市府的事6
我們的智商很高 知識水準也很高 智力測驗都有過 網路媒體一大堆 我只能說 根據我們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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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NET委任律師-陳義文 FB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NET委任律師-陳義文 FB 3.轉錄內容︰35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照NET跟陳律師的訴求 就是產權未定 市府不能公開招標 但是NET還是委屈的投標了 只是輸給微風5
Re: [新聞] NET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人許淑華、高嘉瑜基隆市政府根本就沒有登記產權 對於沒有產權的東西直接指揮警方強制換鎖? 網軍洗來洗去只會一句合約上寫了基隆市府有產權 請問合約是基隆市府可以獨自認定的東西? 基隆市府跟民間單位有合約糾紛都是獨自認定合約然後強制執行?9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基隆律師出來表達法律意見 首先市府和NET都沒有完成產權登記的文件 但市府有OT合約NET有出資興建證明 所以是屬於產權未定的狀態待法院判決X
Re: [新聞] NET槓上基市府!謝國樑親上火線 喊話林每 : 1155萬元的土地租金、每年1920萬元的媒體通路回饋等四個部分,換言之,微風每年應 支 : 給基市府的租金總額高達6775萬元 : 那有問題嗎?變動權利金還可以依照每年的利潤向上滾修 比NET每年打死5000萬有利啊13
[討論] 謝國樑跳過法院登記東岸商場建物所有權?剛剛在脆上看到 明天基隆市政府要開記者會 然後看有脆友轉貼陳義文律師的律師文 加上林智群律師的FB 他們在合理懷疑謝國樑跳過法院判決結果7
Re: [討論] NET案到底有沒有違法這件事基隆市政府當房東 合約很複雜 就看他們現在是上民事法院還是行政法院 看起來這個根本不是什麼行政公法 而只是基隆市政府的民事合約糾紛 所以現在如果是去民事法院5
Re: [討論] 謝國樑今天到國民黨基隆市黨部開記者會有兩點想法 第一點是 如果說 林右昌放任產權模糊 這件事有問題 謝市長就任後應該可以先處理吧 反正真是林右昌有處理不對的地方 總歸還是謝市府要處理啊!?- 國民黨籍基隆市長謝國樑很可能會硬幹到底 假設謝國樑效法獨裁專制的極權政府 比如中國政府的作法 直接強硬以行政手段強制登記爭議建物產權 假設謝國樑直接說我負責,就是硬幹到底
爆
[問卦] 以前沒有智慧型手機大學生都在幹嘛??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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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為什麼公務員不離職,反而選擇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