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東岸廣場經營權易主 NET登報「道歉」謝國
※ 引述《askemm (K.K.)》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邱瑞杰
: 3.完整新聞標題:
: 東岸廣場經營權易主 NET登報「道歉」 謝國樑開會應對
: 4.完整新聞內文:
: 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商場)經營權易主,商場原經營業者主富服裝公司(NET)對基: 隆市政府招商作業、產權點效多所質疑。NET今天又在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表示: 要向基隆鄉親和台灣人民道歉,整起事件發展又受關注。
: 面對NET再次「出招」,基隆市長謝國樑今早邀集市府相關局處長和幕僚開會,分析NET刊: 登廣告用意及影響,並評估後影響,會後再對外說明。
: NET今天具名在聯合報、自由時報頭版刊廣告,內文為「道歉。公司與基市府民事糾紛,: 理應交由司法判定,造成社會紛擾,向基隆鄉親道歉、向台灣人民道歉。」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7792074
: 6.備註:
: NET說案子要交由司法判定所以道歉了。
: 看起來是發現逆風要縮了。
: 其實從基隆市政府把契約書公布以後,
: 光是林右昌不敢開內政部長金口把產權講給NET,
: 就知道塔綠班其實心知肚明NET的勝算有多高了。
這整件事三方都操作的很糟糕
謝市府方面
1.合約內容遮掩
發生問題後其實就應該把以前跟大日、現在跟微風的契約公布
清楚地讓民眾知道以前新舊合約的差異、有沒有圖利微風
而不是遮遮掩掩秀手板給個總金額六千多萬
其他用口頭說分項目收入上限
卻不跟大家說這些變動權利金達成的條件
媒體三小金給的方式是什麼
挖出來發現謝美化
這些錢不是全部都拿得到
活該被臭
2.市府掛帆布
不管是用市府的錢還是微風的回饋金
我是不認同花錢掛帆布說我們新約是收六千多萬這樣
要跟NET打輿論戰可以
但堂堂政府掛反駁帆布真的難看又浪費公帑
錢是給你宣導政策、執行政策用的
3.被罵最多被網路洗最多的半夜開鎖事件
今天依促參契約甲乙雙方是市府跟大日
如果依市府說的大日有同意點交
那其實這件事可以做得更漂亮
要半夜交接也可以
就事前公告開記者會大眾說我們跟大日合約到X日
我們會在幾點依契約進行點交
大日沒到或有異議的話就會依哪個契約條文處理
然後警察真的沒必要來這麼多
"如果依契約跟法律真的可以逕行點交"
先說這是促參契約不是一般的房屋出租
不要用一般的房客不走來看待及處理
何況NET不是本促參案的甲乙雙方
當天應該是以市府人員及律師為主
現場跟大日、媒體記者說明跟處理
找幾位警察當第三方見證就好
表示不是無故破壞及闖入
"如果依契約跟法律不行"
那謝市府活該被臭
我也支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可是我只看到YT還有社群媒體說的好像NET是跟市府簽約十年
所以市府強盜要佔掉剩下的兩年
這樣的無腦是在哈囉?
4.ROT 20年
ROT、BOT年限長是合法合情合理的事情
本來就是按照該案要求廠商投入整建興建的金額去評估營運年限
市府簽合約超過市長任期也完全沒有問題
正確的質疑應該是問
"市府是依什麼標準及計算方式設定本案20+10的年限"
不然請以同樣標準去要求各縣市及中央政府
你們他媽的合約不准簽超過四年/八年
大巨蛋、松菸、綠電契約通通都是!
大日方面
就是個黑洞+佛地魔
只有一樓跟停車場點交有出現過
後續所有爭議好像都跟大日無關
市府跟NET也給我一種好像雙方都有默契不想把大日拉出來面對一樣
NET方面
1.契約
幾乎所有的問題都出在這裡
就跟市府的問題一樣
NET有所本就亮出跟大日還有跟市府簽的契約
大家自然會支持合法合理的那邊
可是只看到NET
怪招標甄審、怪市府破門、怪我出錢蓋房子是我的、怪市府強佔民產
就是不怪大日跟市府簽5+3+2
然後自己是跟大日簽以為可以經營10年
拜託NET去要求大日出來面對拉
2.輿論
FB、YT還有其他社群都有訂閱很低的在支持NET
論點不外乎就上面幾點
還有發動罷免的出來參戰
有些論點之無腦讓我覺得如果這是NET在操作的
那我就繼續臭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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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整篇好像臭謝市府比較多
但我是支持依契約依法處理
除非一開始契約就這樣簽
不然地跟一樓都是市府國有的
怎麼能OT到弄成2-4樓是第三方NET的
然後NET所有權還不知道多久
NET要吵就找大日出來三方對質
不然頂多半夜破鎖這件事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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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NET是跟市府簽約十年" 先別被帶風向
才能繼續好好討論吧.....
然後自己(NET)是跟大日簽"以為"可以經營10年 我說的是NET跟大日簽喔 市府跟大日簽5+3+2 大日跟NET簽10(?) NET是要有多傻才會以為一定可以10年 最慘5年就沒了好嗎
謝市府就低估Net鬧事的能耐呀。
一樓好像搞錯原PO語意
商業合約很多都有保密很難公開
能公開的只有招標條件跟細節
net跟市府完全沒合約 怎麼吵都沒用
NET幾時跟市府簽約了?
搞錯語意?沒有吧 看他的第3點倒數第3行
1樓講的沒錯啊
他第3點最後一行是在臭這種說法吧?
你的一就錯得離譜 後來是公開招標的
第三點最後一行是在臭他的上一行吧....
反正 net完全找錯人 有問題去找大日
NET自己也去標了 還只能排第4
無故半夜破鎖只有疑慮而已喔? 謝不用拔
髮驗毒?
我支持依契約依法處理所以才說有疑慮 我又不是什麼專業大律師 看有沒有第三方大律師出來講 請記得用大日跟市府的促參合約說明市府可不可以逕行點交 然後我不支持當天市府+這麼多警察的作法上面有說了 至於拔法驗毒這跟東岸廣場爭議這件事完全無關
net公開招標就排第4 到底是要少什麼?
愛情的力量
吵
你若排第2就算了 現在2&3名都沒意見
當初四家投標廠商都接受20年約 那外人
NET跟強盜市府沒簽約,所以NET出錢蓋的
在喊燒啥?
我怎麼覺得我沒解讀錯,原PO人咧XD
我在臭NET覺得自己可以經營十年沒錯
建物是NET的阿,基隆市府想要?去搶大日
昨天智群公布的表格NET一樣投20年約
阿,搶NET的財產幹嘛?
我覺得最低能的是吵20+10的白痴
吵20+10就真的只是來亂或拿錢辦事的
合約中 建物蓋了是基隆市政府吧
印象中二房東可以因為營運需求改建,但建物
要市府同意 且建物歸政府,不然哪可能給net
去跟大日要阿
蓋
不是說合約是大日簽的,叫大日吐出來阿
大哥你好 其實我打這篇文就是要釣你來討論 你NET合約是跟大日簽的 所以請去找大日索賠 市府跟大日簽就是契約結束整棟移交給市府 契約裡面應該也有大日跟其他廠商簽約不得超過該契約年限的條文 契約會分三份分別是5年主契約、3年的續約契約、2年的續約契約 所以法理上大日跟其他廠商簽了6年或更久的合約 都應該去找大日索賠而不是跟市政府
前面不是有人翻合約了嗎https://i.imgur.co
合約寫可以逕行點交 但是市府依合約執行很多人罵市府強盜阿 所以還是請市府公布完整合約 然後找第三方律師或法院出來說 促參契約這樣簽到底合不合法? 市府這樣執行到底合不合法? 還是雖然簽可以逕行點交但還是要上法院等判強制執行? 不然大家在那邊東挖一點西打一點很累
※ 編輯: applewolf (1.34.90.145 臺灣), 02/26/2024 12:32:46那是看到輿論再說跟市府簽約好嗎,主詞看
一下啦
大日就點交給基隆市了啊
依法處理,對法條解釋判斷是誰的權力
? 甲方嗎?乙方嗎?
就算錯的是net也是要法官來說,鄉民自
己在那邊當法官解釋法條根本智障
前面還有很多篇有翻合約喔 , 合約有寫逾
期不搬的處理方式
本來就是照合約走,不是自行代表法律然後無
視合約
NET去找大日要,市府去找大日拿阿
現在強盜市府直接去搶NET,這程序對嗎?
net就希望像台北市那樣讓他多賺五年
然後nike得標等五年 都不用賠他
合約是民事,採當事人進行主義
還有人以為是法官說
是看誰有照合約走
我覺得出動警察破鎖沒啥問題啊 先預告你 照
NET這尿性 絕對找一堆人去擋門 到時候再說你
派警察打人 暴力驅逐啥的
現在光照合約走 他都能公然登報抹你 還影射
你圖利了
北七歐,為啥麼會有爭議不就是兩邊對
合約有不同解釋...
你等法院判你贏再把net趕走是會死逆,
不要再那邊說等很久喇
大日就點交給市府了啊
家門被人鎖大鎖 是不是也要官司打完才
開鎖
就地主跟二房東鬧翻。協力建商跟二
房東說好利益。地主不承認。
協力建商登報說地主搶他房子。黑人
問號。
產權又不是大日的,憑什麼點交?搶喔
當年自由新聞都寫商場由大日興建
產權如果是net的怎麼這麼久net都去不登記
1450不就是拿人民的錢來政令宣導的始祖
嗎?政府一堆闢謠打詐的廣告都不是人民
的錢是吧?
如果net贏了net可以求償這段時間的租金
損失,當年太平洋百貨產權糾紛有停業過
?不懂法就別來亂了
大日他沒有產權耶~怎麼點交給基隆市政府啦?
怎會一直有人覺得產權是net的,如果是n
et的,net申請假處分,法院幹嘛駁回
6
基本上只要走法律程序 NET就是賭輸了吧 按照NET過去在北市的作法 只要法律判決前,就繼續賴著不走 法律打越久,就占了越多便宜10
一下產權爭議 一下半夜點交變強盜 一下第四名喊招商不公平 A說不過就說B B說不過就在改說C14
你幹嘛自介? : → denow0208: 合約有不同解釋... 42.73.26.104 02/26 13:18 : → denow0208: 你等法院判你贏再把net趕走是會死逆, 42.73.26.104 02/26 13:20 : → denow0208: 不要再那邊說等很久喇 42.73.26.104 02/26 13:20 你不會叫NET拿出來他跟基隆市政府的租約6
律師就想走輿論壓制 不過都過去一個月了 還是燒不太起來 連林右昌都不敢正面回應 只敢嘲諷謝國樑8
基隆市政府本來就穩贏的面 只要走法院,把產權登記回來就好了。 看到現在最好玩的是 1. 大日從頭到尾都沒出來。 因為行賄就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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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想不到這件事竟然可以回溯那麼久 還扯上2018市長選舉 2015年12月 大日開發取得 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案(OT)36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其實我搞不懂 這個案子 明明就是大日因為行賄害到NET少經營兩年 但是全部的NET律師 都不去對付大日開發 反而都在攻擊市府 這真的很詭異阿 如果我是NET的委任律師 我一定是跟大日開發求償我司的損失阿 大日開發又不是沒錢 還是倒閉了 每年營業額也有好幾億30
Re: [問題] 東岸廣場權利金爭議?~~~~~~~~~~~~~~~~~~~~~~~~~~~~~~~~~~~~~~~~~~~~~~~~~~~~~~~~~~~~~~~~~~~ 現在就是兩邊金額對不上 我們還記得謝立功身披國民黨景帶出來選的時候嗎 當年謝立功選舉時 質疑33
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這停車場很多年了 舊有的地標 基隆人都知道 所謂的天空競技場 誠品也經營過 但是經營不起來 林市長上任 把停車場包給了 大日集團 簽了 5+3+2 的 OT合約27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自己文章自己回 這案子 真的很多詭異之處 林右昌的市府團隊 當初真的螺絲太鬆了 回到當初的新聞27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其實我搞不懂 這個案子 明明就是大日害到NET少經營兩年 但是全部的Net律師 都不去對付大日開發 反而都在攻擊市府 這真的很詭異阿 如果我是Net的委任律師 我一定是跟大日開發求償我司的損失阿 大日開發又不是沒錢 每年營業額也有好幾億24
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自己文章自己回 事情有新發展 基隆市政府方的立場 1. 跟我簽合約的是大日3
Re: [新聞] NET登報嗆「強盜行為應道歉」 謝國一堆跳針仔一直喊強盜 法院見 可是完全無視合約 基隆市府只有跟大日簽約 大日是因為弊案被剝奪優先續約權 大日跟NET你們之間怎簽是你們的事5
Re: [討論] NET案到底有沒有違法今天我把房子交給房仲包租代管8年, 然後房仲不知道跟房客簽了什麼協議, 於是房客在房子上加蓋並增建。 到了代管期到的時候, 我想要找警察把我被霸佔的房子拿回來。5
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基本上合約關係是這樣的 基隆市政府 OT(促參法) 大日 大日 (所謂ROT)民間契約應該是屬於附條件租賃契約的概念 NET NET的契約當然不能對抗 機關基隆市政府 因為他的契約相對人是大日 現在的NET主張就是回到法律物權的效力 認為二樓以上改建是NET出資的
爆
[爆卦] 今天是光頭葛格逝世五年38
[問卦] 中醫的體內濕氣可以用西醫解釋嗎28
Re: [問卦] NewJeans是哪一步走錯了?49
[問卦] Ryu新歡畫家那麼可愛?25
[問卦] 麥當勞正職壓力會很大嗎?爆
[爆卦] 王鴻薇FB:向感覺不快的女醫師致歉64
[問卦] 烏龍爆料後道歉為什麼無法爆文?72
[問卦] 民主國家會控制媒體嗎17
[問卦] 台鐵六十元便當沒有豆皮了10
Re: [新聞] 陳時中遭爆「飯局有美女」玩很嗨 本人回13
Re: [爆卦] 王鴻薇FB:向感覺不快的女醫師致歉47
[問卦] 川普說2次不要刺青 刺青很糟?13
[問卦] 為啥吃個飯要穿爆乳裝???19
[問卦] 為什麼川普當選 拜登笑得很爽?9
[問卦] 台灣除了台積電之外 還有其他備案嗎?20
[問卦] Yuma下一步應該怎麼辦?9
[問卦] 女生打 哈哈 是敷衍的意思?9
[問卦] 台式牛排要吃哪家最頂呢??8
[問卦] 女生靠姿色黏長官沒得到好處會有什麼行為5
[問卦] 某些八卦仔就是沙豬對吧7
[問卦] 日女是不是跟陸女死亡交叉了啊?15
[問卦] 沒人發現范冰冰莫名其妙就失去舞台了嗎!22
[問卦] x調查是不是不紅了??15
Re: [新聞] 柯文哲驚爆性騷擾璩美鳳還叫她「逆天妖6
[問卦] 中國治安危機,就是因為沒有社會安全網!5
[問卦] 怎麼今年跨年又一堆韓團了阿?5
[問卦] 沒有人期待陶喆出新專輯嗎?為什麼?5
[問卦] 幹 我認真問6
Re: [新聞] 陳時中、王必勝應酬「爆乳辣妹送客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