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NET登報嗆「強盜行為應道歉」 謝國
一堆跳針仔一直喊強盜 法院見
可是完全無視合約
基隆市府只有跟大日簽約
大日是因為弊案被剝奪優先續約權
大日跟NET你們之間怎簽是你們的事
關基隆市府屁事
租客跟二房東有糾紛 怎會找房東負責?
合約跟誰簽的就找誰好嗎?
根據大日跟市府合約內容
大日承租 NET只是協力廠商
租約到期 建物無條件給市府
大日有蓋章 NET也用印
到底還要鬧什麼
NET要鬧也應該跟大日鬧
然後NET粉應該要找林大部長
當初合約怎麼簽成這樣的
笑死
不敢找大日跟林大部長要說法
整天只會情勒
根本只是想弄成政治事件為了鬥臭而已
直接拿出NET跟市府的合約不就完事了
整天跟吉娃娃一樣跳針亂叫 煩不煩啊
--
建物無條件給市府?
網軍出動洗地
就像有人侵入你家 說已經在走法律訴訟
1樓,懷疑喔??
叫警察來也沒用喔
合約就是這樣啊
您說的正確,但網軍就是要黑
建物不給,大日與Net就沒有在公有地上經
營生意的權利
合約都出來了,主富自己還蓋章的
誰半夜去撬門的?
一個路人甲鎖我家門 我請人撬開不行? 誰敢鎖我家我還告他強制罪勒
※ 編輯: winnabe (42.73.79.87 臺灣), 02/17/2024 23:40:12這種OT或ROT的契約,就是公有資產給民間
合約的法律對側翼來說不重要
企業經營,但經營期限到了,資產全部歸公
。
包含增建資產。
噓文的是沒看到這次綠營政客沒半個敢講話
只有綠營網軍在護航,根本上錯車
有啦,張之豪議員
要是基隆市府有問題,最好綠營政客會放過機會
一樓沒看過BOT嗎
這車上錯小心把林右昌拖出來一起死
23樓 沒看過先用側翼洗風向嗎 現在就先
為縣市長選戰鋪路了
NET要求償是要跟大日,但看起來想繼續經營
Net有什麼權力 合約沒有 請他搬不搬
其實看Net用叫基隆市府台灣人民道歉這種
鬼話 就知道他們站不住腳
林右昌至今一句不敢屁說
NET站不住腳也不是你市府可以隨便認定
別人是流浪漢,不用走法院強制執行的
依據啦
只有垃圾藍腦會說別人是流浪漢
你幹嘛幫房東護航?
幫私人企業護航的才奇怪吧 公有地
可是大家的納稅錢欸
☁最好是流浪漢會蓋出個得獎的商場 好了啦
只有共產黨無產階級才會扯公有地而無
視程序正義
沒合約占有建物就叫流浪漢 自己都
有啊,林右昌他妹天天在挖洞給她哥跳
在合作書蓋章了還賴皮
只有垃圾共產黨無產階級才會扯流浪漢
合約自己都蓋章用印了還不認帳 你的契約精神是跟共產黨學的是嗎?
出錢不看合約 這是什麼叢林社會 非
洲嗎?
我們法治社會文明人是不在乎你是有錢
人還是流浪漢,都應該受法律保障,政
府都應該受法律約束
認不認帳法院說了算,只有垃圾無產階
級無視法院的存在
蓋章簽名畫壓同意了 結果事後開始賴皮 別人依照合約做事 還一哭二鬧三上吊 真不知道哪個行為比較像共產黨
有契約還能賴皮這不就是共產黨嗎
共產黨最會毀約翻桌鬥地主了呢
只有垃圾無產階級自己要當法官未審先
判
垃圾無產階級最仇富了
所以所有權人就只能流浪漢無權侵佔嘍?
只有垃圾無產階級會隨便認定別人是流
浪漢
先把人趕走 讓流浪漢告 才是實務上
我希望你不是
的做法 哪有家會讓流浪漢睡兩年等
法院
垃圾無產階級最愛扯流浪漢
在法治社會,流浪漢跟有錢人是平等的
無產階級費拉希望肉體消滅流浪漢
所以中國城市看不到任何流浪漢
所以共產黨最愛把別人打成流浪漢,這
有法盲真可憐,沒看到綠營政客沒半個敢上車的
樣我怎麼搞你都正確
無產階級社會才會讓流浪漢無視合約
侵入他人住宅喔
無產階級費拉都是要消滅流浪漢的並認
為是正確偉大的
所以你看中國城市都沒有流浪漢
林右昌就是最大的司機 看他的動態
就好了 你看他平常最愛譙謝國樑 他
現在敢出聲嗎
林佑昌怎樣關我鳥事,共產黨鬥爭就是
要先分立場
果然是無產階級那一味
先說說你對於合約的看法是什麼吧
※ 編輯: winnabe (42.73.79.87 臺灣), 02/18/2024 00:10:45林佑昌是上帝還是法官?他說什麼很重
要嗎?
先說說你對於合約的看法是什麼吧
※ 編輯: winnabe (42.73.79.87 臺灣), 02/18/2024 00:11:55我對合約沒有任何看法,我對市府繞開
法院執行很有看法
所以合約明白指出1~4樓都是市府的 那進入自家住宅哪裡違法? 是不是應該告那個上鎖的強制罪?
※ 編輯: winnabe (42.73.79.87 臺灣), 02/18/2024 00:13:16就算最終法院判決市府擁有產權,也不
是你可以繞開法院程序自己執行的理由
你不是法官,某C不是法官,我不是法官
,市府更不是,就這麼簡單,很難懂?
是不是等法院判完,不是你說了算,很
難懂?
合約簽了不認帳 那還談什麼法治精神 很難懂?
※ 編輯: winnabe (42.73.79.87 臺灣), 02/18/2024 00:15:49你可以先去告強制罪,再由法院認定
但商業地產的產權糾紛邏輯,用一般什
麼狗屁流浪漢來對比很好笑
認不認帳法院說了算,很難懂?
原來合約都蓋了章還要法院說了算 真是刷新三觀 所有權利義務都從合約來 結果丟一句法院說了才算 那要簽合約幹嘛 好了啦 再跳針下去難看了
但實際上其他租客都已經承認微風是新的經
營者,這也間接承認市府是增建部分的所有
權人。
法院有強制執行的程序好嗎?
你以為法院為什麼會有這個程序?
沒有不行 因為就是基隆市政府跟大日點交
主富無憑無據
其實這算法制上的缺漏,現在法院訂暫時狀
態假處分的門檻太高,不然可以先由法院選
定其中一方為暫時管理人。
你覺得法制上有缺漏去修法
主富有產權證明嗎 沒有
我對修法沒有意見
主富有跟基隆市政府有租約嗎 也沒有
什麼東西都沒有 説基隆市政府不能跟大日點
交
我把你家鎖起來 主張你家是我的 你不可以
剪鎖 我們上法院
所以主富有可能敗訴,然後代表你可以
跳過法院的程序嗎?
不要在你家我家,商業地產的產權糾紛
不光是主富可能敗訴 而是主富現在用什麼理
加上OT案,扯什麼你家我家流浪漢
由主張那是他的
主富可以輝 我就不能你家我家
都給你講啊
連最重要的合約都可以跳針的 還真不用多花時間講 世界上最不守合約的就共產黨啊
※ 編輯: winnabe (42.73.79.87 臺灣), 02/18/2024 00:24:57你上法院去用你家我家來辯護,法官當
你白癡
商業地產的產權糾紛加上OT案,跟什麼
你家我家根本沒有任何鳥蛋關係
上法院啊 你不可以剪鎖
上法院法官覺得誰白癡是一回事 你說不可以
剪阿 上法院講啊
本來就上法院講囉
你也覺得這很白癡啊
只有垃圾無產階級覺得可以跳過法院自
己執行
對 你不可以剪鎖 上法院
你覺得法院為什麼會有強制執行這個程
序?
這個就不是強制執行
垃圾無產階級最愛跳過法院程序
尷尬的是,如果爭訟時間長達五年十年,這
段時間,爭訟雙方都不能對財產有任何管理
就是跳過了啊
行為嗎?
你找警察保護你 你剪了鎖在你家的鎖 這不是
強制執行
你覺得不妥去爭取修法
Net的佔有是受法律保護的 政府不該帶頭
違法 就是應該取得確定判決後才能有下一
以後每個人都這樣跳過法院強制執行程
步動作 不是有簽合約就可以為所欲為欸
序
整個合約就是基隆市政府跟大日簽約 大日跟
無視合約我只想到中國說過的歷史文件!
基隆市政府點交 找警察來維護秩序
強佔政府土地的不講法律 不給佔就講法律
法律是保護強佔政府土地的廠商嗎 你圖利
法院說了算,你說了不算
又一個要扮演法官的人來了
就算你是法官,沒走完程序也不行
希望基隆市警察局 遇到一般房東跟租
霸的爭議案件可以比照辦理 報警就派
警局架開租霸 鎖匠換鎖 裡面有東西
就打包扔出去趕走 可以跳過法院漫長
的訴訟程序跟強制執行程序
NET的佔有哪有法律保護 合約呢?產
權呢?胡扯
這東西的爭議到底在那 根本沒有爭議 NET
有文件證明這是他的嗎
產權證明呢?
NET有跟市政府簽約嗎 合約呢
什麼東西都沒有 根本不存在你説的爭議 就好
比我直接說你家是我的一樣 我什麼都沒有 可
以這樣嗎 這是什麼爭議
這就是小智式的爭議啊 大家都覺得
沒爭議 就我自己覺得有爭議
如果NET有跟市府簽約 但內容雙方解釋不同
那才叫有爭議 NET 現在什麼都拿不出來 見
鬼喔
半夜開你家門、闖你家進入還有理了?
問題是Net自己也沒有辦法證明產權。
租屋沒交租不還 房東可不可以破門進去把
損毀東西丟掉?
八卦超可悲,竟然跟謝同一陣線
希望黨也能給我一塊地經營,合約到了
一樣歸我
ㄏㄏ
党想比照新北餵藥案搞人啊
就算在違反合約的情況也不能損害或剝奪
對方財產好嗎= =
戰國
呵~
法盲法文,現在就算一般住宅,租客沒繳房
租,你也不能趕走或換鎖,只能由法院判決
。
法盲發文
笑死一直講合約簽了我最大 真的當法院
空氣就是
洗得有點誇張
幹 我看NET粉說的是我付錢最大 我
蓋得章都不算 這樣才可怕吧
只有共產黨會覺得簽了合約就可以都跳過
法院
開自己的家門鎖需要等法院 那你家
在哪我去鎖起來好不好
認真看合約吧
微風急了
共產黨出來洗上法院真搞笑
話不是這樣說的 建物所有權不是這樣轉移
的
一堆在幫NET護航的怎麼沒想想為何綠營政客
不一起跳出來打基隆市政府阿?不就有貓膩
一些只會看顏色說話的沒看到你的黨縮了嗎?
看完影片再來說好嗎?這一看就是不懂法在
亂說
垃圾就是垃圾,國民黨和共產黨無異
讓法院評斷或是私下和解
NET粉繼續鬧喔 主流媒體跟綠營大頭不上
車的原因還不知道喔 4X這種血腥味那麼重
的都沒過來了 側翼也就幾個綠師洗幾篇文
還有人說要去監察院告發謝國樑 他巴不
得你去告
告了 我們的內政部長就刺激囉
就綠營想要洗政治事件啊,比瘦肉精扯
扯
44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這件事勸鄉民先別上車,要先知道幾個前情提要。 1、東岸當初是標給大日開發公司,NET當初是透過大日這個二房東來經營東岸商場, 之後大日這個二房東在別的停車場弄出弊案,買通市府一個臨時人員得到別的投標公司文件 (2022檢調前往大日扣押的文件中有),這才導致二房東大日失去續約優先權。36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其實我搞不懂 這個案子 明明就是大日因為行賄害到NET少經營兩年 但是全部的NET律師 都不去對付大日開發 反而都在攻擊市府 這真的很詭異阿 如果我是NET的委任律師 我一定是跟大日開發求償我司的損失阿 大日開發又不是沒錢 還是倒閉了 每年營業額也有好幾億18
Re: [新聞] NET轟市府強盜!東岸商場今移交恐爆衝突最基本的觀念 商場的裝潢費用就是營運成本是帶不走的 麥當勞到處租房租地蓋自己的餐廳 有單層的有整棟自己蓋的 租約到期不續約就是全部變垃圾拆光光16
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這位朋友,你會有這樣的質疑, 是因為你沒瞭解合約簽約的關鍵 所以才會產生錯誤的認知與憤怒 .......................................... 林右昌市長當年招標用OT--利用政府現有建物經營15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先等子彈飛一會 理性上我也支持 NET 這邊餐廳我也常去 都很喜歡 但是這事透漏著古怪 先看一篇新聞4
Re: [新聞] NET登報要求為「強盜行為」道歉 謝國樑做人可以這樣顛倒是非嗎 當強盜的明明就是NET 背著基隆市府自己跟大日簽約 然後110年自己在大日合作意向書 同意完全遵守大日跟基隆市府的契約5
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基本上合約關係是這樣的 基隆市政府 OT(促參法) 大日 大日 (所謂ROT)民間契約應該是屬於附條件租賃契約的概念 NET NET的契約當然不能對抗 機關基隆市政府 因為他的契約相對人是大日 現在的NET主張就是回到法律物權的效力 認為二樓以上改建是NET出資的4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看文章內容基隆市政府對的是大日開發 大日開發再把地上商場轉租給NET,至於地上商場為何是NET出錢改裝不得而知 也不知NET跟大日開發是怎簽合約簽幾年,但應該也簽不少年才會花錢改裝 現在就大日開發合約已到,基隆市政府對的就是大日開發 而NET爭議點在於跟大日開發之間的合約問題,而非跟基隆市政府3
Re: [問卦] NET最後把房子敲掉的機率高嗎?其實不高 就算只看 大日跟NET簽的約 也是十年的ROT 不管你OT ROT 都是要T回給市府的 現在只差兩年 意思是原本說好(大日的約)十年完整的還市府- 林右昌前市長當時是以ROT模式跟大日公司簽約 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 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 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請注意:是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
爆
[爆卦] 統神FB94
[問卦] 跑跑卡丁車1三服比賽 三服第一會是?(發$)99
Re: [問卦] 被台派出征的那個梅花糕 有人吃過嗎52
[問卦] 台灣人要怎麼拯救台灣?31
[問卦] 我要學測 你以為我很愛上街頭嗎?72
[問卦] 抵制Netflix卻因魷魚遊戲沾沾自喜?16
[問卦] 統神是輸不起嗎59
[問卦] 統神:我打算明年打館長,後年打toyz30
Re: [新聞] 柯建銘揭藍拒絕折衷方案 黃國昌批民進黨54
[問卦] 只有我不懂魷魚遊戲哪裡好看?21
[問卦] 對Melody膩了,怎麼辦?45
[問卦] 林夕 黃偉文 李焯雄 方文山 誰是詞神?27
Re: [新聞] 國土署:8年20萬戶社宅明年絕對達標5
[問卦] 沒人發現蔡依林紅這麼久根本莫名其妙嗎!15
[問卦] Curry退役後能幹嘛?31
[問卦] 跑船薪水高,為何商船系分數不高?13
[問卦] 日本的二次會/三次會,會逐漸在職場消失嗎10
[問卦] 經費給高雄15年 結果南北差距還是存在?26
[問卦] 統神會復胖120還是繼續瘦到8077
[問卦] 昨天那個光頭裁判是什麼洨?29
[問卦] 烏龍派出所哪一集最好笑43
[問卦] 煤油是最屌炸天的暖爐吧8
[問卦] 平安夜女友加完班可中出要注意什?7
Re: [新聞] 新北耶誕城女廁爆滿!她們強闖男廁 男氣4
[問卦] 錢都跟乖乖聯名火鍋18
[問卦] 張柏芝算是香港第一美女嗎?6
[問卦] 有沒有可能蹦闆流鼻血是因為統神的帥臉?3
[問卦] 整晚睡不著 現在馬上就要上班了4
[問卦] 這週末小巨蛋是不是反超大巨蛋了11
[問卦] 震怒!魷魚遊戲抄襲大逃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