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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NET登報嗆「強盜行為應道歉」 謝國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NET登報嗆「強盜行為應道歉」 謝國作者
linzero
(【林】)
時間推噓 9 推:9 噓:0 →:52

市政府跟大日是OT案
大日跟NET是類似ROT案

也就是市政府沒簽過任何ROT案吧
那理論上對市府來說法理上應該沒有任何增建的東西存在
或者說沒有啥增建的東西之後要回歸給市府

大日就算因故被解約
那也不存在有2~4樓商場可以給市政府處理
某程度上要解約那應該也可以要把2~4樓拆掉後還給市府


現在問題是出在
既然沒有ROT合約
那上任市政府是怎樣允許增建
且增建建照上也掛市政府的名字?
既然知道要增建
建照方面也給於協助了
但卻沒任何ROT的合約?

NET當時打的算盤應該是合約期限內地利益足夠讓他砸錢去增建
而當時市府應該也是看到期後我也可以收回來
所以允許增建
但這時跟大日的合約好像沒更動或增加ROT合約

而現今市府是因故對大日解約
照對上任市府執行的理解
增建是存在的
也可以解約收回產權
但實際上並沒有ROT等的合約

所以在產權登記上現在就是一筆糊塗帳
而增建的使用也是各說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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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04.9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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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01 02/18 11:09問題的關鍵就是林右昌為什麼允許這麼做

上任市府這問題之外 這任市府的問題在於 承不承認有ROT的存在 不承認ROT存在 那就沒有所謂2~4樓的產權可以回收 承認ROT存在 那現行執行的依據又是在哪?

※ 編輯: linzero (36.228.104.97 臺灣), 02/18/2024 11:12:40

Anvec 02/18 11:12市政府是OT招標 大日得標後 市政府把OT合

Anvec 02/18 11:12約加入可修建 類ROT

Anvec 02/18 11:14大日是跟主富簽合作同意書 以及後續的租約

linzero 02/18 11:14所以有改約?這個我倒是沒注意到

Anvec 02/18 11:14承認ROT就是要轉移給市政府啊

Anvec 02/18 11:18OT ROT 跟 BOT 都是促參的幾種模式

Anvec 02/18 11:19政府的設施 交給民間業者營運(O) 一定期間

Anvec 02/18 11:19 到期後轉移營運權給政府 (T)

Anvec 02/18 11:20如果可以修建 就是ROT 如果是蓋新的 就是BO

Anvec 02/18 11:20T 最後都是要轉移給政府

kenro 02/18 11:53但NET就不要啊,因為跟大日簽的期限沒到

hurtmind 02/18 12:15https://reurl.cc/97x37d

hurtmind 02/18 12:15NET續約的時候主約就有產權約定

hurtmind 02/18 12:16簽名可以裝傻不算數?

CrossroadMEI 02/18 12:20110年合約就已經寫1-4樓商場屬市府

CrossroadMEI 02/18 12:20 就是在補這個坑啊 而且NET也同意

CrossroadMEI 02/18 12:20

chaitomaster 02/18 19:29契約寫明了不是

qazedcrfv 02/18 20:59請問110年合約內容可借分享一下嗎,我

qazedcrfv 02/18 20:59看到的只有基隆市府自打臉的狀況,第一

qazedcrfv 02/18 20:59條說是到地上四樓,但下面用OT內的法

qazedcrfv 02/18 21:00條說明,NET就當初沒想到要跟市府簽合

qazedcrfv 02/18 21:00約,才會變成兩邊各說各話,要打訴訟

qazedcrfv 02/18 21:00的局面,但你基隆市政府強用公權力破

qazedcrfv 02/18 21:00門就不對不是嗎

qazedcrfv 02/18 21:00https://i.imgur.com/4hnfPMr.jpg

qazedcrfv 02/18 21:10甲方依促參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五款,民

qazedcrfv 02/18 21:10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的建設,在

qazedcrfv 02/18 21:10營運期間屆滿之後,歸還給政府,也就是

qazedcrfv 02/18 21:10說非政府建設的不在此規範內,這不就

qazedcrfv 02/18 21:10跟第一條內容抵觸嗎,阿就合約有爭議

qazedcrfv 02/18 21:10麻,急著破人家門做什麼

CrossroadMEI 02/18 21:13下文的停車場土地所指涉的範圍 上

CrossroadMEI 02/18 21:13面的框框就已經寫包括商場跟地下停

CrossroadMEI 02/18 21:13車場了 是你自己沒看清楚

CrossroadMEI 02/18 21:14然後增建物定作人就是基隆市政府

CrossroadMEI 02/18 21:14怎麼會非政府建造 就算只是掛名 就

CrossroadMEI 02/18 21:14是政府建設的啊

qazedcrfv 02/18 23:01更新一下,你自己已在原篇都說這是OT

qazedcrfv 02/18 23:02型態的合約了,那當時就應該要用第八

qazedcrfv 02/18 23:02條第一項第四款來規定,我只知道現在這

qazedcrfv 02/18 23:02份合約就是有爭議麻,管他是誰執政,

qazedcrfv 02/18 23:02有爭議且還在打官司未定案,你甲方就強

qazedcrfv 02/18 23:02行破門而入,先動手就是錯的啊,有什

qazedcrfv 02/18 23:02麼好爭辯,如果現在換做你是NET,基隆

qazedcrfv 02/18 23:03市政府現在想要整碗端走,你不拼命捍

qazedcrfv 02/18 23:03衛自己權力嗎,至少也要補償些錢和還

qazedcrfv 02/18 23:03個道歉不是嗎?

Arodz 02/19 01:15他現在開始跳針說沒有獨立樓梯 真的好笑

Arodz 02/19 01:16去現場看就知道了 從郵局側就是可以直上2F

joh 02/19 08:26又來了,不看合約在那邊大吵大鬧

CrossroadMEI 02/19 09:45你才好笑勒 直上樓梯的一樓請問是

CrossroadMEI 02/19 09:46浮在半空中 都不用經過一樓嗎

qazedcrfv 02/20 01:52那是你自己先入為主認為的喔,人家開庭

qazedcrfv 02/20 01:53法官自己都說,那個地方他常去餒,然

qazedcrfv 02/20 01:53後現在把人家獨立出入口封住,說沒獨

qazedcrfv 02/20 01:53立出入口呵呵

qazedcrfv 02/20 01:54https://i.imgur.com/d9bPt6i.jpg

qazedcrfv 02/20 01:54https://i.imgur.com/5ZIVVOj.jpg

qazedcrfv 02/20 02:10用圖說明勝過花老半天寫文字講一大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