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的律師單挑法官執法破壞「證據鏈」
※ 引述《felixgene ()》之銘言:
: 文長,先給懶人包
: 不用糾結雜湊值,因為違反偵查不公開的馬檢自證 9/1 就已經讀過硬碟
: 檢方 9/11才做的映像檔,之後再怎麼比對雜湊已無意義,證物早就有被汙染的風險。: 所以讓我們熱烈感謝馬檢——親手證明了這顆硬碟的證據力有多低落。
: ----正文開始----
: 首先,各位要了解,數位證據有一套國際與台灣司法實務都遵守的專業SOP,
: 司法官訓練手冊內有明文規定,是不能亂搞的!
現在問題應該就是在這個流程部分
"實務上"究竟是如何被執行的
有時候/很多時候 規定是一回事 做又是一回事
我只能合理猜測(如果我猜測的方向錯誤 希望北檢業內熟悉流程的人士來指正)
1.數位證物的保存
"實務上"可能是檢查過內容物之後,確定將來會成為關鍵證物之後
才另排時間做映像檔備份
並不是搜索查扣的當下就確定會做證物保存
2.關鍵證物的認定
"實務上"可能是檢察官沒這麼多時間檢查硬碟內容物
很大的可能會給檢調以外的人去協助檢查
這比較能解釋北檢自認沒有洩密
卻有鏡周刊+馬記者兩條支線能獲得訊息
(不過透過馬FB能知道 馬記者知道文件內經理人是經手人的意思)
我覺得比較合理的推斷是鏡周刊的人有在協助整理證物
這才能解釋鏡周刊的爆料每每跑在前面
(當然另一個可能性是北檢洩密 但北檢否認)
這個流程/這個猜想能合理解釋
爆料在先&證物保存在後的矛盾之處
(正常邏輯應該是先製作映像檔備份 才去檢查內容物)
: # 再來請大家看看這張「小沈1500」表格:https://imgur.com/a/TmrR66q
: 整張表裡,每個人都「連名帶姓」,經理人邱X琳重複多筆,明顯看得出經理人=經手人。: 結果偏偏「小沈」這筆最奇怪:
: 1.只有他的姓名是「暱稱」小沈
: 2.經理人=經手人,怎麼會寫「沈慶京本人」?
: 感覺就是怕你不懂,經理人欄硬補上沈慶京。
: 不覺得這行超級有違和感,很像是硬塞進去的嗎?
不管是不是事後被增加進去的
至少填寫的人 前後看起來不是相同邏輯
所以我會判斷
1.應該是不同人
2.邏輯跟不上其他欄位的填寫人
3.排除不了事後補上去的可能
4.有人拿來玩弄北檢?
因為上下兩筆對照 就看得出來資料邏輯不同之處了
日期 姓名 數字 公司 用途 經理人
2022/11/1 小沈 1500 空白 空白 沈慶京
2022/11/1 林O群 200 空白 空白 空白
問題很明顯
1.小沈就是沈慶京的話 依照林O群這行的邏輯 會把小沈欄位填入沈慶京 經理人直接空白
2.沈慶京是經理人的話 沈只是經手 掏錢的應該另有其人 應該確認小沈到底是誰
以上這是正常人會冒出的疑問吧
但是現在又發現證物保存(image映像檔製作)的時間在鏡周刊&馬記者爆料之後
這又更加啟人疑竇
再到現在勘驗硬碟內容的過程
1.(法+檢)用原始硬碟勘驗
2.(法)怕法院的電腦跑不動image檔
3.(檢)"疑慮"用了image檔到時候辯方律師認為與原始硬碟不符
4.(檢)有疑慮應該先提出書面申請要求不要動原始硬碟
5.(法)指責辯方律師怎麼不早說動了原始硬碟會斷證據鏈
這根本從上到下螺絲都鬆了
我的感想只有怎麼會這樣(滿頭問號)
但如果換成其他沒聲量的人
也是可能遇到相同流程 但是沒人關心的喔
這反而是更嚴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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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文章是在寫鑑識
不是後面的事
一開始就錯了,後面一堆人拿出來討論?
哪個文章? 討論啥? 你認為數位證據的保存流程應該是如何 你說說看 謝謝
※ 編輯: NinJa (219.71.221.94 臺灣), 06/07/2025 12:36:49首先裡面資料31萬筆,只挑出19筆資料來
連結WEN可能就是柯,現在問題來了9/1扣
押usb,9/6鏡院馬檢就取得USB的內容,9/1
1才複製印象檔保存證據,9/1-9/10。這時
間內證據已經被污染了,如何證明WEN一定
是柯?搞不好是馬檢啊
SRadiant看起來認為以上流程沒問題啊 問號
※ 編輯: NinJa (219.71.221.94 臺灣), 06/07/2025 12:38:25馬檢在9/1-9/10期間看到很像柯的資料就
打開了,會不會存檔的WEN就是他?現在麻
煩的就是證據被污染了,已經沒辦法當證
據了
我覺得這倒是小事 因為本來就只是個線索 如果這個線索為真 那可以帶著檢察官去找到真相 找到不合理的金流之後 這個線索可以升格變成證據 但如果沒有金流 不管有沒有被汙染 應該都只是一筆excel內的文字吧? 總不會收賄與否 是看excel決定 而不是看你有沒有收到什麼不該收的來判斷吧?
要多人勘驗一定是先映像檔分工吧
正常應該也是你這樣的流程 如果鏡周刊&馬記者沒有大嘴巴 到現在可能北檢也會說他們是依照這樣的流程才對? 大嘴巴急著爆料反而讓人覺得這流程不對勁啊
先不臆測有沒有篡改內容,而是這USB已經
失去當證據的能力了
不怕,還有鏡檢的資料 ^^
證物一開始就被污染才說要不要當證物採
證保存是後面的事?
在沒被污染前可以當成間接證據,但現在
被污染的情況下連一開始的司法行動都可
能通通違法
毒樹果理論,你拿一開始就有毒的樹開始
講難聽就馬檢的爆料不就表示證物很有可能
調查
被污染被動過嗎?
沒有證據排除法則+檢審辯都看過了,就
算口頭上講說「沒有證據能力」「不能
作為證據」,但實際上台灣就是法官心證
決定之後,自由解釋法律跟證據,你開這
個主題一點意義都沒有吧?!
樓上時間點出來了,你覺得還是心證?
仍必須回到主線:沒有屍體,可以判殺人
現在變成檢方要提出證據說USB沒問題證據
保存有效能當間接證據
罪?貪污呢?
好笑的是檢調全都是優秀檢調,還有誰比他
們懂??
馬要出庭當證人吧
證據方法有四種:人證書證鑑定勘驗.法
官很容易迴避,就是2樓講的:證據污染問
題是鑑定,但現在是法官「勘驗」,所以
和證據污染問題無關.不要覺得神奇啦,
台灣本來就是這樣亂搞,文字邏輯有通就
好,是不是犯蠢不重要.
先羈押馬檢問她來源
數位鑑識流程在前面就有貼了 裝傻?
勘驗受污染的證據跟證據污染無關?
有人可以說明為什麼跑不動image? 又不是要
現場挖礦
1500怎麼能代表金錢,不能代表時間嗎?,離
奇又找不到錢,什麼都沒有,要判有罪,除了
莫須有的罪名,電腦檔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陳董都不能證明是陳宗彥了 小沈證明事沈慶
京嗎 重點是證物沒第一時間保存 很難證明
是否有被加工
講半天 你又不識法官 法官信收錢就好
蕭奕弘律師當過北檢檢察官
北檢讓法官背鍋根本高招 法官心證證
據未斷鍊就解套
爆
柯文哲的律師 蕭奕弘律師 學經歷如下 姜長志檢察官 學經歷如下![Re: [新聞] 柯文哲的律師單挑法官執法破壞「證據鏈」 Re: [新聞] 柯文哲的律師單挑法官執法破壞「證據鏈」](https://files.catbox.moe/kmnx3n.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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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怪怪的 小弟法盲都知道的常識 柯文哲辯護律師的職責 本來就是攻擊檢方捏造的證據鏈 為柯文哲辯護6
現在情況是 二審法官如果是那一群一直羈押柯P的那掛 那除非律師能提出檢察官造假證據的直接資料 比如有錄影還是錄音之類的 不然法官都可以用心證把蕭律師提出的疑點壓下去5
你討論這些要幹嘛 如果這案子有遵守程序正義 早就已經在各個司法醜聞發生時解散啦 看戲不要太入戲 就一群猴子在耍猴戲而已![Re: [新聞] 柯文哲的律師單挑法官執法破壞「證據鏈」 Re: [新聞] 柯文哲的律師單挑法官執法破壞「證據鏈」](https://i.imgur.com/o8jPqNs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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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那些高官在來說 我們尊重司法判決 尊重司法 尊你老激 這種破爛司法程序跟手段 有哪個地方值得尊重我實在是看不懂
大家別激動 我想最後剪掉會開大 大喊「大罷免大成功」 這樣一切就解決了 再不然喊「抗中保台」42
有點刑事訴訟法概念的人都知道 刑法庭上 當事人有兩造 : 檢察官 (代表人民行使無上國家公權力起訴 負有舉證/保全證據的完全責任 被告 兩造分別站在天平的兩端![Re: [新聞] 柯文哲的律師單挑法官執法破壞「證據鏈」 Re: [新聞] 柯文哲的律師單挑法官執法破壞「證據鏈」](https://i.imgur.com/b2hzRE9b.jpeg)
6
藍白支持者 最大的誤會 就是以為這是一場法律審判 其實根本就荒腔走板了 光是羈押法官可以臨時換人 羈押理由可以完全不合邏輯 照樣給你羈押8
說得沒錯 覺得很扯嗎? 法官放走重刑犯都行了,破壞證據有什麼了不起的? 前陣子兩個法官縱放被判刑30年的鍾文智,大家是不是已經忘了? 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或指示書記官依裁定原本製作正本送達 雙方當事人(指鍾文智、高檢署檢察官),且二度增補審理單上裁定原本內容,39
這顆硬碟中有 31萬個檔案,包含1萬5000個文字檔、6873個WORD檔、2730個EXCEL檔、3250個POWER POINT檔以及2533個PDF檔 以我個人經驗,一個人一生不可能編輯這麼多檔案 甚至以庭上勘驗的19項資料內容來看,頂多是第二任市長以後的資料![Re: [新聞] 柯文哲的律師單挑法官執法破壞「證據鏈」 Re: [新聞] 柯文哲的律師單挑法官執法破壞「證據鏈」](https://i.ytimg.com/vi/7Ib4wwNNTmc/sddefault.jpg)
爆
Re: [新聞] 柯文哲的律師單挑法官執法破壞「證據鏈」文長,先給懶人包 不用糾結雜湊值,因為數位證物取得後第一次使用就要製作映像檔 後續所有分析只能針對映像檔,避免汙染原始證物。 但我們偉大的馬檢,臉書自證早在9月1日就取得資料, 而檢方是在9/11才做映像檔!![Re: [新聞] 柯文哲的律師單挑法官執法破壞「證據鏈」 Re: [新聞] 柯文哲的律師單挑法官執法破壞「證據鏈」](https://i.imgur.com/25QjKLO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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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柯文哲:硬碟保存取出沒有經過標準程序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轉錄] 柯文哲:硬碟保存取出沒有經過標準程序 [轉錄] 柯文哲:硬碟保存取出沒有經過標準程序](https://i.imgur.com/qUGcR8V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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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翟本喬fb 我是覺得檢察官先前可能有改過柯文哲家被搜: 2024年8月30日 清晨 小沈1500被北檢洩密: 2024 年 9 月 10 日的鏡週刊報導 經mnolag提醒更正:2024 年 9 月 6 日 已有報導 經過時間不到兩周。 然後北檢,要不要再說明一次image檔是啥時做的?4
[黑特] 事實證明阿北的律師沒錯..勘驗證物的流程 1. 以唯讀軟體開啟原始證物,並先以程式計算出雜湊值 2. 拷貝成映像檔,並檢查映像檔的雜湊值與原始證物相同 3. 為避免引發「證據鏈斷裂」,避免不小心修改檔案![[黑特] 事實證明阿北的律師沒錯.. [黑特] 事實證明阿北的律師沒錯..](https://i.imgur.com/25QjKLO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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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小沈1500這一列有被刻意插入的痕跡小沈1500這一列經理人寫「沈慶京」,但上一列、下一列的經手人都是邱珮琳,而經理人 欄位都空白,在上下空白欄位之間,卻憑白多了小沈1500沈慶京這一列。 若把沈慶京這一列刪除,可以發現經理人邱珮琳欄位下面兩列之所以空白,是因為接續上 一列的經理人邱珮琳,所不再重複繕打,這才應該是原本的資料內容。![[討論] 小沈1500這一列有被刻意插入的痕跡 [討論] 小沈1500這一列有被刻意插入的痕跡](https://i.imgur.com/Lcht746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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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單個檔案和整顆硬碟映像不一樣我不知道司法實務是怎樣啦。 不過合理推斷,就是硬碟一拿到先作映像(iso),然後這顆硬碟就封起來放進證據室去。 任何人要動都得簽名。 這個iso就是讓檢調去看裏面的東西。 那麼,法庭上是拿硬碟來看還是iso來看?當然是硬碟啊,因為這是直接證據。![Re: [討論] 單個檔案和整顆硬碟映像不一樣 Re: [討論] 單個檔案和整顆硬碟映像不一樣](https://i.imgur.com/KMgHxJQ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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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硬碟藏不雅片?律師反對直接讀硬我有時候懷疑政黑中文能力不知道是不是有問題 原文中清楚地寫了 一開始被告方的律師就強調不可以直接插 法官聽了之後 後面要驗的時候 居然還是插了原硬碟 才被律師們靠腰的 而且插原硬碟的緣由是因為「根本沒保存映像檔」7
Re: [討論] 翟本喬:我覺得柯文哲USB有被改過笑死!什麼時侯還在拿美國辛普森案件當說法?你是美國人嗎?憑什麼適用美國法?不管 國最高法院的判例見解? 最高法院 111 年度台上字第 343 號刑事判決 又參諸內政部警政署訂頒之刑事鑑識規範第67點第3款:「刑案證物自發現、採取、? 、送驗至移送檢察機關或法院,每一階段交接流程(如交件人、收件人、交接日期時![Re: [討論] 翟本喬:我覺得柯文哲USB有被改過 Re: [討論] 翟本喬:我覺得柯文哲USB有被改過](https://cdn.meee.com.tw/static/banne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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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所以一開始到底有沒有製做映像檔?我記得案子剛開始查扣USB外接硬碟的時候 隔壁版有草質疑excel 1500是被加工進去的 當時就有人嗆說不可能 查扣之後第一步就是製作映像檔 完全沒有加工的機會6
[問卦] 垃圾北檢破壞證據還有臉怒吼?我以為檢察官辦案不能破壞證據是基本常識,原來還要被告自己跳出來說? 按照智障檢察官怒吼的邏輯,智障檢調搜查殺人現場的時候沒有戴手套,破壞了犯罪現場。 你告訴這些智障檢察官證據被破壞的時候,他們也會怒吼你怎麼不早說就是了? 所以智障檢察官拿到數位證物,沒有先做備份映象檔。讓原始的硬碟連北檢裡頭的阿貓阿狗 都可以拿到電腦開來看,我們要怎麼知道不是經營多年的馬小姐用Wen的電腦打開來看過,然![[問卦] 垃圾北檢破壞證據還有臉怒吼? [問卦] 垃圾北檢破壞證據還有臉怒吼?](https://i.imgur.com/0KgMAykb.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