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國昌:主席決定你是證人還是當事人
※ 引述《redbeansyrup (紅豆湯)》之銘言:
: 來總結一下
: 當初黃國蔥幫民進黨寫得提案
: 民進黨沒有拿來用
: 然後黃國蔥現在在說這是你們自己的提案
: 這個就很拷貝
: 然後幾個很大條的點啊
: 人家歐美蔑視國會判罪執行都是法院在處理
: 結果你國昌自封社會事大法官
: 立法院兼法院,根本立不住腳啦
: 立字可以拿掉惹
: 然後什麼叫反質詢
: 黃國蔥自己影片只放了蘇貞昌罵人的影像
: 然後說大家都有數 這就叫反質詢
: 不是啊
: 你要立法好歹把文字寫出來啊
: 定義要訂出來啊 這基本的吧
: 然後處罰的標準是什麼
: 吳宗憲只跟你說以後才知道
: 拷貝咧 你回去演藝圈好嗎
: 然後權力義務都是對應的啊
: 你立委多那麼多權力
: 相對的義務是什麼都不明不白耶
: 你是在設計一個絕對的權利嗎
: 民主社會內沒有這種東西的好嗎
: 越看越覺得民進黨不幫你國蔥很正確的啦
現在又多一點
官員亂回答,要罰
立委亂問,不用罰,沒罰則
官員怎麼樣算亂回答,立委自由心證
這個絕對不是國會改革
這個是在欺負人
但是咧,藍白跟你說
我們藍白人很多,你就是要陪我們吞垃圾
我們就是要欺負人
好啦,你要三讀就去三讀
再來看看大眾吞不吞
--
立委有民意基礎,官員有嗎
內政部次長是選舉產生的嗎
把國家還給人民好BU好
明天就三讀通過了 還有人會在外面慶祝捏
笑死,民意基礎就可以濫權
國會擴權法案 也就現在敢通過了
如果拖到2028 看裡面哪個立委敢通過
口口聲聲說要保護吹哨者,結果吹哨者先直
接罰20萬關一年。
明天就過了,又要看你崩潰了
這也跟吹哨有關係??綠腦有夠破
你才知道顆賤民抽煙不用罰 ,他兒子大
麻也不用罰
吹哨者~你不用怕 只要講主席愛聽的就好
綠腦開始亡國感了嗎
作證的人也算吹哨者吧?
村里長也有民意基礎,要不要也參一腳X
D
大家幹嘛這麼緊張 只要講主席愛聽的 就
不會被罰了
人民可以讓你上位 也可以避免你
濫權 最好的方式就是罷免
你要怎麼罷免不分區
立委有民意基礎的話就可以亂搞? 八年
綠多數立委就認為高端沒問題就沒問題?
加蔥: 傅權貴輕判真的太離譜!
想到讓顏寬恆,韓國瑜,還有幾個新科的
素質來定人生死,不害怕嗎
那你們趕快提案立委亂說話要罰啊,講的好
像亂說話無所謂的樣子
立委的言論免責權是憲法保障權利 要罰
只能先修憲而不是提法案 呵
這時候突然又有憲法了
國會改革一直以來要用法條通過的話就
是會有違憲爭議
爆
首Po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條之二 經調查的人需經主席同意 必要時得協同律師到場 對於質疑聲音 黃國昌不以為然地表示![[討論] 黃國昌:主席決定你是證人還是當事人 [討論] 黃國昌:主席決定你是證人還是當事人](https://i.imgur.com/H25QEIBb.jpeg)
22
可是國昌沒有告訴你們訴訟法上「證人需要依法具結」 現在條文有具結規定嗎? 沒有 立委有依據要求證人具結嗎? 沒有2
主席決定? 太天真了 主席甚麼咖啦 主席有黃傅芯大嗎? 有人敢不聽黃傅芯的話嗎?18
這問題要先弄清楚,為何黃國昌把國會調查程序套用刑訴規定? 刑事訴訟是調查犯罪,但國會調查權性質是什麼? 應該不是調查犯罪吧。 釋字585已經寫了,國會調查權是立法權行使職權的輔助性權力,也就是輔佐立法院立法 要相關資訊。 當年大法官是針對真調會條例,沒有講太多國會調查程序原則,本魯淺見,竟然是要立法4
來總結一下 當初黃國蔥幫民進黨寫得提案 民進黨沒有拿來用 然後黃國蔥現在在說這是你們自己的提案 這個就很拷貝6
我來爬梳一下黃國昌力推的立法院調查權。 1.黃國昌推動之立法院調查權, 被調查者是"證人"或"當事人",由立法院之主席認定。 這個"主席",可能是環球科技大學中小企業研究所碩士, 這個"主席",可能是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研究所碩士,
98
Re: [討論] 綠共為什麼這麼怕不能說謊?美國有藐視國會,但只用在聽證 (美國沒有質詢 : 英國也有藐視國會罪,英國民主已死? 英國質詢時有藐視國會,但接近150年沒動用過刑罰 : 藐視國會罪的根本就是不要說謊,很難嗎? 首先有「說謊」的認定問題。39
Re: [新聞] 藐視國會立院表決完成二讀 官員虛偽陳述剛剛沈勃陽公然在立法院造謠耶 說:藍白擴權,只要習近平公佈台獨名單 藍白立委就可以把官員叫來,告他,罰他 可是,這條不是要送法院判決嗎? 沈不是台大法律的,怎麼會不懂這個?21
Re: [討論] 越來越多憲法刑法學者出來發表意見了統整一下范耕維助理教授對於「國眾定稿版/藍白修正動議版」的見解 1. 實體篇 (藐視國會罪的要件) - 立委質詢時可以要求官員公開國家機密 立法委員質詢官員時,牽涉國防、外交等國家機密事項,經過主席同意者,可以強制官員 回答,對於國家安全可能造成危害。![Re: [討論] 越來越多憲法刑法學者出來發表意見了 Re: [討論] 越來越多憲法刑法學者出來發表意見了](https://i.imgur.com/cwgW9e5b.jpeg)
5X
Re: [新聞] 她捍衛官員「說謊、緘默權」 徐巧芯緘默權其實是憲法等級的權力 連一般人不是罪犯只是嫌疑犯都可以有的 你要想 現在的立委有言論免責權 而官員並沒有![Re: [新聞] 她捍衛官員「說謊、緘默權」 徐巧芯 Re: [新聞] 她捍衛官員「說謊、緘默權」 徐巧芯](https://i.imgur.com/HpZqS1sb.jpg)
X
Re: [新聞] 她捍衛官員「說謊、緘默權」 徐巧芯那我問你 如果官員真的不知道 不能回答 不知道 研議中 那要回什麼![Re: [新聞] 她捍衛官員「說謊、緘默權」 徐巧芯 Re: [新聞] 她捍衛官員「說謊、緘默權」 徐巧芯](https://i.imgur.com/3phPNrlb.jpg)
4
Re: [問卦] 社維法中介法都不怕 會怕藐視國會??立委只能立法跟質詢官員,不能開罰,不要被騙了 至於為什麼要有藐視國會法 官員有備詢義務,要誠實回答 但以前沒罰則,現在立法加上罰則 不要被某位立委問官員有沒有吃早餐,說虛偽陳述要開罰騙了1
Re: [新聞] 林志潔稱藐視國會罪仍要確保「說謊的權力其實我是覺得 行政官員可以用緘默權回擊質詢 你要想 連嫌疑犯都可以拒絕回答 那官員豈能連嫌犯都不如2
Re: [討論] 反質詢的定義是吧那個啊,我是說 你講的東西,是現行法條就有的喔 「質詢之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 所以反質詢定義![Re: [討論] 反質詢的定義是吧 Re: [討論] 反質詢的定義是吧](https://i.imgur.com/T4vMP0Xb.jpeg)
1
Re: [黑特] 笑死 被質詢的官員:我要緘默 到底在講什麼其實根本不用緘默阿, 現在官員萬用說法「研議」。 以前就有討論過但是擺爛的 > 我們已經有在研議 以前沒有討論過的 > 我們會再研議 研議的進度要多久 > 這個我們會再研議
Re: [討論] 國民黨網軍該怎麼操作,正面?反串?打正面打不贏,因為草案的問題太多了 光是幾乎確定違憲的地方就有三個 (牴觸既有的憲法條文或大法官釋字) - 總統應即問即答 - 立委質詢可以強制官員洩漏國防外交機密 - 處罰"其他藐視國會罪"的定義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