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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黃國昌說明有關律師陪同的問題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黃國昌說明有關律師陪同的問題作者
no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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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ovptt (我帳號辦了三次還不成功)》之銘言:
: 如題
: 剛剛瞄到昌哥在直播
: 對於聽證調查委員會律師是否陪同的問題,他是說被叫過去可能是以證人的身份或當事人。
: 如果是當事人那當然可以請律師,而證人的話一般訴訟也不會允許證人請律師陪同。具體被
: 傳喚是證人還是當事人由委員會決定,所以由主席裁示是否可以請律師。
: 這樣說好像也有點道理,大家怎麼看?
:

立法院沒有司法權 民間人士去聽證會就完全協助調查而已

「律師陪同需主席同意」只是單純為了不可知可能性加上去的

實際上「根本就不該有律師在場」

聽證調查委員是行政罰 要律師幹嘛

有人違停被開罰單吵著要找律師的?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24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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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lla 05/27 22:35我十幾年找過,因為對於是否有闖紅燈

brella 05/27 22:36警方認定我有,但我認為沒有

brella 05/27 22:36十幾年前

那你有請律師去現場嘛

TYC2000 05/27 22:38為了一張罰單請律師??

TYC2000 05/27 22:38那一張是罰了多少?

十幾年前闖紅燈大概就千把塊吧 他這樣說反而證實了去聽證調查委員會要律師陪同根本多此一舉 懂玩啊民進黨 原本是好意加上的不可知可能直接曲解成相反意思

theropod 05/27 22:40那請問「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認為調查

theropod 05/27 22:40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已逾越其職權範圍

theropod 05/27 22:40或涉及法律明定保護之個人隱私而與公共

theropod 05/27 22:40事務無關者,應陳明理由,經會議主席裁

theropod 05/27 22:40示同意後,得拒絕證言或交付文件、資料

theropod 05/27 22:40及檔案。」,為什麼是主席同意?他是依

theropod 05/27 22:40什麼判斷?

不然讓你觀落陰決定? 現場就主席最大啊

DANANPA 05/27 22:41美國聽證會就算是證人也可以有律師陪同欸

美國的沒分對象 吃蔑視國會罪一律送司法 走到司法當然就可以律師陪同

shoube 05/27 22:42違停開罰單會被叫去立法院?你是在哈囉?

shoube 05/27 22:42立法院傳喚的都是涉及弊案或一些案件的事

你是不是看不懂中文

theropod 05/27 22:43那立委算中立嗎?有無政黨傾向?

julia66 05/27 22:43藐視國會只罰十萬而已連續罰不值得請律師

DANANPA 05/27 22:44台灣的藐視國會罪有分對象嗎?

一個是行政罰 一個是司法罰 你說勒

theropod 05/27 22:45不如來約束立委,立委於任職期間不得參

theropod 05/27 22:45加政黨、政治團體及其活動

DANANPA 05/27 22:45美國聽證會證人就可以有律師陪同了,不用

DANANPA 05/27 22:45到法庭才能請律師吧

因為美國沒分對象 你就算民間人士在聽證調查委員會亂講直接就吃蔑視國會 是有機會被關的

shoube 05/27 22:46美國還有緘默權咧,這邊是反質詢哦 笑死

shoube 05/27 22:46不回答=說謊,迴避=說謊 自己選一個罰錢

其實法條都是中文 看不懂中文要說內

julia66 05/27 22:47罰那麼重不能請律師還當作開違停紅單

theropod 05/27 22:47抱歉齁,我看到那些前科犯立委就倒彈

julia66 05/27 22:48難怪看到青鳥只會躲

看不太懂你的邏輯

hulu63 05/27 22:50立法院的那群牛鬼蛇神又不是專業的法官檢

hulu63 05/27 22:50察官,到時候設計的問題不是故意激怒當事

hulu63 05/27 22:50人就是暗藏玄機引人入罪,有一個專業的律

hulu63 05/27 22:50師陪同提醒當事人該如何正確回應,有助當

hulu63 05/27 22:50事人做出確實合理的陳述。不敢開放律師到

hulu63 05/27 22:50場難道是心裡有鬼,怕到時無法虐菜嗎?

但凡您稍微多花個5分鐘看一下這次提案內容 就會知道聽證調查委員會的詢問內容僅限立委議事相關及職務範疇 你以為是隨便想問啥就問啥? 黃捷在那邊問你早餐吃啥才真的會激怒當事人吧

DANANPA 05/27 22:52行政罰是擁有行政權的行政機關才能執行吧

DANANPA 05/27 22:52!立法院是立法機關,哪來權力處罰人民?

DANANPA 05/27 22:52權力不分?謝謝你證明藐視國會罪違憲

釋585自己看吧 講到爛的東西

shoube 05/27 22:52你無法回答就別回這些廢話了啦 有夠可悲

shoube 05/27 22:52反質詢的條文自己去看啦,立委多數決哦~

範疇也跟你說了 講了你又不信怪我摟?

shoube 05/27 22:53你最愛的行政罰,不爽要自己去行政救濟

shoube 05/27 22:53先噁心你浪費你的時間精力跟精神狀態

yoyoruru 05/27 22:53主席最大 XD 主席有判斷的能力或權力嗎

shoube 05/27 22:53哦還有浪費錢,反正你可以去救濟嘛 哈哈

shoube 05/27 22:54就像傅大哥講的,讓你沒有人敢去當官 超屌

shoube 05/27 22:55國防機密、企業營業秘密或各種社會事件

shoube 05/27 22:55的相關法人團體&政府部門人員,都是你所謂

shoube 05/27 22:56立委聽證調查的"職務範圍"

同上 釋585自己看 教育文盲真累= =

shoube 05/27 22:58然後索取機密竟然可以靠多數決&主席同意

shoube 05/27 22:58你才文盲吧,還釋585咧 法條都看一半的?

shoube 05/27 22:59"拒絕回答要經主席同意哦"包含國防機密等

所以說文盲 這次的提案內容連主席同意的範疇都有指出來了 退一步說 聽證會調查小組也必須遵守行政訴訟法的規範 不過我猜你大概也分不出差別 可憐哪

shoube 05/27 23:04笑死哪有指出來,別鬼扯啦

shoube 05/27 23:04你自己夢到的哦?真他媽超屌的欸老哥

有時間在這邊嘴砲不如去把該看的看一看吧 方向都給你了 至少下次被打臉會比較有心理準備

※ 編輯: noway (180.217.1.245 臺灣), 05/27/2024 23:07:22

shoube 05/27 23:09就沒有啊,你在夢中的國蔥告訴你的?

shoube 05/27 23:09還方向咧,鬼扯淡還以為我不知道?

shoube 05/27 23:10你有種就把法條貼出來,所謂"同意的範疇"

shoube 05/27 23:10法條我早就看過了,這麼大條的事情誰不知

shoube 05/27 23:12二十五條自己去看啦"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

shoube 05/27 23:13、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

shoube 05/27 23:14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覆、提供

shoube 05/27 23:14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覆或有其他藐視國

shoube 05/27 23:15會之行為。""並經主席同意者外"" 看到沒?

shoube 05/27 23:16你的版本是故意給你看不完整的還你夢到的?

ts00311299 05/27 23:19跟這種吃蔥長大的講道理沒有用啦!只

ts00311299 05/27 23:19會用看似合乎自己邏輯的歪理去否定別

ts00311299 05/27 23:19人的質疑,再說別人才是法盲,跟小藍

ts00311299 05/27 23:19教一樣永遠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在他們

ts00311299 05/27 23:19世界裡柯已經是總統,蔥是司法部長

shoube 05/27 23:21來哦,換你表演了,請開始表演打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