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小草詢問:為什麼請律師要經主席同意?
https://i.imgur.com/99E4sxC.png
昨天二讀通過第50條之2
如果聽證會的被調查人到立法院接受調查
應經過會議主席同意才能請律師陪同協助
然而有個好奇心旺盛的小草
在民眾黨群組詢問
「請律師為什麼要經過主席同意?那是我的權益欸」
接著就有一個年紀比較大的小草說
當證人就是要說正確的證詞
請律師在旁邊指導 不覺得有點奇怪嗎?
後來台北市黨部的智庫主任小李出聲
要大家別在討論這些不是重點的問題
已經扯遠了 重點是通過法案!
--
連提問都不行 悲哀
立法院可以決定誰是證人誰是被告?
沒有先把你ban掉再跟你解釋嗎
藍營就通通是廢物
想要把立法委員搞到跟法官的權利一樣
立法院沒有被告這個東西啦
但是立法院可以投票決定你作偽證
然後罰錢 ㄏㄏ
這是先進法律喔
不要管內容 通過就是了(和詐騙集團87趴像)
民眾黨智庫:小草不要思考,通過就要
鼓掌
用投票決定你有沒有罪 夠民主了吧
多數決啊
不爽來投票
笑死,立法院又不是法庭,你他媽參加的
是聽證會又不是審判,本質的差異搞不清
楚喔?權利義務會一樣嗎?
可憐吶~覺醒的小草又要被唬爛了,真的
是邪教欸,請律師是要保護人的權益欸跟
上法院說不說謊有屁關係?
誰的「正確」? 誰來判定?
法案內容不重要,重要的是通過法案,好熟悉
的說法
我認真問一下 一般法庭證人有帶律師嗎?
不是審判 但是罰你錢會先投票
兼具調查司法監察於一身 這不就警總
立院不是審判的話怎可以認定誰說謊要被
罰錢?
韓國瑜說你反質詢就是反質詢 叫你不能帶
律師就是不行
哪個主席?習主席?
如果不該有律師指點 為什麼又在主席
裁示之下就可以?
韓主席
Z>B
比警總還可怕,可以立法又可以審判又可以查
案
看到一個要醒了馬上洗腦回去的例子w
ww
不是投票送法院裁罰唷 是直接罰
就說TMD是邪教 要覺醒了就快洗腦下去
私設刑堂,因言獲罪,監察全民,威權復辟
你可以救濟 罰完了去行政訴訟
舉手大喊 我小草是藍小弟 就沒事了
開庭國民法官:我怎麼知道你有沒有說謊
對 沒錯 立法院不是法院 但立法院卻可以
懲罰人民 幹你媽的違憲了知不知道?
你有刑罰跟罰鍰,有罰則就要有維護權益
的機制,這跟是不是聽證會或審判有什麼
關係,即使是聽證會,你要開罰我不用讓
我知道我可以怎麼維護權益嗎
立委兼法官 懲罰人民不是靠判例 不是靠施行
細則 而是立委投票多數決 馬的智障
去國會是證言,什時被偷換概念變調查了
低能兒洨草:我不知道為何上街
翻頁了
立法院刑堂比正常的法院還大,白色恐
怖
讓更生人跟黑道審判你,只關一年很輕微
一般法院法官可不能擋你叫律師來的
年紀比較大的小草在說三小
就算是法官審案 法庭上也是律師檢座
去國會證言 認定偽證(不實陳述)的要件是
在問話 什麼叫做不能有律師陪同
藍白很愛講歐美都有這條法則
立委投票同意
立法院現在是要設刑堂了嗎?
講聽證會的我快笑死 美國的聽證會 可以決
怎不說律師來前可以保持緘默
因為你請律師也沒用呀,被問又沒緘默權
,律師幫太多,立委不爽連律師也變關係
人一起拉來罰錢。
比法庭還扯
定證人要是行使緘默權 就投票表決 認為
請律師是人民的權利耶,權利被剝奪了還能自
慰成「這樣人民才能誠實」,笑死
他無理由行使緘默權 就當場決定開罰嗎
證人不講話 主席不同意 不說?罰
在問話 什麼叫做不能有律師陪同?證人什時
有律師在旁的設置了
先通過,再解釋,草民含淚吞下肚
回答讓立委諸公不滿意 隨時罰你錢
法庭的證人還可以拒答 法官也不能侵
民進黨的選舉策略就是黑龍轉桌,把小
草洗掉?
害證人的緘默權 結果立委可以
藍白共你們到底在衝三小?
證人講話 是不是偽證 投票 認定偽證 罰
證人在法院也不能調律師阿
被調查人是證人 還是當事人?
0掏在節目上還一直大聲的說 你們可以請
會問問題的小草是假草
律師阿
證人講話是不是說謊 立委可以投票決
到時連幫你講話的律師一起罰,看你找不
不用想太多就是天皇老子說你有罪就有罪
找的到律師
定 證人可不可以拒答拒提交資料
還有這是接受調查人員~不是證人
立委小組的主席決定
調查人員
我有個問題,立法院誰來開罰單?
證人可以不可以請律師陪同 立委決定
立院阿
證言是義務
旁邊還顏寬恆 傅昆萁在旁審問
這個小草會思考不是真的小草
投票?不就代表人數多的黨,想罰誰就
罰誰?
太棒了 你們是立委嗎?怎麼比較像皇
你看看有沒有好笑
帝??
這哪裡是國會改革??這叫做立委登基
還有一點撿調傳召人要強制是要經過法院開
傳票的
這就是黃國昌的國會改革嗎?把立委都
這個叫你來就一定要來
擴權成為皇上 這種改革嗎?
重點是法案通過 已經能跟中國交代了
智庫主任缺智商的概念....
至於過的內容是什麼 重要嗎?
證言從來就不是義務
立法院投票表決罰錢,超屌
黃國昌自認皇帝,不是符合人設嗎?
這樣不是只有證人不能請~是所以有被請去
的都不能請
公民義務從來就沒有作證這條
證人在法院可以使用緘默權,但藍白法過了後
在國會就不行用緘默權了
這才是之前仇綠仔一直罵的東廠吧w
你被調查被請去也不能請
感覺快覺醒了
當證人為啥需要律師
即便是司法裁判 公民也沒有義務作證
這裡只有證人嗎
只要證人不想作證 沒人可以逼證人作
這是所有人
政 這是司法裁判的情況
你一直喊證人就是被他門帶篇
立委還有言論免責權,檢警調法官都還沒
有,這根本完全不公平,立委言語罵你胡
說八道造謠你還拿他沒辦法
他的法條是所有人
再說了,我沒見過法庭上哪個證人需要請
立法院沒有司法權欸 是要去立院當三小
律師的,有請律師的都是他馬被告好嗎?
怎樣?這麼快就自己認罪了啊?
結果現在藍白共竟然有臉說證人有義
證人啦= = 阿不就擴權
務作證??
重點罰錢你不服還要打行政訴訟,那我要對
就修法,立院比法院大。
誰打?對立院打?
光是藍白共扯什麼公民有義務作證
證人本來就不能找律師,失智現場
這件事本身就違憲了
私設刑堂 審問官員 鏟除異己 閹黨是也
撿調還有一堆限制你調查要注意的事項~這
個沒有
請律師還要主席同意,這真的屌到爆
證人本來就不能找律師???誰說的??
證人還是被告有說清楚?
沒聽過辯方證人嗎?
立法院言論免責這是憲法保障的啊!不爽
去修憲法!啊,我忘了,現在是沒用廢物
可憐哪 自己被賣掉了都不知道
的51席,洗洗睡啦
檢方證人還是檢方自己找的
作證個頭去立法院不是去法院
證人在法院也不能調律師,法盲?
藍白共知道自己在講三小嗎?
公民義務從來就沒有作證這條?是不實,還
是偷換概念
這是立法院
沒有證人
就只要調查人
聽證跟作證不一樣好嗎
一直扯證人幹嘛
如果是被告咧
律師指導會被判藐視國會嗎?
光是藍白共扯什麼公民有義務作證
這本身就違憲了 證人沒有義務作證
誰說的?搜尋一下很難嗎?
40%繼續崩潰沒用的51席 差低
律師應該不會想接案
一堆法盲現在你們承諾立法院侵犯司法權了
嗎?供三小證人
立法院經主席同意可以讓詢問人有律
因為不是上法院吧
不用慌,立院是聽證
師陪同 "經主席同意"
聽證會不是法庭 你要比照法庭證人你調
查或聽證會的成立就不能搞立委自由心
證...
聽證會又不是法院
反正先通過就對了啦! 好喔:)
照藍白共的說法 不是連同意都不行嗎
??所以是脫了褲子放屁嗎?
聽證會有被調查人???
這真的邏輯說不通
但是請律師也沒用,立委有言論免責權,
立法權就已經夠大了 還要兼調查跟司法
立委怎麼罵你問你你律師也不能怎樣
公民沒有義務在司法權下強迫作證
同樣也沒有義務在國會調查權下被強
比法院寬鬆,民進黨還沒有此條文設置是事
迫出席聽證 藍白共現在就是在擴權
實
有很難看得懂嗎?
小草反質詢囉
以後誰敢對法案不滿 就叫來罰10萬
聽證會又不是法院 但是可以處罰人民
立法權侵害公民基本人權還能振振有
不用急,慢慢講,偷換概念又不是一次兩次
了
詞耶
證人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原則上是不能拒
答的
立法權侵害公民基本人權?邏輯及依據在哪
阿北上次作證有領證人費 這個有嗎 真的有
一樣嗎
證人可以拒絕作證 辯檢雙方都不能強
迫證人上庭作證
黨不准你思考
調查的時候檢方可以以證人身分傳喚
會問的小草 都是信仰不足 需再教育
也就僅此而已
立法權侵害公民基本人權?不要轉換話題,
小草搞不懂傳票啦 還以為只要是人就有作
證義務
邏輯及依據在哪
要我花時間去作證還不給錢 已經先侵權了吧
被告請律師是為了要幫自己避開不利證詞
,阿證人哪有什麼有利不利,就只有真或
假而已啊!哪個證人上台還要律師在旁邊
指導,啊這個可以說,那個不能說喔!
光是你提問就是藐視國會,這顆韭菜等
等肉搜出來出征
要我花時間去作證還不給錢?法條是這樣嗎
證人沒在請律師的,都嘛是被告才有在請律
師,吳宗憲在誤導民眾,毫無法學常識,爛
透
立法調查權強迫公民必須出席詢問與
原來立法院變成法院了
聽證會 還強迫必須作證 還能自行裁
定是否構成偽證 這就侵害基本人權了
一直扯法院證人幹嘛?
還要說什麼??
立法委員原來是法官喔
鄵你嗎的
立委的聽證會遠比法院還可怕 強制傳喚
哪個證人不出席10萬 不說話10萬
限制緘默權 還可以當眾決定罰則 連律師
是否能委任都能決定 我還真他媽的第一次
看到超越司法單位的機構 而且還只是立法
院設立的臨時機構
法條沒說要給錢啊 只寫義務
證人是否說謊還投票決定
這才是千萬別抬頭 民眾黨版
邏輯及依據在哪,不要偷換話題
法官都無法侵害公民不表達自由跟緘
默權 結果立委可以
根本的邏輯就錯了
立法院不是法院
這不是侵害公民基本人權是什麼?
立委不是法官
立法想要司法權幹嘛?
證人就是陳述事實,請律師幹嘛?我是不知
道實務上有那個證人出庭還要請律師啦
公民有表達與不表達自由是憲法承諾
做筆錄都能律師陪同了 ..
當這種證人 你跟我說我只是去作證?
而且去法庭當證人,有車馬費可以領,但去
你懷疑證人有問題,提出告訴阿
立法院當證人,沒錢,笑死
當庭決定罰鍰作什麼?
的基本人權 立委連法官都不是 結果
藍白智障 動動你們所剩無幾的腦細胞思考
一下 如果證人不需要請律師 那為什麼還要
加上一條是否請律師由調查會主席決定 不
覺得哪邊很怪嗎
可以隨意踐踏 這不是侵犯人權是什麼
??
蛤 如果小草覺得不需要 怎不把律師陪同那
段砍掉
何況問你問題的人,可能也沒什麼法
律素養,你要怎麼回答?
法院當證人能請律師陪同嗎 我怎麼沒看
過
證人有不去法院作證自由
小草覺得不需要 怎不把律師陪同那段
砍掉?
法院請律師都不用經過法官同意了 覺
得立院請律師要主席同意很正常、不
是法盲就是獨裁鷹犬
+1
本來就應該是你的權益 憑什麼還要別
人同意?
法院都沒有的事情為什麼立法院有幫你
寫一個保障 綠畜還能在那裡靠北靠母
當證人不能請律師 強迫出席 有被罰10萬
我說那個法真的寫得很爛 也不修得好一點多
討論一下就急就章通過 兒戲都不足以形容
的風險
監察院:哈哈我們甚至不給你帶律師
好個證人 重新定義
法院證人什麼時候有律師陪同了 站在台
就算立院認為有虛僞陳述,也是證據移交
上被問話有幾個有律師陪同的
檢調、法院依法處理,我無法理解為什麼
有人會覺得這樣算立院私設刑堂
砍掉 主席也不用裁示啊 那麼完美的狗昌幹
嘛畫蛇添足
草民繼續含淚無腦吞
證人有緘默權?
小草之所以叫小草就是因為無腦
那個肯定是臥底的
證人如果只是單純的證人,不涉及任何
所以藍白共現在是承認這法案寫得爛
犯罪嫌疑,依法具詰作證,本來就不能
由律師陪同
證人不講話不會被罰10萬
確實這部法很多人都難以想像會怎麼運作
。我比較好奇的是,這部法還沒開始使用
,為什麼這麼緊張?
當然有證人可以不去法庭某跳針人知道嗎
透了 連要不要請律師陪同都無法一致
所以藍白共現在是承認這法案寫得爛
透了 連要不要請律師陪同都無法一致
證人不講話會關一年喔
制度化 要把主席搞成皇帝 給不給你
法院何時證人能請律師了 ?????問
你阿 你在幻想嗎
律師陪同 全賴皇帝憐憫與否 這樣嗎?
證人作證也不是在場投個票就認定真偽
大哥 看一下
法院證人不能請律師!不要再幻想了!
如果現場立委已經有裁罰證人的實際權力
胖達人案,小S當證人,他就有請律師,其
證人作證也可以不答跟行使緘默權
實那是多餘的,也沒差啦,小S有錢人。像
有的人,家裡被檢警搜索,就馬上去請律師
,律師一定爽死,站在旁邊,不用做什麼事
,就有錢領
我叫律師有錯嗎?
立法院幾時是法院了?
結果立委審案 不答要罰錢
板上怎這麼急,搞得好像貪瀆快被掀開似的
一群傻逼 你哪裡看過證人在台上旁邊有
律師的?????
立法院幾時是法院了??
你說是立委還是大理寺卿??
立法院幾時是法院了???
我為什麼要律師 因為當立院的證人有風險
法院都不能了為什麼立法院可以你還能
說證人的三小,明明就是被調查人
靠北
立院現在擴權到比法院還扯了
徐巧芯什麼時候當法官了?
我才要靠北你吧
說你說謊就說謊,主席快押了他。
立委幾時當法官了?
被調查人??立法權現在是在幹檢調的
你們自己一直說證人的阿!
偽證罪是投票決定 可否回答 主席裁示
工作了嗎?
這就是立委擴權呀!
白痴哦塔綠斑,證人本來就不能帶律師啊
以政治攻防來說,如果實行下去發現真的
很不合理,藍白不就完了嗎?當中間選民
是瞎子?這麼緊張做什麼?
國會調查權現在是1質詢 2聽證 3詢問
是擴權,還是天經地義
請問哪裡來的調查人??
法院的證人都不能請律師了 現在給你程
序保障 你們還有什麼好挑剔的????
被調查 和證人是不同概念
這都不懂嗎
調查是檢調的工作 是你立委的工作
調查是檢調的工作 是你立委的工作??
證人沒有緘默權,又不是被告
那如果是被調查 請律師有錯嗎
如證人不需要律師 幹嘛特別寫要主席同意
今天給立委擴權到可以開聽證會跟詢
要在偷換概念秀下限了
代表證人就是有請律師的需求啊
到底是被調查 還是作證 都不清不楚
問 那出席聽證跟接受詢問的對象都不
既然法院的證人都不能請律師了 為什麼
立法院能經主席同意陪同 你們還有什麼
這點的確有問題,請律師是權益
能是被調查人 調查咧
狗屁理由挑剔???
笑死 網路中介法連通過都沒通過 就一堆人
中間選民不是瞎子也還要等你瞎搞4年?
因為有井蛙不知道證人有律師 是一件很奇
罵的要死 現在這個部擴權智障法規已經二
怪而且違反法律的基本原則的事情
讀 還有人問在緊張三小 腦子被狗啃了
監察立委兩院合併
立院是不是法院,可以去問之前辦聽證會的
米國議員,笑死了,阻克伯有帶律師出席聽
證會嗎
立委現在幹警察 檢調 法官 裁罰單位
那些人本來就雙標+公關公司網軍帶風
向 現在表露無遺
到底你什麼時候看過證人台上面有律師
的工作 厲害了藍白共
在那邊告訴你怎麼講????那叫做串
供!
視野太窄
拒絕證言權 證人是可以拒絕的
板上說得好,周受資有請律師?
好啊 那不需要律師 請直接寫 不准請律師
祖克伯講話是否屬實 也沒有投票決定啊
又在瞎比了 祖克柏的聽證會 主席可以當
美國三權分立國家 所以什麼時候廢考監
場決定祖克柏是否做不實陳述 當下宣判罰
則? 到底在亂類比什麼鬼
笑死 妥妥的侵犯人權還二讀了 還有
臉跳針只是個草案連討論都沒有的中
介法?
大概是”隔壁老王強姦 為了幫他護航
鬼扯說你不是也看A片嗎? “一般荒
謬
立委 行政 司法 立法 一把抓 擴權才是目
的
可憐
你們現在可以投票決定是否陳述不實耶
幹嘛還要寫主席同意才能請律師
那高虹安幹嘛請律師?
證人哪裡可以拒答了 法官叫你答你哪裡
有緘默權
國會聽證 我可以拒絕嗎0.0
放屁
因公務關係應保守秘密
因業務關係有保密義務
沒看過證人有律師陪同的
親屬有拒絕證言權,例如媽媽舉證小孩子犯
罪,違背人性,基本上可以不用當證人
證人本來就不能請律師啦 屁話一堆
與自身利害有密切關係
與訴訟當事人有特殊之親屬身份關係
以上都可拒絕0.0
那就是特殊情況可以拒絕 一般證人哪裡
有都是親屬的
特殊 不是常態
我記得狗昌版把阻卻違法事由拿掉不是
你確定未來去國會開聽證調查會的人身
份是證人?哪條法案說是證人?喊人法
盲前要不要看一下現行法案有沒有講述
國會聽證調查會的身份
對啊…已經二讀了,又沒有要衝立法院,
不就是底定了嗎?接下來就靜靜觀察這些
立委怎麼運用。當中間選民沒有思考能力
?
面對一群可以當場判我不實陳述的立委
證人本來就不能請律師+1,一堆帶風向,笑
死
我不帶律師行嗎
刑事訴訟法 180條
真的違憲你們可以釋憲 民主國家衝擊憲
法的定義是正常的 但大法官會決定對還
錯 大法官都你們提名的怕什麼
一群智障連連續劇都沒看過嗎
大家討論太遠了!主任說了重點是通過
法條!!!
對阿 所以你國會聽證有寫清楚嗎0.0
你啥時看過有證人旁邊有律師交頭接耳
的 笑死!!!!
沒錯,大法官都是民進黨提名的。到底在
緊張什麼?
這黨就是沒有核心價值只有網軍,怎麼會
期待他們有論述說服支持者
一群法盲 去法院當證人連找律師權利
都沒有
去法院=去立法院? 笑死
我也沒看過是否不實陳述靠投票決定的
可以任意抓你來調查 又可以用自己立的
法來開單罰你 說你有罪就有罪 這不就
警總 昔稱東廠
我完全不擔心台灣民主 真的是亂搞的話
找律師來也沒用,有沒有說謊是一翻兩瞪眼的
大法官都會擋 就怕執政的那個一檔獨
事,要不然每個上台的官員都配一個律師好不
大 那才是獨裁的第一步
好?
任何人不得被強迫作出對自己不利之供述
小草們 不知道 這條缺陷的重點
就是 你是被告還是證人
是由主席決定的
你說到重點了!
算了吧 社維法都比這個恐怖
請問韓總的法學素養有高到判別嗎
好了啦 之前才說不怕藍白惡搞 大不
了再來一次太陽花的又換一套話術了
喔?
一般稱此為「不自證己罪特權」 0.0
刑事程序上,證人有釐清案情義務,不
能委任律師;被告才可以委任律師。
社維法隨便把人叫去問話也是行政權擴
就刑事訴訟程序而言,刑訴178條有規定
證人不去,是可以罰錢外,還可以請警察
抓人去的,為他人案件作證原則上是國民
權阿 呵呵
義務,刑訴176-1也有明確規定
社維法就沒看這些人出來靠北zz
白共:不准再提問了喔~~
今早O全家的O種潛在殺人犯們奉命推這
篇嗎,幫推喔 XDD
國會就是在妥妥的搞擴權打壓異己 還
擴及一般人民 本來就該阻止 還好意
思護航?
所以韓總的素養能媲美法官嗎
一個證人 講到一半 偽證罪 去繳罰款 都
不會吧 不會吧
能發生了 帶個律師過分嗎
這裡到底是在講證人還是被調查人
高調
這就是對民主自由完全誤解的法盲綠畜
們 去當證人是義務!!!!不是你什麼
民主自由就能不去!!!!
如果實行起來真是惡法,那就來罷免啊!
都還沒實行就先把自己嚇個半死?
如果是被調查人 也不能帶嘛?
前面一大堆都說證人 我就回答證人阿
證人就是證人 被調查人是被調查人 被
調查代表懷疑他犯罪 跟證人概念完全不
一樣好嗎
以高端來說 你傳陳時中他是可以拒絕的
那聽證會出席人員分得清楚嗎?
所以你根本不懂這條的問題
把你賣了再跟你說^^
不要太小看民主的意志好嗎?
你聽證會叫人來 會在上面寫 你是證人
靠北啦 社維法紮紮實實嚴格擴權實行了
八年 都沒看到你們出來捍衛民主自由
笑死 因為被抓的都非你族類所以就不用
捍衛民主自由了 哈哈哈哈哈
原PO寫的是被調查人
你是被調查人 這樣嗎?
所以韓總是法官嗎 不是吧
中介法的時候你們怎麼不說先過再看看
沒犯法幹嘛怕中介法
小草不准你們思考
我們說什麼你們吞下去就是了
一群護航垃圾
如果當成法院證人 那根本連律師都不
該給請 如果當成犯人就該給請 憑什麼
能不能請是主席可以決定?
前面回文一直說證人證人我就回答證人
的部分阿
仗著無知在護航
隨時會轉被告的證人...怕爆
主席可以讓你證人轉被告 一起筏
藍白:多數決之下不用人權啊
不可能證人被問一問變被調查人吧XDDD
戰國策又要出動了
900芯大姑詐欺案 900芯也是可以拒絕的
好啦 讓他過啦 我想看柯文哲被問爆
所以 智障小草 你們這麼英明神武 都說證
人不用請律師 可以告訴我為什麼你們崇拜
的藍白立委要加一條請律師需經過主席同意
既然證人不能請律師 加這條不就脫褲子
放屁?還是說藍白立委才是法盲
誰說不可能 投票決定你就一起變被告啊
你知道嗎0.0
主要韓總發顛 你的立場就亂轉喔
那也太衰了 XDDDDD
舉行聽證會不就是傳證人的意思嗎 不要
都可以說等判例來處理藐視國會罪了,期
混淆好嗎
待什麼?
吸獨賤畜們不是人類 要什麼權 畜生死全家
他裡面就寫被調查人啊
所以才說 可以經主席同意有律師陪同
是比一般法院寬鬆非常多了 在那邊靠北
什麼
他連證人都搞不定了XD
綠版的可是連經主席同意能請律師的文
因為這法 太爛 是證人還是被告 分不清
字都沒有
如果是傳證人 不是應該禁止律師協助?
難道跟韓總院長好就可以找律師幫忙脫
罪?
所以才說寬鬆很多在那邊靠北什麼
怕你緊張還給你串供的機會咧
比一般法院寬鬆你媽啦 一般法院還不能當
場決定證人證詞是否作偽咧 你的寬鬆如果
是在主席判罰這部分 那還真的很寬鬆呢
我看以後就直接拿掉 按照法院規格 美
國也是這樣 沒理由台灣要寬鬆
寬鬆?可以給主席心證決定,這是開後
門破壞聽證吧?
小草不可以有腦袋
你要先修刑訴喔 在修憲喔
笑死 有人真的很想被立法院叫去
一般法院不能決定????法官當場說
你做偽證你就完蛋了好嗎
先過,等幾個倒霉鬼被判之後就可以告訴
你怎麼判了
對方律師如果拿出證據你做偽證你馬上
就下去關了好嗎 是在智障什麼
大法官釋憲不會一刀切啦 退回去慢慢改
偽證是偽證罪處理 由檢察官起訴好嗎?
沒看過現實訴訟也要看過連續劇好嗎
ChikanDesu: 前面回文一直說證人證人我就
回答證人
ChikanDesu: 舉行聽證會不就是傳證人的意
思嗎 不要混淆好嗎
大哥混淆的是你吧
要經過調查 你才能判偽證...
整天只想搞特偵組
前面說證人我就回答證人 你自己去翻前
面推文
哇靠 請律師不用他媽的經主席同意 才是常
態好嗎 不要護航到失去邏輯 加上那條的
反面解釋就是要主席同意你才能請律師 那
條的範圍甚至是被調查人耶 你可以想像被
告請律師要法官同意嗎 然後還大言不慚的
說 調查會請律師的條件比法院審判還寬鬆
這個已經是中文加邏輯有問題了
修這個法還覺得對人民是恩惠
如果證人有涉嫌犯罪,也不能請律師嗎?
最好法官會當場心證判決偽證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被調查人哪有什麼偽證罪 他等於被告耶
被告本來就能說謊
舉行聽證會 傳過來的不一定是證人 懂嗎
這就是要寫律師陪同的用意
問題是你的立場可能會隨韓總轉換
那請問 他是法官嗎
至少他會請你下去羈押
就算審理過程發現證人作偽證 也不是法官
當庭宣判證人有偽證罪好嗎 哪裡來的白癡
啊 啊也對啦 藍白立委都那些智障 難怪
支持者腦袋也不清楚
因為你現場就有犯罪嫌疑了
因為來當證人的 不是犯人 證人不能請律師
法條規定已經比去法院還寬鬆了
塔綠班垃圾每小時都在發帶風向廢文
看來是棵覺醒的回頭草
所以大家對現場怎麼運作都沒有共識…那
不就是等藍白表演嗎?
證人有錢 請律師吃飯聊天不行喔
那身為調查會被調查者呢?可以請律師嗎
這就是活在中國的港覺
啊要主席同意 幹你娘 我被調查還不能請
律師陪同喔
說只是證人的,有沒有想過可能轉成被告
的可能性?
某人法律知識是玩逆轉裁判學的?
怕啥,才罰20萬。陳明文隨便丟的300萬都夠
想到以後顏寬恆當法官就覺得太酷了
搞定15個證人了。
民眾黨的幕政治人物都是白痴嗎?人民當初期
待的是站在中立中肯的政黨,現在完全偏向藍
營。
網軍真的很忙。為了9萬高薪辛勞付出
佔狗廁週末繼續加班還沒錢領,可悲
法庭當證人也不能請律師 法庭證人說謊
也會有偽證罪
佔狗廁死全家
反正不管怎樣 牴觸憲法無效 除此之外
反智 不給問 這很符合版上那幾個低能
白粉
就是票多的贏啦 北七
你們那麼厲害都能馬上釋憲 人人大法官
哈哈
在那邊跳針因為是證人不能請律師的
…他就不是司法上的證人好嗎?不然
又為何要規定經主席同意就可以請律
師
我是被告我找律師還要經韓總同意喔 狗屁
你的立場會隨主席亂搞就是噁心
的地方
在小草群組不能接受可以獨立思考能力
的人?
綠營在立法院八年證明了票多的贏 現在
現世報
死老百姓配得上律師嗎
所以說比司法證人寬鬆許多了 還要怎樣
被調查人 你要找律師 韓國瑜要同意才行
,
可悲民眾黨
Chikandesu前面還裝懂法律 結果發現是
所以韓總的法官嗎 回答我這句就好
跟逆轉裁判學的 整個崩潰
因為質詢跟刑事偵訊不一樣,證人也不會
有律師協助
是
跟逆轉裁判學的法律wwwwwwwwwwwwwww
質詢官員其實跟訊問證人具結是類似的
不會思考的小草才是好小草
等鄉民去當證人,就會知道官員比證人來
得自由多了
法庭的人都是經過國家考試,違法也會被
處罰,阿立法院那群呢?
我不懂法律都知道證人不能請律師了 KK
C就不用在那邊跟著笑 因為你很明顯不
知道
只有逆轉裁判才有證人直接當場變被告
這種劇情 Legal High都還不敢這樣演
證人滿16歲就不能說謊了,官員為什麼可
以說謊
既然院長不是法官 那哪裡來的被告 院
長可以判刑量刑嗎?要不要聽聽自己在
講什麼
笑死 殺人犯去法院都有律師 結果一般人民
去給這些天王老子搞連律師都不能帶
證明民眾黨就是在餵小草吃屎
你們自己也是胡說八道完全不知道自己
在講什麼 至少我還知道證人本來就不會
有律師陪同 但你們顯然沒有幾個人知道
XDDDDDD
你得到他了 那我憑什麼讓主席這樣玩
然後一直不懂法盲為什麼一直扯說立委主
席可以判刑,要鬼扯也不是這樣
我如何不去又不被罰 by尚毅夫
國昌老屎說了算
警總2.0-立院版
國會說了算
不是法院 沒有被告 也就沒有證人
真的侵犯你民眾民主自由 那就罰款行政
救濟嘛 又沒有要抓你去關 社維法都比
那憑什麼以證人身分傳去的民眾 會因
你嚴格還能把你拘留咧
也許可以問問+ln?
為被立法院認定藐視就直接開罰?為什
麼不用經過檢警調查起訴?
你去法院也有律師陪同,為什麼立院不能呢
,不是每個人都懂法
雜草是能對社會有什麼貢獻?
我如何不去又不被罰 0.0沒人能回答
為什麼社維法能抓你去問話+拘留 社維
法可以的為什麼立法院不行 我還覺得不
夠嚴格咧 只有罰款還能救濟
綠圾側翼都法盲?
你不能不去 跟繳稅一樣 是義務
你就不能不去 社維法抓人你也不能不去
但綠畜好像這八年都沒懷疑這點
主席同意的話 你就能請律師陪同 還不感
恩戴德
行政救濟至少先訴願
但狗昌直接讓你跑法院開不開心
證人在警局作證說謊也會有責任啊,難道
警察的位階比你自己一票一票投出來的立
委還高?
你們認同的民主自由只限於自己人 非我
族類都愈嚴格愈好
跑法院本來就是正常的 這就是民主自由
沒人會保障你的方便好嗎 憲法有說你
有不需要跑法院的自由嗎
為什麼可以罰民眾,建議還是可以問+ln
社維法的執行單位受立法院監督 警察
亂抓人立法院可以砍預算 立法院亂傳人
我可以砍立委薪水嗎?
你可以行政救濟啊 還不感謝白藍立委的恩
你被開罰單你去救濟很麻煩 憲法有保障
賜
你不被亂開的自由嗎
笑死 這小草不夠純
一個警專畢業的警察都能開罰了,立法院
比小警察不如,不能開罰也是蠻好笑的
別自助餐 一下被告 一下證人 隨你講
+ln版完整連結https://reurl.cc/MOzOmX
他亂搞你下次可以不要投票給他 就這麼
簡單 北七
警察可以開單 = 立委也可以開單
那想必之前劉姓保母的案子一定一開始都
是被告吧
憲法第一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
少在那邊無限上綱 被害妄想症
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警察開單是基於法律保留原則,阿立委開
罰呢?投票認定?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
憲法指的審問處罰是指刑事,關行政罰屁
事,多唸書好嗎
得拒絕之
警察濫權我申訴成功 掉星星都有可能
結果立委我只能等四年不要投?
阿這就是法定程序阿 在那邊靠北什麼
當證人帶律師 嗯 應該可以吧?
警察開單照法律 立委開單數人頭 這可不一
樣喔
什麼都好,別立法還兼審判搞雙簧
蛤 你罰單申訴過有人會掉星星 你是在
幻想嗎
綠粉覺得很有問題的幾項林佳龍都有提喔,聽
吱己人回答你們會不會舒服一點
24條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
現在討論變成警察能開單 所以立委應該也
要可以開單了? 好喔
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濫權是你說的喔 大法官在上面擋著哪來
的濫權
行政院開單投票都不用投 罰到你哭怎
麼不說違憲
跳針到行政院 XDDD
我相信民主體制正常的制衡所以按照你
們幻想的亂搞根本沒有什麼可能發生 阿
你們自己提的大法官都不信任怪我囉
警察亂搞被記過開除的新聞很多
行政罰原來可以高於憲法 阿
判刑一年而已!要請律師??
反而是一黨獨大的時候最有可能亂搞你
可憐民眾黨要幫コミ丼揹鍋還不曉得
們都沒出來靠北 代表你們根本嚮往獨裁
嘛
聽證兩個字就是叫你去當證人 證人帶
律師要幹嘛律師上去具結幫你講話嗎
好扯
明確性原則 這個先前去查一下好嗎
民事都能請律師了,一年為何不能請?這
又是什麼邏輯
證人具結訊問,律師代替講?這個好笑
愚蠢草,閉嘴,聽黨話
所以林佳龍的案子有問題綠營沒給過啊!結果
藍白撿起來回收後硬幹要送三讀,小草還在沾
沾自喜說你看你們+龍的提案我們幫你過了
又在騙智障了 法盲又在搞笑 聽證會 你不
是被告是證人 請啥律師?提供資料問話而
已詐騙黨一天不說謊會死 難怪怕不能唬爛
法案怕的跟狗一樣
完了、這小草又要被打成塔綠班臥底了
警察亂開單會被懲處,阿立委亂開罰呢?
綠畜自己連大法官都不相信能保障憲法
了 只相信青島東路那群職業學生 這才
是你們的民主自由 跳過體制 革命有理
體制都建立的好好在那裡不相信 反而相
信當了八年爽慣了 利益在奪權的民進黨
暴徒
我如何不去又不被罰 by尚毅夫 0.0
在那邊鬼扯護航 法官找證人發言 證人不去
小草現在才發現阿 你們被共匪騙票了
一堆腦殘,審判要經過司法,對法官施
垃圾
壓讓他跳樓就好了啊,而且這主要是針
對官員,是有多想面試當官啊
證人發言要本人上去宣誓 法官問什麼
答什麼律師難不成對講機遠程操作嗎
旁邊紀錄要怎麼寫 報告怎麼打
是可以罰20萬逆? 你國會擴權到可以隨便罰
立委亂開單就釋憲 牴觸憲法就改掉 這
樣聽懂嗎
人錢 還沒來之前就直接當犯人還不給帶律師
有無恥到這樣嗎?
證人要具結,去立法院被調查,還是作證?
你都知道立法院不是法院了 還要處罰人
民
這比封建時代的貴族還屌了吧
法案根本沒寫,也沒具結流程,北七捏
行政院也不是法院憑什麼開罰
法院證人不去還能拘提+罰鍰咧 幻想喔
說的好像釋憲很簡單一樣,阿不就好保障
人民的權利,被惡搞要勞師動眾才能制衡
,難怪大家都想當立委
共產黨有准你發言嗎
聽證會就是賦予立法院傳喚證人的權力
不懂得去看美國
真的是把國家當北韓的
刑事訴訟法證人本來就不能請律師..
刑事訴訟法 證人不能律師到場 立院=法院
釋憲不用簡單阿 但是是保障底線嘛
難怪賴功德老神在在 XD
小草不要動腦,專心當雜草就好
我如何不去又不被罰 by尚毅夫
小草群裡面是不是都是綠粉啊
你說的最慘狀況有憲法擋著 是在芒果乾
什麼
警察依法開單,立委投票比人多開單,法案要
是過了,國會多數黨絕對會想盡辦法利用漏洞
吧少數黨玩死,保證自己永遠是多數黨,不然
那天變成少數黨換自己被弄死,這才是獨裁的
開端
那人民被憲法賦予的權利去那了
現在 立法院 用 刑事訴訟法 是吧
只是要你講實話,請他馬的什麼律師,白癡
證人有條件可以不去,同時是嫌疑人可請律師
喔
被立法院調查有任何條件可以不去嗎?
有,經主席同意,他媽的什麼垃圾法案
誰判斷 實話?
其實我蠻開心的,關心政治的人不分藍白
綠都變多了
謝謝你廖尾仔
現在完全就是綠畜不想要自己行政團隊
被電爆 八年皮太久了 所以才反應那麼
激烈 不然這本來就是柯建銘尤美女他們
只要 你不犯罪 怕什麼 對吧
提出來的
綠營沒給過?沒給過還能提案喔?是不怕黨紀
憑什麼定子法的時候不用回立法院審查
處分嗎?
有公開透明嗎
能請律師嗎?可以,經主席同意,垃圾
不要再講這種智障言論了好嗎,能判的只
有法院
根本就沒有立院說你說謊就要關要罰錢
這種垃圾法案還要在這邊護航
陳時中說我失憶了 算實話嗎
好,法案還是通過了對吧?!
如果陳述的是事實,有沒有律師有差嗎?
被立法院調查比被司法機關調查還沒人權
好了啦 苗都說了這次都有按照議事規則
民進黨自己的版本甚至也沒有提到證人需
要律師陪同
挑不出毛病了 只是用你魔法對付自己
就受不了了是不是
官員本來就不應該在質詢時說謊
我他媽才不管官員怎樣 你要立法弄官員來
哇呼,立法委員哪裡罷免呢?終於要選
賢與能了嗎?再也沒有更生人與黑道顏
了嗎
惡搞我真的沒差啊 一般人也無感 但你法條
他媽幹嘛把一般人弄進去 要擴權不要動到
900芯說不知道100萬做什麼算實話嗎
人民算底線吧 你把自己當老大首先也要記得
是人民投票選你們出來的欸
陳述事實不用請律師?
你確認立委素質不會引導式詢問嗎?
看清楚“陪同”兩字。
願意學習請教我都覺得沒有不對啊,但是
自己要花時間判斷人家的觀點對不對
好啦,每次講不過又要來民進黨怎樣怎樣
有人在跟你講民進黨嗎?
高端案件 李秉穎是有關人士
一般人是指社會上有關係的人 不是你路
邊的路人 既然你是有關係的人 就是代
表你不是一般人了不用幻想路上抓人來
問的情境好嗎
如果官員不說謊,不就沒事了,我們對證
人這麼嚴格,對官員竟然可以放水,哪天
換國民黨執政,藍營官員鬼扯說謊,不就
也要放水,讓他們隨便用國家機器對付人
民,不用受監督喔
oppo也是普通人啊 嘻嘻
不是,立法院又不是法院,他們覺得你
說謊還是要送檢調進一步調查的,講請
律師是不是搞錯什麼了?
當已經討論到這種旁枝末節,這種可以討
論妥協的東西,你就知道DPP已經找不到正
當理由去反對了,麻柯請繼續你的表演。
可憐的小草
如果立委不說謊,不就沒事了
引導式問答有什麼問題嗎 你們看過Tikt
ok被國會質詢的影片是不是 那就是民主
誰是證人 誰是關係人 不怕民粹立委惡搞
國家美國的問法呦
喔 看看吳宗憲說以後有判決參考
要送檢調調查寫在法案中第幾條?
不愧是柯黨智庫
你連憲法都過不了 XD
刑事訴訟程序中並未賦予證人請律師的權利
可以開罰的不是只有法院啊,很多大大小
,何況是去立院當證人不是當被告
小的機關都可以,只要有法律規定就行,
不懂為什麼一直有鄉民跳針這點
法案中只有寫刑罰部分,罰款可沒這樣寫
TMD老頭:我們最討厭這種敏銳的小草
民粹立委是三小 青島東路那才叫做民粹
好嗎 沒有正當程序的立法院暴徒才是民
粹好嗎
刑事訴訟程序,證人有條件可以不去
現在不就民粹立委在玩規則給你看 民
進黨8年示範不夠多嗎怎麼不怕
我如何不去又不被罰 by尚毅夫
有條件可以請律師,條件是什麼自己去看
根本東廠了 笑死
而不是請律師要"主席同意"
沒人能解釋 只會跳針XD
證人 被告 去問 "法院" 不是"立法院"
憲法過不了就違憲嘛 去釋憲就解決了
大法官在你手裡 你他媽自己不去用的
況且法案中寫的是"被調查人" 不是證人
什麼是反質詢 證人不需律師 但為什麼主
席同意又可以請 所以證人到底需不需要律
師?
五權憲法五權都集中在民進黨手上 真
正獨裁的時候都不怕了
你不能不去又不被罰 這不是憲法保障你
的權利
官員有沒有說謊是誰認定的? 普通民眾被你
法院傳喚證人 都有人可以不去了
們大老爺叫去立法院有沒有說謊是誰決定的
立法院居然一定要去0.0
不去可以拘提+罰鍰 除非特殊狀況
我發誓說我沒有說謊 但一半立委投票說我有
總統沒獨裁,國會復辟了
有時候確實要限制請律師,但什麼條件寫清楚
證人不能請律師啦閉嘴
不能剝奪人家請律師的權利
調查是輔助立委行使職權監督 法院能
笑死
代替立委行使職權嗎
跟自己的幻想作戰的人真的無敵耶
藍白不用凹了拉 我問半天 到底為捨一定要經
請律師在台下坐著有屁用阿
過立委 沒半個敢回答
因為這是憲法賦予國會的權利
反正最後都是檢調跟法官要處理 那關你屁事
廢話因為立委有別的事情要做啊你不說
這就是憲法賦予國會的權利 有問題去問
證人具結作證,然後請律師回答,這個好
謊誰要送你去法院
大法官
笑XD
到司法機關是你不服去打行政救濟還有
你違法送檢調而已
法庭證人是沒有律師的
例如評論徐巧芯那個圖書館民眾 他被大立
違憲就去釋憲啊 靠背喔 釋憲成功不就
重重打藍白一個巴掌嗎 還不趕快去做
公然侮辱都要送警偵調查了,呵呵
隨便一個人講一句話你就要拿出來帶風向喔
委指稱是網軍 被揪到立法院問話 他被誣指
有沒有這麼可憐
唉,看來死忠的真的該重修公民的權利義務
到無法忍受 回嘴大立委 然後他就藐視國會
了
小草:叫什麼叫
啦 不是要被關 就是要被罰20萬 然後他一
不是要定你罪非要經過立委,而是立委
有事情要做找你去說明情況,你正常講
證人還要找律師,是有多心虛阿...
個人孤伶伶地站在立法院被白藍兩黨60幾個
講完就能回去了沒人浪費時間送你去檢
調,講難聽一點拼命用最後一定要去檢
不去跟做偽證會被罰而已是在怕什麼
調來反對的是預設自己肯定會上法院了
普通人要去的機率比在路上被割草隊砍
樓上是全白痴文盲嗎? 就法條內容就寫著是法
立委破口大罵 然後他不能找個律師陪同幫
死機率還低
嗎?
官判決,法官都民進黨的怕屁喔
忙維護權益?? 這很共產黨
乖乖接受調查就對了
民眾跟公司為什麼要接受立委的調查??
藍白本來就應該把疑點說清楚 不然一手好牌都
然後被誣賴到火大還不能回嘴 說這樣叫藐
會打輸
視國會罪?? 這樣那個評論徐巧芯的圖書館
早說過藍白早晚自曝其短
這又不是刑事或民事程序
不是阿,你正常講要怎麼定義,更何況立
委還有言論免責權掛在那裡,你覺得是得
民眾就要被大立委往死裏整?? 他不過是用
到正確的回答還是得到立委想要的回答機
上法院當證人也不能律師陪同啊
率更高?對這群人這麼有信心?都不用想
怎麼制衡他們?
了圖書館的電腦 你媽的 搞的立委比皇帝大
不過綠粉在氣什麼 有這個法不是正好把中共同
路人通通抓起來嗎 像是戰國策 賴功德之類的
當你講1+1=2,別人下一句劈頭就問為
什麼1+1=3的時候,事情事情事情是解
被叫到立法院 這樣叫當證人???
釋不清楚的,耳屎多不掏不是我們能解
決的事情
是當事人好不好??
這顯示了台灣人普遍公民和法律常識不足
你要擴權查弊案合理啊,那有沒有想過未
來被濫用的可能性,那你要怎麼去預防或
如果今天是馬英九政府在國會說謊,迴避
是制衡這種可能性,這條法有說嗎請教一
跟中共的關係,鄉民應該會舉雙腳同意藐
戰國策網軍剛好調查一下啊 上去說明
下
視國會罪吧
一下菜ee 攻擊小英男孩怎麼攻擊的
可憐 剝奪人民權利 偽君子
認定為必有白癡,看哪邊人多白癡就多
未來真的需要多開法律常識課,還得加開闢
黨謠專區
這就是為了讓政府官員不能亂搞的法案,
不要再被害妄想症了
綠營就是一堆垃圾廢物覺青
政府官員會亂搞就沒有想過立委也會亂搞
的可能性嗎?
立委 做檢察官 做法官的事情 變法院無誤
民退黨這次真的瘋狂造謠抹黑,到底是多怕
這個法案?
美國已經玩給你看了 目前通過的法案 非公
官員請律師是在怕什麼?
務人員說謊還只是罰錢 美國是直接關起來
先把你抓去關 再讓你請律師啦
主委就是習近平啊 不給你就是不給你
你們法條支持到現在才在問這種問題嗎?
證人要請啥律師?
哦哦 看錯 是被調查人
誰准你帶腦進群的
會問問題的不是小草,絕對是民進黨臥
底
小粉綠 綠共本來就不意外
在put 討論會不會被捉去關
請律師跟律師陪同是有一樣喔zzz
ppt
比警總還可怕,可以立法又可以審判
所以這麼爛的法案 你們怎麼只會吠
那美國有這制度還真可怕 DPP該嚴厲斥責
垃圾不分白藍
刑事上證人不能請律師,嫌疑人可以,所以
吠這麼久法案根本不影響
常常出現明明就是要辦你還用證人或關係人
傳你去問、套你供詞,然後轉嫌疑人讓你請
律師,但已經沒用了
你知道民進黨版本,連律師都不能請嗎?
刑事訴訟就沒有給證人請律師的權利,你只是
去立法院當證人不是當被告
為什麼小草的年齡多少你都知道?親友?本
人?臥草?
請問一下去當證人要帶什麼律師?
笑死
智障嗎?立法院哪裡會有什麼被告?
又不是被告 證人要律師 公聽會要律師?
這場鬧劇讓我更加覺得執政黨急了不想被監
智障小草可憐
督而已
笑死 法案根本沒說是證人 一堆藍白戰
國策很急喔 如果你是證人 請問誰是被
這不就跟垃圾民進黨貪污黑金詐騙台灣人
告跟審判長還有檢察官 法盲不要出來大
都無所謂~只要抗中飽綠共就好
談秀自己下限好不好 那邊是立院 不是
法院 我國立委素質低到提這個智障法案
聽證會不是法庭好嗎?
還有白癡會附和 公民課都在扛轎當黑道
總覺得很怪
垃圾
喔
立委說你有罪就有罪阿 白吃蝦幹都看不
懂
好爽 小草們自我懷疑了
歡迎覺醒成為柯黑鯧黑 學長姐們歡迎
民進黨版本還不給證人請律師勒
小草就連是不是重點都要別人決定XD 民
眾黨真的越來越像共產黨了,他們不想讓
支持者思考,而是跟著他們拍手就好
智障塔綠班xdddddd
會投票認定真偽的 我只聽過有幾個專家表
決疫苗有效
八又翻
証人變罪人也只是分秒的事,到底是誰笑
好怕
誰,立法委員的水準和法官一樣嗎
關係人啦!啥證人……我的天啊
委員說你偽證就是偽證啦找律師也一樣
你可能不知道 不管哪個群組都有臥底
不是犯罪嫌疑人就是證人 聽證會又不是法
院 不是證人是啥?天哪
政府官員不能說謊話虎爛,很急厚?!等著看
陳時中被關
史稱沒用的大麻花學運。嘻嘻。
只有不提供資料會罰錢 跟偽證有啥關係?
塔綠斑:民主已死 哭哭
綠色腦整天只想待風向
民眾
小草的主席只有一位,就是柯主席
這還好吧,綠營那個孕婦在家沒去立院被罵
的比較扯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明說好嗎
立法院立委有經過相關的法學訓練或課程
嗎?發起調查後可對投票決定是否對人民
開罰??
證人幹嘛請律師
傻?
政府行政罰人民錢還會少嗎?還在瞎逼逼騙
智障 可憐哪
笑死藍白賤畜又來防爆了
立法院現在就是立刻變法院
其實我也不喜歡被罰錢 綠障礙腦 快去包圍
看來這法條很有問題 民進黨反對是正確的
行政院 不能罰錢只有法院能罰 我一定去
這本來就立委擴權叭叭叭…小李協助
黑箱他不說
幸好我推了 不然被不學無術地上爬的黑 實
在很不爽
藍白賤畜支持更生人立委罰別人錢XD
地上爬快去包圍行政院並不能罰錢我一定去
XDD
給請律師搞不好連律師都要被查水表,國
會要擴權成警總還一堆小草支持也是可悲
藍白賤畜真的很愛更生人立委和他的狗
狗畜生真的很挺詐騙集團 我不准你這樣說
柯建銘
假老二詐騙集團只有藍白賤畜愛
這個黨越來越智障化
下次去包圍立院 標語要寫好 我不支持拿掉
說謊講幹話 的權利我一定支持
#官員
去法院做證人偽證也是犯法的吧
當你做偽證時你才需要律師
後來?不是同一分鐘嗎?又在造謠啊
?昨天是不是早退了?
立法院又沒有被告
國城上班了嗎
請問被叫去立法院是證人?嫌疑人?被告
笑死 民眾權益何在??? 一群不懂法的
人在訂法律
繼續造謠
政黑版真可笑
偉哉柯師父、偉哉民眾黨~
TMD邪教 要被槍殺可能還是有人不會跑咩
B I 草
作偽證才需要律師?笑死不用為了護航在
那邊練瘋話欸
笑死,智障綠蛆真的都沒在動腦的耶
證人請律師?
法院會罰證人緘默嗎?
人民無須提問,只要相信黨,那直接改名
小草真的把立法院當法院耶
【中國民眾黨】,滾吧...
所以是當自己是法官找證人作證?講白
了你們只有立法權沒有執行權啦!
決定你有沒有作偽證的是誰?立法院那群
人投票決定
法院連證人作偽證都還是另案起訴審判,
這部法律卻什麼都沒有寫,這麼鬆散的惡
立委投票成立後,是去法院請法官裁判
法學常識不足 這人是綠粉嗎
法你也支持
是怎樣,你們蠢到以為立委投票就開罰嗎
就算立委要當皇帝,也要有法院當背書好嗎
喔
所以幹嘛投票,有證據送檢調啊
如果你討厭藍白,你應該要出來發聲,如
果討厭綠的,你更應該反對,因為這部法
立委有證據還不能送咧,還要投票過半才能送
律也是同時賦予所有立委權力,不分藍綠
白
好一個立委皇帝,竟然還要投票才能阻止偽證
一定違憲
這不是政治問題,這部法律就是很有問題
,等於你送把槍給了立委諸公,而且還沒
限制他要怎麼開
笑死!你在法院當證人能請律師嗎?
真可憐,繼續上街
當初韓國瑜在北市接受王世堅質詢,也沒請
律師
支持官員說謊,反對調查弊案,難怪反國會
改革,行政權力就是香
擴權才是真的,改革不一定要擴權
小草你媽是不會說話的
有請綠畜法律權威苗苗登場
不支持垃圾法案 不等於 不支持國會改革
請問這個法案有定義被叫去立法院的相關
社會人士事證人嗎?(認真求教)
不會講完突然證人轉被告,要請律師還要
主席同意嗎?
可悲,上法院都可以請律師,去立院被調查
洨草不需要有思考能力
還要韓國魚同意,立院>>法院,給專業的親
中立委審判就好了,廢除司法院
小草 喜歡在 立法院 走 司法流程 ok?
連證人跟被調查人都沒定義,只告訴你請
律師要經主席同意,我都不知道護航的人
怎麼敢對比法院的
怒噓
立法院直接就能罰你,要律師幹嘛,藐
視國會喔?
因為請律師要主委同意就假議題啊 只有塔綠
班死命的抓著打
之前一直在講美國也有聽證會制度,到底
在怕什麼?你知道美國的聽證會也能請律
無腦藍白不會看法條內容,白紙黑字寫的清
師的好嗎,抄功課不要抄一半,尤其是那
清楚楚,只會花式護航
個法學博士,真的是受夠了
證人,跟被調查人(或被告)不同,證人在一
般法院本來就沒有律師。他又不是被告
我先被你ban了再跟你說
所以這部法律有寫明不同嗎?
美國的聽證會可以行使緘默權,有針對民眾
?白吃嗎,內容都不一樣
提問截圖是寫被調查人(被告),你文字打證
人,原po這是故意要來誤導吧
美國不能請律師嗎智障藍白一堆
開始維護小吃店老闆?
有問題的人先問原po為什麼故意寫錯吧(截圖
剛查了一下全文是「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
和你打字名詞不同)
,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
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那不是更應該有
看清楚,被調查人是證人?又有智障
請律師的權利嗎
對於一般民眾,法院是指後面行政救濟的
不用管合不合理,反正就是要過
訴訟好嗎,吳宗憲都說了,你不滿被罰再
自己去打救濟啊
傻逼政黑綠畜崩潰起來 集體取暖中
都打經主席同意是眼瞎嗎
當證人還想請律師,是錢太多嗎
為什麼要當無腦小草 風吹草偃 悲哀 自
己人生自己做主
藍白時間很多嗎?被調查還要自己平反提行
又在造謠帶風向,人渣資進党一招走遍台灣
政訴訟,真的白吃一堆
誰給立委有司法權的??還打什麼救濟??
po文者寫證人,他的提問是證人,你們有沒有
看
證人如果要可以請律師,那就法院一般情況也
也就是民眾黨的群組在自己內部已經在散
被調查請律師就要經主席同意才能請律師,
一起改,因為現行台灣證人就是沒有律師陪同
播不實訊息讓他們去護航了
藍白草是都智障嗎,分不清被調查和當證人
。
的分別
立法院當成法院一樣真的有事
一般人只有罰款、公務人員才有刑罰
文章看截圖都沒看清楚,不一樣主詞(證人 改
被調查人),然後就亂推文的也一樣一堆人
一般人只有罰款,我看你不爽連續處罰,一
直傳喚你,真爽
證人又不是罪犯 是證人說謊本來就偽證
罪啊 不過正常要可以緘默 但是現在緘
默有一個莫名其妙的藐視國會罰2-20萬
阿就說你是立法院 幹嘛一個當法院用
也沒多少就是惹
藍白草還在跳針證人,證你媽,是被調查人
,分不清楚還在這丟臉!
小草不需要思考。懂了嘻嘻
騙子+叛徒
小草不要在靠腰了啦。黨說你不需要思
考
證詞可以說 無可奉告阿 上面一堆真聰
又不是訴訟法庭 請律師幹嘛 等被移送
明
檢察官再請了 沒腦嗎
無可奉告就投票你做虛偽陳述,更簡單直
行使緘默權還要被處罰,那叫行使緘默權?
接罰鍰
經同意就是說可以帶的意思
有動過腦子嗎
投票也是要去法院 那個也沒用 非證據
綠蛆真的很可憐,真的很心疼
院長不同意也可以待,放狗屁瞎護航
你們是不是從沒看過為什麼美國會有國
會聽證的過程?笑死
好了啦小草 閉嘴拍手就好了。你們的功
用就是拍手。黨覺得你們不需要思考
立委最後投票也是投 修訂法的投票,證
人的其他問題是法院問題
沒人問你們的意見 就算是你們的黨也一
樣
都馬上要用打火機點火了,還在問為什
你是不是看不懂,經院長同意是什麼意思?
麼會燒起來
我請律師還要經院長同意?硬拗成那就是可
以帶,腦袋有洞嗎
不用主席同意,那可以帶一大群人去嗎
去是講證詞 要律師幹嘛 又不是證人本人要
被問責
聽證會沒有被告
去聽証但不准拒絕。拒絕罰你錢 哇
本來就可以帶 不給帶就不去也可以啊
說你證人就證人大人快罰他
原文是寫:…拒絕拖延隱匿不提供者,得
經立院決議,處1萬至10萬罰鍰,法院在
做證詞 隨證人爽
那?罰完了才叫你自己去跑行政救濟吧
沒有被告 也沒有證人啦
被調查人是去講證詞的?不要丟臉,先分清
我不許你這樣說我們白蓮教
證人和被調查人,不要腦子只有長草
尚公:有 不去 然後不會被罰 的情況嗎??
不是都說是被調查人,怎麼還在證人呢?
被調查人顧名思義就是有疑慮涉案之人才
開始越想越不對勁了
需要被調查吧?這類人要保障自己的權益
要經過審問自己的人的同意?
私設刑堂,因言獲罪,監察全民,威權復
越想越不對勁.jpg
辟
這垃圾法案 比憲法還大 如何不去不被罰?
好耶 網軍噓爆表示說到痛處
白蓮教信徒小韭們連國文都看不懂 不
都可以判你罰錢或被關了,還證人wwww
意外
不是被告就是證人 智障狗畜生是不是白痴
真的要夠智障才會當狗
國會聽證的權力用途是對於政府還有立
法相關的權威 100%的實名意見制
現在利委要變成超級法官了嗎幹
白共你敢嘴
沒看過抖音CEO最常說的是不確定晚點再
告訴你,連執行團隊都能帶,只要有回
覆就好
有裁罰行為就能請律師?那你路上被警察攔
什麼都不能帶就是問到任何都說回去後
下開單還能跟警察說:你現在不準開等我律
再問人細節再回覆
師到了再說?大家一起在路上罰站等律師等
2小時?
到時候絕對都能帶 不然 開證會那些人
就變白癡了
是避免被質詢人的權益受損,法條是不把被質
詢人當人嗎
聽證會不是作證,那公民也沒義務去
這到時候按照台灣地頭蛇尿性 大概是魏
CC一天到晚被叫來問為什麼不在XXX蓋廠
比較多
怎麼會以為那些立委會真的正常用調查
權
本來就不打算好好討論的法案 只想強行通過
不然要像找綠師皇帝豆來教人鬼扯然後被連
續敗訴嗎
因為請你是去當證人,證人要啥律師
?
台灣人都法盲,台灣法院傳你當證人有誰
可帶律師去?
自己都不知道在幹嘛
先通過法案再跟你解釋 這種立法你信?
這法的創始人是民進黨
黨說不必去問
小草真的很好騙,條文寫的是 被調查人要
律師可以帶,但問的人是國昌,這律師不夠
經主席同意才能帶律師,一直要拗成是證人
強會社會性死亡。
不需要律師,民眾黨騙票ㄧ流!
別人不要的屎,藍白撿起來吃
40%十幾萬人在門口對屎氣噗噗
為了屎集結也是腦袋有問題,這麼愛吃屎
還在扯習的腦袋真他媽都是屎耶
塔利班真他媽好騙 隨便就上街了 腦袋都是屎
塔綠班猴子被騙上街 洗腦洗到自以為清醒
519、716都沒人 八卦網軍聲量100%
真的是很好笑
小草崩潰:為什麼都男的
不要扯習了 五毛會崩潰
1.目前網路新聞查得到的部分條文「接受
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
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
」,不曉得你加上個「應」,帶情緒想幹
嘛呢?原條文裡就沒有「應」,你要不要
去法條資料庫看看「應」怎麼用的?你的
情緒應≠法條應耶。
2.「受訪談人員得於訪談前要求容許一名
陪同人員進入訪談現場;受訪談者之主管
、雇用人、律師或保險人員非經運安會同
意,不得擔任陪同人員。」法條庫裡還有
,記得全部找出來,把只能陪同1位或是
找律師還要經過同意的,通通下次上街的
時候一起抗議毀壞人權。畢竟想不想找和
想找幾位是公民權力。
3.應同意,和做了後告知得到同意回覆,
這兩者在公家還是有差別的。不過我想,
對你來說應該沒差吧?
我感覺就是民進黨支持者裝成民眾黨混
進去了吧
讓它爆
通常「請」這個字。並不會伴隨 你不去
就罰錢這種事情
通常伴隨著不去的後果 我會用「逼」這
個字
連提問都會被黑箱欸偉哉TMD
科普一下法律,是「被告」才能律師陪同,證
人不是被告,法律一直都是這樣規定,請你到
立院是以證人方式找你來幫忙查重大弊案
笑死
法院當證人也不能請律師
0?si=AO7Yn-5n7QEWsjYE
因為法律沒有寫說證人有選任律師的權利,
所以特別加進去這個部分讓證人可以選任律
師
亂講
TMD就邪教的概念 柯憐吶
笑死
這個小草有腦怎麼還對他們有期望
證人的身份本來就不用請律師啊怎麼了嗎
當證人也要叫律師也需要審判長同意啊
到底喔
民進黨這條可沒有叫律師的選項喔
那你各位塔綠斑是不是該直接衝了? 台灣
靠你們了呀,在外面有什麼用,直接衝進
去不會?
立法院不是司法院好嗎,低能綠共一邊喊擴權
一邊喊沒律師,真他媽的狗低能,去看看綠共
党的版本有提到律師嗎
就你們這些低能反智的綠共,活該被党動員騙
上街頭,太陽花騙不夠,國會改革再騙一次
因為怕立委程度太低聽不懂
X
"請律師陪同協助" 跟 “請律師“ 不太一樣吧 美國國會聽證會也可以請律師 但不能陪同你出席代表你發言 而且基本也都要先宣示如實2
法院傳喚作證的證人也沒律師 然後有緘默權的是被告基於不自證己罪的權利 除非你認為立法院的證人也是犯罪行為人 但立法院調查的是行政院的"行政疏失" 而非實際做法律上的審判X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條之二,「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 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 塔綠班自顧自的把詢問"兩個字拿掉 變成"接受調查之人員"在這裡戲耍~ 我只能說2
相關議題真的是講得很累了 我只想問goetze,你有沒有想過 今天在板上跟其他人辯的這些、吵的這些, 理論上應該都是要在國會裡面辯清楚說明白的? 不需要像我這樣的大叔們,還得重溫大學時代上過的法學課程X
大家好 我小草辣 有點看不懂 立委不是人民選的嗎 那不就跟現在很夯的人民陪審團一樣了嗎 那判人有罪不是很剛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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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把立法院當私設刑堂 好爽藍白二讀通過 「第五十條之二 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 員到場協助之。」 你在外面被告都還可以請律師 被立法院抓去拉正 主席不同意連律師都不給你 直接把立法院當私設刑堂欸 有夠爽24
[黑特] 藍白聽證不讓被質詢人可以自由請律師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藍白再修正動議 第五十條之二 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 到場協助之。 你在外面被告都可以直接尋求律師協助 來立法院聽證會還要主席同意才可以請律師耶30
Re: [新聞] 苗博雅:受國會調查找律師要主席同意所以我說那兩兆要不要出來解釋 以為跳過了大家都不會知道 造謠仔還不出來道歉 不是說5/17三讀通過兩兆 自己的內文又寫其他法案2
Re: [黑特] 綠粉幻想立法院有裁判權?: 是不是很多人到現在還是分不出罰緩跟罰金的差別 聽證會(老百姓)最多就是行政罰緩 你違規停車被開單最多就是申訴 找律師幹嘛? 蔑視國會罪(官員或公務人員)送交法院裁量7
Re: [黑特] 藍白聽證不讓被質詢人可以自由請律師又在打迷糊仗, 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國會聽證調查,不是藐視國會好嗎? 國會聽證調查被要求調閱文件資料, 普通關係人、法人或人民團體, 不配合提供、拖延或隱匿才會被罰鍰,5
[問卦] 自己誤解條文卻又喊著退回重審?我剛看一個男生在YT直播逐條審查法條現場 他在直播一群人在抗議退回重審 結果在台上說的實際法條有出入甚至亂講 有的說證人要律師陪同說法院也這樣 但法院根本沒有證人要律師陪同的法條- 國會調查權都基本都只是調查詢問不是被告 被傳喚來當然是類似證人 國會調查關係人找律師來是要主席同意 法院證人要找人輔佐同樣也需審判長同意 國會調查又不是法院不能定罪是哪來的被告需要律師?
X
Re: [轉錄] 張怡:打臉吳思瑤釋字729號所以這樣多大律師 民眾黨兩個法律系的 然後小草們 有沒有一個人可以告訴我回答我一個問題就好 有啥東西一定要成立調查小組才能調查到的資料 有人可以告訴我嗎?5
Re: [討論] 以後立委可以調閱台積電的機密?我的立場是應該要退回這份修正案 我反對立法院擴權 依造目前的提案,台積電可以拒絕把機密公諸於世 <= 錯的 台積電似乎沒有自救措施來拒絕公佈機密 關鍵是 50-3X
[討論] 為什麼DPP不希望國會證人有律師陪同?話說刑法上 法院上證人是不能律師陪同的。 今天修法的59條 藍白修法版本讓律師可以陪同證人(只是要主席同意) 綠色版本則是沒有律師陪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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