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黑特] 憲訴法修法100%違憲啦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憲訴法修法100%違憲啦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時間推噓 X 推:0 噓:4 →:12

※ 引述《Borges (波波波波)》之銘言:
: 標題: Re: [黑特] 憲訴法修法100%違憲啦
: 時間: Mon Dec 23 07:56:56 2024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6.141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HatePolitics/E.AS27QoTstbp4
: 噓 neverfly: 按照你"正常的民主國家"邏輯,為什麼現 42.72.117.31 12/23 08:20: → neverfly: 在立法權是由藍白全拿,總得票大於國民 42.72.117.31 12/23 08:20: → neverfly: 黨的民進黨被鎖在門外,你怎麼看? 42.72.117.31 12/23 08:20

那總得票數大於國民黨的民進黨

把所有在野黨都鎖在門外,還在鎖上加矽利康你又怎麼看?

你大概不會回

但我敢說出我自己的看法:

阻擋他黨入內開會,就是中華民國特有的議會攻防狀況

對我國人民叫做:很正常

天底下國民黨可以阻擋別人

那別人就可以阻擋國民黨

反之亦然




要不然就修改立院職權行使法

正面表列立法委員能在立院進行甚麼行為

此外,全部違法

罰則是褫奪公權幾天到幾年

那這樣以後就可以看所有政黨立委坐在那邊乖乖按按鈕開會了

但這真的是國人希望的嗎?

如果少數黨沒有任何手段可以杯葛阻止議程

那以後就變成贏家全拿不是?


: 推 brian900530: 論述差到不知道從何從何反駁起 pas 27.247.100.156 12/23 08:21: → brian900530: s…. 27.247.100.156 12/23 08:21: → brian900530: 大法官就不是用分配的 從頭到尾邏輯 27.247.100.156 12/23 08:22: → brian900530: 就是錯的 根本沒法討論 27.247.100.156 12/23 08:22
你不分配

大家就橫柴入灶啊

反正打得頭破血流

把事情給搞爛

然後等著下次選舉選民的選擇

總統有提名權

立院有同意權

沒有任何規定立院只能照單全收總統的提名

否則就是脫褲子放屁,直接讓總統任命就好了

立院的同意權就是要制衡總統提出立法院多數黨不同意的人選

對,現在藍白管你是誰,反正只要廢死都叫你的提名人吃屎

但這就是這個制度的精神啊

原則上總統就應該去提藍白同意的人選

甚至去喬出、交換出大家都能同意的名單

要不然要怎麼改你覺得比較好?

大法官總統直接任命?

還是由立法院進行推舉選舉?或依席次多寡決定?

還是直接民選?

不外乎這三樣吧

: 推 brian900530: 我就直接告訴你 大法官的任命不可能 27.247.100.156 12/23 08:34: → brian900530: 有協商分配這種做法 只有國會依照被 27.247.100.156 12/23 08:34: → brian900530: 提名人的經歷學歷來判斷被提名人有 27.247.100.156 12/23 08:34: → brian900530: 沒有勝任大法官的能力 憲法都已經明 27.247.100.156 12/23 08:34: → brian900530: 定大法官應超然獨立行使職權了 你現 27.247.100.156 12/23 08:34: → brian900530: 在要大法官依照立法院席次來協商分 27.247.100.156 12/23 08:34: → brian900530: 配 就是在預設大法官會有立場 那不 27.247.100.156 12/23 08:34: → brian900530: 就是在自打嘴巴?至於你要不要接受 27.247.100.156 12/23 08:34: → brian900530: 那是另外一回事 從法理上就是這樣 27.247.100.156 12/23 08:34
現在法理上就是"國會判斷"

那你後面的都不用提了啊

國會依據甚麼判斷,那是國會的事情

就算他們以長相判斷

根據憲法你也得吞

現在藍白卡死人選按你邏輯就是最符合憲法的做法

現在國會卡死他們不喜歡的人選

讓大法官只剩八人,其實也不是不能運轉

所以他們才要改憲法訴訟法讓這八人無法運轉

: 推 brian900530: 張文貞教授 陳運財教授 這兩位法界 27.247.100.156 12/23 08:44: → brian900530: 很有地位的學者不論學歷經歷能力都 27.247.100.156 12/23 08:44: → brian900530: 絕對有當大法官的資格 還不是要被否 27.247.100.156 12/23 08:44: → brian900530: 決?根本就沒有什麼兩邊都有交集的 27.247.100.156 12/23 08:44: → brian900530: 人選 27.247.100.156 12/23 08:44
所以不就要喬?要交換?

政治不是協商的藝術嗎?

那要不然就是剩八人啊

最後看選民的選擇

: → brian900530: 這兩位如果過不了真的不要跟我說國 27.247.100.156 12/23 08:47: → brian900530: 民黨有想要好好審查人事案啦 真的有 27.247.100.156 12/23 08:47: → brian900530: 在法律系念過書讀過這兩位的文章就 27.247.100.156 12/23 08:47: → brian900530: 會懂 27.247.100.156 12/23 08:47
可惜你口中的憲法法理保障國會就是有這個"不好好審查"的權力啊

賴有提出第二次名單說

阿,姚立民藍白不喜歡

我拔掉,張陳風評還可以我留著

再送一次看看嗎?

沒有嘛

所以依照憲法法理不就是卡著

等到下次選舉的結果啊

如果又是賴連任,藍白過半

這就是人民的期望

那就繼續卡啊

要不然哩?

: → brian900530: 反正劈頭就問你挺死還廢死 只要廢死 27.247.100.156 12/23 08:50: → brian900530: 就是否決 這議題不過是被提名人的個 27.247.100.156 12/23 08:50: → brian900530: 人理念而已 如果全部都要否決就是容 27.247.100.156 12/23 08:50: → brian900530: 不下其他聲音啦 27.247.100.156 12/23 08:50: → brian900530: 我就問 現在國眾兩黨就是踩死只要你 27.247.100.156 12/23 08:51: → brian900530: 挺廢死就是否決 請問哪裡會有兩邊有 27.247.100.156 12/23 08:51: → brian900530: 交集的人選? 27.247.100.156 12/23 08:51
阿幹,你就推不廢死的法律人不就結了?

為啥這麼堅持要推廢死的法律人?

你一個支持死刑的提名人都沒有

如果否決全部廢死派的大法官人選

就叫做容不下其他聲音

那他媽的總統只會提廢死派的

又容得下明明高達八九成支持率的死刑派聲音嗎?

總有一邊要讓步

你總統不讓步

那就是立院要讓步

立院不讓步

那就是總統要讓步

雙方都不讓步,那就是卡死

等四年後選舉決勝負啊

這不就是憲法提供的制度?




黑羊白羊故事幼兒園就聽過了吧

那請問是黑羊錯了還是白羊錯了?

如果我不說黑羊白羊個別代表民進黨還是藍白

你能分辨嗎?

: 推 brian900530: 原來決定一個公法界權威學者跟刑事 27.247.100.156 12/23 09:27: → brian900530: 訴訟法權威學者能不能當大法官的前 27.247.100.156 12/23 09:27: → brian900530: 提要件是不能挺廢死 嗯好喔 你開心 27.247.100.156 12/23 09:27: → brian900530: 就好 27.247.100.156 12/23 09:27
不然哩

弄出幾個象牙塔大法官

搞出全球首創的死刑一致決

不先在提名時把這些苗頭給掐死

還放他們上來噁心八九成的台灣民眾嗎?

現在檢察總長已經要幫死刑犯提起非常上訴了

惡果已經產生

要怪,你就怪之前那幾個大法官幹三小要亂搞死刑吧

我他媽就不信了

廢死必然跟公法權威與刑事訴訟法權威掛勾在一起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75.216 (臺灣)
PTT 網址

benson60913 12/23 10:30謝謝法盲的高見

謝謝你全部看完,浪費了你生命中的幾秒,我表示開心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12/23/2024 10:31:36

cttw19 12/23 10:32大法官怎麼提名可以討論 但這要要修憲

cttw19 12/23 10:34在野黨可以不同意,但憲法法庭不能被癱瘓

為啥不能被癱瘓? 且如果不想被癱瘓 你白羊與黑羊總要一個讓步 你覺得誰該讓步? 誰都不讓步,那結果就是癱瘓啊 不過現在憲法訴訟法修法前 八人也不是不能轉 就工作量大點而已

lavida 12/23 10:34大法官分配的屌啦, 那些法律的最高單位都

那就別分配 全部都以藍白意願為準 你就會支持嗎? 笑死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12/23/2024 10:36:21

lavida 12/23 10:35是大法官裁決的. 你以為這個可以戳湯圓喔

為啥不能搓? 哪條法令規定總統不能與國會多數黨協商出人選?

dcfan 12/23 10:36用修法案就想偷渡造成修憲的實質影響,也

dcfan 12/23 10:36只有藍白立委敢幹。這種法案還護得下去的

dcfan 12/23 10:36,也只有藍白的支持者敢!

修憲法訴訟法的確如此 但卡大法官人選 那個是brian900530這位法律專家支持的憲法法理所容許的事情 怪我囉,要不修憲嘛 順便把國號改一改,改台灣共和國我雙手雙腳支持啊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12/23/2024 10:38:03

cttw19 12/23 10:43昏倒...原本的憲訴法的設計就是不讓憲法

cttw19 12/23 10:43法庭因為政治對立而被癱瘓,它同時也在箝

cttw19 12/23 10:43制行政權,遊戲規則破壞,那大家都用體制

cttw19 12/23 10:43外的方式在對抗了

昏倒 我在講大法官立院同意權 你在跟我講憲訴法.....

joan77516 12/23 10:44蠢到連這批大法官根本沒機會審到死刑

joan77516 12/23 10:44都不知道,真的蠢的很大方

不用他們審啊 一個死刑一致決 就讓全國法官都必須遵從 最近檢察總長再次提起非常上訴 難不成全國的法官與檢察總長都蠢的很大方 就您老一個人最聰明啊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12/23/2024 10:51:43

millennial 12/23 11:17憲法就規定總統提名 不爽修憲

millennial 12/23 11:18成天想繞過憲法擴權 都違憲過一次了

憲法就規定立院同意,不爽修憲啊 白羊黑羊總是要有人讓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12/23/2024 11: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