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抗告理由:你臉書仍有人發文
我真佩服小草的腦袋,不一樣的事情也可以混為一談?
有沒有違反地院裁定內容那是北院自己裁量的,但檢察官抗告是針對北院交保裁定適法性審查,不管過去未來都可以審查好嗎?
上次北院的七千萬交保裁定就是被高院撤銷的,你連抗告法院和原裁定法院都搞不清
楚,一直在那邊跳針雞同鴨講,可憐喔!
撤銷柯文哲4人交保裁定 高院:北院未說明防勾串方法
https://share.google/zyBHn6T5iMOL49Qmu
2025
柯文哲4人交保檢抗告成功 高院發回更裁
新聞資料指出,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或證人的供述未盡相符,顯尚存勾串空間,且有以下7點相互勾串、滅證情事。
這7點分別為,113年5月26日柯文哲傳送Line訊息給彭振聲;沈慶京掌控的威京集團旗下中華工程公司獨立董事、證人葛樹人(台灣新故鄉智庫協會董事)於113年5月1日、8日與柯文哲互傳訊息;柯文哲與沈慶京於案發後密集於陶朱隱園、威京集團總部碰面;沈慶京於113年6月23日、30日、8月14日分別與應曉薇、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相互通聯。
第5點應曉薇於偵查期間刪除與沈慶京及其他被告、證人的通話紀錄;第6點112年5月15日柯文哲傳送Line訊息給李文宗;第7點113年8月11日李文宗傳送Line訊息指示木可公司負責人被告李文娟「我桌上有木可損益表,明早把它碎掉」。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間仍屬存在。
高院指出,原裁定認為柯文哲等4人雖有滅證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但檢察官偵查完備提起公訴,柯文哲等4人於偵查中經原審法院裁定羈押接見,重要證人均於偵查中具結證述,柯文哲等4人供述、證人證述是否可採,僅屬證據取捨的事實認定問題,而認定無羈押必要,似嫌速斷,是否妥適尚非無疑。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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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沒有北檢傳你當證人?
那個碩士都改博士法律投稿都要去了
北檢抗告理由沒有提到恐嚇耶,可憐哪
都跟你說是對高院抗告了還在跳針!
你天天關注柯案,你就沒去,真怪
沒律師證滾一邊去啦!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0:29:12再來,到底是要勾串什麼,貪污圖利罪的證
人也詰問完畢了 xd
還在胡扯啊!證人什麼時候傳完了?小草都是這樣吹牛不打草稿的嗎? 和柯文哲有關的部分包括,合議庭9/9將傳喚都委徐國城(京華城案),9/11則預定傳喚 周榆修和柯文哲競辦員工李婉萱(公益侵占案)。
其後的庭期,合議庭將開始傳喚共同被告作證,證人共有心腹李文宗(京華城案、公益侵占案)及李文宗胞妹、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公益侵占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京
華城案)、應曉薇(京華城案)、前都發局長黃景茂(京華城案)。柯文哲本人也預定10
/7出庭作證。
此外,合議庭在10月間也將針對公益侵占案部分,傳喚民眾黨財務長梁秀菊、二度傳喚時
任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影視大亨邱復生、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時樂及尼奧公司負責人
戴利玲等人。不過,合議庭10/30又峰迴路轉,改針對京華城案傳喚共同被告、應曉薇顧
問吳順民作證。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0:30:16
第三,就算高院駁回交保裁定,也不表示什
麼,只是再度證明高院就是走狗而已,跟法
律見解一點關係都沒有
笑死!被打臉就開始跳針了!
哈哈,問到點就高潮,回答不了?
笑死,沒律師證的人還在胡扯?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0:31:21法律人無法回答北狗讓司法脆弱問題嗎?
笑死,我只看到你在幻想!
你也很好笑,地院給的交保理由是只有公益
侵占罪就要羈押人不符合比例原則,如果高
院不認同,不代表誰法律見解沒道理
聽你在放屁!串證就是羈押事由跳什麼針?
那你有證幹嘛?
笑死,我可以出庭當辯護人,你不行,就這麼簡單!
傻鳥整天那狗屁不通的歪理來證明司法迫害
確實存在,我也是笑了
笑死,歪理的人是你吧,連抗告法院都搞錯還在那邊胡扯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0:35:49串證事實在哪?你不要以為司法院是民進黨
開的就可以那麼大聲
還在跳針!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他就真當民進黨開的你耐他何
他會不知道民眾不信任民進黨?
知道啊,但是一遇到柯案他就會出來
他法律人耶,特別懂,北狗不傳他當證人關死
柯真是怪
笑死,你連證人要件都不知道,就別再那胡扯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0:38:59高院這理由沒有人可以出來
結果還是有人可以出來,為何
司法真特麽的脆弱
李文宗還沒傳欸,羈押原因還沒消失欸!
其後的庭期,合議庭將開始傳喚共同被告作證,證人共有心腹李文宗(京華城案、公益侵占案)及李文宗胞妹、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公益侵占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京
華城案)、應曉薇(京華城案)、前都發局長黃景茂(京華城案)。柯文哲本人也預定10
/7出庭作證。
此外,合議庭在10月間也將針對公益侵占案部分,傳喚民眾黨財務長梁秀菊、二度傳喚時
任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影視大亨邱復生、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時樂及尼奧公司負責人
戴利玲等人。不過,合議庭10/30又峰迴路轉,改針對京華城案傳喚共同被告、應曉薇顧
問吳順民作證。
傻鳥一直拿一年前的論述來談,那這一年開
庭是在搞笑嗎?還可以串證,那沒有人可以
交保了
要件是啥?投稿中時嗎?
回去唸書好嗎?別在這丟人現眼了!
「證人親身見聞」指的是證人應當陳述其親自觀察、經歷的客觀事實,而不應是個人意見、推測或傳聞
。在訴訟過程中,法院要求證人具結,承諾據實陳述,並對偽證行為負責。此證詞的真實 性將由法院綜合其他證據來判斷其「證據證明力」。?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0:40:46當然台灣就是有這種人,司法才會被當成笑
話
詐騙犯都交保跑光光了
不是所有人都不能出來歐,不是這樣的歐
有人逮著柯案發了瘋
說人家張飛打越飛,如果高院採用傻鳥的觀
點,才真的是沒救了
笑死,那是高院自己的見解,小草還在跳什麼針?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0:43:24但是對比就知道,司法真特麽的雙標
結果大家都知道他是氯醋青鳥他還願意繼續瘋
,厲害了
笨鳥好像沒有比例原則這個最基本的法律觀
點耶,如果這個人有執照真的會很可怕
笑死,大法官都說羈押制度合法了,你還在鬼打牆?
他有哦,所以法律人有顏色問題真特麽的可怕
這種人就是證明北狗和高院真有人看顏色辦案
小草只會用政治語言來討論法律,可憐喔!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0:45:37而且這種人還認為他懂法發了瘋更特麽的可怕
,我有證我檢察官耶我法官耶
我承認我確實錯了,我不應該把地院的見解
想成是高院,高院確實可以照抄北檢的抗告
理由就好,失禮了
大師上次就很不敢談有逃亡之虞的羈押要件了
,問他詐騙犯有逃亡之虞怎麼一直不押,他也
只能跳針串供很重要,每個案子不一樣
高院上次撤銷交保的理由還在欸,怎麼有人不敢正面回答 ,一直跳針?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0:47:06
就算是已經開庭一年,高院確實可以認定有
勾串 xdd
北狗醉官印嘴不了
不過之前還蠻多人幫他護航的,現在那些id
都不見了,氣氛差好多
北狗想升官,醉心官印很重要耶
笑死,怎麼不敢面對問題呢?
其後的庭期,合議庭將開始傳喚共同被告作證,證人共有心腹李文宗(京華城案、公益侵占案)及李文宗胞妹、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公益侵占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京
華城案)、應曉薇(京華城案)、前都發局長黃景茂(京華城案)。柯文哲本人也預定10
/7出庭作證。
此外,合議庭在10月間也將針對公益侵占案部分,傳喚民眾黨財務長梁秀菊、二度傳喚時
任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影視大亨邱復生、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時樂及尼奧公司負責人
戴利玲等人。不過,合議庭10/30又峰迴路轉,改針對京華城案傳喚共同被告、應曉薇顧
問吳順民作證。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0:48:13
只能說之前大師還有不少啦啦隊幫忙瞎喊加油
,現在變圖書館了
柯案柯案,有牌子的綠師不考慮他案
不敢正面回答問題嗎?
其後的庭期,合議庭將開始傳喚共同被告作證,證人共有心腹李文宗(京華城案、公益侵占案)及李文宗胞妹、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公益侵占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京
華城案)、應曉薇(京華城案)、前都發局長黃景茂(京華城案)。柯文哲本人也預定10
/7出庭作證。
此外,合議庭在10月間也將針對公益侵占案部分,傳喚民眾黨財務長梁秀菊、二度傳喚時 任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影視大亨邱復生、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時樂及尼奧公司負責人 戴利玲等人。不過,合議庭10/30又峰迴路轉,改針對京華城案傳喚共同被告、應曉薇顧 問吳順民作證。
支持繼續違法辦案!
他的腦袋裡好像只有柯案沒錯,其他案子不
知道是不熟還是答不出來
笑死,有人眼瞎了嗎?羈押理由還在欸
其後的庭期,合議庭將開始傳喚共同被告作證,證人共有心腹李文宗(京華城案、公益侵占案)及李文宗胞妹、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公益侵占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京
華城案)、應曉薇(京華城案)、前都發局長黃景茂(京華城案)。柯文哲本人也預定10
/7出庭作證。
此外,合議庭在10月間也將針對公益侵占案部分,傳喚民眾黨財務長梁秀菊、二度傳喚時
任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影視大亨邱復生、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時樂及尼奧公司負責人
戴利玲等人。不過,合議庭10/30又峰迴路轉,改針對京華城案傳喚共同被告、應曉薇顧
問吳順民作證。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0:51:36
他越這樣我們越知道台灣司法多雙標
回答以下問題好嗎?
其後的庭期,合議庭將開始傳喚共同被告作證,證人共有心腹李文宗(京華城案、公益侵占案)及李文宗胞妹、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公益侵占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京
華城案)、應曉薇(京華城案)、前都發局長黃景茂(京華城案)。柯文哲本人也預定10
/7出庭作證。
此外,合議庭在10月間也將針對公益侵占案部分,傳喚民眾黨財務長梁秀菊、二度傳喚時
任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影視大亨邱復生、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時樂及尼奧公司負責人
戴利玲等人。不過,合議庭10/30又峰迴路轉,改針對京華城案傳喚共同被告、應曉薇顧
問吳順民作證。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0:52:01
證人還在就是羈押理由哦
像推文跟他提為什麼詐騙犯可以不押,他好
像都不知道似的
串證了嗎?
笑死,上次高院理由沒看?耍寶喔!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0:54:16
可能逃亡之虞大師覺得不重要吧,法院一定是
對的
跳針哦!會去看一下上次高院發理由好嗎?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0:55:12
起訴貪污 結果一毛錢也搜不到 也沒有損
害到政府或任何人的利益 這樣也在護航
有夠可悲
柯有嘴巴能說話,當然有串證之虞
如果證人還在而且現代通訊設備多樣可以是羈
押理由,那他案咧?
你只要回答這些問題就好
笑死,你連高院發回理由都不敢回答就在那跳針,了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應該是個很想成為三立的律師說的律師吧
能回答出來,我們就信北狗沒有問題
才第一天 就一堆新聞報他又開口講甚麼
也行高院沒有顏色狗這樣行嗎
學學那些好不容易交保出來的閉嘴很難嗎
畢竟這條賽道很窄,不努力醜表功怎麼行
結果同樣的理由,他案放光光
台灣高院和北狗是和你一樣嗎?
他沒跟你說每個個案不同嗎,你提他案幹嘛
笑死,哪來的他案啊?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他案是誰 講啊
心裏只有柯案哦
今天真的啦啦隊都不見了,真慘
交保出來的每天新聞一堆 關在裡面也新聞
老百姓如果只看柯案,726823民進黨會慘成那
樣嗎
回答一下問題很難嗎?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一堆 然後再說沒有勾串可能 真可笑
老百姓沒有律師證,但是眼睛都看著
我只看到你在鬼打牆!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青鳥不會醒 除非被狗幹
還有 不要再哭老百姓會同樣待遇 誰會關在
還能每天一堆新聞拉幹
高院的意思是有手機就不能交保嗎?回答我
這個就好 xd
高院發回理由就是這樣,沒有改變喔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00:35
無法回答老百姓問題哦
笑死,你都不敢正面回答問題了,還要扯什麼?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01:15
裁決理由是執行,但是不讓人信服,你一直貼
有屁用
你跟最高院抗告啊!沒轍消前就是有拘束力啊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03:06
如果接下來檢方抗告失敗,法院還是讓柯趴趴
走,不曉得大師還會怎麼說
你是說高院打臉自己嗎?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04:15
你無法說出在相同羈押理由下,為何其他人不
用押,有屁用哦
公平點不行嗎
其他人有抗告嗎?你是不是不懂訴訟程序?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05:06為什麼其他人不管在裡面在外面都那麼安靜
安靜是羈押理由嗎
笑死,還在跳針喔!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05:51
北狗:叫你安靜叫你閉嘴叫你認罪
回答以下問題好嗎?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06:20
好一句其他人北狗沒有抗告
哈哈哈哈哈哈
耍寶欸,不告不理沒聽過嗎?
為什麼其他人不會揪人到北檢外面
綠師在證明相同羈押理由下,北狗怎麼辦的
我會被綠師笑倒,台灣司法脆弱啊
回答一下問題很難嗎?一直鬼打牆?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08:02
就跟你說講柯案就好,你一直拿他案電他,他
就會跳針一直貼東西給你看
笑死,這不就柯案,你在跳什麼針?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09:06相信北狗的選擇!
這和相信共產黨有異曲同工之妙啊
我終於知道這綠師在幹嘛了
還在鬼打牆喔!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09:42
老百姓不相信北狗共產黨要怎麼辦
那當然需要統一戰線作戰啊
看吧,又貼了一次,站方硬碟空間很寶貴的
不敢回答問題我就繼續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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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10:44
明明就是國民黨讓他進去的 一直扯民進黨
一直跟你跳針共產黨真心為人民
這個是進入無限迴圈了嗎
不是你在無限迴圈嗎?上次高院撤銷交保裁定的理由消失了嗎?沒消失的話,高院有什麼 理由打臉自己,?
裝睡得叫不醒
共產黨的做法沒有錯你不用懷疑
他好像都不會懷疑同樣是法院,判決羈押標
準卻不太一樣
你好像不知道什麼叫個案拘束力呢?
綠師原來你是統戰部的哦
講不贏人 就貼人綠營標籤 真可悲
除了拿藍綠對決來甩鍋 還有沒有別的藉口?
他當然不懷疑,體制內的啊,哈哈
不過今天至少沒有傻鳥一直附和大師,版面
比較乾淨一點
回答一下問題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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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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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13:31
哈哈哈哈哈,無限回圈
可以回答以下問題好嗎?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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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15:23又不是第一次遇到只會扯藍綠的法盲
問就是相信北狗信任高院,好了可以了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
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16:06
出庭都是這樣跳針貼嗎?沒有其他說服手段讓
人接受信服嗎?
法律問題你都不敢回了,還跳針什麼?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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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23:09
天啊,真的有律師認為這是法律問題不是政
治問題啊
笑死,在法院審判談政治問題?你在耍寶嗎?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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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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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25:44
例如這種通訊手段的羈押理由其實被押的高達
9成,而且檢察官努力抗告的次數多達萬次,
被告會被一直押上一年。所以根本不是只針對
柯案
還是統戰部綠師不懂其他說服手段?
笑死!去跟最高院說啊! 沒被撤銷前都合法啊!更別提禁止與證人接觸可是普世定律喔,連川普都不例外
高院表示,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
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有事實足認柯文哲等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
串的高度可能;又本案既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堪認柯文哲等4人與共犯或證人的勾串空
間仍屬存在。
高院進一步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的實況判斷,柯文哲等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
串,並不因柯文哲等4人、被告及證人已於偵查中為陳述而有區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28:19
你一直貼這些,是打消質疑嗎?
還是一直製造質疑?
我知道法官真的很神,但是你也不需要一直對
神跪拜吧
笑死,連川普都被罰欸,你KP算哪根蔥可以例外?
法官更警告,若川普執意違反禁言令,恐免不了牢獄之災,「法院不會容忍其『繼續故意違反』該命令的行為,如果有必要且在適當情況下,法院將判處監禁做為懲戒」,並要求
川普需於30日下午前,下架其在社群平台及競選網站上,發布的9則違規貼文。
對此,川普律師托德布蘭奇(Todd Blanche)辯稱,這些言論是對「政治攻擊」的回應,
川普沒有故意違反禁言令,並強調該判決已經侵犯到美國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權。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30:10
哈哈,去跟高院說啊
笑死,是「最」高院好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30:59看來真無法回答雙標問題耶
笑死,對高院的裁定的抗告是到最高法院,你不知道嗎? 還在那邊耍寶跳針?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34:41你是法律人應該很知道司法真的很雙標
你先搞清楚審判程序好嗎? 第 405 條
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之案件,其第二審法院所為裁定,不得抗告※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36:52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1:37:11
刪我推文哦
要入桶的,綠師
誰刪你文,跳針喔!
朝聖
這篇作者刪我推文啊,難道不是你
還在幻想喔!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0/2025 02:11:05納粹蟾蜍
一年問不完然後還要護航,了不起
燦哥在家喝紅酒都串到是有人想陷害他
,笑死。有黨證就是無敵啦,沒黨證無
限抗告無限羈押,真的87。
不傳你當證人太可惜了
意識形態滿滿
我真佩服青鳥的沒有腦袋,到底在供
三小,你媽看得懂嗎?
支那槓精又在扯
看到許多中文理解力和邏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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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三小 我沒看錯吧 現在連官方臉書有人發文 都是抗告理由了 神奇, 太神奇了傑克![[討論] 抗告理由:你臉書仍有人發文 [討論] 抗告理由:你臉書仍有人發文](https://i.imgur.com/BFrUd1Mb.jpg)
4
叫你要讀書吧 柯文哲於羈押禁見中,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之社群帳號,將法庭活動片 面解讀、惡意扭曲、斷章取義,毫不避諱地隔空串證及製造輿論,抹黑、恐嚇對其不利證 述之證人 每天串證,當然要關到死X
→ finalzerd: 台灣法律有說不能製造輿論嗎? 49.215.216.202 09/09 19:14 → finalzerd: 而且證人幾乎都對檢方的說法不認同 49.215.216.202 09/09 19:15 → finalzerd: 那你要有串證的實際證據啊 49.215.216.202 09/09 19:16 → finalzerd: 被告本來就會主張自己無罪了 49.215.216.202 09/09 19:16 → finalzerd: FB發文說明已經在法院發生的攻防事實 49.215.216.202 09/09 19:17![Re: [討論] 抗告理由:你臉書仍有人發文 Re: [討論] 抗告理由:你臉書仍有人發文](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8/29/realtime/33025793.jpg&s=Y&x=0&y=30&sw=4032&sh=2688&exp=3600)
X
噓 fromia: 傻鳥是認真的嗎?臉書上都是轉述法庭的內 1.160.246.97 09/09 23:51 → fromia: 容,而且林欽榮的相關話題都不是他出來的 1.160.246.97 09/09 23:51 → fromia: 這一天所述,笨鳥又要胡扯 1.160.246.97 09/09 23:51 小草要不要臉啊!還在凹? 法院裁定就跟你說不得與證人接觸或探詢案情,結果你還在臉書恐嚇證人,甚至公然與證![Re: [討論] 抗告理由:你臉書仍有人發文 Re: [討論] 抗告理由:你臉書仍有人發文](https://i.ytimg.com/vi/rBDPNOKCI7s/sddefault.jpg)
爆
[討論] 高院駁回柯文哲等4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以下稱為高院)法官 審理被告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 不服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裁定延押抗告案件 今天下午裁定:「抗告駁回」 柯文哲等4人確定延押![[討論] 高院駁回柯文哲等4人抗告 [討論] 高院駁回柯文哲等4人抗告](https://i.imgur.com/Sk8tZEu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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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最新/北檢再抗告成功!(高院新聞稿)臉書上看到的高院裁定新聞稿 略 基於趨吉避凶、脫免罪責之基本人性,且被告柯文哲為前臺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慶京為 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薇為臺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其等與共犯、同案7
[討論] 依照高院裁定理由柯文哲押定了~高院這次講的很死 高院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且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之實況判斷 ,被告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串, 並不因被告4人、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已於偵查中為相關陳述而有區別。是以,被告4人與 同案被告、相關證人間,既不排除仍有前揭相互勾串之虞,僅憑原裁定併命其等於具保後8
Re: [新聞] 過去「秒抗告」!柯文哲裁定交保已第4天台灣的司法有多脆弱? 結論寫在前面,第一次羈押庭,呂政燁直接就說柯文哲就是有罪,只是圖利還是貪汙需要檢察官釐清 之後所有的延押,都是基於柯文哲是高度嫌疑罪犯的前提 為了庭審順利完成,所以可以合理繼續羈押 中間結束偵查確定起訴,完成部分證人出庭詰問5
Re: [新聞] 柯文哲4人交保檢抗告成功 高院發回更裁高院表示,依照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且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之實況判斷,被告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串,並不因被告4人、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已於偵查中為相關陳述而有區別 - 高院新聞稿這樣說 此例一出 現在是不是一案嫌犯有兩人以上就是羈押了?4
Re: [討論] 最新/北檢再抗告成功!剛剛高等法院也發出理由摘要,經《中國時報》先行掌握: 一、原審於民國113年12月26、27、29日就被告柯文哲、李文宗、沈慶京、應曉薇(下稱 被告四人)及同案被告進行訊問後,除同案被告彭振聲坦承被訴圖利罪嫌外,被四人均否 認本件起訴書所指涉犯罪嫌,且多所辯解;另依本件卷證資料所示,本案多數被告均持否 認犯罪之答辯,而為相關辯解。參酌被告四人與其他被告或證人之供述未盡相符,顯尚存2
Re: [討論] 最新/北檢再抗告成功!(高院新聞稿)二、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且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之實況判斷,被告4 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串,並不因被告 4人、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已於偵查中為相關陳述而有區別。是以,被告4人與同案被告、相 關證人間,既不排除仍有前揭相互勾串之虞,僅憑原裁定併命其等於具保後,不得與同案被 告或證人為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以外接觸之誡命,是否確能防免被告4人與同案被告、相3
[轉錄] 台灣民眾黨:支持柯主席抗告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轉錄] 台灣民眾黨:支持柯主席抗告 [轉錄] 台灣民眾黨:支持柯主席抗告](https://i.imgur.com/LOUaTl5b.jpeg)
2
Re: [討論] 最新/北檢再抗告成功!(高院新聞稿)Google Gemini 針對這個新聞稿的看法: 從你提供的新聞資料來看,高等法院認為原審法院的理由不夠完備,主要原因在於: 對於被告勾串共犯或證人的可能性,原審法院的判斷過於樂觀。 高院列舉了許多柯文哲等被告與共犯或證人之間互動的證據, 認為他們之間存在勾串的可能性,而原審法院僅以「證據取捨之事實認定問題」為由,X
Re: [新聞] 法官上午11時傳柯文哲下午6時開羈押庭高院這樣寫: 「共犯、同案被告、相關證人間,有長官部屬、黨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關係, 有事實足認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高度相互勾串可能。」 --4人根本不可能和證人切割 「4人無羈押必要「似嫌速斷」,是否妥適並非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