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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結果京華城其實並無不法?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結果京華城其實並無不法?作者
iphone15
(哀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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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得全曾當過台南市都發局長、台北縣城鄉局長、、新北市政府參議、台北市地政局長、台北市副秘書長
擁有臺北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博士學歷

他今天說京華城案依法沒有問題
以他的學經歷我覺得他敢這樣說一定是相當有把握
當然他是有簽名的人
他可能會朝對他有利的方向解讀

到底李得全說的是對的?
還是審計部說的是對的?


在查無金流的前提下
結果京華城其實並無不法?

其實是可以透過「個案」方式
將非都更案件準用「都市更新法容積獎勵」
給予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容積獎勵?
(準用是都發局公展簽上寫的)

這一年多大家都被誤導了嗎?


當然合理與否是另一回事
如果合法的話
那484就無所謂圖利問題?



https://tw.news.yahoo.com/用李得全證詞救援柯文哲-黃國昌再次宣稱-京華城案程序合法-081935016.html

談及今天的開庭內容,他說明,作證的證人是台北市政府的前副秘書長李得全;黃宣稱,自己與李得全熟識,過去共同過居住正義的概念。黃國昌接著表示,李得全作證時非常清楚地告訴法官,京華城案是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向市府申請細部計畫變更;「這是京華城的權利,而那時候舉辦公展,只是希望收集各界意見,如此而已」,他說。

至於京華城提出的申請案,究竟是否符合相關要件、是否符合公益性與對價性的要求,黃國昌宣稱,都是完全交給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議。他進一步轉述稱,李得全在法庭上一再強調,因為根據第24條,京華城本來就有權利自提「個案的細部計畫變更」,並且根本就不是都市更新計畫;也因此,也就不牽涉都市更新的回饋跟獎勵。

黃國昌認為,若是都市更新的回饋與獎勵,很多情況下其實不會有對價關係,也就是不需要提供任何的回饋,即可獲得獎勵。他續指,但京華城是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權利人自己提出細部計畫變更,這就必須以容積獎勵的方式給予回饋;並且需要關注,容獎的回饋到底符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而這是由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加以審議。

綜上述,黃國昌再次宣稱,台北市政府完全是依照第24條規定,接受京華城土地權利人提出的申請,再經公開展覽讓社會大眾表示意見,最後交由都委會做出最後判斷。黃認為,因為審議權限在都委會,所以整套程序看起來都是合法的。

所以黃國昌也宣稱,針對李得全以上的論述,檢察官的回應「徹底暴露對都市計畫法的無知」,更批評「李得全根本是在幫檢察官上課」。他轉述稱,當檢察官詢問,「為什麼不走通盤檢討」,李得全立即回應說,地方政府無法都走通盤檢討,否則會耗費太多資源、時間;因此,才分別有兩項法條,包括都市計畫法第27條,由政府提出細部計畫變更、以及24條由土地權利人提出都計變更。

黃國昌繼續轉述稱,李得全一再強調,京華城案就是依據24條提申請、是土地權利人的權利;經過公展後,可以送都委會,由後者對公益性、對價性進行審認。因此黃國昌宣稱,整個程序就跟都市更新的程序「完全不一樣」,京華城案並非按照都更程序取得容積獎勵。

總結上述,黃國昌又稱,不知道檢方是真的無知、還是裝傻,明顯先射箭再畫靶,錯誤解讀都市計畫法,構陷柯文哲於罪。他又表示,為何李得全今天可說是孜孜不倦、一再向檢方解釋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詳細說明24條、27條有什麼不一樣,以及都市更新與土管條例彼此的關係,檢方卻仍弄不清楚?黃國昌批評,大概就是檢方依照上意辦案、下不了車,現在只能繼續硬凹下去。

https://www.nownews.com/amp/news/6716831

李得全今天出庭時,由柯文哲委任律師先問,他說京華城案送公告公展,並不代表準備給它過,而是蒐集意見。律師追問,為何要提到土管自治條例?李得全回答,這個案子有別於土管條例,如果參照土管條例會更為妥當,對法律執行的一致性更有幫助;個案不斷累積變成通案,最終納入法規,是制度演變的過程,也是都市計畫的常態。

律師詢問李得全,如果京華城案適用土管條例,還需要送都委會審議嗎?他說不用。律師想了解,為何李得全仍將公文往上送?他說覺得案子可行,只是加進他的意見會更好。律師續問,認為京華城案違背法令嗎?李得全說沒有,依法沒有問題。

律師提示李得全去年6月接受廉政署訊問的筆錄,問他為何會說本案容積獎勵有疑義?他解釋,都市計畫與都市更新的容獎會有重疊關係,都市計畫法是普通法,都市更新條例是特別法,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給容獎比較優惠,以京華城案為例,同樣的綠建築標章,都市計畫法可給的容獎比例低,而且會要求回饋,都更條例可以直接給容獎,沒要求回饋。

律師最後發問「柯文哲有找你討論過京華城案嗎?」李得全說沒有。

檢察官詰問李得全,對於楊智盛說不該把簽呈退給承辦科處理,後來仍往上送這些證詞有何意見?李得全說不曉得,這是他印象所及,聽來合理:他不撕掉便利貼,是因為長官會綜合考量,找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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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cktonty 08/07 21:00重點在他沒收錢

e2204588 08/07 21:00沒有裁量逾越 不代表沒有裁量濫用

mooma 08/07 21:01大概剩下政治獻金可以打,但為什麼不用力

mooma 08/07 21:01打?這打下去一定是七傷拳,而且也不會被

e2204588 08/07 21:01行政程序法第10條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

mooma 08/07 21:01關,所以繼續在貪污圖利這邊打泥巴戰就好

e2204588 08/07 21:01,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

mooma 08/07 21:01

e2204588 08/07 21:01規授權之目的。

e2204588 08/07 21:02“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 給予京華城20%

e2204588 08/07 21:02容獎是否符合目的?

valley 08/07 21:03党說有罪就有罪

h100733 08/07 21:03有沒有不法是法官判的,不是小草

e2204588 08/07 21:03容積獎勵的裁量依據應該是公益性和對價

e2204588 08/07 21:03

e2204588 08/07 21:04柯就要面對一個問題 將訴訟中案件送研

e2204588 08/07 21:04議 是否符合裁量權行使目的?

stocktonty 08/07 21:05在合法限度內給奸商好處 事後收錢

Sinreigensou 08/07 21:054

e2204588 08/07 21:06換句話說 基於何種公益對價性 柯決定將

e2204588 08/07 21:06訴訟中案件送研議? 若無法合理解釋之

e2204588 08/07 21:06大概會被認定裁量濫用

thirtyto 08/07 21:06能說服法官 非都更能準用都更獎勵 就OK

mooma 08/07 21:06行政機關從上到下都說符合程序沒有違法了

mooma 08/07 21:06,還是會有小鳥鳥們覺得自己比他們還熟程

mooma 08/07 21:06

breacal 08/07 21:07沈是柯文哲阿公? 為啥要給私人840趴容

breacal 08/07 21:07積率,非親非故啊

e2204588 08/07 21:07邵偽造會議結論符合程序?

e2204588 08/07 21:08彭操控都委委員名單符合程序?

momoMax 08/07 21:08違法,就是違法別再為其找理由就是違法

Anvec 08/07 21:09有沒有不法 不是法官判的

Anvec 08/07 21:10是行政法院的法官

e2204588 08/07 21:12https://tinyurl.com/yqcvvnkh

iphone15 08/07 21:12不合理是一回事 但如果當時的法令規定存

iphone15 08/07 21:12在這個漏洞 那是不是就是合法?

e2204588 08/07 21:12然就犯

e2204588 08/07 21:12罪是否成立或刑罰應否免除,縱以行政處

e2204588 08/07 21:12分爭議為斷,刑事法院仍

e2204588 08/07 21:12應依職權自行判斷。不受行政爭訟程序之

e2204588 08/07 21:12拘束。

e2204588 08/07 21:14不是 違反法律是裁量逾越 沒違法但是不

e2204588 08/07 21:14依據授權目的是裁量濫用

thirtyto 08/07 21:14公務員 依法行政 沒法授權最好可以

e2204588 08/07 21:14一樣違犯行政程序法第10條

CharleneTsai 08/07 21:16司法判決有自己裁量權 行政權你要

CharleneTsai 08/07 21:16怎麼解釋那是你家的事 不會影響

CharleneTsai 08/07 21:16法官心證

e2204588 08/07 21:17舉例 違規停車處罰600-1200 如果警察

e2204588 08/07 21:17開1800就是裁量逾越 但是他如果因為對

e2204588 08/07 21:17方是900就給他開1200 那就是濫用裁量

e2204588 08/07 21:17他只能根據違規停車的嚴重度來開罰

FK6819 08/07 21:27還在查無金流,真可憐

epidemic000 08/07 21:33黨說的算

stocktonty 08/07 21:34給奸商好處 事後收錢

hulu63 08/07 21:46這群人搞出一個史無前例而且也不會有後例

hulu63 08/07 21:46的做法,然後身為公務員沒有人 提出要發

hulu63 08/07 21:46函給內政部確認這個做法是否合法,一個個

hulu63 08/07 21:46直接說我覺得合法就是合法,根本就是上下

hulu63 08/07 21:46交相賊。前一陣子李四川為了輝達取得北士

hulu63 08/07 21:46科土地一事才發函給內政部確認做法,這個

hulu63 08/07 21:46才是真正公務員的日常作業好嗎。不要為了

hulu63 08/07 21:46替柯文哲護航把公務員依法行政的SOP都給

hulu63 08/07 21:46丟棄了。

petshopboys 08/07 23:07除了京華城哪一案有特殊容積獎勵?

petshopboys 08/07 23:08準用不是公務員的權限 圖利罪必死

petshopboys 08/07 23:09市府行政訴訟勝訴還放寬容積獎勵

tlsg2 08/07 23:10金流呢?錢呢?黃金?比特幣?栽贓陷害垃圾

tlsg2 08/07 23:10私法

petshopboys 08/07 23:10這沒圖利京華城是騙三歲小孩嗎

petshopboys 08/07 23:11圖利不用金流啦 看看李述德案例

zxp9505007 08/07 23:16圖利也不用羈押啊 查驗法條而已 想搞

zxp9505007 08/07 23:16人而已

INNBUG 08/08 01:11不用說金流啦,去陶朱玩就不是免費的,一

INNBUG 08/08 01:11般人能去嗎

lk217yu 08/08 02:44行為人放上柯屁、狗昌或賴皮,你都覺得

lk217yu 08/08 02:44合法,那就是合法了。

iso90024 08/08 05:38有沒有不法是看上級如何指示,不是看證

iso90024 08/08 05:38據好嗎

hulu63 08/08 07:29上級指示的證據拿出來呀

mojono 08/08 07:41是細計增加,哪來準用?規定又不同,笑死

treeeasy 08/08 08:59每一個證人都說沒違法,法官還要判違法

treeeasy 08/08 08:59?那何必找證人?還都是北檢自己找來的X

treeeasy 08/08 08:59D,法官如果都不甩證人自己玩也行,尊

treeeasy 08/08 08:59重,司法獨立嘛,好棒棒。

JayceYen 08/08 12:21政黑綠畜一直跳針有收錢 結果金流一直查

JayceYen 08/08 12:21不到 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