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立法院:立法院沒必要遵從憲法法庭判決
其實有一個最根本的問題
目前現任的大法官
都沒有任何一人是經過本屆國會表決通過的
那這些舊民意通過的大法官
用釋憲來推翻新民意代表的新國會
我想沒有國會議員可以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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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255.124 (臺灣)
※ PTT 網址
噓
1946年舊民意憲法不拘束2024的立委!!
1946年的舊憲法 已經在1990-2005 歷經七次修憲了 現在約束立委的 是2005的增修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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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發動第二次太陽花
噓
※ 編輯: goldsingle (101.139.255.124 臺灣), 08/06/2025 23:34:14
笑死,那以前的釋憲都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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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建議發動第二次太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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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藍白看看 到底什麼是最新民意???
噓
照這邏輯法律通過的政策也不用延續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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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換黨執政都掩蓋推翻
沒錯啊罷免門檻不就民進黨過半國會時下修的
※ 編輯: goldsingle (101.139.255.124 臺灣), 08/06/2025 23:35:25推
政策後續執政者本來就可以不延續呀,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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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馬有都延續嗎,馬政策蔡有都延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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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 川普也不會延續拜登的政策
推
民主政治就是這個彈性,與時俱進,隨時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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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哪有什麼我的解釋一萬年都不能變,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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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誰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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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人民基礎大誰就是老大 蔡母豬執政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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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的靠北有誰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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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青鳥就繼續靠北 反正有無敵星星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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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都是感謝青鳥無私的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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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屆藍白立委這麼爛
爆
首Po立法院出了一份大量引用廖元豪說法的報告 「本報告認為憲法法庭判決及大法官解釋之效力不能等同憲法」 「國會制定或修正之法律被宣告違憲後,得重新制定(修正)內容近似原有法律之見解」 「憲法判決對於立法機關課以未來立法義務,欠缺憲法及法律依據,其拘束力存在疑義, 立法機關僅有尊重義務,尚無遵從之必要」![[討論] 立法院:立法院沒必要遵從憲法法庭判決 [討論] 立法院:立法院沒必要遵從憲法法庭判決](https://i.imgur.com/e3gSd0e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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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52155: 畢竟台灣的時候大法官人選是執政黨提的, 高雄 08/06 20:17 → e52155: 改成人民直選才比較有說服力,不然立法院 高雄 08/06 20:17 → e52155: 監督行政院,結果行政院弄一個否決立法院 高雄 08/06 20:17 → e52155: 的,莫名其妙。但這個是歷史共業啦,分組 高雄 08/06 20:17 → e52155: 搞到亂七八糟,最後才出現都是現任執政黨 高雄 08/06 20:173
噓 scott01: 總統是一個職位 算是機關嗎? 當初李登 → scott01: 輝要修成雙首長制 的目的就是 總統與立 → scott01: 法院都是同一黨 那就是無敵總統制 如果 → scott01: 不同黨派就是像內閣制 總統提名立法院能 → scott01: 接受的人選當閣揆 雖然我討厭阿扁 但至
連著來談: ※ 引述《invlaw (beinvlaw外嗎 我是不意外)》之銘言: : 立法院出了一份大量引用廖元豪說法的報告 : 「本報告認為憲法法庭判決及大法官解釋之效力不能等同憲法」 : 「國會制定或修正之法律被宣告違憲後,得重新制定(修正)內容近似原有法律之見解」9
靠北,大法官會議都給你白藍給癱瘓了, 現在行政部門把違憲疑慮的法案往大法官那裡 送去卡案 現在立法院是打算絕地反攻了是唄,這個研究報告是打算要突破大法官跟憲法了是吧? 用立法院是人民選出來的做藉口不受憲法束縛,那要憲法做啥? 中華民國還真的是要亡了1
請在政黑/a 我的id 真的不是我想自吹自擂,我不是先知,只是知道未來發展 1.廢其他四院,集權於立院 這個不用說了吧,各院編1元預算就能實質廢掉了 當然包括這次報告裡寫的"憲法" "憲法法庭" "大法官" "司法院"5
欸 這麼好帶風向的嗎 光看原PO節錄的片段,就知道是針對被宣告違憲之法律能不能重複立法的學術研討報告 這是在探討一個假設性技術問題,而不是直接認為立法院不用遵從憲法法庭好嗎 這份報告講的是參考國外案例 已經被宣告違憲之法律,是可以重複制定(修正)類似之法律,原因如下6
被宣告違憲的法律修正本來就是立院在修法的 再修出來的法律被宣告違憲前都是有效的 說憲法法庭無法運作,那總統提立院會同意的人選出來呀,我們憲法就是這樣設計,逼迫總 統提立院會同意的人選呀 怕立院無理由卡名單(這還可以形成不錯的憲政慣例),總統可以讓立院提建議名單,總統1
就延伸論跟否定論之爭 延伸論認為憲法解釋效力可以延伸 直到下一次大法官新解釋變更見解為止 否定論認為解釋僅有個案拘束力 立法者擁有預測特權
爆
[爆卦] Live 國會改革釋憲案憲法法庭最終判決司法院 TVBS 匯流 中天 三立![[爆卦] Live 國會改革釋憲案憲法法庭最終判決 [爆卦] Live 國會改革釋憲案憲法法庭最終判決](https://i.ytimg.com/vi/NAzsDca3CJ0/maxresdefault.jpg?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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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被尤伯祥3度打斷!黃帝穎嗆黃國昌「鬼打民進黨又再找三民自一條龍的進行認知作戰了。 尤伯祥就自己打臉自己, 自己搞不懂, 還在那說的別人沒有回答他的問題 簡單說,![Re: [新聞] 被尤伯祥3度打斷!黃帝穎嗆黃國昌「鬼打 Re: [新聞] 被尤伯祥3度打斷!黃帝穎嗆黃國昌「鬼打](https://i.imgur.com/V64GIUw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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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在野要推大法官解釋公投、大法官總額2/3決在野黨要推大法官解釋公民複決 ,大法官總額2/3決凍結憲法法庭 ,很合理吧? 賴士葆要修公投法 ,大法官解釋得以公投公民複決,![[討論] 在野要推大法官解釋公投、大法官總額2/3決 [討論] 在野要推大法官解釋公投、大法官總額2/3決](https://i.imgur.com/lZeFYx7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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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整個憲法法庭最好笑的就是翁曉玲身為一個唸法律的 其實整個憲法法庭讓我看到笑出來的不是黃國昌 聽他論述是會生氣 真正讓我看到笑出來的是翁曉玲 翁曉玲辯論的基本意思就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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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39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 籲「國會五法」退現在這只是在演戲塑造後續釋憲的表面合理性而已, 依憲法訴訟法第49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 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所以雖然民進黨目前沒有過半,但民進黨完全有資格跟能力申請釋憲, 又就第52-1條,判決宣告法規範違憲且應失效者,該法規範自判決生效日起失效。2
[黑特] 黃國昌說DPP搞雙面 他自己才搞雙面黃國昌跟翁曉玲這兩個寶永遠都只會用民眾的知識落差來帶風向,話永遠都只講一半。 修這種法只跟你說好處不說後果,依照這種修法的方式才會真正導致少數大法官主導判決; 只說為什麼別人有最低門檻我們不能有,不跟你說別人有是因為同時有配套措施; 說想避免人數不夠就提藍營喜歡的人選,現實是從修法後的制度上來看,憲法法庭人數 夠不夠完全掌握在立法院身上,就算提出國會多數黨喜歡的人選依然存在全數否決繼續癱瘓![[黑特] 黃國昌說DPP搞雙面 他自己才搞雙面 [黑特] 黃國昌說DPP搞雙面 他自己才搞雙面](https://i.imgur.com/wBXci4V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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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大法官是不是雙重標準啊?兩顆子彈事件讓當年的陳水扁總統連任成功後,當時在野黨立委通 過「三一九槍擊事件 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柯建銘等立委不服 ,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2004年大法官 作成釋字第585號的部分合憲 解釋,但有高達16項條文因與國會調查權屬性不符而違憲。 當時的大法官許宗力曾提部分不同意見書,他認同歐美國家的國會 調查權,但我國憲政 設計是五權分立,無法與外國三權分立者相提並 論,因此不能擁有國會調查權。這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