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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立法院:立法院沒必要遵從憲法法庭判決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立法院:立法院沒必要遵從憲法法庭判決作者
moon1991
(蘭君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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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違憲的法律修正本來就是立院在修法的

再修出來的法律被宣告違憲前都是有效的

說憲法法庭無法運作,那總統提立院會同意的人選出來呀,我們憲法就是這樣設計,逼迫總統提立院會同意的人選呀

怕立院無理由卡名單(這還可以形成不錯的憲政慣例),總統可以讓立院提建議名單,總統再從名單選人在提名到立院呀

再不行,其實才是罷免該出場的時候,罷免不成總統就應該順從民意,罷免成功就翻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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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en 08/07 00:02總統提的名單自己人都不支持,要怪誰?

moon1991 08/07 00:04另外補充一下,立法院一直修相似的法律

moon1991 08/07 00:04讓大法官一再的處理也是可行的,如果民

moon1991 08/07 00:04認為這是惡搞立委就會被罷下台,沒的話

moon1991 08/07 00:04代表民意支持,這時大法官也是否該想想

moon1991 08/07 00:04是不是自己與現實社會脫節了,不覺得的

moon1991 08/07 00:04話也可以一路判違憲到任期結束

NEWSUP 08/07 00:34有讀過書喔 講的真正確

beaverz 08/07 00:36推本篇正確

whitezealman 08/07 00:48零分廢文

offstage 08/07 00:51有大法官說 他們幹嘛聽人民的

Syoshinsya 08/07 02:06鶄會當做沒看到這篇文章 XD

mattc123456c 08/07 02:10所以還是解散亂賊最佳解

tiger870316 08/07 02:37這篇正解,總統不找立法院談

tiger870316 08/07 02:37自己提自己的活該被否決吧

frankanne 08/07 07:07盲點是立院可談,現在有看到嗎,連個

frankanne 08/07 07:07最基本的法案都不給商量,一副就林北

frankanne 08/07 07:07多數最大,什麼都要聽你的,學學別人

frankanne 08/07 07:07吧,再怎麼囂張,還是知道是人民選出

frankanne 08/07 07:07來的,不能一味的立委自己爽怎麼做就

frankanne 08/07 07:07怎麼做

maria001 08/07 07:18大罷免第一波全滅了還在繼續搞,朝野都

maria001 08/07 07:18撕破臉了怎麼可能好好商量

fatdoghusky 08/07 07:20立法院本來就可以談 是柯建銘為了搞

fatdoghusky 08/07 07:20大罷免必須製造衝突才全面對抗 寸步

fatdoghusky 08/07 07:21不讓,普發現金民眾黨有個6000元版本

tomet 08/07 11:18立法院可以談還會出現違憲的擴權法案嗎?

tomet 08/07 11:18笑死,倒因為果

tomet 08/07 11:20在違憲法案三讀通過的當下就已經撕破臉了

treeeasy 08/08 08:49

jasonspacex 08/08 13:27物理罷免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