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北市法務局長硬槓政黑法學專家
乳題
剛剛北市府記者會,有關新新併是否可以解約一事
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回應
他這幾天看到網路還有金管會的說法
依公司法存續方應繼承被消滅方權利
但變更簽約對象屬乙方經營事由,甲方有權不同意
李四川補充3月就告知新壽不會同意了,與輝達無關
連局長還是堅持可以解約
與政黑法學專家看法不同
政黑粉怎麼看?
--
去法院告阿
講這麼多有什麼用,到時候記得蓋章喔,土
城等著他
你換ID區域科技板洗文記得掛VPN欸
行政契約不能違反公益原則,白白送了幾十
億或100多億給沒有動工的財團,合理嗎
失智列車OD檔還在抬槓
剛剛李四川記者會沒看嗎
無條件解約可以~為何現在要叫新光喊價了
你不懂時序問題嗎?解約是明年的事了 到底有沒有看記者會
他要不要先跟川北打一架看看
你是在罵李四川是政黑法律專家
它的程度看不懂記者會內容啦XD
能到法務局長的專業都超好吧
可以單方面無條件解約 蔣萬安早就出
來攬功 而不是叫李四川去坦
照合約來說他們是有機會無條件解約
最後解約合不合法是法院說的算,你要自己
喊能解當然可以
所以李四川才會叫新光開價
圖利罪等著!!!!!!
公務員都遵守法律 反觀冥禁洞信徒
台北市市府也明白這個問題
先勸降 勸降不成就強制
所以你說法制局不敢說保證可以
李四川才會說叫新光開價
想進去關的意願很強喔
還有你懂不懂~T12不是在做了
前幾天一直嗆可以片面解約,今天直接縮了
還是台北市府之前T12在唬爛
你是要打臉之前的市長嗎
合意解約 還大方地要新壽開條件 笑死
黑白臉而已那麼明顯
然後李四川出來叫新光開條件的狀況下
你還敢出來發這篇文
果然驗政了要當智障藍白才能融入這群體
T12若是喬好私有地主了 李四川就不
會請新光人壽"大膽開出條件"
台北市法務局長當新光集團的法務部吃素的
喔,這些大律師賺的錢,法務局長幾輩子都
賺不到,誰在急,大家都看得出來
談不攏再硬幹啊,你們是都沒有跟人家調解
過嗎
你是不是不知道法務局局長是政務官
屁話一堆,然後 李四川:條件大膽開 XD
政府打官司一天到晚在輸啊,長官想什麼
,公務員就說什麼,甲方自己解釋都馬合
法合規,上法院才知輸贏
要付多少錢給新壽就問柯文哲
大律師就有屁用,行政訴訟勝率1%,古美門
看多了
可以解約 那怎麼又要新壽大膽提條件
北市府自己鬧雙胞?
40歲政大法律系畢業的律師,你要因為蔣
萬安找他當法務局局長就覺得官大學問大
,那也是你的自由
大家在講的解約是2027的可能無償解約
版大你說的連局長講的是哪個
只是市府不想浪費時間陪他打官司而已,敬
酒不吃吃罰酒,市政府每年編打官司預算破
億,還怕打官司
記得去法院告 看幾年時間能解決
搞清楚,政府才是天天在跑官司的單位
大律師跑的也沒政府多
17-18要跑官司 灰達就不要了
現在北市府就決定要賠錢了吧 反正明年錢
很多
其實就唱黑白臉而已 很常見
打官司曠日廢時 會錯過時機
蔣萬安跟法務局真的是北七XDDDDDDDDDD
台北市政府不怕打官司,但怕拖太久,時間
然後柯會被臭到爆
一定拖好幾年,NVIDIA是不可能來了
新光要賭的是 蔣萬安未來會不會當總統
銀行金控還怕跟你打官司啊? XDD
就算玩黑白臉 黑臉也找個正常一點的
北市府不怕打官司 新壽就怕嗎
這把押上的是蔣家血統
金控不怕 但這官司對新壽大概不太有利
喔在說一句這件事不是只有法制局一個律師
畢竟到現在都沒投資是事實
當新光的律師假的阿他專門處理這些案件的
新壽手握柯文哲合同,怕什麼打官司
還有這塊地當初沒有寫投資計劃
合同上有時間阿 雖然2027前蓋好還是有那
綠粉加油,幫推
麼一點點可能
沒寫投資計畫 但有寫要取得使用執照
他還有一個條款新光可以延2年所以到2029
不一定會不太有利啊 XD 不要太相信萬安
這件擺明就是北市府要找個理由解約讓新
光滾蛋換輝達進來,法院怎麼判還難說
李四川一句話:請大膽開條件 打臉法務
律師在政府面前都是假的,勝率1%全靠蒙
以富邦凹子底來看 建設期約6~7年
反正就是這個約很爛一堆漏洞可以鑽
新壽可以蓋任何東西搪塞,什麼使用執照
都是小問題好嗎,柯文哲都幫新光掃除障
礙了
等等他用停車場給你營利
T17T18 2~3年要蓋好 大概新壽也很難凹吧
停車場萬安就不會給使用執照了吧
不然就真的要送他進去了
阿災~那他打官司就可以說嘴了
萊爾.區特根本弱爆了 阻礙前進
沒有投資計畫書很多漏洞可以給律師說
雖然都說新壽不爽給你蓋個廁所
反正就很麻煩
青鳥怎麼會幻想覺得政府抖不懂法律,會被
大律師電爆的
但使用執照是市府發的
那就打官司啊,反正市府要追責,就只有
一個叫柯文哲的要來扛
就算它要蓋停車場,也需要時間阿。那種地面
新壽可以延到2029
上不加蓋的停車場北市府直接不給過
扯青鳥幹麻 現在是萬安放棄打官司了
最快2027~最慢2029
本來就不能打官司 是萬安白癡好嗎
我只能說這個合約很多漏洞有些很偏向資方
大的官司,政府也是去委託大律師事務所好
嗎XDD 還以為敢法制局的人自己上啊?
我市府幾個同學都講萬安根本不知道狀況
T16 T17算面子之爭了如果新光良心發現
出來亂講一通 行政流程程序都沒搞清楚
沒有投資計畫真的是搞笑
如果最後司法開殺 連局長連坐法嗎
對北市府很好~但是都壓在那邊北市府會慘
柯文哲就好像收了租金就以為北市府賺了
太強了蓋停車場xdd新光應該要馬上聘請871
9當專案顧問
完全沒有首都發展的打算
沒有投資計畫就是一個大漏洞了
綠粉好棒棒,給你們喊讚
新光法務真那麼強 新光就不會被吃掉X
D
新光是被收購跟法務有啥關係
柯文哲本來就沒有什麼發展的眼光 別強求
某人到底在說啥XD
新光是收購欸 跟法務有個屁關係?
真的不當智障無法融入藍白團體了
這過程很明顯章公子不斷誤判啊 1.以為40
億可擺平 人家喊140億 2.以為來硬的 合
併主體消滅冷笑兩聲 人家會害怕主動求饒
結果台北市府主動發函 要新壽大膽提條
件
喔好喔星期一就跟NV簽阿 呵呵
正黑就綠納粹自慰超譯仔
合意解約,綠粉幽默的佔最大功勞,
章公子的判斷力真的差到令人發噱
行政機關的見解 未必法院會採信
阿比跟李述德就是最好的例子
此時,誰都不能來搶綠粉的大功勞,不是嗎
我國五權分立 司法機關有自己評斷
的標準跟見解
這麼歡樂,希望可以搞個好幾年www
跟輝達無關不表示北市府強制解約說法就
合理,誰法律接受的合理就上法院判決呀
。
盲信權威是很可悲的,代表你自己沒
有判斷能力
新壽會不會怕看的時候提條件就知道了
這個案子一定是無解,新壽主動退,就要
扛背信罪,市府掏錢就要圖利罪,nv根本
不會去趟這個渾水
無條件解約?一毛不給?後面就是上法
院難怪萬安又躲起來了
解約事由就是要推柯文哲去死啊 因為是
弊案圖利賤賣又養地不開發所以打官司
有機會贏
我只信政黑法律系^_^
甲方法務說的算 就不用法院了
笑鼠,合約本來就各自解讀,就吃準不敢
上法院
輝達苗頭不對就閃了會陪你淌渾水?輝達不
在台北萬安就要扛政治責任沒看到都找好一
堆打手在幫忙推給中央了。
可以解約啊,那就跟新壽去搞法律戰吧,
輝達能等你幾年?
啊不然股東怎麼吞,損失那麼多
這世界是有訴訟存在的,談不攏就是走訴
訟,不是你覺得“可以”,別人就得無
條件接受的
政黑法學專家是跟苗博雅王義川學的
法耶 應該會贏吧?是吧?幹你娘垃圾
www
今天如果沒有輝達這“急件”,北市府
的確可據此跟新壽慢慢揮啊,但問題就是
現在的時空環境不允許,不然幹嘛尋求合
意解約
新光法務…..呵呵 哈哈
沒事 臺灣要進步 總得有人去土城 感
謝貢獻
要打官司的話 兩年以上起跳
北市府拖不起這麼長時間
現在北市府自己說的路都走不了了啊 T1
7 18強制解約 新壽肯定跟你打官司 前
面喊T12為什麼不繼續喊要嗎不是輝達
不要 要嗎就是裡面有地主也獅子大開口
不然你跟我說為啥現在還要跟新壽談
3月就告知新壽了,結果現在nv要經濟部幫忙
另外找地,你跟我說北市府很會做事?!我只
既然要合意,那就是談吧,而在北市府
根本無法承擔輝達走人的政治風暴情況下
,北市或許得讓多一點,沒辦法,形勢就
是這樣
能說藍白狗真的只會放雞屎
32:0 新壽乖乖吞了吧
你們慢慢玩 老黃要跑了…
可憐喔 結果北市府和新壽還在搞情勒 慢
慢玩啊 10/24要到了
確實 政黑都專家 超讚
快告啊 拜託 輝達要跑咯
問他公司法75條 他回自己以前也是律師 有
夠好笑
這麼有把握何必談 直接解約啊
可以用不同意換約這條那就用啊,幹嘛
叫新壽出價啊
沒事,政黑的法學教授是苗博雅跟林智群
,非常堅強
是沒錯啦 但是人家一定直接上法院跟你拖
你出這招就是沒招 新壽跟你對搞你就吐血
不是說不可以 是nV不想等你
嘻嘻 柯狗政績
看看立院法制局不就知道這群官員的嘴
臉
畢竟政黑畜生的腦子異於常人 還是乖乖
去看零日公雞吧 嘻嘻
1.法院一定好幾年,能贏也沒用,不給新壽
甜頭,一定打官司拖幾年
2.輝達不可能等你幾年
3.單看台北市政府跟新壽,可能是台北市政
府贏,但輝達就不可能在台北市設總部了
最好新光會魚死網破,企業是賺錢又不是搞
政治鬥爭,只有政客還有側翼才會想這麼做
只要台北給台階,新光絕對會下車
既然三月就不同意,那麼輝達跟新壽是在談
心酸的嗎?
政黑哪來專家都馬一堆底層垃圾
再問就告!嘻嘻
羈押而已,沒事
給台階就是圖利阿,李的解法是讓議會背書
但議員也是公務人員,我是覺得會有好戲看
爆
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連堂凱表示,根據北市府與新壽當初簽訂的合約,其中第4.2.1條明定,如 果新壽因合併而消滅,新壽公司必須「先取得北市府書面同意」,存續公司才能 繼受地上權。若未取得北市府同意,依據第9.1.2.15條規定可以「可歸責於新壽 事由」終止契約,收回T17、T18土地。 連堂凱強調,新壽標下T17、T18兩塊地至今,開發進度嚴重落後,土地仍是![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 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https://i.imgur.com/hbEmUgf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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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影》新壽稱「新新併」是強制解約 蔣萬安冷笑表態北市府與新壽公司簽訂地上權 契約規定,乙方(新壽)與他 法人合併後由存續法人繼受 本契約各項權利義務,需要先經60
[黑特] 【蔣萬安的卡提諾法學】【蔣萬安的卡提諾法學】 根據公司法第75條,新新併之後,新壽所有的權利義務由新公司承繼。但蔣萬安卻認為已 經全部消滅了。 不好意思地說,蔣萬安畢業於政大法律系、美國賓州法學博士,還曾擁有美國加州律師執 照,這學歷跟黃國昌87%像。![[黑特] 【蔣萬安的卡提諾法學】 [黑特] 【蔣萬安的卡提諾法學】](https://i.imgur.com/SQgQLEj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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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新新併後收回T17、18」 蔣萬安:目前看來台北市政府還真的可以直接解約收回土地的 北市法務局昨指出,根據北市府與新壽公司簽訂地上權契約規定,乙方(新壽)與他法人合 併後由存續法人繼受本契約各項權利義務,需要先經甲方(市府)同意。 目前看來當初地上權合約裡面 有規定若乙方被收購或是合併21
Re: [討論] 章萬安說新壽已經不存在了!目前看來蔣說的沒錯 北市府還真的可以直接解約收回土地的 根據北市府與新壽公司簽訂地上權契約規定 4.2.1 乙方(新壽)與他法人合併後由存續法人繼受本契約各項權利義務,需要先經甲方(市府)16
[討論] 新新併影響T17、T18主體?李四川:不同意輝達進駐北士科建設台灣總部還在卡關,也越來越受到各界關注,由於明年元旦,預計新 壽與台新人壽將合併,以新壽為消滅公司、台新壽為存續公司,將更名為新光人壽,台北 市副市長李四川今(9)日表示,年底假設新壽因「新新併」要來變更地上權主體,北市 府原則是不同意,也許會依照合約來解約。 -------------------9
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我的想法是 如果合約真的有寫這條換約同意權 就算公司法75有規定 依據契約自由原則 同意權可以排除公司法![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 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https://i.imgur.com/u7JeOkW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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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新新併成解約契機! 蔣萬安:待新壽北市法務局說,若公司合併後地上權要轉移給新公司 ,需先經市府同意。新壽若未在合併後30天內得到市府書面同意,依契約約定可終止地上 權契約,合併基準日為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後起始計算。‘’ 蔣萬安說,根據契約的規定,如果新壽「新新併」變成不再存續,不容許持續三年多都沒 有開發行為,所以已經在日前七月中告知新壽不會同意。接下來就會走入到終止合約,就2
[討論] 苗博雅:新新併 我建議北市府直接解約了政黑男神苗博雅: 先嗆新壽不開發卻兩邊都想撈 如果還是不識相硬要當攔路虎 新壽因為合併而變更主體![[討論] 苗博雅:新新併 我建議北市府直接解約了 [討論] 苗博雅:新新併 我建議北市府直接解約了](https://img.youtube.com/vi/E3axLi63bEk/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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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苗博雅:新新併 我建議北市府直接解約了10/9 北士科T17、T18 李四川:可以新新併解約但會被告 不過,李四川表示,即便不同意合約主體變更後可以解約,但對方一定會提民事訴訟,且 會提假扣押,這樣北士科T17、T18基地的地上權就沒辦法回歸市府,再移轉給輝達,形成![Re: [討論] 苗博雅:新新併 我建議北市府直接解約了 Re: [討論] 苗博雅:新新併 我建議北市府直接解約了](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1024/20251009/1024x768_wmky_0_C2025100900022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