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
連堂凱表示,根據北市府與新壽當初簽訂的合約,其中第4.2.1條明定,如
果新壽因合併而消滅,新壽公司必須「先取得北市府書面同意」,存續公司才能
繼受地上權。若未取得北市府同意,依據第9.1.2.15條規定可以「可歸責於新壽
事由」終止契約,收回T17、T18土地。
連堂凱強調,新壽標下T17、T18兩塊地至今,開發進度嚴重落後,土地仍是
空地一片。市府會堅守合約,確保士林科技園區的土地能盡快開發,落實其產業
發展的目標。
青鳥可以回家了啦
合約裡面很明確的規定了
不要再聽綠師亂扯
現在牌都在台北市政府手上
不要再幻想破局 還是輝達去南部這些事情
最差就是改去t12
--
不同意看看阿,一定被告上法院的啦 XDDDDDDD
一旦告上法院,沒打個幾年是能結束喔?XDDDD
你以為合約是能凌駕法律?XDDDDDDDDDDDDDDDD
合約白紙黑字 這樣凹
新光大弊案
我靠 樓上的青鳥法學
bewell 不知道合約也要符合白紙黑字的法律?
XDDDDDDDDDDDDDDDDDDDDD
合約能超越法律?靠邀以後大家簽約就好了
還要法官跟法院做什麼 卡提諾法學院真屌
你們公司有沒有法務 去問他看看
青鳥覺得自己比北市府官員懂法 XDD
新壽的法務懂就好了啊,不同意一定申訴的啦
不用分藍綠 你就說你引述哪條法可以這樣搞
一旦申訴就是曠日廢時,輝達會等嗎?XDDDDDD
哪種合約可以超越法律 你舉例來看看
法律可沒有藍綠之分 民法就寫在那邊
新壽40億不要 那就只能走官司嘍~
憨鳥被綠師洗腦太深 別怪他們
NV 還有很多選擇~
NET案我還以為謝國樑要被抓去關了
相信合約能凌駕法律的才真的是被洗腦 XDDDDD
合約條文都攤給你看了青鳥還是繼續跳針
我簡單說 不用等判決 進入官司輝達就掰了
結果是大日+NET一直在官司上吃屎
說到net就是因為合約不能凌駕法律
輝達沒時間等你 而且這次還要被股東罵
怎麼會以為行使合約就不會被申訴阿?XDDDDDD
怎會有人用net來舉離了~
如果新壽官司打輸 可以去申請釋憲啊~XD
omanorboyo剛好舉了一個合約不能比法律大
的例子
綠營支持者說的太自信了,合約這東西有
這類變更需同意的原則,打起來還是要看
司法裁定
所以北市府敢不同意一定雙方上法院的阿 XDDD
但是根據金門渡假村bot案~是可以用進度嚴
重落後收回來
一旦上法院,沒個幾年是能解決喔?XDDDDDDDD
人家是依法繼承權益 你說要同意才能繼承
但是重點新光沒有投資計畫阿
台北市政府我看可以自比為憲法法庭了
這東西沒有新壽一定贏,但他絕對有東西
可以拿回
好歐 不然現在馬上收回 看新壽會部會
提出行政訴訟
你要阿北愛的新壽 乖乖就範
進度落後?台北市要舉證啊 他照哪個計劃?
沒幾年那是不可能
沒有計劃 要怎麼評估進度落後?
加上時間的問題,根本已經不可能讓輝達
在這裡,務實來說應該是趕快找新的土地
給輝達而不是一直打新壽討面子
反正t17 t18來講打官司可以脫你好幾年
阿北當初沒要新壽的投資計劃書
你沒有投資計畫書
太過自信的一直是北市府,明明最急的就他 XD
藍白講的晚安公子那麼屌 我就等著看強制執
哪來的進度條?
記得 沒有投資計劃書這個東西歐
行把牆拆了地直接給輝達 試看看會不會被新
阿北當初 豁免了
所以進度落後? 是啥進度落後?
根據啥?
就萬安急著攬功,現在拉不下臉,不然根
本沒必要執著這塊地
壽法務告假處分 不是最守法的嗎呵呵
台北也沒其他好用的地了啦 笑死 草包市長
新壽0進度 柯文哲沒有圖利的嫌疑嗎?
你有投資計畫書嗎 沒有阿 新壽不用附阿
反正現在t17跟t18就北市面子之爭了~跟輝
達關係不大了
除非新光突然良心發現
開發進度嚴重落後?那當初不用計劃書
就賤賣的柯市府有沒有問題啊?
輝達都改找中央幫忙找地了 擺明就放棄台北
被蔣萬安唬了一次 回去被股東罵死了
我沒說新光會贏
但逕行解約就是會對到新光申請的暫緩執行
黃仁勳做重要投資要說服股東的誒
你台北市搞到他在股東面前丟臉
沒我猜是輝達先找到新光~然後新光牽給北
市府~等北市府宣布之後提140億~要情哩全
台灣讓他下不了車
光暫緩執行nv就跑了啦 誰有空陪你慢慢打
北市府當初一定是先不管啥小都說好再說
沒想到新光開140億
還真的是阿比亂搞的鍋 連投資計劃都沒有
我幫草包下個結論 台北市長賴清德要負責
公司簽的合約是可以凌駕勞基法嗎。再
想想
輝達也沒投錢在這塊地,他哪有壓力,是
新壽看準萬安有壓力
再說進度落後的稽核標的是啥 空地有寫在
合約裡嗎
合約這麼屌以後公司徵人先簽一個加班
一百小時意願書
新壽一開始就用輝達給北市府壓力~等他宣
布了才跟他提140億的事吧
不要管誰凌駕誰 那塊地不管誰官司打贏暫時
都給不了輝達
合約有這項也是保護雙方啊,鬼曉得你被
誰合併,但判定合不合理是法院
沒看到新光之前還有民眾黨跟他的側翼們帶
風向非t17 t18步行情勒全台灣
不同意權(主體變更)vs訴訟,法官你們先去
和解吧?
反正這塊地北市剩下面子之爭了~要打也打
好幾年~對輝達沒用了~除非新光良心發現
官司跑個二年吧?
給錢良心就出來了 140億可以談 呵呵
北市府就算會贏
也是要打個幾年法律戰好嗎XD
對方跟你硬幹的當下你就已經輸了
新壽根本不給萬安市長面子 要硬剛?
法院最後大概也是希望雙方談個好價錢吧
,但時間不站在萬安這邊
萬安市長沒怕過啦~
這樣好了 那萬安趕快收回阿
不用放話
蔣市長的面子值10億以上的利潤嗎?
半年前想不到嗎
其實當初流標當藉口~就給他亂標出去也好
笑
不是像那些把血統當唯一標準的支持者耶
我還沒聽過因為怕流標就可以亂標出去的
新壽看到你的血統 會跪拜嗎
就那個140億加上輝達函文中央讓萬安丟臉
太嚴重,現在沒打爆新壽萬安面子過不去
萬安市長開40億 新壽不接受 不是硬剛?
其實新光內部也有跟國民黨關係不錯的~萬
安當初想說新光應該會支持他
不然蔣萬安 敢去辦阿比的問題嗎
沒想到
人家新光董事長就講了,這條重點在變更
後的履約能力,但合併後體質更好 北市府
只想用主體變更去解約,這恐怕有得吵
腥光or腥瘦 只要想搞到法院跑行程 17
-18終究會被擱置 灰達沒辦法等
看前面幾個護航的真的是大開眼界誒,你們要
不要先問問自家駐板法律人的看法啊,唬爛法
律也要有個限度啊
說真的 不然獎萬安就展示妳的血統給新
壽 看他們如何
你開個多個一兩成大家可能不會叫~但是你
連建都沒建用預測50年來賣房子~就好笑了~
房地產都沒他這樣賣的
新壽:萬安,you have no card
這就是阿北的愛 畢竟副總統候選人
也是這間出來
哪裡凌駕法律了啊? 法律有規定同意?
新壽目前的動作完全合法 你能怎樣?
yzvr 在說誰啊?點名才知道是誰啊 XDDDDDDDD
你貼這個是在侮辱自己智商嗎XD
灰達實在太肥 腥光實在賠太多錢 好不
容易中頭獎可以補洞 錯過這次宰殺灰達機
會不再
一塊空地 就預期收租140億 是喊爽的?
小草現在知道台北市政府才能處理這事了吧
對了omanorboyo就提了一個合約不能大於法
律的例子喔net
反正柯文哲圖利柯友友的政治遺產你蔣萬
安慢慢承受吧 白癡藍白合
萬安當初不知道啥動機去選這塊土地去打
造藍白合,現在好丟臉
合約有寫毫無爭議還可以沒收新光保證
金,為啥章市府不立刻提告解約,反正
沒爭議應該年底前就可以解約了八
所以當初便宜哥在講啥
萬安都說能解約
便宜哥要把揹鍋責任推給中央
是不是故意拖想讓新光拿補償金啊
ZZZZZZzzzz 合併有何可歸責事由可
便宜哥 難道也是看到萬安血統就膜拜嗎
言? XX真的焦慮 真的這麼厲害
老四川都不懂叫中央幹嘛了 便宜真的很ㄏ
你媽是以為像基隆net一樣 市府關門
放狗就可以拿回地膩
照我說就換個地皮就好惹 頂多萬安醬臉腫
接受中央的善意才是皆大歡喜
結果小草在精神錯亂啥新光粉的亂喊
簡單舉個例,你老闆在你就職時要你簽約
如果遲到罰100萬,你因為很想要這份工
作就簽了,然後有一天你因為公館地下道
拆了塞車遲到,公司拿合約叫你給公司10
0萬,你告上法庭,請問這份合約有多少
效力?
半年前早該處理了 還在那邊放任新
藍白蠢驢們說合約寫得很清楚,北市府
禮拜一應該立刻解約才對吧,輝達跑了
怎麼辦
而且人家根本還沒合併啊
光坐地喊價? 這半年到底做了啥??
聽你在鬼扯
推文舉例太爛
到底在堅持啥?怎看都是吞不下這口氣
啊就當初有人把得標條件的投資計畫書
改成不用啊,你只能等到合約期限到了
才能動作啊
雖然沒有研究股權結構 但如果新光
北市府當然可以這樣主張啊,新壽也可以
走訴訟這不衝突啊
要玩狠一點 直接把改變換股比例 把
當初也是可以跟遠雄解約 證明萬安屌打財
團狗阿比
存續公司改成新光人壽就可以了 反
對啊 一切照合約 京華城跟大巨蛋怎麼拖這
麼久?
反正最後也是要借屍還魂改名成新光
人壽公司,最不缺的就是律師團。
走法律途徑,就慢慢玩吧
哪裡爛ww 你們不是堅持合約大於法律嗎
人壽
A跟B簽約特別約定日後B日後若有要合併則無條
件解約,新公司需與A重簽契約,請問哪裡違法
了
我一直看不懂北市府一直主張這條,他們也
一定知道會走訴訟,這要對北市府到底哪
裡有利
合併了嗎?
哪裡寫無條件解約了?你也看清楚一點 XDDDDD
哪來的重簽契約?明明就是地上權繼承
拿直接違反勞基法的東西來對比正常合約操作
,滑坡天才逆
哪來的卡提諾法學流派?回家念書吧
你合併之後再來說這條阿www
你合併之前來講這條哪裡合法你說說看
章萬安這麼有把握禮拜一是不是就可以
直接解約了?藍白畜生要不要去催一下
藍白草好像以為安安裝狠就表示贏了,
你裝狠人家也可以啊,台北市法務局是
什麼司法最高單位嗎?
而且還沒合併就亮劍,看得出來萬安超級
氣
草包安說成這樣 下禮拜一樣不敢直接解約
一生沒有皺摺的人遇到不順遂的事時行為
都超級粗暴
他以為是他阿祖寫字就可以搶地喔
如果AB簽約要求B合併需解約再重新議約不違法
,那A與B特別約定B合併後該契約需經A再次同
意哪裡當然違反公司法了
合約就沒這樣寫啊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
有個瞎子一直跳針 別人講地上權他一直解約
合併之後講這條人家也會跟你告上法庭啦
,就跟你說不是合約無敵了
擱置了半年,不不知哪個工讀生用w
ord搜尋功能找到原來可以合併就可
以解約啊, 然後蔣草包吃了假壯陽
藥 突然硬起來。
現在公司權益合併後合法繼承
這樣好了,你先講清楚合約凌駕了哪一
有沒有那個藍白畜生回答一下,萬安這
麼有把握禮拜一是不是可以直接解約了
,年底前轉移地上權給輝達
條法律?先至少講的出來好嗎
一個法人可以因為改名或合併就認定消滅?
哈哈哈
還在問哪條法律的,是不是沒看系列文章
就進來槓阿?
別廢話那麼多,禮拜一是不是要解約了
不如你蔣看看 蔣市長要怎麼片面解約把地給
輝達好了
萬安手握合約,一大堆牌,該解約了吧
基隆NET既視感,當時有多昂聲,現在就有多
大聲,有夠幽默
跟你保證啦,等週一台北市府的局處
首長會議開完, 馬上就軟屌了。
我要是碰到蔣萬安一定嗆他有種快解約
要書面取得北市府同意,北市府覺得他們可以
NET案法院最終宣判法律大於合約 有事嗎?
不同意,然後新壽或台新肯定就馬上訴訟了 XD
綠粉要加把勁、一堆人等著看大聲
因為法律規定可以繼承,但北市府不同意繼承
自然雙方要上法院周旋一番 XDDDDDDDDDDDDDDD
李四川看起來就是想一邊等期滿,一邊找
其他土地;萬安反而一副我要報仇的態度
這樣有清楚知道合約不能凌駕法律了嗎?XDDDD
ok我完全相信,蔣萬安硬起來唷,嘻嘻
要加什麼勁啊 你不如請安公子加把勁 禮拜
合併之後,台新給新光撐腰,北市府要
怎麼找碴說新壽沒履約能力?
一直接硬起來解約 怪手開進去拆圍籬
個人倒是很期待星期一萬安直接收回土地
一堆綠在裝傻,可惜,斧鑿過深不自然,不
過,挺幽默
讓台北市人見識一下何謂祖國的高效強
拆嗎?
所以章萬安禮拜一要解約收地了沒
有沒有藍白畜生能解答一下
所以章萬安禮拜一要解約收地了?是偷換概
念,還是裝傻
Art1你跟他們說合約不能大於法律沒用 等
到北市府在法院輸給新壽 他們又會說法院是
DPP開的
就是Cheap什麼都怪DPP那一招
等輝達決定用台北其他地,就又是北市府贏 XD
到那時新壽還台新之類的還就會乖乖開發 XDDD
輝達去綠營縣市=dpp政治迫害
笑死,台北市副市長都不敢這麼肯定
,小草法盲倒是自信滿滿地,真不知
道誰才是主政者?
不過,李四川表示,即便不同意合約
只有輝達決定用台北以外的地,才會是北市府
輝達去其他藍營縣市=dpp挑撥離間
主體變更後可以解約,但對方一定會
提民事訴訟,且會提假扣押,這樣北
士科T17、T18基地的地上權就沒辦法
回歸市府,再移轉給輝達,形成僵局
,這是現在的困難點。
跟新壽雙輸 XDDDDDDDDDDD
基隆東岸廣場net 走上法律途徑後跑
多久?一年以上吧。 已經浪費半年
再加一年, 你媽輝達等得下去
所以萬安 星期一要收回嗎
然後輝達可以馬上進去吧
不然收回 還要打官司 輝達能進去嗎
假扣押恐會碰上廠商適格及公共利益吧
而且新壽聰明得很 當初可沒交投資計畫
川哥會不會覺得他長官是白癡啊......
你也沒啥進度條可以說嘴
南部青鳥還在妄想
李四川就很清楚趕快換地才是解決問題,
新壽跟輝達其實可以是兩件事
假扣押那土地就誰都不能動啦
弱問:金控明知必敗,要賭下去的邏輯基礎
在哪
一樓一看就是小屁孩沒出過社會
蛤?愛笑就是小屁孩?XDDDDDDDDDDDDDDDDDDDD
假處分只有分法官准不准 哪有這些人情世故
不是沒出過社會,是啦低賽
但北市府應該也遭受不少台北政商壓力,
不然李四川不會只急著搞T12
一樓光申訴、訴願跟行政訴訟都分不清
楚,也在那邊不懂裝懂,笑死!
還廠商適格跟公共利益哩 真的笑死 WWWW
新壽拿到地後最基本的地質鑽探或投
資評估或設計規劃一定有做啦(因為
沒多少錢), 她們可以凹還在評估
中。 市府拿他沒皮條。
當輝達去問中央其他地時,其實就變兩
件事了,北市府要跟新壽打幾年官司是
他們自己的事,反正輝達大概已經想換
地方了,是安安看不清局勢
高調,一路幫推
至少比這篇作者還好阿 XDDDDDDDDDDDDDDDDDDD
新光想拿輝達來逼市府讓利,想得美!
告就告
光是以為合約可以凌駕法律的就很好笑了啦 XD
你怎麼會跟法盲鳥提法律和契約呢?你知道
他們都是智障嗎?
原po這樣真的很不重視這些智障鳥
綠粉站新壽這邊,其他人站新壽對立面,有
夠溫馨
facebookig 你這麼懂,不回一下文教導這篇的
作者嗎?底下推文也有好幾個不懂的 XDDDDDDD
蔣不贏只好學市長說一堆空話了 藍白水準
新壽又沒消滅,母公司還在
智障鳥看不懂法律,只會說這些是空話而已
啦
還有智障以為新壽沒消滅耶!哈哈哈
symeng 看得懂法律,還不出來教這篇作者?XD
疑?已經合併了嗎?XDDDDDDDDDDDDDDDDDDDDDD
智障鳥大概連存續公司和消滅公司都分不出
來了
所以用這條解約,很懂的 symeng 覺得繼承的
笑問:人家是講「現在」解除契約?
公司不會告上法院?XDDDDDDDDDDDDDDDDDDDDDD
希望之後新光、 輝達 、北市長全部
羈押
公司何時告?
講合約不能凌駕法律的,請指出新壽案子
不是啊 大家都看不懂 新壽就故意的 他
市府不同意違反什麼法律?拿勞基法跟聘
雇合約類比是要笑死人嗎?
真的良心發現怎麼可能給你談140億 光
是拿回全額或是 賺一點就夠賺了好嗎
他們就是不想要給啊
以後跟銀行貸款,換工作就不用還?
討論法律上 新壽可以這樣玩, 就叫
綠粉站新壽這邊的,你媽低能兒
還有智障連「如果新壽因合併而消滅,新壽
公司必須「先取得北市府書面同意」,存續
公司才能繼受地上權。」這段話都聽不懂耶
!智障鳥不只是法盲,還是文盲耶!呵呵
北市府可以不同意阿,那 symeng 覺得新公司
不會告上法院?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邏輯
智障鳥就連北市府違了什麼法都不知道,果
然是智障
新公司憑什資格告?
新公司去告啊!有人不讓台新告了嗎
合併後的新公司知道就好了啊 XDDDDDDDDDDDDD
還是智障鳥以為告了就會贏!呵呵
新壽還是賤畜柯文哲的市府搞出來的
。
這只是合約條文,不代表新光不能告你
好嗎?你不同意繼承就要提理由出來,
理由不充分還是會敗訴啊
你解約 只是讓新壽去打官司 當初阿北
賤賣土地新壽就幾乎站在不會敗的地位
就算真的後面打輸了 那也是好幾年後
的事情 輝達早處理好土地的事情 那誰
還想要那塊地
合約乙方就不是新公司,怎告?
就告啊!我倒要看要告哪條?公司法70
條?還是覺得當初市府訂下該條約時有
違反了契約自由?
告了就代表會拖好幾年啦,輝達就跑了阿 XDDD
新公司在法律上就是存續原公司的權利
義務啊,怎麼不能告?你是說公司改名
字合約就全部廢掉嗎?天啊智障小草名
不虛傳
又一個以為合約能凌駕法律的 XDDDDDDDDDDDDD
為啥不能告 新新併 你們知道後面新壽
還會存在嗎 他就可以用這點去凹啊 這
樣就可以打官司了
結果 symeng 都不會想教訓這種人呢 XDDDDDDD
人家解除契約,立即收回,乙方又幽默的不
存在,不然,怎解?
所以就魚死網破而已,市府幹嘛讓利給
空喊140億的西瓜?
他們還是不懂 新壽為啥有底氣可以告
因為雖然合併了 但台新會讓新壽留存
啊
輝達台北市一堆地可以選,一定要T17、T18
嗎?看是新壽錢被卡住比較急還是輝達比較
急
最急的不就是北市府?XDDDDDDDDDDDDDDDDDDDD
智障鳥還在合約凌駕法律耶!北市府違法哪
小草意思是新光人壽的保戶合約在新新
合併後完全自動作廢嗎?
一條法律都說不出來,呵呵
但這裡牽涉到他們留存的方式是 新光
金主公司不在了 那新壽怎麼可以存在
所以就很像 台新金續用新壽這個名字
那這部分在法律上真的有得玩
違反了公司法哪條啊?
輝達台北哪有一堆地可選
你說那個獎萬安說很有把握的T12嗎
智障鳥你合併後新壽存續的證據呢?
新公司可以主張他們的權益告上法院啊!
但行政程序不會因此而中止,即使最後勝
訴地也回不來,只能求償。就算主張定暫
時狀態假處分,法院也未必會同意,合約
都載明了須經北市府同意才能繼受。
一直跳針勞基法跟銀行貸款的是怎麼回事
?勞基法是因為基於勞資雙方地位資源不
對等,保護勞方的原則。銀行貸款時是有
你們知道新光人壽的合約都還有用嗎
寫明你換工作不用還嗎?別秀下限了
我家汽機車都是保新光的捏 我們都問
過了
還是智障鳥以為叫新光人壽就沒問題了?智
障鳥是不是不懂統編啊!
我建議釋憲打官司比較快
上策新壽收40億解約 地給輝達 中策輝達去
中央和市府的松南軍區 新壽上法院解約 下
策輝達台灣不設總部 新光卡到27還地
智障鳥不知道建案合約跟產壽險合約不同嗎
?
蠻強的
輝達急啥?他有那麼多地可以選,新壽
急啥?他都放三年了,只是沒有賺到14
0億,他想什麼時候蓋都可以啊
終究已經不是原來的「肯德基」,有夠幽默
不是大哥所以這部分新壽就可以去打官
司啊 你以為新壽會乖乖聽話說 喔好喔
合併後解約 他會聽話就不會跟你開口1
40億了
智障鳥以為新壽跟北市府簽約內容與民眾跟
新壽簽的合約一樣
不是啊,就算上法院穩贏。也還是要上法院
啊。時間成本有時候就是最貴的。
唉 隨你 我們現在講的是新壽能不能打
官司 你一直覺得新壽不能打官司 我真
不懂你為啥覺得他們不能
傻鳥又在抽 這種腦袋難怪會投dpp
拜託你們不要去投票害其他正常台灣人
你新光人壽的合約有寫公司合併就無效嗎
?他是合併,不是破產好嗎?
就算破產如果有公司願意承接,也會在合
約中寫明概括承受原保保權益
這跟新壽跟北市府的合約中載明須北市府
同意才能繼受完全不同好嗎?
板上不用急、氣,人家裝傻、硬掰有一定程
合併又不用被消滅,到時候留個一間門
市就好
度是安慰綠粉的
光是打官司這件事情就判北市府不能用T
17 18給輝達了 這就是死棋了 現在新
只有法院的判決才有最後的裁定力呀。確實
壽就是故意的 你不給我賺 我也要破壞
你的算盤
行政是有執行權力的。但民主國家本來就可
以上法院救濟呀。 那打官司就會花上無數
時間喔
合約這條是怕A公司標到 又硬賣給B公司
的類二房東模式吧 (用被B併購的方式
洗轉賣意圖
法律就規定能繼受,合約寫北市府可以不同意
繼受,合約啥時能凌駕法律?XDDDDDDDDDDDDDD
今天北市府確實沒有問題 他可以去利
用合約去解約 但人家可以打官司啊 現
在急的是北市府啊 不然他們為啥不一開
始就直接嗆解約非得到這種局面了才說
金控合併就等官司完畢,有夠滑稽
北市府就知道這後面一定打官司 所以一
開始不敢這樣嗆新壽啊 是新壽死不讓北
市府只好拿出這最後一招
綠視角:拼金控合併延遲或失敗,也要爭口
氣?
北市府就不同意看看啦,雙方上法院解決 XDDD
讓蔣市長爽一把,上法院教訓不聽話的 XDDDDD
北市府早已發文表示不同意了
聽低專業留言父子騎驢 還是AI精闢沒那
麼多情緒性字眼
重點是不同意之後怎麼做阿 XDDDDDDDDDDDDDDD
1.新壽不會,也還沒消滅
你說的早是多早 他們這禮拜才說 但輝
達要這塊地多久了 新壽獅子大開口多久
了 北市府就是沒招搞不定新壽了才搬出
解約
希望你可以拿AI的回答請北市府去找新壽
打官司,一定會贏新壽馬上投降交出地上
權☺
2.只能等到契約日期,2027年2月15日
啊年底才正式合併 到時候再跑解約 新
壽再打官司 你覺得輝達能等嗎 你可別
忘了 越南已經在給輝達蓋了
3.現在臺北市政府要硬剛 不符要件啊
還沒算打官司的時間勒
專門睜眼說瞎話的綠師,根本都是垃圾
合併的事件會先到啦,就看北市府不同意後台
新告上法院,然後就拖好幾年 XDDDDDDDDDDDDD
新壽就算官司贏的機率不高 也夠了好
嗎 你看他們有很認真對待T17 18嗎 放
著養草啊
而且我問你啦 如果新壽早知道合併會
使土地合約被解約他們什麼都不能做
不能打官司 他們會同意跟台新併?你
當新光的法務吃素的嗎
既然合約載明可以收回,那台北市政府還在等
什麼?等輝達跑掉嗎?
直接改成新壽為存續公司合併就可以
了 章萬安根本沒牌 難怪輝達要向
對,上法院新壽確實贏得機率不高,還
因此賠上企業形象,開罪多數民意,新
壽愛玩給它去玩。
經濟部求援 人家又不是吃素的
所以市府解約 新壽俯首稱臣就是整個計畫嗎
法律跟契約沒抵觸,新壽消滅以後的權利跟
義務應由存續公司承擔,而契約當然就是規
範雙方的權利跟義務啊,所以變成存續公司
要執行契約,契約怎麼規定就怎麼走嘍!
合約寫北市府可以不同意存續公司承擔阿 XDDD
北市府真的不同意,雙方就會上法院了啦 XDDD
法律規定可以,合約說可以不同意 XDDDDDDDDD
當然需要上法院好好較量一番囉 XDDDDDDDDDDD
感覺新壽不敢上法院,因爲如果打贏的話
那就是有蓋的義務了,否則沒收幾十億
蓋就蓋啊 慢慢拖到合約到期前不就好了
有比整碗被捧走糟嗎?
NV;太晚了,我們就不要囉
新壽沒有蓋的壓力,成本過低時間過長
青鳥智障崩潰,竟然相信林智群哈哈哈哈
哈,青鳥氣到要去亂倫幹他媽了欸,智障
青鳥哭了
新壽怎麼可能不敢上法院
萬安市長:Say my name!!
西瓜金當年人壽炒地起家的 不敢上
法院???!
東廠表示:口桀口桀口桀…
感覺新壽不敢上法院? 好啦 你慢慢感覺喔
新壽怎麼可能沒有蓋的壓力… 2027
拿不到使照也是要賠一屁股
現在看起來新壽就是全盤皆輸
總統無能
2027沒人理他了 公子幫NV找其他地方 阿比
光京華城就牢底坐穿 誰理什麼t178的
北市府站不住腳吧 這告起來官司很長
新壽不可能想打官司的 只要官司拖
到2027 新壽就直接違約了 北市府這
招一出 下週新壽差不多就會認賠解
約了
蛤?就是要打官司才能合法地延長阿 XDDDDDDD
就算新壽法律贏了,2027年底要蓋完拿
到使用執照,發照的可是北市府,一切
高標準檢視就看新壽兩年內能蓋出如此
水準嗎?
北市府就書面不同意,雙方上法院講理囉 XDDD
看這串覺得政黑希望新壽告法院拖個幾年?
?? 啊如果真的這樣做,逼輝達離開台灣
的話,是新壽還是政黑要出來跪呀??? (
目前看來法律是台北站得住腳,亂告就是新
壽以拖待變,最差就是新壽拖全台灣下水…)
哪有亂告?是北市府不同意耶 XDDDDDDDDDDDDD
NV握有主動選擇權,結案。
北市府出來跪阿,誰叫北市府搞不定新壽 XDDD
快解約啊
什麼叫政黑希望啊? 討論新壽可能作法比幻
想他們會直接認輸丟盔棄甲實際多了吧
北市府搞不定新壽?目前看起來新壽
已經被打到哭天搶地了耶 先是9月底
狂放話 現在連求中央幫忙都跑出來
民要跟官鬥? 青鳥邏輯
星期一沒解約的北市府是小狗?XDDDDDDDDDDDD
傻鳥本來就來亂的沒要跟你講道理
eto820826 回一篇講你的道理看看阿 XDDDDDDD
這篇該推還是噓?
綠畜真的可以用點腦
樓上你就看合約攤開後誰站不住腳呀… 不要
理那些認為拖字訣沒有問題的人,那些人擺
明就是不理台灣死活的…
遵守法律的站得住腳,合約無法大於法律啦 XD
就像當初Net一樣… 有問題還上法院告媒體
討論法律上升到管不管台灣死活 蔣市長說他
來亂… 後來一再被打臉…
絕對守法喔
... ... ... ...
怎麼一堆人希望NV跑掉,新壽解約拿回40
億加利息,不是對台灣大多數人最好嗎?
art1你要不要自己開一篇講北市府解約違
法什麼法律?以及新壽會怎麼做?還有這
塊土地接下來的法律狀態為何?不要在推
文裡一直鬼打牆,說法還不一致
結果綠師站在新光壽那邊。哈哈哈哈哈哈
法律規定可以繼受阿,合約規定北市府可以不
同意合併後的公司繼受阿,雙方上法院講囉 XD
art1就是要洗新壽沒問題的人啦,就像當初N
et案一樣一開始也是有特定人在洗…
沒別的意思,不過討論就討論,但推了
一堆XDDD看久了真的蠻礙眼的
誰叫有人自認合約能大於法律呢 XDDDDDDDDDDD
有夠搞笑的啦 XDDDDDDDDDDDDDDDDDDDDD
用情緒掩蓋論述的方式在推文的感覺
NV只能去台北市嗎?講的好像付錢的沒有選
擇權一樣
情緒論述?那些動不動就抹人顏色才是吧 XDDD
其實我是沒什麼意見啦,我是不信新壽會直接
吞下去,頂多就是對簿公堂啦
新壽現在輿論逆風成這樣還站在新壽
那邊 看風向的能力之差 也是蠻讓人
佩服的哈哈
我覺得Art1直接回文讓大家來戰啦… 都從
推文第一條戰到六百多條了,那為何不敢直
接回文?
要戰法律去跟政黑知名的律師戰阿 XDDDDDDDDD
我負責笑那些認為合約大於法律的就好了 XDDD
知名的律師已經回好幾篇,想戰的過去找他 XD
知名綠師是指林智群呂秋遠???我還不如
看大紀元
他們有上政黑嗎?這我倒是不知道 XDDDDDDDDD
你看一下這討論串就知道誰是律師了阿 XDDDDD
新壽可能提告拖延,一搞好多年
autorad 那篇也可以過去跟他戰看看 XDDDDDDD
每次也嘛那幾隻在靠北 畢竟是政黑ㄏ
精障鳥現在都在當西瓜粉^^
看留言就知道青鳥不希望nv能談成
是北市府搞不定新壽,別再亂牽拖了 XDDDDDDD
art1你戰了三小時了,是不用洗澡大便的嗎
?直接回文把違那來法律清清礎礎講明讓大
家直接戰這條不是更好???不要再推給其
它律師了,我一google還真的發現林智群相
當多新聞完全是新壽粉耶… 跟政黑一模一
樣…
我板上有發文寫過希望教訓新壽讓他賠錢啊 XD
一堆說啥輝達跑了? 北市現在這態度不夠
明顯嗎? 滿滿的宣告要搞事情就一起去法
院~
啊北市不這樣做,140億是你出還是中央出?
不做又被青鳥罵無能…
台北市法務局長也以前是律師也有出來講:
法務局都知悉法律,如果新壽因合併而消滅
,新壽公司必須「先取得北市府書面同意」
,市府本就因此規定有換約同意權
民事合約去提行政訴訟?讀書真的是犯罪
重點在不同意之後啦,上法院去說服法官吧 XD
青鳥連地上權是民事合約還是行政契約都
分不清楚
那不就是拖???跟Net一樣???
北市府可以同意阿,繼續跟台新談價錢阿 XDDD
不要以為台北市公務員是笨蛋。跟新壽談價
錢,是不怕被北檢關一年???
那就等到 2027 看有沒有機會解約囉 XDDDDDDD
並且祈禱輝達願意等到 2027 XDDDDDDDDDDDDDD
合約違反法律精神本來就不能成立,難道不
合理的合約,剝削型合約也可以?
看下去
那個 打官司不是都先看黨證嗎
歷史判例拿出來會不會讓某些人崩潰呀…
卡提諾法學院好了啦
那肯定要纏訟多年的 神經才會去碰這塊地
會一直青鳥青鳥的叫 基本上邏輯就少一半
本身已經被意識形態遮掩 沒辦法理性看待
新光也不是吃素 跑訴訟下去輝達會等你?
真的只能好好協商 不是用嗆的就贏
會被叫青鳥的智商只剩大家一半吧,笑死
,有夠可憐的法盲
唉 又一堆網軍反串智障小草了
綠共不讀書,連合約都看不懂
pacino 這麼懂,卻不知道合約無法凌駕法律XD
存續公司沒搞清楚前公司的合約及債務問題
沒搞清楚狀況就合併!
硬拗亂解釋法條,騙智障綠共可以。
卡提諾法學院的都這麼說了,新壽你就乖
乖的吞了吧,千萬不要提告申請假處分喔
硬拗法條本就是智障綠共會做的
綠共一堆硬拗法條違法的事
新冠疫苗的採購就是,p圖被羈押也是
硬凹合約能凌駕法律真的是沒常識會做的事 XD
支持北市府單方面解約 然後新壽跟北市府
互告 嘻嘻
你以為對方會乖乖的不上法院嗎
去南部可以喝光電水 舔共蟾蜍怎麼輸
千萬不要解約 看他沒蓋2027違約罰錢才
爽 解約只是幫阿北圖利解套滅證
都有白紙黑字了,傻鳥還在胡說八道…
蓋那兩塊地大樓投資成本至少要100億
打贏官司 台新 新光更慘 要有義務蓋
他們就是拿不出錢 解約只是在幫柯文哲
圖利解套
這是信仰問題
合約無法凌駕法律 但法律也無法凌駕
執政黨 只要政黨輪替就贏了
拿NET來比較根本是在秀下限!青鳥要不要去
查一下NET合約是跟誰簽的?
青鳥開始挺支持柯P的新光變新光鳥
問題就在於,這合約哪裡超越法律?如果真
的超越法律,當初新壽的法務沒看出來就簽
約?
還是政黑青鳥比新壽法務還厲害?新壽快來
聘人喔
北市府就不同意看看阿,上法院講啦 XDDDDDDD
好哦!法院見,看要打幾年
23
這個時機硬起來剛好吧. NV 想要換地,北市府除了提供新地點參考外,順便施壓新壽. 1.新壽接受40億補償金,北市府直接把地給 NV. 萬安公子超賺!機率超低基本上不可能 2.硬起來對新壽走法律大戰. 政治層面來說不輸的一局棋,北市府守法維護人民納稅錢.X
萬安公子就是正事不做 猛講空話騙騙支持者高潮 說要用合併後消滅這條拿回土地 但新壽明明還在 合併最快也是明年的事 搞不好人家還給你延一下 等地拿回來是猴年馬月 還要輝達慢慢等陪公子舞劍嗎37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是不是智障? 新新合併 指的是金控層級合併。 底下的子公司也要各自合併。 所以 台新銀行跟新光銀行要合併![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 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https://i.imgur.com/ZGzxwgN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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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有人說過了 錢你就讓兩造自己去喬 只要新壽合意解約 政府就把合併跟招標搞定就好 我是不懂晚安出這招幹嘛 你是要賭新壽不會魚死網破嗎 他就是只想拿錢走人 玩下去就是三叔 倒底是哪個狗頭軍師出的主意![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 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https://img.youtube.com/vi/SsWgwkav8SU/mqdefault.jpg)
13
我真的笑死,我們親愛的台北副市長,未來的新北市長候選人,李四川先生 都不敢這麼肯定了,小草法盲居然還敢斬釘截鐵地說台北市解約絕對站得住腳 顯然不把我們李四川副市長的專業判斷放在眼裡喔 =========================================== 不過,李四川表示,即便不同意合約主體變更後可以解約,但對方一定會提民事訴訟,且2
台新人壽官網寫的… 合併完後台新人壽為存續公司 新光人壽為被消滅公司 合併完成後台新人壽更名為新光人壽 北市府認為新光被消滅了![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 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https://www.taishinlife.com.tw/portal/resource/1d996c51-9e22-43e5-9195-2b997b342314.jpg)
7
蔣萬安這一步沒有錯啊。就算目前身爲偏綠的我,也認爲蔣萬安做得對。 新壽本來就是三年擺爛不蓋,讓真正想蓋的來,才符合全民利益 而且就算台北市政府强制解約了,新壽也不見得敢去打官司。 因爲它就真的就不想蓋啊,否則怎麽會三年動都不動 官司打贏,就代表新壽贏得一個 蓋完建築物的履約義務27
如果這是台北市法務局長給的法律意見,那這個法務局長真的該吊起來彈 第一,明明公司法規定 第七十五條 因合併而消滅之公司,其權利義務,應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公司承受。 公司合併,消滅公司的權利義務當由存續公司繼受,這是法律強制規定,不是你可以
網路搜尋了一下 一些公開的地上權合約範本,其實有的地上權合約的解約條件也都有類 似條文 「乙方經依公司法為重整之聲請、或其股東會決議解散或合併者。但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 之合併或重整者,不在此限。」 所以我想這一條應該也不是台北市政府自己發明的條款![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 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https://i.imgur.com/KvxMKr4b.jpeg)
3
那是因為一般企業合併並沒有專責機構審查,有作假逃避的可能性 但是金融機構合併有嚴格法規範 第 6 條 主管機關為合併之許可時,應審酌下列因素: 一、對擴大金融機構經濟規模、提升經營效率及提高國際競爭力之影響。
爆
[問卦] 輝達設總部的土地爭議懶人包,有沒有掛有三方參與這次的土地轉移爭議: 輝達、新光人壽、台北市政府 前情提要: 1. 2021年,新光人壽標得T17 T18的地上權,並與北市府簽約。 簽約內容包括「蓋好建物後才得以轉移地上權」![[問卦] 輝達設總部的土地爭議懶人包,有沒有掛 [問卦] 輝達設總部的土地爭議懶人包,有沒有掛](https://i.imgur.com/JG54mJf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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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影》新壽稱「新新併」是強制解約 蔣萬安冷笑表態北市府與新壽公司簽訂地上權 契約規定,乙方(新壽)與他 法人合併後由存續法人繼受 本契約各項權利義務,需要先經60
[黑特] 【蔣萬安的卡提諾法學】【蔣萬安的卡提諾法學】 根據公司法第75條,新新併之後,新壽所有的權利義務由新公司承繼。但蔣萬安卻認為已 經全部消滅了。 不好意思地說,蔣萬安畢業於政大法律系、美國賓州法學博士,還曾擁有美國加州律師執 照,這學歷跟黃國昌87%像。![[黑特] 【蔣萬安的卡提諾法學】 [黑特] 【蔣萬安的卡提諾法學】](https://i.imgur.com/SQgQLEj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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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新新併後收回T17、18」 蔣萬安:目前看來台北市政府還真的可以直接解約收回土地的 北市法務局昨指出,根據北市府與新壽公司簽訂地上權契約規定,乙方(新壽)與他法人合 併後由存續法人繼受本契約各項權利義務,需要先經甲方(市府)同意。 目前看來當初地上權合約裡面 有規定若乙方被收購或是合併21
Re: [討論] 章萬安說新壽已經不存在了!目前看來蔣說的沒錯 北市府還真的可以直接解約收回土地的 根據北市府與新壽公司簽訂地上權契約規定 4.2.1 乙方(新壽)與他法人合併後由存續法人繼受本契約各項權利義務,需要先經甲方(市府)3
Re: [新聞] 獨/北市府擬用「新新併」逼解約?新18 : 新光人壽預計明年元旦併入台新人壽,消息稱名稱雖然不變,但公司的統一編號將會改 變 : 對此,李四川今日受訪表示,當初要「新新併」時,曾經發文給市政府徵求市政府的同 意![Re: [新聞] 獨/北市府擬用「新新併」逼解約?新 Re: [新聞] 獨/北市府擬用「新新併」逼解約?新](https://statementdog.com/img/statementdog_default_og_image.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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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新新併影響T17、T18主體?李四川:不同意輝達進駐北士科建設台灣總部還在卡關,也越來越受到各界關注,由於明年元旦,預計新 壽與台新人壽將合併,以新壽為消滅公司、台新壽為存續公司,將更名為新光人壽,台北 市副市長李四川今(9)日表示,年底假設新壽因「新新併」要來變更地上權主體,北市 府原則是不同意,也許會依照合約來解約。 -------------------7
Re: [新聞] 蔣萬安:T17、T18將終止合約 收回土地我就講三個點 一是圖利罪 蔣萬安起初說不敢同意新壽轉移地上權給輝達,怕圖利罪 那現在直接搶新壽合法權利,然後指名要給輝達,這樣就不是圖利罪喔 新壽是財團,阿輝達不是財團,哈囉????![Re: [新聞] 蔣萬安:T17、T18將終止合約 收回土地 Re: [新聞] 蔣萬安:T17、T18將終止合約 收回土地](https://i.imgur.com/AjyuFlT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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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新壽輝達台北市政府懶人包事件背景與爭議核心 ‧ 土地權屬:新光人壽於2022年標得北士科T17、T18兩塊基地的地上權。 ‧ 輝達選址: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在2025年5月宣布,輝達台灣新辦公室(總部)將會落腳 北士科,並屬意新壽持有的T17、T18基地。 ‧ MOU失效:新壽與輝達隨後簽署了合作意向書(MOU),希望透過土地權利轉移,讓輝![[問卦] 新壽輝達台北市政府懶人包 [問卦] 新壽輝達台北市政府懶人包](https://i.imgur.com/53g5cvZb.png)
7
[討論] 林亮君:新新併 市府剛好可以終止契約她說,相較於台北市錯失多年國際產業招商、經濟動能提升的龐大潛在效益,新壽的違約 成本顯得不成比例,形同用低廉的代價占用公有土地。現在新光與台新合併,正是北市府 出手的「新契機」。 林亮君表示,新光人壽與台新人壽的合併案,雖仍沿用「新光人壽」的名稱,但合約的主 體已發生變更。根據台北市與舊新壽簽訂的地上權合約,主體變更是市府可以終止契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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