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zeuswell認為行刺總統不是危害公眾?
笑死結果法院判決也是無罪
嗆殺蔡英文總統 藍信祺恐嚇公眾判無罪確定
2020/02/19 12:39
甚至不起訴
男PO臉書「嗆殺蔡英文」被逮 高雄地檢認「情緒抒發」不起訴
2020年03月17日 12:35
政黑根本跟世界脫節
拜託跟上社會
言論自由就是要提供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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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共做不到的 版主可以做嗎
那請神靈示範xD 別客氣,大聲對功德說
奇怪,幹嘛示範,不想用板規處理、就應
該實際示範嗎
犯法跟判無罪不衝突哦
被打臉到講話已經支離破碎了
※ 編輯: Sinreigensou (101.10.85.19 臺灣), 05/28/2025 17:46:08
支離破碎的神靈XDD
你說一個人犯法然後說他無罪 你要不要聽看看在講甚麼
被警察找過去又乖的跟什麼一樣 笑死
地檢認爲跟法院判決是不同事情 你應該
懂吧?
有沒有犯法當然是法院為準 不然檢察官就能判案了
桃園地院113 年度審易字第 46 號刑事判決
這個剛好也是罵政治人物的
揚言要槍殺詹江村 自己看看吧
你根本沒看內文
https://i.imgur.com/wnWcMxJ.png拜託寫那麼細 跟嗆一句槍殺有一樣 笑死
※ 編輯: Sinreigensou (101.10.85.19 臺灣), 05/28/2025 17:51:25
你舉的例子都還沒到法院 哪裡判無罪
不起訴看不懂?
恐嚇吳思瑤「斬首」 無業男被逮了!
檢察官放他一馬 你有看懂嗎
不是啊,你們教主口口聲聲說不能用法
律來看版規,你是不是找錯浮木了,先
跟教主商量一下好嗎?
所以我才根據他最愛的"危害公眾"這四
個字來問他
一堆案件不也有罪無罪都有,不懂政黑綠
共那麽愛當法官幹嘛
我建議幫教主辯護的要先理解教主的前
後言論
自己不理解,只能跳針了
別發文害藍白小草好嗎 到時候還要去警
局裝乖求情 何必呢 哀哀
你怎麼會覺得我沒看內文
你又是怎麼覺得只講五個字就沒有恫嚇力
檢察官都不覺得該起訴的事情就屁事
+1
用社維法說不定還可以罰到
智障類比
假如你要跟我灰恫嚇力我還有一卡車判決
等你讀
你不如跟週四一起吵板規A_A
被打臉就乖乖閉嘴
※ 編輯: Sinreigensou (101.10.85.19 臺灣), 05/28/2025 18:03:43._.a
我臉不痛啊 你有用力嗎
法院是最低道德標準!
樓上在偷臭法官嗎
首先 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 這人已經
被檢察官檢查一遍才認定不起訴的
那是不是至少也要這裡也要先對這個
人身家調查?做不到的話就是水桶到
這個人獲不起訴處分為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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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推 zeuswell: 賴清德是什麼公眾 114.140.74.168 05/28 00:18 → zeuswell: 公眾的定義是單一個人嗎 114.140.74.168 05/28 00:19 → zeuswell: 如果有人說要殺賴皮會讓你不敢走出門嗎 114.140.74.168 05/28 00:24 → zeuswell: ?如果有人說明天要殺屏東人,那我還真 114.140.74.168 05/28 00:24 → zeuswell: 的可能明天不敢上街 114.140.74.168 05/28 00:24X
大家都忘記了嗎? 如果沒有事實犯(預備犯罪),只是嘴二句 一般是不會上訴的,不過這是基隆地檢署 不知道北檢查這個案子會不會關九個月, 可能證人還沒查完之類的繼續關![Re: [討論] zeuswell認為行刺總統不是危害公眾? Re: [討論] zeuswell認為行刺總統不是危害公眾?](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2478/e247889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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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第一條 1.本板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以及PTT站方制定之站規管 轄。 教育部公約 (七)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或其他類似功能之方法,從事 散布謠言、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威脅或其他違反社會X
你不是要談"法律" 又談社會契約論 "社會學" "哲學" 亂扯一通 照你的邏輯 今天巴菲特 或是 黃仁勳 有意外![Re: [討論] zeuswell認為行刺總統不是危害公眾? Re: [討論] zeuswell認為行刺總統不是危害公眾?](https://i.imgur.com/C9bfqOp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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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公民課 在進入法律課程之前 第一個講的就是社會規範 四大社會規範 宗教習俗道德法律 法律是「最低限度道德線」 越過了國家都可以強制執 行暴力處罰你 違反法律 基本上不是歪七扭八的惡法 早就逾越前面三種社會規範的底線了 PTT版規大概就是依據道德標準來制定的 肯定是比法律嚴格 怎麼會有一個當過版主的人17
: 1.本板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以及PTT站方制定之站規管 轄。 總則第一條都跟你說本版是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管轄 怎麼會有人一直說要不然你拿六法全書來管板啊
看到有些鄉民的發言常常會想 這群人484以為網路是西部荒野、法外之地? 只要在網路上就無罪 欸欸 我想你各位應該要清楚認知到 就算是暗網都有FBI釣魚要抓人4
管 : 轄。 前情提要 1.原公告不要違法 不要違反版規 2.有人留言危害公眾ooxx3
本人看法 咒殺賴 沒危害公眾 用死亡筆記本殺賴 沒危害公眾 姦殺賴 有點疑慮 會危害我的眼睛 拿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的武器殺1
你這樣就有點凹了 可以用狙擊槍阿 況且原推文 講的又不是賴總統 同名同姓也是有可能的 說不定他把他傻鳥鄰居的狗取名賴清德 這條狗一直吠所以他想殺他 所以這個條文不夠明確![Re: [討論] zeuswell認為行刺總統不是危害公眾? Re: [討論] zeuswell認為行刺總統不是危害公眾?](https://img.youtube.com/vi/SsWgwkav8SU/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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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成大畢業生PTT留言嗆「想刺殺蔡英文」不用去美國啦 你現在去韓國日本喊喊看會不會被抓 而且我怕你去美國喊會被直接bang掉 真的很可悲 嘴砲要殺總統被抓的新聞從小看到大![Re: [新聞] 成大畢業生PTT留言嗆「想刺殺蔡英文」 Re: [新聞] 成大畢業生PTT留言嗆「想刺殺蔡英文」](https://i.imgur.com/zMCBjpw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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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zeuswell認為行刺總統不是危害公眾?Zeuswell:行為論 著重行為本身,殺的是一個人,損害的是個體。 LearnLong:結果論 著重行為導致的後果,殺的是總統,影響的是整個社會、制度、國家穩定。 這兩種論述,在理論上都有道理。X
[討論] 罵蔡英文是賤人沒事 嘴王乃妤犯賤起訴?!剛看到有版友提到 臉書嗆總統「賤人我要殺了你」 檢方:言論自由不起訴 罵總統「賤人我要殺了妳」無罪!基隆市一名59歲的陳姓女子在臉書留言 ,「想如何把這個賤人蔡XX給殺了,欺人太甚。」激進言論被刑事局人員![[討論] 罵蔡英文是賤人沒事 嘴王乃妤犯賤起訴?! [討論] 罵蔡英文是賤人沒事 嘴王乃妤犯賤起訴?!](https://i.meee.com.tw/DisSTpx.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