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
※ 引述《s90011 (只要有爭議,大聲就搞定)》之銘言:
: ※ 引述《yieshan (晚上才找我下棋!!^__^)》之銘言:
: : 公務人員考績草案
: : 把公務人員的永業化保障 修掉了......
: :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7條和第27條修正草案
: : 把原先甲乙丙丁等修為拆成
: : 傑出、優良、良好、待改善、汰除
: : 不僅僅年金改革......連永業化保障也修掉....
: : 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耶.....
: : ===============================
: : 第十三條 年終考績 結果依下列規定:
: : 一、 傑出 :晉本俸一級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
: : 均給與一 又二分之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 仍敘原俸級,
: : 並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 : 二、優良:晉本俸一級,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
: : 均給與一又四分之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仍敘原俸級,並
: : 給與一又四分之三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 : 三、 良好 :晉本俸一級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
: : 均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仍敘原俸級,並給與一又二
: : 分之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
: : 四、 待改善 :留原俸級,並輔導改善;五年內第二次考列待改善,留原俸級且二年內不
: : 得陞任,並輔導改善。連續二年考列待改善,或最近五年考績三年考列待改善者,除受考
: : 人自行辭職外,應予資遣或依規定退休。
: : 五、汰除:免職。
:
我覺得這法目前最大的改變是
以前抓最爛25%特別評價,現在只抓最好的15%特別評價(100個人賽跑,以前抓最後25名
,現在改抓前15名,最後25名往往有很多非戰之罪,但前15名"理論上"應有過人之處)
立意是良好的,"表面上"就是可以讓能力(包含文書能力、交際能力方方面面)最好的人可以拿甲,雖然實務上會變成全部都給簡任官分一分就沒了。
所以本法"實際上"目前最大解決到的問題就是不用"輪流乙",太多機關都在輪流了
而且良好也都拿1個月,當事人在最實際的錢不會有現行甲乙的剝奪感,另外良好的範圍也變很大70-85都是良好,所以不用擔心分不出真的良好還是假的良好,升遷或商調的時候,應該會直接看分數的數字不是看等第,有人是84分良好,有人是71分良好,高下立判,反而給長官很大範圍真實評價個人能力的空間,現行實務上一般都在80~85間遊走,有時候主管不同,82 84到底誰比較好還很難說,所以也不用想說變成"85%拿乙"
至於砍年功頂獎金這段,我猜"表面上"也是會說實際上讓整部考績朝"功績制"發展,降低年資取得的獎勵。
"實際上"可以理解應該是,如果沒有挖東牆補西牆拿年功頂獎金來貼現在85%良好的一
個月(即現行的乙等0.5變成1個月多的錢),以這摳門政府,很難說服立委或是黨政高層
通過這部法。
所以我覺得現在修法方向和內容本身都算是好的,只差在要如何說幅上層不要砍年功頂獎金
--
我也贊成這次的修法。自身看過太多在警局被霸凌的公
務員
問題現在升遷位置很少,要成為那15%難度跟以前不同,也
就是多數人都遲早會有功頂的時侯,但又升不上去,離退
休還很遠,等於實質減薪
不用輪流乙 就改成大家一起乙嗎XDDDD
現在退休年紀大幅延後 所以大部分人幾乎1X2X年是功頂
真要鼓勵優秀的人增加福利很贊成,但不該動原有的福利
這樣改就是繼續砍實質收入 現在就是給香蕉都要發小根
重點是不要砍年攻頂獎金,其他是沒意見
笑死了 還有人在贊成
這樣直接把甲等比例改掉改全甲就好了 軍教都這樣
讚成不知道在想啥,就算用輪的也是三年拿一次乙等,有
的擺爛也知道自己會拿乙,以後都跟擺爛一樣? 真慘
公務體系就難在團結,因為再爛的政策也會有些群體受益。
變成要團結抗爭,背後有人被摸頭就會去扯後腿或護航爛政策
我覺得該擔心的是,後面上層會不會搞更過分的政策出來?
上層的最終目標不就是解散公務體系嗎?目前達成斷源的目
標了,剩下汰除既有人員的工作而已
主管和高層分完還有前15名可以分?改完基層都變食乙獸www
反正改成這樣我工作就隨意做了 反正預計十年後退休
呵呵 贊成勒?開始帶風向喔?
可以預見血統傑出的人要發大財了!其他人準備躺平
還贊成咧
小時看朝三暮四故事覺得猴子很笨,現在覺得有些人也差不多
該不會有糸罔x吧?
快笑死 優甲15%都不夠上面權力核心分了 底層有夠哭
猴子拿到的總量至少沒變,修法後的基層直接變朝四暮一。
如果真要公平,要分職等主管非主管打考績,問題不可能
,新制就是原來主管拿更多,而且是剝奪基層的功頂獎金
拿到的,反而更不公平
這政策沒人受益啊 還是指年年傑出不卡等 直升簡14的人
有阿 年年前5%的受益阿 超爽的
前面薪水少給你多半個月,薪水最高時砍你半個月,覺得
好的大概是那15%的人吧
前幾天本版討論教師工會說表一表二的事,一堆人靠腰為
什麼公務員要有25%乙等,現在把25%乙取消,又一堆人罵
以後都沒有激勵效果,真的頗好笑
沒取消啊,現在這樣基本上是85%乙等
把25%取消,變成除了前面那15%,其他人都乙等有比較好?
有啦,對萬乙真人是好的
塔綠班繼續帶風向
其實應該說除了前5%沒影響,優秀那層也有影響,前面多
領,功頂後還是變少了
沒差,過了後還可以走就走,不能走就請假,用做到60分
就好的態度工作
哈哈 之前只是努力準時下班 現在可以安心事病假也狂請了
民進黨立委席次不夠
一堆商調要求烤雞要3年內有甲,怎辦?
以前每年初,一堆承辦人跟主管吵為何自己食乙獸,新法
就不會有這樣問題,新法缺點年攻頂的少半個月考績獎金
,請最照顧公務人員的國會最大黨,幫忙加半個月回來不
就好了
改個名稱就自我催眠不是拿乙,也是很奴呢!
改發香蕉皮
重點在累積三個丙(待改善)就汰除-以後長官搞下屬(看上哪
個下屬)自然能用草案中的模糊概念威脅你服從主管邪念
不然依照草案 長官塞給你暴量業務讓你做不完 促成你該當
想太多,我就不相信這不用寫報告
"績效不彰"的待改善要件 除非你願意主動為長官謀取私利
長官考績應該給基層打,全吃乙
這個道理 在10年前版上反關中版的三丙汰除政策 就申論過
先讓你符合條件,在順便送你幾隻過,應該完全不用些什麼
報告才對
傑出?優良?是要比誰背景硬,誰有靠山吧
開始帶風向囉
厚大官 薄小吏 哪次不是這樣的?
第十三點 曾因.."態度不佳"..影響政府信譽<-刁民最愛點!
櫃台的你雖然笑 但笑得不好看<-態度不佳!影響貴市府在刁
民心中的信譽-所以早就對你有其他心思的主管可說你該丙~
主管與刁民聯手暗示你圖利但你不想配合 所以主管+刁民剛
好可用新制讓你吃丙(因為你態度差)-新制規定三丙即汰除~
打待改善一堆人為主觀
要不這樣吧 長官考績由基層打,基層也可以根據新法打長官待
改善如何? 新法改成這樣就支持
15%主管就分完了 基層哪有機會
正職25人的單位 20%傑出優良5僅人 正副主管+簡任官就
滿了 表示連科長組長的年功俸頂的實質減半個月
再加上原本1-2年可升職等變成三年->直接影響薪水
然後高考及格7等功頂只要12年 你以為被影響的人很少?!
這個爛政府慣老闆最好會改好啦
以前2甲升一職等就夠慢了 現在3良好才生一等有比較好?
光能不能拿到優良就是個問題了
上面的 是15% 不是20%
以前是一甲二乙或二甲
乙人根本沒機會升
我是說,在座的各位全都是乙
靠杯全乙人是自己太爛吧
調單位 也可能全乙人呀
所以每年都調單位?
怎麼有些天真的基層人滿腦子以為15%優良名單自己會有份?
第一天待公家機關?這"全單位"15%的名額 高層就分配完了
所以基層當然就是各年全乙人 目前幾職等就永遠幾職等
重點就是要砍年功頂獎金,你要說服!?
就跟國旅卡重點是省加班費一樣
政府就是最大最惡慣老闆,沒有比它更扯的
軍教都沒有考績甲等限制,要拿到乙等講實話很難,因為
家人有國小教師所以我很清楚,他就覺得公務員的考績真
的是笑話,都是看長官喜好-
良好的年功頂獎金修為2個月還可接受
拿84跟拿71高下立判但是領一樣的錢 這樣有公平嗎
良好,年功頂兩個月,再上就多一點,這才是修正方向。不是
政府很有錢嗎?
主管拿傑出和優良,底下的都拿良好,主管叫的動基層的嗎?
我做的比較多,跟同事一樣良好,誰還做事啊﹗
唬爛 誰說調單位一定乙等,我調兩次 目前全甲 笑死
現在為了拿甲還會求一下表現,改之後不管做多少都跟本來
就擺爛躲事的萬年乙拿一樣考績,我是看不出哪裡好啦,讓
現在常常甲的人心寒而已(15%就別幻想了,輪不到默默做
事沒巴結長官的人)
笑死
年終少半個月還在那贊成,大概剩智X公職講的出來
痾 這個版本如果不改年功頂的部分很好啊 平白多出一
個月事病假可用 比原來的功頂雞肋甲好多了
對啊,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砍我半個月,我請假賺回來
,哈
不改年功頂的話,這個的確是好;不然就是俸點的天花板
要提高、導入碩士必升。碩士必升這個也還能鼓勵大家多
多唸書,救救不少快收攤的學校
居然有人贊成…
回樓上 我贊成啊
有人贊成不意外阿 之前年改一堆圈內人贊成阿XDDD
萬年乙的和5%的人會贊成啊,不意外
贊成怎麼了嗎?又不是甚麼都只是以錢為考量基準...
年攻頂是早晚的事而已 攻頂後的時間才長
變相砍預算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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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公務人員考績草案 把公務人員的永業化保障 修掉了......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7條和第27條修正草案 把原先甲乙丙丁等修為拆成 傑出、優良、良好、待改善、汰除41
這個方案對高層和資淺基層算有利吧 待改善和汰除同以前的丙丁先不論 5%傑出,15%優良 80%良好=以前甲等的1個月考績獎金 不知道陞遷的部分怎麼跟著改動,但至少以前要輪乙的基層修法後也和原本甲一樣有一個月15
考績法草案 5%傑出->一年升一職等 優良->一優良+一良好 升一職年(等於2年升一職等) 傑出+優良<15% 良好->三良好升一職等 (3年升一職等)1
其實修法方向真的想得太複雜,考績法常被詬病狀況大概就 1.新進吃乙或單位輪流打乙 2.主管永遠甲 3.真正優秀人材、單位主力無法出頭 --14
考績法的修法我覺得一直以來都沒有修到重點,說要公平都是打打假球 包括這次我看起來也只是從年功頂的薪俸移轉到考績獎金而已 考績法真正的弊病在於「強制比例」和「上下階層」的交互作用 首先強制比例75%、25%強套在每個機關 一個先射箭再畫靶的概念,自然容易失去評比的功能46
最被詬病的是考績比例,這個根本問題還寫在新法條裡面! 就表示他們立法的時候已經假設只有幾%的人是會認真工作(???) 還沒畫靶就已經射好箭了! 反正就是用一個不平衡的制度讓下面的人去狗咬狗, 互相爭奪為了取悅政務官而方便控制!37
這法最大的問題有兩個 1. 甲等(優良)的75%變成15% 2. 丙等(待改善)納入汰除機制 甲等的部分,基本上都是上面的先分光 基層吃上面吃剩的碎屑9
主管考績改成由屬員評定 這樣才可行吧? 不然主管只要負責捧更上層主管懶趴 向上管理 升主管的永遠是同一種人15
感覺對 優良, 傑出的誘因也不大 (1) 錢方面: 優良只多1/4個月; 傑出只多 半個月 (2) 升等方面: 雖然寫一年升一職等, 但因為每個位置有跨列職等的限制 然後跨列職等都 2個而已(非常少跨三個的) 比如說, 視察8-9, 科長單列9,15
問個問題 如果新的考績法這樣修, 法官法要不要修啊??? 難道法官都領良好一個月可以接受??? 還是要把所有大部分法官都打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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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軍公教要發年終了!31日入帳平均領2.5個月軍公教年終獎金1.5個月 另外年終獎金如果任職未滿整年或是有曠職等因素 年終獎金都可能會拿不滿1.5個月甚至會拿不到的 而考績獎金拿甲是1個月 拿乙是0.5個月65
Re: [心得] 考乙心情抒發先說前提好了 有人會反彈 其實是一種心理學作用 就像說台中人怎樣 就自我投射在其中 好像在說自己 而認為其實自己的甲並不是這樣38
[閒談] 考績連續甲等的機率這幾天大家(包括我)有在討論考績的事情 最近有些機關要發考績獎金了 當然考績結果就是一個人拿甲很快樂,一個人拿乙有些很在乎所以不開心,有些人無所謂 因為目前制度限75%甲等,也就是說有些人甲有些人乙(吃丙不是機關內多數所以先不列入) 有些機關的做法是輪流拿甲等,例如110考績甲,111考績就會是乙,112年再甲28
[請益] 請問年終獎金1.5個月是一定有的嗎不好意思,我是今年身障特考上榜生,目前在基礎訓,有二件事想詢問一下 公務人員的年終獎金1.5個月是一定會有的嗎?還是說也要看考績來決定 因我查了一下資料,年終獎金和考績獎金這是二個不同的東西 考績獎金就是看甲乙丙來決定,甲多領1個月薪水、乙0.5個月、丙沒有 那固定1.5個月的年終獎金,如果考績丙也能領的到嗎?因為我在查詢資料時2X
Re: [新聞] 公務員年終恐再砍? 考績法新制草案若通X的!又是這種似是而非帶風向的新聞! 麻煩自己去google一下公務人員考績法 以下簡單說明: 現行制度: 「甲等」,比例最多75%,1個月考績獎金2
Re: [新聞] 拍頭羞辱、退20次公文整下屬 北市府爆只是公務人員的考績 真的就是幾乎都是靠單位主管喜好決定呀 基本上公務人員規定只有75%可以拿甲 一個100人員額的機關 就是75人可以拿甲 (當然人事政風主計是另外算的 不過這裡就省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