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
最被詬病的是考績比例,這個根本問題還寫在新法條裡面!
就表示他們立法的時候已經假設只有幾%的人是會認真工作(???)
還沒畫靶就已經射好箭了!
反正就是用一個不平衡的制度讓下面的人去狗咬狗,
互相爭奪為了取悅政務官而方便控制!
要比例公平也很簡單,把考績比例不要用各機關比例,用各職等或是主管非主管均套用比例!
不然永遠都是上面長官傑出,然後下面的來分乙!
考績法的核心原本就不是公平,而是御下,是控制!
誰還敢硬咬牙加班做事,就是拖累公務人員改革的害群之馬!
上班做事,時間到就下班,身體健康,共勉之
※ 引述《yieshan》之銘言
: 公務人員考績草案
: 把公務人員的永業化保障 修掉了......
: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7條和第27條修正草案
: 把原先甲乙丙丁等修為拆成
: 傑出、優良、良好、待改善、汰除
: 不僅僅年金改革......連永業化保障也修掉....
: 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耶.....
: ===============================
: 第十三條 年終考績 結果依下列規定:
: 一、 傑出 :晉本俸一級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
: 均給與一 又二分之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 仍敘原俸級,
: 並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 二、優良:晉本俸一級,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
: 均給與一又四分之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仍敘原俸級,並
: 給與一又四分之三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 三、 良好 :晉本俸一級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
: 均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仍敘原俸級,並給與一又二
: 分之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
: 四、 待改善 :留原俸級,並輔導改善;五年內第二次考列待改善,留原俸級且二年內不
: 得陞任,並輔導改善。連續二年考列待改善,或最近五年考績三年考列待改善者,除受考
: 人自行辭職外,應予資遣或依規定退休。
: 五、汰除: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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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你旅途愉快,耳畔常有陽光,直至夕陽西下。
: 祝你一路平安,歸來時猶如離別,笑顏常在。
: 1.http://cholipenchun1226.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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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之後,除非想拼成為那15%要討好長官,其他人通通可
以事病假請滿,做到及格就好,以後長官就沒辦法控制原
制度的甲那些人了,因為甲乙錢都一樣
要塞郎你們狗咬狗簡單得要死,高官根本沒在怕
甲乙都一樣的錢,如果不想升官,基本做到60分,真的長
官拿躺平的人沒辦法耶
但草案裡有寫事假請到一定日數得考列待改善
要真的躺平還是不太可能
事假列待改善有什麼問題嗎?別人都沒請,就你請?
我只是舉例,沒針對樓上。
草案得列待改善有品德操守、工作表現或服務態度不佳
要連續20天事假,或是累記30天才"得"列待改善,如果技
術性操作,事病假間隔請,或事7天,病28天請完呢?很
少人事假會請超過7,因為扣薪.生病不舒服機關不能不給
請吧
間隔請,要怎麼證明病假是假的,我就身體不好,不是品
德問題啊,工作做60分過關,長官也不能怎樣
不會又是82法則吧,以為公家機關跟民間公司一樣,也會
有公司80%營收是20%的人創造的假象吧
請假可以技術性迴避待改善,但工作表現跟服務態度
蠻主觀的
我覺得財稅單位這種有賺錢的單位,甲等比例要提高,其他
沒賺錢的,應該要降低
但是要有具體事蹟喔,且考績委員要半數出席,2/3才可過
,不太可能用主觀方式就列待改善,行政救濟機關可能會
輸(現在法院不一定挺機關了,有做行政救濟的同事經驗)
,現在打丙等的人都很少了,沒什麼人想做壞人啦,如果
都有做到60分,現在乙等就很多人事病假請滿,工作甚至6
0分都沒有的,以後政府砍人薪水,大家也會理解為何會這
樣做,搞不好基層主管自己都想請,功頂又沒辦法入15的
話
服務態度很好裝啊
而且如果大部分基層都那樣做,難不成主管要全列待改善
嗎?政府不會覺得法過了後大家還會那麼乖吧?升遷位子
少,事多事少錢都一樣,所以工作都做60分,事病假請滿
以彌補被國家砍的薪水而已,很正常吧
沒有半個月的誘因加上相對剝奪感(事多事少錢都一樣),
還一樣認真的人會一樣多嗎?會不會太天真了
選前先給加薪糖吃,選後再修考績制度。這招很厲害
哪這麼容易待改善 長官也都怕麻煩啦
講考績委員會2/3的人是不是沒有當過考績委員啊?
我之前當過,有人申覆他考乙,那時候主席說,如果不維持原
議,首長可是會很不開心的,最後大家只好都舉手維持原議了
考績委員會都是同事間選出的人表決,又不是不能操縱
你讓首長不開心,他之後就讓你不開心
另外會考丙的大多是犯懲或刑事上責任的,跟待改善的內容完
全不同好不好。考丙的要件很難,考待改善的容易,不能相對
而論
我相信待久的人腳麻了,考績法修正後擺爛的增多了,但我更
相信,技術類的應該都會跑光,能回業界誰還在那邊裝孫子
選前給糖,選後吃皮鞭,這個草案如果選前推,你看會有多少
人投賭爛票
戰戰兢兢奉命行事 同事汙衊你做不好 長官又沒在你身
邊 最後捅來捅去 捅輸的被打乙 長官看你不爽 被打乙
現行制度不就這樣 改一改也好啦
有些人整天在想如何捅人 每天應付這還做啥事
待改善要有具體事蹟,可能你家考績委員會昧著良心吧,
我們家考績委員考丙的只要打同情牌,工作60分,最後沒
被打丙的多的是
服務態度好一點,長官說什麼好好好,但是只做到60分,
加上裝可憐跟長官說我身體不好(功頂也有一定年紀),就
不信這樣可以打待改善
長官委員也都會怕麻煩,怕你打救濟,而且政府這樣改,
保證請事病假的人一定變多,還以為大家會一樣乖的人太
天真了吧,當很多人這樣做,難不成每個都要打待改善?
這種法通過只是爽到高官和長官人馬而已
請事病假也不過份,請半個月(被扣薪的天數)就好,工作
做60,不信長官可以怎樣
女性有一個月一天生理假,家有幼兒的以後有幼兒照顧假1
0天,家庭照顧假7天也可以用,用這些打考績不能考慮的
假,不夠的加一點點病假就好,一樣拿回來了
這些假目前都有,而且打考績不能考慮,但多數人不太敢
請對吧(因為長官會考慮),以後都可以請了
應該要修法解除比例限制
想事病請滿是不是忘了長官可以不准假
不舒服不給假(例如生理假),機關等被告,要照顧小孩也
是,不給等於跟政府鼓勵生育的政策不符,要要連續請,
間斷請假多數長官都會給啦
*不要連續請
現在乙等很多事病假的長官都不檔了
我同事前陣子請病假才剛被駁回而已...
你告機關,又不是長官被告,告贏權利再還你而已
麻煩的是你,不是長官
可能貴機關不好吧,我們這一堆萬年乙等事病假請好請滿
長官也不檔的
告機關當時人長官也要出庭喔,長官也會嫌麻煩,不如准
假,反正如果只請半個月,來的時侯工作有做,長官也不
會自找麻煩啦
*當事人
愛檔假的機關啊換個單位考不就好了,反正競爭者少很多
了,錄取率大幅提升了,隨便再考個好請假的機關不就好
了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因疾病必須治療或
休養者,「得」請病假
病假長官是有裁量權的
法條是一回事,實際作業是另一回事
考績法草案過了以後,等於賦予了長官修理你的工具,換單位
想換到好單位難囉~
錯,躺平的人會變多,就像我說的,請生理假家庭照顧假
頂多再加一點病假,不要請太過份,請損失的半個月就好
,裝態度良好,只是工作能力只有60分而已,不想升官,
長官又能耐我何
貴機關愛檔假,那考試換個機關就好,比如長官怕麻煩的
,你工作有交差就好,愛怎樣請假都不檔的機關,應該也
是很多這種機關
為什麼老師甲無限制,公務人員就被這樣改,軍公教要改一起
改呀
軍教都沒有考績甲等限制,你就知道該怎樣做了
號稱經濟最好的時候,不往上調獎金還減獎金,這是什麼邏輯
因為生理假 育嬰 家庭照顧這種不得拒絕啊,其他的看長官囉
大家鼓勵請滿,本來不擋的之後也會開始擋了啦
生理假12天,家庭照顧假7天,幼兒照顧假10天,病假再
請幾天就拿回來囉,聽到有的基層主管說如果改這樣他自
己都想請了,哈
這政府就是在發均貧卡阿 他知道汰除大家會跟你拼命就
東砍一點西砍一點 巴不得老的快點退光
看來2026可以先給教訓
現在公務員真的慘
這個會影響到交通資位制的嗎
事病假請滿到底哪裡修理到長官了?苦的是職代而已啊,反
正長官也是准假叫職代做事情,他沒差,根本就是讓承辦狗
咬狗而已
沒要修理長官啊,表面態度還是會裝好,只是請假把損失
的半個月拿回來而已,以後不想升官的不用為了那半個月
討好長官,過了長官更難控制喔
現在還會為了半個月討好長官,現在才真的是狗咬狗,不
過至少討好有得到好處,以後大家都拿一樣,除了想成為
那15%的,誰還要討好
以後大家都吃乙唄(良好)超白癡政策
好可怕又被變相減薪的感覺
這個草案有可能會通過嗎?
一堆推文說請假請好請滿,先不提主管可以不准,他說你可
以請那麼多假,表示工作很少,加你工作,你做不完,是比
較好嗎?你要繼續請,工作沒辦法作法,他再給你考代改善
公家機關都怕麻煩 分數太高太低都要解釋 沒人想自找麻
煩弄個待改善啦
真的很共產制度耶大家都不用爭一起躺平
那如果每個基層都那樣請呢?長官每個都要打待改善嗎?
如果真的加工作,反正考試變好考,再考一個好請假的機
關就好啦(應該也是蠻多的)
而且生理假家庭照顧假幼兒照顧假是不能拿來當考績考慮
因素的,也不過份請,就請損失的半個月就好,主管如果
因這些假打待改善,是違法的喔
砍正式的福利加到約聘政務身上
越來越覺得有沒有工會差很多,老師有工會就不敢動他,
到底要欺負我們基層到甚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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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公務人員考績草案 把公務人員的永業化保障 修掉了......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7條和第27條修正草案 把原先甲乙丙丁等修為拆成 傑出、優良、良好、待改善、汰除41
這個方案對高層和資淺基層算有利吧 待改善和汰除同以前的丙丁先不論 5%傑出,15%優良 80%良好=以前甲等的1個月考績獎金 不知道陞遷的部分怎麼跟著改動,但至少以前要輪乙的基層修法後也和原本甲一樣有一個月15
考績法草案 5%傑出->一年升一職等 優良->一優良+一良好 升一職年(等於2年升一職等) 傑出+優良<15% 良好->三良好升一職等 (3年升一職等)1
其實修法方向真的想得太複雜,考績法常被詬病狀況大概就 1.新進吃乙或單位輪流打乙 2.主管永遠甲 3.真正優秀人材、單位主力無法出頭 --14
考績法的修法我覺得一直以來都沒有修到重點,說要公平都是打打假球 包括這次我看起來也只是從年功頂的薪俸移轉到考績獎金而已 考績法真正的弊病在於「強制比例」和「上下階層」的交互作用 首先強制比例75%、25%強套在每個機關 一個先射箭再畫靶的概念,自然容易失去評比的功能37
這法最大的問題有兩個 1. 甲等(優良)的75%變成15% 2. 丙等(待改善)納入汰除機制 甲等的部分,基本上都是上面的先分光 基層吃上面吃剩的碎屑9
主管考績改成由屬員評定 這樣才可行吧? 不然主管只要負責捧更上層主管懶趴 向上管理 升主管的永遠是同一種人15
感覺對 優良, 傑出的誘因也不大 (1) 錢方面: 優良只多1/4個月; 傑出只多 半個月 (2) 升等方面: 雖然寫一年升一職等, 但因為每個位置有跨列職等的限制 然後跨列職等都 2個而已(非常少跨三個的) 比如說, 視察8-9, 科長單列9,16
: 我覺得這法目前最大的改變是 以前抓最爛25%特別評價,現在只抓最好的15%特別評價(100個人賽跑,以前抓最後25名 ,現在改抓前15名,最後25名往往有很多非戰之罪,但前15名"理論上"應有過人之處) 立意是良好的,"表面上"就是可以讓能力(包含文書能力、交際能力方方面面)最好的人可15
問個問題 如果新的考績法這樣修, 法官法要不要修啊??? 難道法官都領良好一個月可以接受??? 還是要把所有大部分法官都打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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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談] 另予考績拿甲的比例高嗎?打家豪 想請問一下 一般新手公務人員 在第一年都還沒有考績只有另予考績 那麼另予考績拿甲的比例會很高嗎?26
Re: [閒談] 考績連續甲等的機率所 : : 因為目前制度限75%甲等,也就是說有些人甲有些人乙(吃丙不是機關內多數所以先不 列 : : 有些機關的做法是輪流拿甲等,例如110考績甲,111考績就會是乙,112年再甲 : : 輪流方式依主管的作法而有所不同28
[請益] 請問年終獎金1.5個月是一定有的嗎不好意思,我是今年身障特考上榜生,目前在基礎訓,有二件事想詢問一下 公務人員的年終獎金1.5個月是一定會有的嗎?還是說也要看考績來決定 因我查了一下資料,年終獎金和考績獎金這是二個不同的東西 考績獎金就是看甲乙丙來決定,甲多領1個月薪水、乙0.5個月、丙沒有 那固定1.5個月的年終獎金,如果考績丙也能領的到嗎?因為我在查詢資料時25
Re: [請益] 考績法研修公聽會?沒有人覺得主管保甲 不合理嗎 現在實務狀況大部分就是 主管打完甲 新來的不滿一年 請病假的 擺爛的 另考 保乙 然後其他人再來輪4
[人事] 考績比例疑問單位很小 又到了談考績 4人公務員,其中1人娩假 目前機關提報列考甲等人數比例是70% 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