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關於高速公路內線道之官方說法
最近吵那麼久有點蝦阿
H大5年前就直接問過高公局且有發文回覆H大了
不管你覺得內車道是不是一定要讓你超車,前車表明他沒造成壅塞
且你不想被開超速罰單,就是不要逼喔
前車有沒有造成壅塞,用眼睛就看得出來,難道是有人裝睡叫不醒
我會開在速限上,也會因為尿急需要使用超車
不管是在高速公路或是平面道路,或是山區
只要我尿急,前面有車我一律會找個不違法不逼車不硬凹的方式,安全的抵達廁所
一直要衝進人家的茅坑拉屎,何必?
原文在此 #1Rb9hy4v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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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
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二、依上揭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完成超車行為後應變換回原車道,目的係為保持內側
車道暢通,提供其他車輛超車使用,惟道路主管機關(高速公路局)考量國內現有高速公路容
量及交通現況,「允許」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
道。
三、相關法令雖未規定須禮讓後車,然揆諸立法目的,旨在發揮高速公路使用效率,另考量
前後車速度儀表之誤差及速限寬容值所引發之認知落差,「建議」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確認中線(中內)車道之前後車輛能保持適當安全間距時,「宜」變換車道行駛,保持內側車道淨空提供超車車輛使用,以期發揮高速公路原有之行車效率。
https://i.imgur.com/0m9ZVCZ.jpg
https://i.imgur.com/Spq5AvD.jpg
※ 引述《x3981 (修養)》之銘言:
: 最近吵那麼久有點蝦阿
: 我16年前就直接問過高公局且有發文回覆我了
: 不管你覺得後車有沒有超速,後車表明想超車
: 且你前面無狀況,就是要讓喔
: 後車很明顯超速,是由高速公路警察單位認定的
: 我會開快,也會因為載妹子想慢慢遊車河
: 不管是在高速公路或是平面道路,或是山區
: 只要我想慢慢開,後面有車我一律會找個可以讓車
: 的地方打個方向燈讓後車先過
: 佔著茅坑不拉屎,何必?
: 原文在此 #16bwBSSB
: ※ 引述《x3981 (戒不掉妳對我的好。)》之銘言:
: : 首先、這篇文是經過版主同意後才發的!
: : 看過這篇後,不曉得還有沒有人堅持不讓道是對的!?
: : 前一陣子鬧的沸沸揚揚的高速公路內車道的問題,小弟除了看過199
: : 那篇後,前幾天又寫信至高公局詢問個明白。
: : 首先我寄去的信如下
: : ---------------以下是寄去的內容--------------: : 您好:
: : 小弟對於網路上一篇文有點疑慮,特來請教。
: : 原文如虛線內
: : ---------------------------------------------------------------------------
: : 發文字號:管字第0950016295號
: : 一、台端95年5月31日電子郵件敬悉。
: : 二、有關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規定乙項,說
: : 明如下:
: : (一)「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有關高速公路內側
: : 車道使用規範部分,目前條文為:「內側車道
: : 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
: : 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 (二)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修正規定,
: : 目前之「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將把快速公
: : 路納入規範,改為「高、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
: : 則」,有關高、快速公路內側車道使用規範部
: : 分,目前草案為「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
: : 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
: :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且小型車於壅塞
: : 時不受該規定限制。
: : 三、有關 台端詢問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
: : 道,若後方有一部明顯超速行駛之車輛,並要前
: : 車讓道,是否可以不予理會乙事,依前述規定小
: : 型車仍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
: : 道,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之規定,係指
: : 在車前路況無障礙且車輛無超速之情形,因此,
: : 若有車輛違反速限規定,警察單位仍得以開立罰單。
: : 四、台端關心交通,敬致謝忱。另檢附本局人民陳情
: : 案件處理情形調查表乙份,建請 台端撥冗填寫
: : 後寄回。
: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 : ----------------------------------------------------------------------------
: : 對於有疑慮的為這一段
: : 若後方有一部明顯超速行駛之車輛,並要前
: : 車讓道,是否可以不予理會乙事,依前述規定小
: : 型車仍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
: : 道,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之規定,係指
: : 在車前路況無障礙且車輛無超速之情形,因此,
: : 若有車輛違反速限規定,警察單位仍得以開立罰單。
: : 如果前車以該路段最高速限,依該車錶速為依據時,文中所提之 明顯超速之速度應為
: : 少才是明顯?
: : 另、若後車 非 以明顯超速之速度 向前車鳴喇叭及閃燈,前車是否該讓?如無讓後
: : 超車是否違法?及後車該如何舉證前車違法?
: : 以上兩點建立於 前車前方無障礙之情況下之假設。
: : ---------------以上是寄去的內容--------------: : ---------------以下是收到的回覆--------------: : 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
: : 一、台端96年7月7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敬悉。
: : 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 : 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 :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 :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 :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
: : 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 : ------------------------------------------------------------------------
: :
: : ---------------以上是收到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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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摩西的老是忽略"禮讓" 跟"應讓"的差別
完美回覆 三個願望一次滿足
尿急仔士氣大振,即將大肆檢舉內線仔
高公局每次的回應都沒講到關鍵啊!只是一直宣導叫
你回到中線淨空超車道
對啊,那有說不淨空不讓就違法嗎? 就說「宜」變換車道嘛,尿急仔是在跳針什麼?
※ 編輯: csluling (180.217.24.100 臺灣), 03/27/2023 18:32:55目前86:2 16年前的解釋>>>>>5年前的
說實在的現在的法規都不如我們以前了,真不知道年輕
一輩的函示都在想什麼
意思就是應該讓,但不讓也沒罰則。 沒罰則不代表不
讓是對的,只是因為立法怠惰,這很符合鬼島。特別去
問官方意見,官方也回應應該要讓, 如果還是不讓是
問好玩的嗎,只有反社會的GY人才會這樣吧?
你有沒有看上下文啊!文中明明就是寫超車完宜變換
車道,而不是巡航的車導致後車阻塞後宜變換車道我
指的每次都沒講到關鍵就是指這個,高公局每次都沒
明確說明前車在巡航時導致阻塞時應該怎麼做
裡面唯一相關的只有法規未規定需禮讓後車,但沒講
當阻塞車流時依規定的具體作為為何
樓上 其實高公局最新函示意思就是婉轉說法規說前車
沒必要讓啦 只要你在最高速限 但你可基於禮貌讓道
為什麼會這樣 是因為在沒有更好的取締龜車手段前
開放多一道讓人最高速限開 道路效率最高 有這一條
也比較容易區別真龜車 真要釐清超車占用違法根本沒
還沒有公正度量衡的科技可以無爭議 何況空一道對車
流量大的區段是壞事未必好
應該說是基於前後車速度儀表之誤差及速限寬容值所
引發之認知落差所以建議讓道,不完全是基於禮貌
爆
最近吵那麼久有點蝦阿 我16年前就直接問過高公局且有發文回覆我了 不管你覺得後車有沒有超速,後車表明想超車 且你前面無狀況,就是要讓喔 後車很明顯超速,是由高速公路警察單位認定的4
這個在之前的點早就吵過了,我還提到以龜制龜,結果龜仔就說,你龜就違法,因為你低 於最高速度 結果交通部回文的意思不就是說 1.你龜仔不能靠自己的錶速推定人家的車速,因為時速上有沒違法,不是你各位龜仔大爺 可以決定的3
都是屁話 在這個版已經找人對賭幾年了 沒人來賭 這次再開一次局 我從林口北上開到堤頂16
很好,拿行政機關的函文出來,至少有一個客觀基礎,不是各憑感覺經驗。 但是,行政機關解釋不拘束法院。說白一點,除非修法,否則當見解不一致時, 優先順序是「法院>主管機關>包括你我在內的鄉民」,最大的是法院。 依上述順序,以下先處理「法院v.高公局」,再處理「95高公局v.96高公局」 我先貼一段法院判決理由:「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之內側車道,對小型車而言,X
我剛剛跟無限迴圈某S大交流之後 忽然間我被他啟發了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的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內側 ------4
誒哥 可是你的三個判決都是在說 「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行駛車道者-小行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 三個判例;兩個時速97公里,一個時速93公里 你484誤會法官的意思,法官是說你要用最高速,不是說你不能維持在內側車道捏12
舊文43 "聞後車欲超車,前方無狀況,也得以變換到中線" 請問這句話的條件成立的話 是不是代表我在後面如果前面不讓我可以瘋狂閃他大燈按他喇叭 如果你的答案是Yes那我就沒甚麼好說的了11
前文43…. 是不是內線改成超車優先道就能解決問題了? 好比機慢車優先道一樣,所有車都可以走 但後面若有機慢車要優先讓給他們? 一般道路,沒有箭頭轉彎燈的情況,1
我昨天想說要當個好寶寶 決不占用內線道 超車完就到外線 抱歉 更多龜仔 亂龜一通 打左切右 時速低於80 兩台低速並排 我寧願去內線跟著龜 死得比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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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得] 國道內側爭議一點小感想昨天晚上很好笑一定要貼給各位看 某定速仔很熱心地貼了這張截圖 截錄的完整內容是 ----58
[問題] 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 是否被濫用?乳提 小弟連假車手 今天難得走個快速公路 發現不少人有濫用內車道的情況 依照國道警交字第1070703044號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函43
[問題] 國道內線常有低速車?想問一下 常常在國一上看到內線有開不到錶速100的 閃燈提醒也不會離開 都以為是塞車 結果超越後前方豁然開朗41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先聲明我是龜仔一派的, 我跟男友因為這個問題爭吵不休, 乾脆直接寄信給高公局局長信箱, 用情境式問題提問, 1. 當我以最高限速行駛於內側車道時,如後車閃爍車燈 (必定超速不一定到開罰車速),我34
Re: [問題] 最高速限開內車道有錯嗎上次寫信問高公局,後來轉國道警回覆 重點摘要: 1.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應屬例外狀況。 2. 目前關於車道使用之法規規定與執法,均是以車輛實際速度及瞬時速度採證認定 3. 建議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即駛回到原車道,提升高速公路道路疏運效能20
Re: [討論]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98km被開單推 FallenWYN: 有人能否提點相關法規是哪一條 05/05 11:43 推 FallenWYN: 第8條沒有這種規定 05/05 11:56 → FallenWYN: 得以是可以的意思,不是應以 05/05 11:57 → FallenWYN: 我的看法是這張罰單亂開 05/05 11:58 → FallenWYN: 要馬就是開未依規定使用車道這個更貴的 05/05 11:588
[爆卦] 內車道就是可以開一、有關高速公路內側車道行駛疑義,依道路主管機關-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103年2月6日管字第1030005447號函式內容略以: (一)查現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有關高速公路車道使用之規定 ,係依據不同車種、車速之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即大型車及時速低於每小時80公 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3
[分享] 時速110km/h又怎樣 線就是該淨空的超車道在先前《King Autos國王車訊》的報導中,提到了在國內外駕駛人行為與習慣的差異,而 之所以在臺灣開車容易路怒,除了「駕照太好拿」之外,相關道路法規的過時與鄉愿,也 可說是臺灣交通狀況不佳的主因之一,這次筆者便以引起不少爭論的「高速公路內線車道 」來作為主題與讀者朋友溝通一下觀念。11
Re: [討論] 內線開122中線車多,需要讓飆仔嗎?幫大家重點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即合乎規定" 國道公路警察局 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是否應禮讓後方超速車?1X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你的法條有錯誤。原文是: 1. 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 已明確規範;主要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 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並增進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