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勿當內線龜速路隊長
※ 引述《F5 ()》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勿當內線龜速路隊長
: 時間: Fri Apr 9 12:58:09 2021
:
: 昨天開高速公路在三峽附近看到電子看板
: 高公局寫了 勿當內線龜速路隊長
: 第一次看到這版宣導 請問也有人看過嗎?
: 大概凱多少算龜速路隊長?
: 高公局這樣算引戰嗎? 嘻嘻
看推文就知道版上一堆飆仔還是不懂法規
: 推 WMX : https://g.yam.com/HCNbj 04/09 13:30: → WMX : 國道三號內線開91,不但被罰3000還記點哩 04/09 13:31
這本身就是一個很明確的案例,高潮的飆仔真的應該把內文看清楚
首先要知道國道時速上限有100也有110,要看路段
警察對於內車道兩種可開罰的違規定義
1. 時速超過上限10km,100km的地方開超過110,那就是違規飆仔,可抓
2. 時速低於上限10km,100km的地方開低於90,那就是龜仔,可抓
這個案例中的時速上限是 110,因此在沒有阻塞的情況下
車子只能用 100~120的速度範圍走,超過就是飆仔,未達就是龜仔
而這台車就是因為低於100才開罰,這才是警察所定義的龜仔
看一下這個龜仔是怎麼抗辯的
「該男子不服提行政訴訟,主張當時開車以定速100公里行駛」
抗辯當然是沒用的,因為該路段內車道的最高速限是110,按照交通法規
要一直在內線行走,必須保持時速最高上限也就是110,實際範圍100~120.
如果該龜仔定速110的情況行走,依照表的快樂程度也會坐落在100~110之間
偏偏他自己都承認定速100km/h,那當然就出局了
: 推 Jeff911 : 版上也一堆覺得只要開速限+10,龜內線也合法的(攤手 04/09 13:32
事實上這就是合法的,高公局已經宣傳很多次,飆仔拒絕接受
這件事情沒有交集源自於本版飆仔對違規的定義跟警察不同
再看一次警察針對內線道違規的定義
警察: 內線道必須按照最高速限行駛,超過10km是飆仔,低於10km是龜仔
飆仔: 你比我慢你就是龜仔,什麼是超速?
看懂差別了嗎?
--
樓下飆仔崩潰
其實不需要講那麼多啦 摸摸自己的LP啦 平面道路騎
機車或開車 真的有完全按照路標限速 40 500都沒超
速 再來說啦 不然整天說飆仔 沒啥意義
這篇也是對法規不太懂,超速未逾10公里是「得」免罰
而不是「應」免罰,這兩字在法規上的意義是天差地遠
事實上超速未逾10公里要開罰也是絕對沒問題的
至於龜速、慢速車,在法規上並沒有明定寬限值
你對實務不太懂 法規怎麼寫一回事,實際怎麼執行一回事 高公局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實務上+10km/h不抓 歡迎你去跟高公局抗議
都已經限速+10了怎麼會是‘‘龜’’內線?啊不然在
內線是要開到200膩
車性能夠好 開200也可以啊
根本不會有人很限速100就剛好開100,而且儀表也會
有誤差。照法規只要差1都是可以罰,只是得免罰,這
自創規則喔
有合理?警察自己可以開到剛剛好連1都不差?
哪來說低於10才算龜 出處?
觀念正確給推 #國情不同 #路小車多 #合法行駛內線
謝謝指教 #要飆去中外線飆 #以下開放飆仔崩潰
開200可以啊,只是會吃罰單
你確定會吃罰單? 你碼幫幫忙 現在車子都有偵測照
相機的地點 好嗎
正名一下是佔用仔
要飆要有腦袋 沒腦袋 被抓剛好而已
https://reurl.cc/V3gjr5 這篇都正解了 還亂創新規
則
飆仔永遠都不懂,當用最高上限速度在內線道開的時候 只有在飆仔的定義中算是龜仔,但是在警察的定義中不是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你們的中文閱讀能力到底是哪邊出了問題? 高公局也講過很多次了,內線道 aka 超車道 不等於 超速道 你們飆仔 "比我慢的就是龜仔"定義,只能用在你們自己飆仔身上 警察不會甩你們的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09/2021 19:59:59看起來你對法規還是不太懂,無言了
法條就那麼清楚的遣詞用字了,再看不懂我也無能為力
如果看得懂中文,去看看高公局怎麼說的 再看不懂我也沒辦法了,歡迎你去跟高公局抗議 記得把抗議內容貼出來給大家笑一下
問東答西
問你說速限110 內線可以開100巡航的法源在哪 也答
不出來
連「得」和「應」都搞不清楚的人,有何資格談法規?
明明就自創 也可以說 是 車板首創
而且,龜速、慢速車,在法規上並沒有明定寬限值
拜託你趕快去跟高公局抗議,他們一直明目張膽的在誤導民眾 你也趕快找一張明明超速不到10km就開罰的罰單出來,不多,一張就好
我們國父 首創革命~ 的那個首創
你在超車道只開表速速限結果後面堵塞 就龜車啊
最高速限跟不堵塞後方來車要一起成立吧
看你要用警察定義還是飆仔定義 在警察定義就是有容許值,在容許值內都不會抓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09/2021 20:12:43飆仔:看不懂國字嗎 內車道是超車道 擋到我就滾
但是卻看不懂速限的符號 然後開大絕 請舉證我超速?
講那麼多 我定速121開內車道 就遇過飆仔超過我後
馬上重踩煞車的 原因就是看到"測速相機"
飆仔:樓上居然定速121開內車道,龜車認證
基本上 開內車道在可以讓的情況下我會讓後車過 但是
但是有的車根本就是直接鑽安全距離或是速度太快
其實你(們)要開多少我都沒意見,因為我沒辦法說
你開多少,但可以請你(們)不要併排嗎?
並排 連超都沒辦法超
超車道,沒要超車麻煩讓出來
一堆內線並排的
高速常見要嘛內線牛頭卡死 要嘛中線大車半天超不過
龜仔: 你比我快你就是飆仔
果然法盲飆仔只會跳針狂噓
https://reurl.cc/jq21NL 跟這篇一樣 合法但討厭w
樓上那個高速公路警察局宣導就很清楚了
高公局對龜車的認定很清楚
內線可以開110的時候,到底要怎樣堵塞後車?
後車也只能開110不是嗎?
除非你直接開到內線 用定速110啦 不然我還真不相信
都可以維持110
我開高速公路都不佔用內車道,用我自己的最高速限開
,遇到前面慢車擋路我就閃大燈按喇叭要前車不要佔
用內車道;後車對我閃大燈按喇叭我死也不讓還罵他是
飆仔,因為比我快
內線開110結果被前車擋住降到105,前車也說他已經開
110啊,是後車太快,顆顆
看到紅斑馬 或是定點測速就慢下來的人沒資格批評內
線龜
有本事就像我學弟 在紅斑馬面前一樣130up超車
C300就是要開來給528追的
比你快就是要讓 不讓就是要尬囉 講什麼法規都是屁
出過社會沒有 摳憐 一輩子被海放
真心覺得實在很可憐,連「應」和「得」的法規用語
怎麼都沒有人想去把高速公路速限改60
大家都不覺得時速100太快很危險嗎
連「應」和「得」的差別都搞不懂,還在這裡大談闊論
理解能力太差還在這裡胡言亂語,真的很好笑
如果你認為「應」和「得」意思差不多,歡迎你去抗議
一下,然後記得把抗議內容貼出來給大家笑一下
還在製造存在感啊? 可悲,我以為這種常識是不需要強調的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252&p=3163快去跟高公局抗議,快去 不然你隨便找個低於10km/h被開罰單的,一張就好,只要一張 如果找不到就閉嘴好嗎? 乖乖接受這現實 實務上就是高公局講過無數次的10km不會罰啦
內線仔在虎爛嗎
是你在製造存在感吧,你自己貼的連結都寫「得」了
法規用語搞不清楚,快去跟高公局抗議,快去
如果搞不清楚狀況就閉嘴好嗎? 乖乖接受這現實
可悲到鸚鵡學舌了 高速公路誰管的? 高公局直接講過多次10km不抓,就有些人一直想跳出來製造存在感 是不是超速飆仔很難反駁,只好一直跳針法規沒說不能抓? 但實務上負責管理的都直接跟你說10km內沒問題,你到底在跳針什麼? 你是不是連一張超速不到10km卻被罰的單子都拿不出來 所以只好在這邊鸚鵡學舌啊?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10/2021 00:40:34可悲,我以為這種常識是不需要強調的
連「應」和「得」的差別都搞不懂,還在這裡大談闊論
動資動資動資動資 不到10km內被開罰的罰單找到了嗎? 好像白問,因為你根本不可能找到 後面大概又是陷入自己的世界無限輪迴跳針 但你跳再多也反駁不了高公局宣傳多次的東西啊.....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10/2021 00:41:46動資動資動資動資..法規用語搞不懂的人無限輪迴跳針
你跳再多也反駁不了法規法規用詞的明確定義
“得免罰”這句意思是,在機關裁量範圍內,可以免罰
的意思,做成裁量處分時除非特殊原因,否則須受慣例
拘束,方能符合平等原則與裁量原則,而慣例上除非特
殊原因,否則都會有10公里的寬限值,懂?
好像白問,因為你根本不知道「應」和「得」的差別
「得免罰」和「應免罰」的意思是完全不一樣的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252&p=3163
我好像看到一個小孩在那邊滿地打滾哭鬧說10公里以下也可以開罰 然後堅持無視高公局講到根本變常識的東西 來看看晚點是不是又來學句子啦?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10/2021 01:22:47法律不是文字遊戲,精神目的才是重點,你去了解一下
行政程序法#6、10,交管處理細則#12這些法條做成的
目的吧…言盡於此,保重
非超車龜內線沒罰不代表你沒犯法吧?
超過速限沒被拍照也不代表你沒犯法阿ww
龜仔閉嘴啦!先檢討為什麼要佔用內線
被洗臉一番開始崩潰叫人家去高公局抗議ㄏㄏ
我好像看到一個小孩連「應」和「得」都搞不清楚
在那邊滿地打滾哭鬧以為沒有差別,連常識都沒有
不是說要談法規嗎?連最基本的法規用字都不懂談啥?
你自己貼的連結,上面都寫「得」了,看不懂也沒辦法
我懷疑你是不是沒仔細看你自己貼的連結
好吧,如果你堅持應和得是沒差別的,那我真的敗給你
連法規用語都搞不清楚的人,還有資格說別人不懂法規
你文章一劈頭就說:「版上一堆飆仔還是不懂法規」
你看起來也是差不多,還敢指責別人、酸別人
法規訂定用語是很謹慎的,不是讓人隨便呼嚨過去的
就算你打定主意在哪邊閉眼翻滾鸚鵡學舌兼跳針 高公局也不會理你照樣維持超速10km內不抓啊 這是要繼續滾地板哭鬧滾多久呢? 要你去跟高公局抗議你也不敢去,可悲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10/2021 10:37:09「應」和「得」搞不清楚的人麻煩仔細閱讀上面的文章
如果再看不懂,那就沒辦法了
高公局講這麼明白,你到底是哪邊中文看不懂呢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10/2021 10:39:39推P大:被洗臉一番開始崩潰叫人家去高公局抗議ㄏㄏ
感謝ponzixd幫我發聲。
有沒有人一直在那邊哭鬧打滾卻不知道自己被高公局洗臉的八卦?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10/2021 10:40:40...『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你還是看不懂
面對一下高公局的說法好嗎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252&p=3163※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10/2021 10:40:56
我懷疑你究竟是文盲還是字盲
高公局:你把我當塑膠?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10/2021 10:41:33被洗臉一番開始哭鬧打滾崩潰叫人家去高公局抗議ㄏㄏ
...『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你還是看不懂
我懷疑你究竟是文盲還是字盲
高公局:我的錯,文字公告是沒辦法讓文盲看懂的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10/2021 10:42:35就讓小孩去那邊哭鬧打滾 但其他人看得懂高公局的宣導就好,超速10km內是不會開罰的,可以安心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10/2021 10:43:47我換個說法,如果是:『應』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那你就是正確的
不管小孩怎麼哭鬧,都不會影響到高公局,大家放心的使用10km寬容值 你可能昨天臉都被打歪所以現在假裝失憶 所以我最後一次好心的告訴你 你一直在那邊哭鬧打滾跳針的"應"與"得"的意義在哪裡? 得 => 法規條文中如有規定「得…」者,即屬有裁量之空間 國道高速取締的行政機關 => 高公局 高公局 => 10km內不抓 高公局都說10km內不抓了,在那邊哭鬧打滾喊抓的是哪根蔥?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10/2021 10:53:14國道公路警察說的:未超過10公里,不代表100%不罰
媽呀,都講得這麼清楚了還能在那邊哭鬧打滾 你看字都只貼自己想看得看是不是啊? 沒看到上面又提了一次10km容許值? 沒看到除非你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發生交通事故才會? 你這已經遠遠超越了文盲的程度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10/2021 10:59:47我是哪根蔥? 打妳臉的蔥啦
我最看不慣這種酸民,被打臉就崩潰罵人家哪根蔥的
我的錯 既然是看不懂高公局白白文字的地滾孩兒 高公局、我、甚至其他版友用文字說明再清楚再多次,當然也還是看不懂 但沒關係,我們其他正常用路人看得懂就好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10/2021 11:02:10還有,取締國道超速的不是高公局,是國道警察局
你的無知又上升到了一個更新的層次 國道警察是執行單位沒錯 但管理國道的機關是誰,高公局
最厲害的是 還自創規則 速限110公里,內線巡航開100
你又被打臉了
公里免罰。 車板月經題 第一次看到這種創新 也是不
簡單
國道警察哪裡講到「嚴重」這兩字,你自己加碼真棒
我懷疑你究竟是文盲還是字盲
誰是文盲已經很清楚了,可能你在那邊地滾哭鬧太久,眼睛腫了只看的到自己想看的 但不是文盲的人都能看到上面講得很清楚,10km內不會舉發 除非你嚴重危害交公安全、秩序,譬如發生交通事故
連取締國道超速的機關是什麼都搞不清楚的人
你不懂我可以教,但無知又拒絕接受官方說法,甚至隨心意挑字來看的 不管說明再多都是浪費時間,你跳針再久都沒有能力去改變現實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10/2021 11:17:54原來【國道高速取締的行政機關 => 高公局】長知識了
連取締超速是什麼機關都搞不清楚,我也不想再浪費
我的時間了
你真的很無知,國道警察是取締的執行單位 容許值要給多少不是國道警察說了算而是要看主管機關 按照你這種邏輯,交通局與旗下單位都可以砍掉了
https://imgur.com/b9r7NhL你有能力看完全文嗎? 按照你的邏輯,這容許值國道警察自己決定就好了 怎麼會是交通部去決定呢? 更別提你是不是發現連國道警察也說10km不抓,所以你才想急著跳針到別處去啊?
結語:「超速10公里以內,但有危害交通安全之虞,仍
會開出超速罰單」
你有沒有那個閱讀能力去把你自己貼的東西完整看完? 剛剛不是說沒看到嚴重? 被打臉了就立刻裝失憶? 你自己貼的這一小段你就沒能力看完,難怪上面整篇完整的你也看不完 這樣,我幫你畫一個重點,以免字太小你沒那能力看到
https://0rz.tw/gKTFjhttps://imgur.com/b9r7NhL
第三段第三行看仔細點 ============================================================================== 有關超速取消10公里之寬限值,事涉政策決定與修法事宜,在法令尚未修改前,本局執行 超速違規取締,
寬限值仍為10公里以內,不開單舉發。==============================================================================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04/10/2021 12:01:29內線是超車道~法定最高速下開在2線就好,要超給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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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昨天開高速公路在三峽附近看到電子看板 高公局寫了 勿當內線龜速路隊長 第一次看到這版宣導 請問也有人看過嗎? 大概凱多少算龜速路隊長? 高公局這樣算引戰嗎?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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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國道何時才能開放150km先學會不超速不違規再來談啦 原來高速公路內線走110叫龜速喔 要不要看看人家訂的上限是多少? 國道警察局宣導也是說內線就開在上限值90/100/110 什麼時候有允許超速?32
Re: [問題] 國道內線開120km要不要讓道?車版首po,這問題常常在吵 國道警察剛好有針對這點做解釋 「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是否應禮讓後方超速車?」 建議看完全文,若懶得看重點節錄如下:12
Re: [新聞] 國道內車道解除速限的連署提案,交通月經題看那麼久了 我覺得比右車道慢就該讓開,都比右車道慢了,那你就開右車道,反正前面都沒車 ,都可以巡航,讓出左道給開比你快的人,有困難嗎? 不過我也尊重最高速限派,畢竟高公局就有說,最高速限可以在內線巡航 也就是速限100KM,就老老實實開100KM在內線巡航的2X
Re: [新聞] 國道內車道解除速限的連署提案,交通部回都民國幾年了? 還在討論這個問題喔 高速公路內車道的使用方法都說得很清楚了 就是得以最高速限連續行駛內車道 也就是說你的時速表如果有110公里的話 你開內車道就是完全OK的11
Re: [情報] 小型車輛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我只問一個問題就好 你怎麼知道你確實行駛在最高時速? 最高限速110公里每小時 可是 你的時速表顯示的110公里/時 真的就是實際速度?9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今天有特別詢問國道警察局了 也就是說 後來網友說的是正確的 你行駛在限速110的路段 行駛超過110是沒有違規的 但你低於110行駛在超車道就屬佔用超車道5
Re: [討論] 開快車到底有什麼厲害?講那麼多 有沒有哪位鄉民出來直接告訴我 在高速公路上內線車與中線併排,前方無車的狀況下 我可以檢舉哪一條-----第幾條第幾例 以後我看到都直接交給國道警察 讓高公局來處理3
Re: [討論] 國道內側閃燈逼車縱有某台後車閃燈要求讓道根本是完全符合邏輯。 你到底是龜仔還是飆仔,趕快自己選一個啦。 ps.以上都還沒有算上表速計公式容許車輛表速區間造成的前後車認知問題呢。 : 三線道的車流數量裝在兩線道 然後說這樣交通會更好 ????? : 還好交通部沒有這麼想 不然台灣交通早就完了3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月經文參戰 龜車很好定義,比我慢又檔在內車道或比中線車道慢的,就是龜車 飆仔也很好定義,我開在最高速限,比我快的都是飆仔 難定義的是最高速限 最高速限100KM的路段X
Re: [討論] 國道內側閃燈逼車1.最高限速-5(或者-0.1~-5)的駕駛本來就沒有資格「持續」行駛內車道。 根本未達最高速限。 這種車只能在需超車情況時暫時進入內側車道,超完就必須離開。 2.最高限速+5,嚴格來說已經超過速限,所以你是承認自己就是超速飆仔? 3.就算要算上交通法規容許「得勸導不舉發」的寬容值,
5
[菜單] 2024 All new sentra3
Re: [問題] 油門煞車到底怎麼踩2
Re: [問題] 油門煞車到底怎麼踩1
Re: [情報] L牌RX 標配環景與12.3吋數位儀表1
Re: [問題] 油門煞車到底怎麼踩15
[情報] Rolls-Royce Cullinan可能搭載H3
[問題] 轉速表有沒有可能是快樂錶?15
[問題] 汽車有衝壓進氣的設計嗎?3
Re: [新聞] 宛如科幻小說 馬斯克的未來地底隧道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