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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關於禮讓直行車

看板car標題Re: [討論] 關於禮讓直行車作者
wis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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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是轉彎車,轉彎車不是“禮讓”直行車。路權是直行車的,你方是“應讓”。


https://i.imgur.com/bcarnca.jpg



先看道路狀況,這是雙向各一線慢車道+快車道的路型,你方影片開始行駛在內側快車道。接近路口時開始跨線進入慢車道。


https://i.imgur.com/Gs4HqRY.jpg


車輛壓過停止線時,還沒完全進入慢車道。

這種開法就是完全把路當自己家的,一次佔兩線。右邊機車要直行的。路線被你佔了,內側後方要直行的車也給你擋住。這種開車習慣,用30萬教你怎麼開車,剛好而已。

看你回覆的內容,根本沒有搞清楚到底錯在哪

右轉前在不侵犯外側車輛路權的前提下,提前先切入慢車道,貼著右邊,打方向燈示意右轉,到路口轉彎。

如果車太多,死活沒辦法在路口前先換到右線,或是快到路口才想到要右轉怎麼辦?很簡單,下一個路口再轉。或是直行找可以迴轉的路口繞回來。

※ 引述《freezees (還是綿被最了解我ˊˇˋ )》之銘言:
: 我爸爸今年在一月駕駛小客車 有轉的時候不小心和一位機車騎士發生碰撞
: 爸爸再右轉的時候有減慢速度和打方向燈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Ima-HAu-7M
: 事後我爸有找過三次和解 但是對方都沒有出現
: 後來才知道對方早有準備 提起過失傷害訴訟 並要求賠償30萬
: https://imgur.com/a/8hgX0F2
: 因為車鑑的結果 肇責比是7:3 我爸是7 對方是3
: 主要是因為未禮讓直行車 而且轉彎時壓到白線
: 感想:
: 1. 後行車紀錄器也是很重要的
: 2. 轉彎時必須先在路口暫停 確認右方沒來車才可以過 避免有機車竄出來
: 3. 受傷者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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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3.16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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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3011 09/23 09:36這個案子,如果汽車十字路口先完全停止後再右轉,是

Wing3011 09/23 09:37不是就沒有肇事責任?

你是說完全一樣的路線但是進入路口後先完全停下來再走嗎? 基本這種路線不會完全無責,如果撞擊發生在完全停止的狀態,那汽車方應該是次因,如 果汽車在減速停止過程或重新起步,簡單說就是車在走的狀態發生碰撞,那跟現在的狀況 是完全一樣的。 汽車方這個路線應該要先吃一張右轉彎前未先駛入外側車道

sdiaa 09/23 09:46從內側車道右轉很難無責任~

※ 編輯: wisdom (27.246.3.165 臺灣), 09/23/2022 09:49:37

godzillabox 09/23 09:47不用講這麼多啦,有些人一生教不會,花錢剛好而已

benboy 09/23 09:50就像原po講的 不提早到外側關門 怎樣都會有肇責吧?

pop88pop88 09/23 09:51像這種如果第三人責任險有保,法院判多少就會幫他賠

對,但是交通事故多半是刑事附帶民事。 意思是過失傷害的刑責先判,再告訴你該賠多少。 而刑事判決前有沒有取得和解會嚴重影響判決結果 你聽過以刑逼民嗎?

pop88pop88 09/23 09:52吧?

keineAhnung 09/23 09:57全都是寶

keineAhnung 09/23 09:57全家都是寶

SkyPlus 09/23 10:03如果外線不是機車而是砂石車,這種三寶就會突然懂

SkyPlus 09/23 10:03禮讓了

Wing3011 09/23 10:07了解,謝謝

shcnku 09/23 10:21這條線看起來是10公分的,如果是15公分的還有讓直

shcnku 09/23 10:21行機車的問題嗎?

理論上沒有,15公分是道路邊線,車輛不能行駛在路肩。從路肩起步的車路權最低。 但是法官有時會有不同見解。因為我們不是絕對路權判定。如果是絕對路權的話。原po這 個案例汽車全責機車無責。但這個案例機車吃一條未注意車前狀況的可能性超過99%

alwang 09/23 10:27還是要讓 車板之前就吵過就算騎人行道的直行都要讓

不是要讓,是要考慮注意義務以及是否積極避免事故。 法官認為你要右轉,看右邊是應該的,因此你有注意義務 客觀上你應該要能看到從路肩衝出的車,那就沒有不能注意的客觀理由。 那麼如果你沒看到,那就是沒盡到注意義務 如果你有看到,那就必須有積極避免事故發生的作為,如果你不作為的話,就要有好理由 來說服法官 譬如攻防常見的是使用猝不及防。我有看到,但他衝太快我沒有反應時間。 以及偶爾會提到的信賴保護原則:我有看到他,但是我路權比他大,所以我認為他應該要 減速。(信賴保護原則需建立在己方無違規的前提) 只要你能說服法官你有看到但最後發生事故是對方的問題,我做了所有能做且該做的還是 無法避免事故。那才有可能無責。

kitty2000 09/23 10:30先貼出判決書再來扯路肩要讓吧,不然聽起來都像是

kitty2000 09/23 10:30在造謠。而且根本不用扯那麼遠,光是慢車道右轉已

kitty2000 09/23 10:30經是pr90的模範生了

其實很多人分不清楚檢查庭跟法庭。 很多人只是在檢察庭被檢察官唸了兩句,或是被起訴了,就以為是判決。其實真的走到最 後法官判決的沒那麼多,大部分在調解時就結案了,少部分提告後在檢察官這裡搓湯圓搓 掉,雙方達成和解,檢察官就給一個緩起訴處分。用緩起訴換你和解條件。 那並不是判決,是當事人自己同意賠和解內容。傳著傳著就變有責任。其實並不是,只不 過檢察官用起訴逼你跟對方和解,而和解就是要掏錢,掏錢等於承認自己的過失(比例)。 只要不是法官判的,不管是調解上和解還是檢察庭當庭和解,都是雙方合意的結果,不是 法官判決。

※ 編輯: wisdom (27.246.3.165 臺灣), 09/23/2022 11:23:44

maniaque 09/23 11:27若是原告提告刑事,除非是非告乃,不然和解撤告比較快

maniaque 09/23 11:28而若非告乃,檢察官敢違背提告的意願,跟被告談條件?

maniaque 09/23 11:28過失傷害本來就是告乃,撤告只是把雙方先踢進調解

maniaque 09/23 11:29喬好就自己撤一撤,進法院只要在宣判前撤告都無前科.

CyberGTO 09/23 11:37cc

maniaque 09/23 12:00就算是非告乃,若被害者堅持提告,檢察官不會忤逆意願

maniaque 09/23 12:01跟被告談緩起訴的,檢察官能談的範圍就是自己能決定

maniaque 09/23 12:02像是偷摘了公家的花那種竊盜罪

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 過失致死是非告訴乃論 過失傷害,原告堅持要告,檢察官可以不起訴,當然原告還能走自訴這條。 過失致死,檢察官依職權知悉後就必須依法處理。沒有撤告這回事。檢察官頂多依規定給緩起訴

afune12369 09/23 12:11

※ 編輯: wisdom (27.246.3.165 臺灣), 09/23/2022 12:31:08

jimmyyang 09/23 12:31路肩要讓比較超過了但我們沒必要賭

maniaque 09/23 12:56本案對造沒掛,掛掉的是另外一篇.....:D

jupei 09/23 12:57蠻白目的開法

rx1342 09/23 12:57這種人不是沒搞清楚錯在哪,是因為不想承認有

rx1342 09/23 12:57錯,承認有錯就輸了,如果角色互換,騎車的是

rx1342 09/23 12:57他爸,我看馬上指責開車的不會開車

frank111 09/23 13:16當事人"和解",檢察官是有算考績的,在檢調這就和解

frank111 09/23 13:17訴訟就不會往下走,就不用浪費司法資源,畢竟法官和

frank111 09/23 13:18檢察官的人數有限,不要把時間浪費在芝麻蒜皮的小事

frank111 09/23 13:18所以檢察官常常會勸雙方和解

freezees 09/24 21:53那慢車道很窄 想在那慢車道右轉 前面就必須急彎

freezees 09/24 21:57剛好機車又想從右側超車 就相撞了

freezees 09/24 21:57我只是不明白為什麼賠償的部分 可以這樣亂開嗎

freezees 09/24 21:58他想要休息半年 我們也要補他六個月的薪水嗎@@

wisdom 10/12 08:51薪資賠償是有條件的,主要分成醫療期間無法工作的賠

wisdom 10/12 08:51償,這部分主要看醫師診斷,通常診斷書會寫建議修養

wisdom 10/12 08:51時間,上面寫多久基本就是賠多久的薪資損失。另一部

wisdom 10/12 08:52分是癒後的勞動力減損(如果有的話),這個根據個案

wisdom 10/12 08:52認定。還有癒後如果有回診需求,回診的請假薪資損失

wisdom 10/12 08:52也能求償。但不會是當事人自己喊多久就多久,要有憑

wisdom 10/12 08:52有據。當然這些損失依然要記上肇責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