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預售屋貸差
※ 引述《Zach5566 (桃園八嘎冏)》之銘言:
: 前幾篇在討論央行信用管制的時候,看到下面有推文說,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說到時候如果貸款差額建商可以以同樣的條件承貸,我翻了我的合約確實有這筆。
: https://i.imgur.com/dIOH5z3.jpeg
: https://i.imgur.com/fmHJnuw.jpeg
噹噹噹噹,上課囉
定型化契約裡面的貸款約定
不要說跑單,連一些專案都搞不懂
就是因為這幾年腳喇一喇房子就能賣
根本沒有人會去注意這一條
1:不可歸責於雙方
(1)
差額在預定貸款金額百分之30以內者
賣方同意以原承諾貸款相同年限及條件由買方分期清償
(2)
差額超過原訂金額百分之30者
賣方同意同樣利息,縮短到__年
法規寫不得少於七年,這邊我們都會蓋章七年
(3)
差額超過百分之30,雙方可以以前述方式辦理
或是解約
這邊寫的落落長,會讓很多人搞混
https://reurl.cc/WxWrRe
這邊直接上實務
但老實說這條不太會發生
因為不可歸責於雙方
只有發生在戰爭,天災,人禍等重大事件
所以第一條,不用想了
2:可歸責於賣方
建商唬爛說鑑價很高
建商唬爛旁邊沒墳墓卻有墳墓
建商說要好好蓋結果爛尾
因為建商唬爛,亂蓋,旁邊有不良設施
導致銀行估價較低讓買方無法貸款
賣方就要依照承諾的年限跟條件
讓買方分期,如果賣方做不到
買方就有權解除契約
這也沒啥問題
最大的問題要來了
3:可歸責於買方
信用不良,銀行評估不予放款
名下房屋過多,不符合銀行放款條件
講白的就是你買方自己的問題
買方應於接獲通知之日起___天(我們都寫30天)
請一次給付,或是經賣方同意分期
注意,這是75%的貸款喔
一次給付?你瘋了嗎?現金買房膩!
經賣方同意?你各位覺得建商會給你分幾年幾期?
也就是說
沒有拿捏好自己的能力
透過"房貸","質押","信貸"等
大筆金額流向房地"頭期款"
就代表三年後你的"貸款"如果出包
你就很難透過房貸,質押,信貸來救
這幾年極限操作信用的朋友
你就要保佑你交屋的時候
銀行願意借你錢
當交屋時,因為法令變更
銀行成數異動,那都是你買方的事
建商只要有新青安這種國家訂定
單一住宅可以貸款80%
你就不能用可歸責於賣方
或是不可歸責於雙方這兩條
既然那兩條不能用
只剩下第三條了
我們再把第三條唸一次
https://imgur.com/lUnpjva
阿密陀佛,善哉善哉
其實可以A我ID
會推我的大部分都是首購,換屋
會噓我的大部分都是投資客,掮客
或是手上滿滿預售屋想套利的人
要套利我是無所謂啦
但真的不要鬼扯瞎機八講一堆沒良心的話
叫人家增貸去買預售屋
你他媽不怕下地獄嗎?
如果是換屋沒自備款那就算了
多的是買了又買,買了又買
你現金夠就算了,叫人家增貸開槓桿買
這種業界敗類不管是誰我一樣噴
我話講完,歡迎那些沒水準的掮客來挑戰
--
你會被噓XDDDD 下面s大X大a大必噓文
有些人沒唸啥書,合約書中文可能看不太懂 我可以諒解XD
先補血
先補
其實我投資客朋友超多,但我都會阻止他們極限操作
因為對建商來說真正能交屋撥款的才是好客戶,如果我賣一
堆開槓桿最後交屋有問題,三年前誰賣的自己去處理!
這篇正解,要推一下
感謝N大提醒,推
NN這篇給過!!!
謝提醒
這篇中肯推
推推
可惡 他們沒出現XD
他們可能急著找合約書看這條在哪吧 哈哈笑死
其實這現在非常重要 一堆fomo的要小心
以前能用的灰色規則現在已經卡住一堆了 34年後更難
不要貪心做超過能力範圍的事
看不懂 改政策就不可歸責於雙方啊,沒看到哪一條說只有
天災才算的
所以首購無貸款的話 這三條都還好對嗎?
對,天選之子
這幾條合約昨天就大家都在討論啦 不過都是認為不可歸責
。你要推翻昨天的討論 應該是證明改貸款上限是歸責買方
而不是貼昨天本來就在討論的條文吧
你們要討論銀行給你十成也無所謂 要圍起來打手槍不關我的事
https://imgur.com/xIfxhbs
我覺得沒在上面註明買方本來是什麼貸款身分的話
兩邊都解釋得通 完全看建商想不想貸給你想不想交屋
建商想貸給你想交屋他不會跟你揮這個 條子拿了去申請額度
房子設第二順位設定費你還是要出 就沒了
一般大概也就是差個10% 額度特別大的反而很奇怪
這些事情105大逃殺都實務操作過了啦~
請問一下,假設如果是現在買三千萬的預售屋,幾年後交
屋的時候豪宅線從四千萬變成三千,變成只能貸四成,這
樣該如何處理?也是歸咎於買方嗎?
回不了開始扯了 原本還想說能說出什麼大家沒想到的觀點
。結果是自己想的= =
笑死,105,106我不知道幫多少斷頭仔善後 你爽就好,不用在乎我講什麼 請繼續你的表演,反正你們討論會過啦 其他沒過的到時候記得去找blargelp蛤
ps:首購無貸款
反正ptt就是打打嘴砲,要去增貸拼條文的請繼續不要停蛤
105林三淡信用管制的時期他好像剛好在淡海賣房子
b大不用自己想啊,上一篇不就有人親身說明了
原本合約7.5成,結果政策下來就是7成
確實有可能實務我們都只是聽說 他還真碰過?
M大 解釋的很奇怪
限貸政策改來改去
雙方簽約前無法判定的政策變化
你要怎麼定義是”買方的責任”?
金流都算得過啊, 政策硬砍七成->六成好了
應適用第一條.不可歸責於雙方吧
這個我不太想爭,你們覺得是就是 ㄏㄏ
我是100.10.1進代銷,所以98奢侈稅我剛好遇到交屋潮喔
我兩年半後再跟你們說 反正3成4成我都湊得出來= =
你就剛交第一間屋啊,多聽點多吃虧
我覺得根據每一個案子狀況 建商想法 會差蠻多的
多聽點不吃虧啦
代銷的立場通常希望把交易完成(獎金問題) 但建商想法不同
建商想法就是你不能撥款就沒收賣下一個啊,第一天認識?
像他們前幾天再討論,文中明明有人預售屋從未交屋
你房子宏盛 興富發的 給信義 海悅賣 信義海悅多半只想
解釋的頭頭是道,我也醉了XD 很厲害
下半年快到了,要出大事了
盡量協助你解決 宏盛當初淡海存貨滿手他也想你交屋
他集團也不缺錢 總價也低 你要簽這個難度不高
但我不知道竹北 A7這到時會是什麼狀況 買1500 交屋時1900
會不會建商覺得幹嘛幫你 拿回來重賣穩賺的 搞得很刁 也許
你一成頂多兩三百都卡的人 要跟建商揮這種民事庭
結果一翻兩瞪眼你不一定贏 贏了也只是拜託他借你錢的條文
其實看了有點驚訝 我以為k大已經在這一個產業很久了 認知居然跟現實出入這麼大 106我剛好回台北灣 當時海都準備要交屋 那時還能換約,但跌幅太可怕 會出現兩種狀況 (1)賠錢賣 基本上賠5~10%內能跑就跑 房產價格鬆動都是從平轉往下探 但當房價跌太多就會進入第二個步驟 (2)沒收 當房價跌幅太大 甚至大到被沒收比賠售還賠的少 就會選擇乾脆被沒收就算了 因為沒收最多就是已繳價金15% 就算平15%賣,還要換約手續費跟仲介費 所以當時被沒收的多的是 所以居然有人覺得建商會幫你? 為什麼要幫你?沒收你15%先賺一筆 還可以拿新價出來賣 你講的宏盛新世界,海洋都心都一樣 當年宏盛二期根本血肉果汁機 還有不要想什麼建商缺不缺錢 不缺錢是建商的事,履行合約是該做的事 房子卡你身上幹嘛? 當然是沒收賣下一手啊
兩個字 何必 還是離婚湊拿首購條件安定 lol
推!經賣方同意才能分期XDD 我若是建商我就叫你一次現
金付清,不然你就違約,再加按日給付違約金。多少人買
預售不看合約唉
因為我不是你們行業的人 我只是跟幾個超業有熟而已
這些對我來說都是聊天聽來的故事 可能太難聽的我聽不到
M大 中文不好?
您貼到案例, 那位是”要求解約”才被打槍
你只要”配合交屋”,依內文說明國泰是同意協助
”補貸款差額30%內”,並且不需要另訂分期付款契約
那你就去搬錢交屋呀,我一直提醒的都是貸差
其實一成你都生不出來那真的是超過能力了 沒啥好說的
應該都很容易週轉出來,只是大多數人接著就是拋售
契約條文是說補足核貸後的差額,不是補足全部貸款額
K大講的是理論,Y大講的是實務跟歷史
頭期款已經是槓桿了,後面差額就是槓上開花,讚啦!
不好意思再仔細看一次內文,為什麼這種情況不能用第一點不
可歸責於雙方?@@ 畢竟政策問題誰也不知道不是嗎?
奢侈稅,房地合一稅 98年,103年都發生過 這些條文跟法規都不是第一次發生 所以很多事情真的不是你或我以為就好
我聽到新竹的因為鑑價破4000被限貸,最後都是自己想辦法籌錢
K大 這樣說也不恰當
政策朝夕令改
今年七成改六成
明年六成改五成
後年五成改四成
工程期延誤一下 我看一堆人炸裂
還要檢討小老百姓能力不足?
正常人簽約都會謹慎評估der
但政府不講武德啊… = =
怎麼乖了一陣子又發作亂嗆人了
政府說掛四資金不可流入不動產
人民也不講武德XD,如果能力範圍
沒有過度開槓,其實第二間降到5、6成影響也不大。
確實,講個不要開槓就一堆咬上來,下半年鬼故事會更多喔
N大已經有下半年鬼故事的風聲了?
貸款水位~
很多都滿了,所以給的條件很差 XD
去年設定的目標就低 前半年又爆量 今年銀行會很難溝通
KY大正確 剛好我有一筆要做,剛問看他會給我多少
瞭解 感謝N大 意思是之前有過例子也不能用第一條解釋避開囉
105年該吵的都吵過,如果有效當年就不會一堆人斷頭賠售
買方因違反信用管制導致貸款不足額當然是歸咎買方
下半年鬼故事會更多!!!!
幫補血 等等不知道多少N黑會來
最近真的要多小心
要結合股市崩盤我認為才有鬼故事
別人可以85成你只能6成那問題在哪方不是很明顯嗎….
以後沒有8成自備款 勿買房
大多頭的市場就會養出一堆無腦多,這種環境能一葉知
秋的才是高手
好期待105年再度發生
應該不會啦 預售禁轉就鎖,但會不會大規模沒收就很難說
自己被政策限貸為什麼不是歸責買方,又不是建商害你被
限貸的== 可能有人在怕真的被限貸會爆掉或是怕真的有開
槓炒房仔會縮手不買,所以趕緊在板上帶風向說可以找定
型化契約要建商貸款價差 為的是能讓越多的人知道這件事
情 這樣就可以大家一起跟建商吵一起壯膽
信用管制導致貸款不足要找賣方真的笑爛,被管制也不是
賣方的責任
不要又說換房被打到,一定有但絕對是少數中的少數
「建商既同意買方分期付款,顯然無買方所稱要建商另
行和買方簽定分期付款契約之必要。鍾男的主張自屬無
據。」 敗訴是鍾男想解約。 這樣理解正確嗎?
對 可以不用解約 補貸差就好唷
Nova大,仔細想了之後你是對的,那條文是看建商是否
要救你,合約書內並無寫明若因央行限貸導致貸款成數
低於約定之成數,那貸款成數不足是買方的問題沒錯。
推實務經驗
不可歸責性,天災、事變責任當然屬之,但不是以此為限
。只要雙方都不具可歸責性,就有18條二項一款適用,政
策的改變亦屬之。你po的網站內容的案例也是如此,他被
判敗訴的理由是因爲建商既同意依一款讓買方分期付款,
顯然無買方所稱要建商另行和買方簽定分期付款契約之必
要,且差額未逾百分之三十,所以無解約適用的餘地。而
不是像你所說的只能適用第三款補足差額。
這篇也有提到政策的改變(如限貸令)有18條二項一款的
適用。這篇作者層任法官、檢察官,實務經驗應足以信之
了吧!
嘿!您說的很有道理 但您有機會去查查及勞務稅 當時錯殺多少繼承跟不明白法規的
https://i.imgur.com/JphOQ82.jpeg
這邊也有判例 你說的都沒錯 你的文章也很合理 人家都簽了才改很沒意思 但現實的運行就不是某人說了算 投書者有一定的社會地位 法規我相信也不會這麼嚴格 但買房子買到要跑法院 這樣值得嗎? 我一直強調的就是在能力內做事 如果真的都要講法 那麼拿增貸買房合法嗎? 拿去股市洗一輪合法嗎? 如果堂堂正正買第二房 第三房 被信用管制打到無可厚非 要打行政救濟我也贊同 但我一直針對的都是 開槓桿買預售
謝謝樓上補充 看起來可以衝了:)
有ptt法律人跟前法官擔保大家還不衝
來一個槓上開花
※ 編輯: NovaShin (114.36.108.90 臺灣), 06/05/2024 21:02:49
痾 你補充的這個情事變更主張終止合約被法院認證因有
預見可能性而無理由的,跟能否適用不可歸責雙方當事人
之法律效果是兩回事,你那判決都寫這情形是不可歸責雙
方的具體事由之一且契約已訂明處理方法。 我只是指出
您對於政策的改變屬於買方的問題只能現金補足提出討論
而已,沒有惡意!
非常感謝您的見解 完全沒有惡意 因為我也是第二房七成被打到的人 因為您突然進來 我跟您報告一下 我針對的是增貸買房 今天央行法令說改就改 不要說前法官投書 連我都要準備多生一成也很困擾 更不用說二房寬限期 害我換車計畫延後 但我發文的重點 都是對於房板前一陣子的增貸買房 假設今天這個法規執行 我就可以用我舊房增貸來填補 但房板從去年就開始喊增貸轉貸買房 如果這條法規硬上 沒有亂開槓桿的起嗎還可以拿舊屋來補 但如果前面把槓桿開盡 後面貸差就跟喪鐘一樣 這樣講不知道L大能不能理解
※ 編輯: NovaShin (114.36.108.90 臺灣), 06/05/2024 21:18:22不是現金補足啦 是補貸差
笑死 你的預售屋賠售解約潮呢,房地合一稅都不會
算,什麼沒資格來講投資啦
前一陣子一堆極限流耶
我記得很早就在喊有政策風險了
樓上,如果真的現貸6成,現在解約賠一賠沒有不好
總比你定簽開各期都繳完結果貸款下不來
極限流夫妻互相作保聯徵都看得
到,如果被銀行劃成投資客,那真的有不小機會被拒貸
尤其你找公股的話
超過經權上到總行的案件絕對GG
合約不適都訂很清楚,央行規範變動不算不可歸責阿
樓上巷子內 關鍵字講出來惹
我還是代銷的時候也是高風險客群
極限流自己要玩自己負責好嗎,整天講的像是大家都
在超貸一樣,很多人本業強,只是多買幾間房擴大優
勢而已
這篇給推
好文 推。 請教您,我記得股票質押沒有規定不能入房
市,為何您會提到質押?
N大 歹勢,我看懂了,您只是要提醒我們,槓桿開大來
繳預售,一旦政策改開天窗,就沒有後路再搬錢來補款
。
對 就是這麼簡單
4
首Po前幾篇在討論央行信用管制的時候,看到下面有推文說,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說到時候如果貸款差額建商可以以同樣的條件承貸,我翻了我的合約確實有這筆。 但是後面還有一個但書是例外條件,這些例外條件不就是我們現在討論的問題嗎?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的根本被排除在外,差點傻傻的相信了,還我開心了一下,只能說建商想得比我們還周到多了。 --6
回家翻了一下判決書 看到這篇很有感覺 原告在103年也遇到央行決議管制 要求解約12
前面兩篇似乎都是在講投資客可能因為第二間貸款政策改變, 變成第二間只能貸六成的情況, 不過這情況最壞就是少借一成, 多掏一成現金而已 隨便補可能都補得出來 那如果是豪宅線降下來呢? 對已經簽的預售屋衝擊是不是超級大?大到會有一堆人斷頭那種?35
這個議題喔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我覺得適用1、N大覺得適用3) 小老百姓通常是以簽約”當下政策”去謹慎評估 原2022簽約 -> 當下只知道二房無寬限期3
各位好,打給賀,借標題也來詢問一下各位意見: 1.小弟背景35Y未婚,目前無結婚打算,座標台南,年薪約90W,上市公司員工,文組有10 4年會計師資格,非科技業,穩定每年加薪2~3%,有1台國產神A,所以還有一台車要養, 信貸餘額50W。 2.目前有1間高雄前金2房帶1機械車位,屋齡2年,2019底購入,目前按實登計算市價約1,
20
Re: [爆卦]華南銀行擅自取消青安貸款,規費自行買單當我看完 預售屋買賣契約範本以後 就完全可以理解為什麼建商要銀行停止撥款 原PO為什麼要急急忙忙要銀行快點撥款 第十九條 貸款撥付 本契約有前條貸款約定者,於產權移轉登記完竣並由金融機構設定抵押權後, 除有違反第十條第二款、第三款或其他縱經修繕仍無法達到應有使用功能之重大瑕13
Re: [新聞] 全國建商怒了!要告中央違法 轟第二戶限在台灣講幹話又不用負責 只要有人出來講講幹話,媒體做成新聞,就可以理直氣壯的散播反智言論了 所以新聞是製造業無誤 如果搞不懂有些人怎麼突然講一些跳痛的話,沒多久又恢復正常 不用懷疑9
[請益]預售屋合約問題大家好, 小弟最近在找人生第一個房子, 中古屋跟預售屋都有看, 目前看到一個預售屋還 蠻喜歡, 現在在合約審議期階段, 今天看完合約覺得有不少奇怪的地方... 希望大家能幫解惑... 1. 貸款約定: 貸款差額在預定貸款金額30%以內部分, 經賣方以書面通知10日內, 買方一次以現金繳納之。6
[請益] 預售屋-房屋預定買賣合約書與應記載事項最近拿到預售屋-房屋預定買賣合約書『樣本』說有五天審閱期 拿來和[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比對發現如下: 1.房屋買賣面積: 增列→ 雨遮(空白)平方公尺。6
Re: [新聞] 央行祭第3波打炒房 楊金龍:不排除對自然請教實務上的問題 若今天有人已持有間持分房屋 為了換屋買了間預售屋 建商於合約內註明七五成 完工前央行宣布第二屋貸款五成6
[請益]有關預售屋合約各位大大們好 小弟為第一次購屋(預售屋) 想請問幾個問題 1. 合約上 第十四條通知交屋期限的第二條第二小點有寫到5
[請益]預售屋契約,貸款約定疑問?想請教各位先進大大,小弟目前在預售屋的契約審閱階段,在貸款約定發現一些問題,還 請各位大大指教:1
[請益] 換約合約書 這句話有影響嗎?目前正在談換約的物件 目前有在合約書上看到一句 總價80%為貸款部分,70%為一般性貸款,10%為信用貸款,買方需無條件配合賣方銀行貸 款作業,不得異議,如非賣方之因素致信貸無法核貸,其差額買方應於30日內以現金乙次 繳付。- 各位大大好 小弟於上個月付訂後,上周末終於拿到合約範本 因第一次看預售屋合約,以下幾點是小弟覺得特別怪的,想請益各位 1.預定貸款金額若因政府法令變更或個人信貸條件不足 導致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買方應於接獲通知
X
[請益] 預售屋合約請益(無法居住暫緩撥貸買方各位先進好,小妹已經看了雙北重劃區近30間房子了,每次好不容易當格局方位環境建商都 可以接受走到紅單拿合約回來看時,卻都又發現好多問題....雖然今年的合約都上內政部審 過,然而還是有一些疑問想請教各位,懇請各位解惑(拜託不要鞭我為何不買成屋,就是錢 不夠阿QQ) 1. 是否只要賣方申請使用執照,買方就沒有權利暫緩撥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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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國土署表態:新青安2026年7月截止41
[閒聊] 桃園市政府承認蓋牌50萬以上物件!!!21
Re: [閒聊] 繼承就好了吧?買房給房蟲賺幹嘛12
[心得] 台中畢業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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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電梯跟智能家庭哪個重要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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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高雄人口還有救嗎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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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我不想一輩子背房貸!年輕人攤牌拒買房!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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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繼承就好了吧?買房給房蟲賺幹嘛4
[情報] 八擴依舊站穩5字頭14
Re: [閒聊] 繼承就好了吧?買房給房蟲賺幹嘛5
[請益] 車位請益15
Re: [閒聊] 小家庭根本不太需要客廳吧?5
Re: [閒聊] 大富翁是不是一個很寫實的遊戲?11
Re: [閒聊] 繼承就好了吧?買房給房蟲賺幹嘛1
Re: [新聞] 國土署表態:新青安2026年7月截止4
Re: [閒聊] 青安取消之後要怎麼買房?7
Re: [閒聊] 小家庭根本不太需要客廳吧?6
[請益] 有人要收購門口的道路用地要賣嗎?2
[請益] 問一個舊房換新房 資金轉換問題1
[請益] 現在貸4後再質押選什麼標的比較穩?29
Re: [閒聊] 繼承就好了吧?買房給房蟲賺幹嘛4
[閒聊] 請問一般大樓店面管理費都比較少嗎?X
Re: [閒聊] 繼承就好了吧?買房給房蟲賺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