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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持有未滿兩年前簽約

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持有未滿兩年前簽約作者
a7681314
( 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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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不才
最近有位親戚要賣房

持有期間:109/7/31~現在

前幾天幫忙把物件放上房屋銷售平台
到今天買賣雙方已達成共識,並約定111/6/1簽約

問題如下:
持有期間截至簽約日未滿二年
雖然雙方可以約定持有期間滿兩年後再過戶

國稅局事後有沒有可能因為簽約日期未滿兩年,
而認定成45%稅率?

雖然根據「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
其中交易日、取得日的認定原則是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
親戚還是很怕過戶完30日內,去申報房地合一稅的時候被刁難QQ

跪求板上有類似經驗的大神分享,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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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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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5644605/28 19:48就是45% 啊 你好好繳錢 國稅局不會刁難你啊

q15644605/28 19:48

channle673805/28 19:52印象中以謄本登記為主,實際要問一下更專業的人

oreaboy05/28 19:52算登記那天

lineage316905/28 19:54不要亂賭 以前奢侈稅很多人預簽被抓

sonybug05/28 19:55實務上登記文件填的日期(公契)不等於契約(私契)上的日期

sonybug05/28 19:55 有錯請指正

sonybug05/28 20:07這種交易要特別小心的倒非國稅局,而是未過戶前買賣雙方

sonybug05/28 20:07的權利與義務

piliwu05/28 20:08法條寫的很清楚沒有模糊空間

piliwu05/28 20:08不是國稅局或民眾可以單方面解釋

h4907200205/28 20:16依照登記日

h4907200205/28 20:17而且一般交屋時間45天 你也沒超過2年

h4907200205/28 20:17你6/1簽約 等同於要8/1以後才能過戶

h4907200205/28 20:18等於說完稅要抓到7月中或快底

h4907200205/28 20:18中間空檔就看買方願不願意等

h4907200205/28 20:186/1~7/20左右沒意外就是不知道要幹嘛 啥都不能做

h4907200205/28 20:20不管是30天還是45天過完戶 你都要繳45%

h4907200205/28 20:20乖乖等到8/1以後再過戶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