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 民進黨反對的是修286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24&SerialNo=235305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在逐條發言時強烈批評,國民黨與民眾黨在法條編列上立場錯誤。他指出,修法進入《刑法》第286條階段,針對虐殺兒童處以極刑,立院內無任何立委反對,顯見共識明確。他強調,從委員會審查以來就多次主張,應將相關條文置於第22章的「殺人罪」章節,損及刑法內在邏輯一致性,但國民黨卻堅持納入第23章「傷害罪」。他批評藍白兩黨的態度流於形式,只在乎「條文裡有死刑就好」,忽略法條體系與實質意義。
莊瑞雄指出,修法已進入加重結果犯階段,藍白卻仍在討論早已達成共識的條文內容。他批評,去年審議時就強調《兒少法》已規定對兒童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如今藍白卻執意設定「7歲以下」門檻,忽略實務情況。他質疑:「如果受害者是8歲、9歲,難道要重新修法嗎?」並強調,不要以為立下重刑就能完全杜絕悲劇,法治不能只靠嚴刑峻罰,更需整體制度完善與落實執行。
莊瑞雄強調,僅靠刑法重刑無法真正保障幼童安全。他指出,所謂「零容忍」的標準不該只限於死刑,否則酒駕、性騷擾、經濟犯罪等同樣主張零容忍,難道每個都要判處死刑兩次?他反諷國民黨立場自相矛盾,並質疑:「你們自己講,馬英九時代把兩公約入法,現在刑法條文跟國際人權規範相牴觸,又該如何處理?」
莊瑞雄在發言中強烈呼籲,不應如此倉促立法。他表示,虐殺兒童本就應處以重刑,像凱凱案這樣慘絕人寰的案件,「交給我審,一樣判死刑,沒問題」。但他也警告,若一味擴大死刑適用,把生殺大權全數交給國家,恐怕導致司法標準失衡。他指出,是否判死刑應依行為人具體情節而定,例如未滿14歲依法不罰,超過80歲可減輕其刑,「林思銘會不知道嗎?吳宗憲會不知道嗎?」他痛批,有些立委進入國會後法學素養明顯不足,「不要造孽,不要為了政治聲量亂搞立法」(責任編輯:殷偵維)
幫你找了大概算得上民進黨反對的理由說明吧,不是學法的
有沒有學法的板友出來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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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虐兒不就好了 怕三小啦
訂的輕就不會虐兒?笑死
酒駕、虐兒致死本來就該死刑
因為東西不完整缺太多
先是少子化大成功,現在大虐童大成功
為人父母的居然還能泯滅良心支持
不管怎麼解釋最後都有北韓法學派出來洗地啊
批評別人版本然後自己沒有提案 讚
看到把兩公約拿出來講,就是不想把死刑寫進去對吧
訂的輕讓虐童者有機會改過自新回歸社會嗎?不用謝謝
,虐童者真的去死一死
死刑不是他一個人判而已耶,現在大法官說要一致決
喔,真是謝了^_^
莊瑞雄不就是身為職籃會長還賭得要死的立委? 何時
又開始關心兒少了?難道兒少權益也能拿來賭嗎?
很可惜看到這麼重要的案件在罷免前被拿出來政治操作
真的 民進黨立委不要滿腦袋大罷免 不管兒童權益好
嗎?
所以7歲以上不用保護嗎?然後修完反而最低刑責也下
降,這就是所謂的保護嗎?能不能不要只帶風向不做
實質立法的討論阿
奇怪有意見不會提自己的版本唷 理由伯耶
為反對而反對就是這個意思
樓樓上是不是沒去看原文內容就在洗地阿 明明也有修
訂286條
唉,說真的啦。如果民進黨真的心裡只有大罷免,他
們就286也跟著同意就好啦,反正無論如何藍白是多數
一定會過啊,幹麻在這種時候堅持立法原則跟專業性,
留空間給藍白操作反罷免呢?所以到底哪一方心裡只
有大罷免不是很清楚嗎?
整天只會講國際公約
誰心裡只有大罷免這一年人民都看得很清楚
哪天等你自己小孩被虐死再出來講公約
虐童者死一死+1
誰心裡只有大罷免 人民自己心裡清楚+1
說的很厲害,最後連個版本都不肯提出來,你說有多
支持,然後反對別人的版本後再來收割,真他媽噁心
兒虐這種事誰訂的刑罰越重就支持誰,不要廢話講的
冠冕堂皇又能怎樣,要包庇殺人魔?
什麼叫兒虐零容忍? 還藉口一堆
滿心大罷免無心於國政 人民都一清二楚
版本鸚鵡好了沒,286之前已經加重3次囉
激動可以取代刑度專業幹嘛念法律系?叫藐視專業還差
不多,跟看診誇醫生和chatgpt一樣好棒棒的行為差不
多啦。
還以為滿心大罷免的是違憲普發那方勒,以為沒這次
公民行動他們會普發嗎
剴剴案適用法條之一不就是286嗎?所以大家對之前
剴剴案最高只能判無期徒刑滿意嗎?
滿黨都在大罷免,哪有餘力提出反286的想法。人民選
立委是要為民服務,不是服侍黨意
謝謝民進黨擋法案 大罷免大成功
虐兒致死的垃圾不能被判死 真是棒透啦
講這麼多冠冕堂皇的理由,法院針對剴剴案就是拿286
,而不是拿其他刑法法條,這樣的判決結果大家都不
滿意,那你覺得要修哪一條?
只要凌虐致死證據確鑿的現行犯可以都直接判死刑嗎
就如各位恨不得加害者上限死刑的話,施暴者會怎麼
做?
1.大人本來是虐待,結果發現小孩竟然s了,他會怎麼
樣?報警?那就是死刑、無期徒刑,最後的結果,就是
他會埋掉。
2. 大人本來是虐待,結果發現小孩竟然「快」s了,他
會怎麼樣?報警?那就是死刑、無期徒刑,最後的結果
,就是他不會把小孩送醫,小孩得救的機會變成0。
加重結果犯的刑度竟然比故意犯還高
要贏得民心很簡單 無視法條邏輯一味民粹最快
二讀全反對三讀全棄權法案ㄧ過立刻出來擺拍支持通過
的噁爛党
嗯,所以樓上的邏輯就是「我有送醫,我好棒棒,不
能判我死刑喔」嗎?根本連虐待都不應該要有,扯什
麼後續送醫來混淆視聽
ㄅ彳ㄇ送醫活了小孩就沒死,刑度一樣嗎
知道快死了故意不救他是殺人意圖喔ㄅ彳綠腦
邏輯爛得要死在那邊跟人家if else
就故意投反對票還要凹什麼啦
這時候拿這議題出來操作的真的垃圾!
虐沒死要15年,虐死下修到10年,怎麼這麼會修?!
會虐待到只剩小孩最後一口氣,只是因為怕處死才送醫
,我看只會繼續留這種垃圾殘害更多生命,不要一堆「
如果」腦補好嗎?
樓樓上什麼鬼論述 15年在哪 下修在哪
ScaryDriving 上面的那舉例是專業律師的疑問,少看
一點康乃馨卡提諾法律系為佳
以前討論修法(比如:兒少法),都是大家知道有一
個法案在推,開始針對不同版本進行討論,然後立法通
過。
現在都是立法通過了,木已成舟,大家才開始討論這
個已經通過的法條有什麼問題。這屆國會素質真的是吼
樓上phil是不是文盲啊,第二例子虐到快死就是新28
6最輕十年,然後你發現後故意把小孩殺死,報警說我
是故意的變成最低無期徒刑;是他智障還是你智障?
拜託憨鳥沒料的就在政黑露鳥就好,到處露鳥丟人現
眼幹嘛
要洗地的不用來這邊洗 去人多的板洗 這裡票不多
phil你的說是專業綠師吧?你說立法通過後才來討論
,那麻煩反對方請提出更好/更貼近民意的內容啊?別
人寫作業寫的很累,反對黨就在旁邊叫囂,還要搶別
人分數,吃相太難看
一堆當初剴剴案都在共憤,結果現在在那邊替政黨說話
,再發生下一個你們就是共犯
Phil根本來亂的,他的例子是殺人未遂;根本不在這
次修法
csl大, 抱歉, 可能通過的是垃決前隱藏版本了(修正臨
時動議
ZZZZ我只說一句,當初剴剴案遊行,某一群人有心抹紅
阻止人民上街,跟現在到處洗地的,你們看看是不是同
一批人
好了啦 不要躲在推文裡發低能綠師的FB;你就發文在
版上;看看大家是不是認同,小孩被虐死應該要比小
孩被普通殺死判得清;我是認真不知道綠師是上帝嗎
?有什麼權威性可以決定故意普通殺死比失手虐待過
重致死來得不嚴重?po綠師的文能夠加強你的正當性
?
你要不問問愷愷,如果就是得走,他希望被虐死還是
沒有痛苦的離去?然後再順便告訴他不好意思把你虐
死會判比較輕
拿綠師的言論真的很沒說服力,某些人不要忠黨忠到
丟了良心
當初檢討愷愷案時議會直接擺爛,議員選上立委把無
期徒刑往上加死刑就是保護兒童Zzz那歐美這些沒死刑
的兒童一定過得比台灣慘是吧,因為沒死刑嘛
專業綠師跟專業律師不一樣
272就是針對這次保母修法,有人反對嗎?286修法瑕
疵多不投也不行,還捏造畫面說別人反對,講別人綠
師憨鳥自己是什麼爛草
連造假的畫面都分不出來有啥資格批評別人啊,先檢
討自己眼睛跟腦袋吧
青鳥不要再拿272混淆視聽了,當初剴剴案就是用286判,
因為272一定無罪
當初遊行時也是被你們抹紅,真是夠了
平時沒有參與媽寶討論,這種洗地文跑真快
當初遊行被抹紅真的莫名其妙…
好像質疑國家整個制度需要改善都不行一樣
7/16星期三,兒虐零容忍發言人爆料民進黨未簽署修法
共識,質疑「為什麼不簽名、為何要騙?」並反問「難
道詐騙可以容忍嗎?」
民進黨星期三根本就沒有簽協商結論,今天表決前才補
簽!
7/18星期五,今天進行表決,民進黨一路以來,對此
案冷凍協商拖延,不簽署協商共識,最後二讀反對,三
讀不投票
三讀通過之後,民進黨瞬間跑出來擺拍,好像一切都是
民進黨的功勞
沒關系民進党就繼續凹 我看你還剩多少票
綠黨過程中還跑去撕毀在野黨力推法案的標語,一邊叫
囂還想製造肢體衝突!! 我只想關注法案進程,看到的
卻是一群大人這樣利用和踐踏兒少權益,這些為反對
而反對的傢伙不把小孩的命當命,真的是無良到極點!!
可悲的是還是很多票
@bbo憨鳥是不是又被綠圾騙了還在到處露鳥
中文字二八六看不看得懂?民禁党二讀就是投反對,
你這麼好騙難怪民禁党一直拐你當憨鳥
党忙著大罷免 這些都不重要
愷愷死前握著鉛筆 死在黑暗房間 請問被凌虐致死罪
比直接殺死重有什麼問題嗎
philfeel978 說道重點,如果法醫都是智障看不出凌虐
的確有可能凌虐後故意殺死小孩
凹什麼啦 垃圾
民進黨跟青鳥一堆法盲 神經病
不好意思對我而言,只要是凌虐小孩,不管是故意致死
或過失致死,本就都該加重刑罰,且有機會被判處死刑
才能達到嚇阻作用
看得真的很生氣,執政黨卻還在狡辯
罷免不適任親共削弱國防的立委是一回事,要罷免這
些人不等同放任虐童好嗎
若覺得民進黨立委不適任,可以用正當程序罷免他們
只要民主還在,法治還在,就可以照程序罷免
親共我只服趙天麟和曹興誠啦,大家都有眼睛,整天搞
分裂不做事派網軍洗地的不就是執政黨
酒駕跟虐童判重刑到底有什麼不敢通過,早該立的法
不立,現在有人要推還拼命要阻擋,良心何在
執政黨整天就在「恐…」,然後這些法案就一拖再拖
,拖完4年再4年
樓上然後下次選舉再跟你說有很多該改的還沒改完再
投我給我四年
為什麼要阻擋 還嫌改的不夠重
虐童不可原諒!
誰心裡只有大罷免 人民自己心裡清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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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在虐童文章的推文提大罷免的大家都很清楚
過去一年不管問經濟問民生問虐童問關稅問風災全部都
是大罷免 人民心裏清楚這樣的執政是對或錯 我只要保
有還來的5天假然後快發一萬以及虐童的垃圾都嚴辦很
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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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包一下 修法前 蓄意謀殺幼童(未滿七歲) = 蓄意謀殺普通人 適用刑法271條 死刑或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凌虐幼童致死(過失+凌虐+未滿七歲)![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https://i.imgur.com/4QeydGC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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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先吐槽一下 看到莊瑞雄在罵藍白執意設定7歲以下門檻....只想說這傢伙腦袋還好嗎?? 286條中有關於未滿7歲的門檻是去年修法的時候新增的,再來關於規定未滿7歲這個門檻在 黨團協商裡面民進黨可是贊同的喔,而且莊大委員有參加協商,還有針對這個條文內容發 言耶,雖然他在協商發言還是搞不清楚狀況,連原本提案的6歲已經改成7歲都不知道![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https://i.imgur.com/A0swTkXb.jpeg)
爆
不好意思占用版面 但如果你還覺得這次兒虐修法後 虐童者會傾向把小孩殺掉反而罪比較輕 像甚麼砂石車/撕票理論 把下面四五行看完然後不要再轉貼這樣的訊息了 這是錯誤的 你的好心加上錯誤訊息可能造成更不好的結果
補充一下關於 3.故意凌虐+過失殺童=死刑/無期/10年以上 (286 綠不同意) 這個部分 刑法第286條其實也包含 故意凌虐+間接故意殺童5X
這次修法還有一個問題, 就是新版的286條反而替剴剴案的劉若琳減刑三年。 真心無法理解現在立法品質能低落成這樣。 舊法架構(2024年7月31日施行前版本): 第286條第3項、第4項:對一般虐童致重傷/致死加重刑度(重傷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https://i.meee.com.tw/xNtsTn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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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法是這樣 新法是這樣 從立法院第11 屆第3 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 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擷取![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https://i.imgur.com/L2mIrVQb.png)
前面你講的我沒意見,加重事由也確實不一定要列在同一條內 例如: 兒少福利法 第 112 條 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或故意對其犯罪者,加重其
爆
[爆卦] 黃國昌臉書:混亂的兒虐司法實務【混亂的兒虐司法實務 不及格的司法院報告】2024-04-17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針對重大虐童案件,今日司法法制委員會討論《刑法》相關修法草案,部分立委提案提高刑 度,希望強化嚇阻效果。 事實上,如此立意良善的修法,卻可能因為司法實務的運作而根本毫無意義。令人遺憾的是 ,司法院與法務部今天的報告卻未作到基本功課,完全不及格!![[爆卦] 黃國昌臉書:混亂的兒虐司法實務 [爆卦] 黃國昌臉書:混亂的兒虐司法實務](https://img.youtube.com/vi/siegZdBHpdg/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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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郭昱晴fb:我們擔心刑罰超出比例原則針對今日院會,朝野對於虐童案件應處以重刑已有高度共識。然而,我們必須強調,修法過 程必須在不違反《兩公約》基本人權保障的前提下,保留法律區分動機與行為嚴重性的彈性 原則,才能真正符合比例原則與法治精神。 舉例:一位年輕媽媽長期獨自在家中照顧年幼孩子,因經濟壓力、缺乏育兒知識,在沒有![[轉錄] 郭昱晴fb:我們擔心刑罰超出比例原則 [轉錄] 郭昱晴fb:我們擔心刑罰超出比例原則](https://i.imgur.com/Vv8QKFsb.jpeg)
XX
[爆卦] 郭昱晴fb:我們擔心刑罰超出比例原則【支持增訂刑法第272條之一虐殺兒童罪可處死刑】 針對今日院會,朝野對於虐童案件應處以重刑已有高度共識。然而,我們必須強調,修法 過程必須在不違反《兩公約》基本人權保障的前提下,保留法律區分動機與行為嚴重性的 彈性原則,才能真正符合比例原則與法治精神。 舉例:一位年輕媽媽長期獨自在家中照顧年幼孩子,因經濟壓力、缺乏育兒知識,在沒有![[爆卦] 郭昱晴fb:我們擔心刑罰超出比例原則 [爆卦] 郭昱晴fb:我們擔心刑罰超出比例原則](https://i.imgur.com/0oXCQJn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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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兒虐致死加重刑期綠委全反對民進黨立委全體反對 虐兒加重刑期 對民進黨計算選票來說 是再合理不過的選擇 想想看 那些兒童有票 還是虐待兒童的家長有票 當然是後者阿 從選票考量來說 民眾黨這個提案就是自殺 因為有小孩的家長想到自己以後可能只是比較用力粗殘打小孩 不小心打了就要判重刑 當然心裡會跟民進黨的立委們立場一致!!!!![Re: [爆卦] 兒虐致死加重刑期綠委全反對 Re: [爆卦] 兒虐致死加重刑期綠委全反對](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5-03/2A80AC010F4011E600FD0E743D44D440/46b17970de9f94da23de746a9781e79d_750.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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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我來幫忙民進黨立委 解釋為什麼它們很堅持要放在殺人章節 而不應該在傷害章節加重 原因是 其實很多虐童者 他只是喜歡看到小孩被虐待以後哀叫的快感 而不是真的想讓小孩死 這種人在民進黨立委眼裡 他們就不是屬於 虐"殺"兒童 因為他們沒有殺人的犯意 對這種虐兒犯而言 他們會更希望小孩活著讓它們可以一直凌虐而不是弄死它們![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5-03/2A80AC010F4011E600FD0E743D44D440/46b17970de9f94da23de746a9781e79d_750.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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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民進黨怎麼喜歡執著在幫人命測重量法律上的「○○致死」基本上都是先有一個故意的行為,卻造成一個意外的結果 也就是所謂的加重結果犯 例如 1) 你本來只想拿棍子教訓他一下,結果不小心把人揍死 2) 你一開始就準備好傢俬要他的命,結果也如願把人揍死![Re: [討論] 民進黨怎麼喜歡執著在幫人命測重量 Re: [討論] 民進黨怎麼喜歡執著在幫人命測重量](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Og/600/20250718/2000x1049_6489578006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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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藍白怎不修法虐殺兒童唯一死刑?藍白立法院多數 四年內可以主導立法 嬰幼兒遭虐殺案件 時有所聞 藍白怎麼不修法 虐殺兒童唯一死刑 綠委若敢擋 以後有虐殺兒童案件 都是他們的鍋1
Re: [黑特] 凌虐致死不是殺人笑死!這不是藍白自己主張的修法嗎? 如果一個簡單殺人罪就可以處理的東西,幹嘛要疊床架屋去另立一個新法?藍白小 草的邏輯還好嗎?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4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刑法修正草案,有關![Re: [黑特] 凌虐致死不是殺人 Re: [黑特] 凌虐致死不是殺人](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Og/600/20250604/2000x1051_325923943967.jpg)
Re: [討論] 藍白立委怎不敢修法死刑藍白不是自稱擁有60%民意支持 怕什麼?? 趕快修法呀!! 目前未成年人不得判死刑或無期徒刑 還可以減輕刑責 牽扯到以下法律 中華民國刑法 第18條第2項: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Re: [討論] 藍白立委怎不敢修法死刑 Re: [討論] 藍白立委怎不敢修法死刑](https://i.imgur.com/omoo8AWb.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