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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看板BabyMother標題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作者
ilove30and
(日日八杯水)
時間推噓5X 推:9 噓:68 →:84

這次修法還有一個問題,
就是新版的286條反而替剴剴案的劉若琳減刑三年。

真心無法理解現在立法品質能低落成這樣。

舊法架構(2024年7月31日施行前版本):
第286條第3項、第4項:對一般虐童致重傷/致死加重刑度(重傷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第5項:針對未滿7歲被害人,加重各項刑度至二分之一

這項「年齡加重條款」適用於第1~4項,也就是不論是否致死或重傷,只要受害者未滿7歲,就一律加重刑度。

結果:最高可達有期徒刑20年(因加重後突破刑法第33條第3款所定15年上限)

黃國昌版本新法(三讀通過版):
第286條整體重寫為7項,將原第5項(未滿7歲加重條款)移到新第3項,但寫成:「對於未滿七歲之人,犯前二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前二項」僅指涉基本傷害行為(即未致重傷或致死者)

對於致重傷(第6項)與致死(第6、7項)的情況,新第3項未涵蓋,無法加重刑責

結果:

沒有「加重規定」時,依刑法第33條第3款,有期徒刑上限只有15年

若法官不判無期徒刑或死刑,就只能判處 最高15年有期徒刑

相較於舊法可達20年,減少了5年上限

新法下,劉若琳同樣行為最高只能判15年,而現實中她被判18年,明顯「減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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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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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love30and (60.251.182.211 臺灣), 07/22/2025 15:14:19

damnyou 07/22 15:20怎麼不說原本沒有死刑跟無期徒刑,新法反而給法官

damnyou 07/22 15:20機會判更重?那能不判是法官問題還是法律問題?

saturn0515 07/22 15:30你應該是看了某綠師的論述吧 他FB洗了好多篇...

不要急著吵架。我講的是剴剴案。新法的確就是會替她減刑。 她不會被判得更重。這是刑法的基本從舊從新的概念..

※ 編輯: ilove30and (60.251.182.211 臺灣), 07/22/2025 15:33:18

pluto0418 07/22 15:32所以你覺得保母只需要判有期徒刑嗎?怎不判無期?

你是不是以為新法保母可以判死刑?

※ 編輯: ilove30and (60.251.182.211 臺灣), 07/22/2025 15:33:53

hoij79627 07/22 15:33那去陳情要求二審法官判個無期徒刑啊

是上訴,不是陳情QQ

※ 編輯: ilove30and (60.251.182.211 臺灣), 07/22/2025 15:34:37

hoij79627 07/22 15:36惡魔姊妹要上訴,路人民眾只能陳情要求司法重判啊

hoij79627 07/22 15:36 不然你要幫誰上訴?

若路人民眾可以陳情請求司法重判。而法官須比照辦理 這就是民粹不是法治社會了。

※ 編輯: ilove30and (60.251.182.211 臺灣), 07/22/2025 15:38:14

saturn0515 07/22 15:37沒吵架阿 只是你說的跟那綠師寫的一樣 一樣讓我無言

老實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甚麼。但若你連從舊從新都不知道。 這是一個基本的法律觀念。和政治立場無關。 你本身應該也有工作,若你今天的你專業意見被嘴說你小草所以不可信。 這會是一個正常人討論事情的方式嗎?

※ 編輯: ilove30and (60.251.182.211 臺灣), 07/22/2025 15:39:55

hoij79627 07/22 15:39所以你認為反兒虐遊行&陳情就只是民粹?那你的行為

hoij79627 07/22 15:39邏輯我們看懂了

所以假設你參加了這些遊行,然後修出了這個法。 但你沒有感覺然後來講這些沒實質討論新法的問題。 那也是很方便的人生

※ 編輯: ilove30and (60.251.182.211 臺灣), 07/22/2025 15:41:38

saturn0515 07/22 15:41由檢察官上訴 有機會二審判更重 沒有不可能的

而減刑三年是已經發生的現實。無須當事人聲請,二審法院就該直接改判你知道嗎.. 那怕檢察官或被告上訴理由提都沒提。

arsonlolita 07/22 15:41判死本來就超難,雲台灣人嗎

wakamur 07/22 15:42虐童零容忍

※ 編輯: ilove30and (60.251.182.211 臺灣), 07/22/2025 15:49:33

candyrainbow07/22 15:49瑕不掩瑜啦,加上死刑至少有個選項,少了加重刑期1/

candyrainbow07/22 15:492也可以再修

所以就好好討論一次到位,因為剴剴而起。結果反而讓保母減刑。

ouyang76 07/22 15:49虐童零容忍

※ 編輯: ilove30and (60.251.182.211 臺灣), 07/22/2025 15:50:52

lordwill 07/22 16:27….

fire124 07/22 16:31還來哦 最後舉支持拍照幹嘛 要反就反到底 怕炸鍋哦

pluto0418 07/22 16:41虐童零容忍,我希望虐童致死的壞人都被判死刑

chucky 07/22 17:28好!準備大烙賽

shiaobai 07/22 17:31虐童零容忍

yango 07/22 17:42你知道刑法總則裡面就有加重事由是法官可以自由因為

yango 07/22 17:42情節重大判超過15年嗎 根本不需要寫在法條上面 對於

其實你的說法混淆了「量刑裁量」與「法定刑加重的授權」。 法官在量刑時雖有自由裁量空間,但不能超出法律明定的最高刑,必須有明文授權。 所以「根本不需要寫在法條上」這句話,在法律制度上是不成立的..

littleredhat07/22 17:42理性討論

yango 07/22 17:4210年以上有期徒刑這類的重罪 法官只要願意裁量本來

yango 07/22 17:42就還是可以處15年以上

jashbala 07/22 17:44https://meee.com.tw/xNtsTne

jashbala 07/22 17:44好了啦 憨鳥風向洗不動開始裝中立用騙的喔;難怪路

jashbala 07/22 17:44上大罷免大破功一直強調自己是公民

jashbala 07/22 17:45https://meee.com.tw/xNtsTne.jpg

jashbala 07/22 17:47https://meee.com.tw/IPhmYqr.jpg

ILOVEHobr 07/22 17:49直接死刑就好,不要東扯西扯

ohyakmu 07/22 18:17我只知道有垃圾反對加重虐童刑罰。

jimmy911112 07/22 18:45有期徒刑上限15年,加重結果犯法官是可以判超過的,

jimmy911112 07/22 18:45現在連二審都沒結果,你就可以判定減刑三年?你支持

jimmy911112 07/22 18:45虐童是嗎?

jimmy911112 07/22 18:56從舊從新,法官從舊就是用原本的去判,新法新增死刑

jimmy911112 07/22 18:56會覺得比較輕?就只是移除加重二分之一,一直在洗下

jimmy911112 07/22 18:56限變低修法有瑕疵,然後舉搞笑的假設

snpr 07/22 18:57中壢民眾

jimmy911112 07/22 18:58很明顯你們這群就不是在乎虐童加不加重,只是想搞政

jimmy911112 07/22 18:58治鬥爭,為反挑毛病

討論法條瑕疵推論到虐童加不加重 現在法條本身就是不夠完善才讓他這保母有減輕的機會。 看到黃國昌就受不了嗎? 黃國昌版的286的加重結果泛指規範在第三項,對於前兩項的行為加重。 而第六七項並非加重結果犯,而是分別處理致重傷與致死的行為。並未加重年齡條款。 要討論就是要平心靜氣地看。現行法條就是會有這樣的問題 立法技術錯誤: 「加重條款」應該適用於整體第1~7項,但文字卻只限「前二項」,實際上排除了致重傷 與致死的重大行為。 刑度反而縮限: 原本對未滿7歲致死可判死刑/無期徒刑 → 現在加重條文不適用,僅剩原則刑度,最多 也只有15年或20年。 矛盾立法目的: 原意是強化虐童處罰,特別是對幼童,結果新法實際上降低了處罰嚴重性。

notime 07/22 20:10虐童零容忍

LinSuchen 07/22 20:25民粹治國

zerol 07/22 20:53唉,本國死刑都不執行,有跟沒有一樣

zerol 07/22 20:55你們花時間為死刑吵架,法官不敢判死,

zerol 07/22 20:56政府對死刑態度就是不執行,有個鳥屁用

zerol 07/22 20:59更不用說政府差點連死刑都要廢除了

hoij79627 07/22 21:11那是司法跟政府搞笑,有死刑不敢判死刑,判了死刑

hoij79627 07/22 21:11不敢執行,又不敢喊要廢死

julia0291 07/22 21:16只想搞政治惡鬥,挑毛病為反而反+1

Fyi42 07/22 21:48虐童零容忍

torrestam 07/22 22:05

p112233 07/22 22:08找個理由說有爭議然後就擱置,過一段時間等大家忘

p112233 07/22 22:08了就當沒這回事,反而是美牛萊豬這種大家都不想要

p112233 07/22 22:08的火速通過,從2016年騙到現在誰不知道

JY1102 07/22 22:16好了啦,黨敢重判嗎?!現在一堆死刑犯都不執行

JY1102 07/22 22:17不敢直接廢死,只會用御用的大法官出來坦

sherryshu 07/22 22:43為反而反+1,堪憂啊~

a0989876 07/22 23:07滾!

polkmnbv 07/22 23:25直接講下限的特例 不講上限的威嚇 果然是民進党的

polkmnbv 07/22 23:25 走私等於超買

Reeta 07/22 23:35來洗地可以加強一下內容論述嗎?當媽寶版家長這麼好

Reeta 07/22 23:35騙??

ddddcccc30 07/23 00:48應該是指"從舊從輕"? 不過新法增加死刑/沒有加重條

ddddcccc30 07/23 00:48款所以有期徒刑上限15年 這樣不知道算不算變輕@@?

bobo919 07/23 00:57

c357416 07/23 01:11這裡的留言讓我覺得台灣還有救,少來亂

c357416 07/23 01:15這套拿去騙騙政治腦可以,但還是有地方只論是非邏輯

c357416 07/23 01:15

Charles1109807/23 01:42我個人是覺得刻意混淆視聽了

Charles1109807/23 01:43新版本第三項 對於未滿七歲之人,犯前二項之罪者,

Charles1109807/23 01:43依各該項之規定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Charles1109807/23 01:44原PO說的 有問題的新版本第六項

Charles1109807/23 01:44對於未滿七歲之人,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

Charles1109807/23 01:44第七對於未滿七歲之人 犯第二項之罪 因而致人於死者

Charles1109807/23 01:45新版本的6.7原本就是分別在說犯下第一二項的罪

Charles1109807/23 01:46區別只在於受害人是否死亡

Charles1109807/23 01:49以上有錯的話請指正

Charles1109807/23 01:53從DPP沒有投票反對286、最低刑度從15年降為10年

Charles1109807/23 01:53虐待到一半快死的話,殺掉罪比較輕(以上都是造謠)

Charles1109807/23 01:54為了莫名的堅持,一波一波的造謠簡直沒完沒了

黃國昌版的286的加重結果泛指規範在第三項,對於前兩項的行為加重。 而第六七項並非加重結果犯,而是分別處理致重傷與致死的行為。並未加重年齡條款。 要討論就是要平心靜氣地看。現行法條就是會有這樣的問題 立法技術錯誤: 「加重條款」應該適用於整體第1~7項,但文字卻只限「前二項」,實際上排除了致重傷 與致死的重大行為。 刑度反而縮限: 原本對未滿7歲致死可判死刑/無期徒刑 → 現在加重條文不適用,僅剩原則刑度,最多 也只有15年或20年。 矛盾立法目的: 原意是強化虐童處罰,特別是對幼童,結果新法實際上降低了處罰嚴重性。

jimmy911112 07/23 07:31從舊從新(輕),是新法有沒有修改上下限,像是5-10

jimmy911112 07/23 07:31年改成0-5或是2-7,如果有需套用新法去判,沒有就是

jimmy911112 07/23 07:31從舊

jimmy911112 07/23 07:3910年以上都是重罪、上限15年,累犯、連續犯、加重結

jimmy911112 07/23 07:39果犯法官都可以加重判,要不然舊法的10+1/2是15年、

jimmy911112 07/23 07:39劉怎會判到18年

jimmy911112 07/23 07:43然後現在在那邊搖旗說新法沒有+1/2法官一定會減刑是

jimmy911112 07/23 07:43在?

jimmy911112 07/23 07:45看了就噁心

petitebabe 07/23 08:15不知道你是真的不懂還是故意混淆視聽

bluelune 07/23 08:34為了政治目的,全方面扭曲抹黑極度噁心

egg87 07/23 08:38越看越噁心欸

Juniorlin02 07/23 09:10下去啦,自己被洗腦就算了還想噁心別人

Juniorlin02 07/23 09:11看到留言讓我慶幸台灣媽寶家長們的素質還不錯有腦

Juniorlin02 07/23 09:16台灣少子化問題根本就不重視解決,還妄想媽寶版支持

情緒勒索沒有意義。 不去釐清現行規範的奇怪之處。縱放這個空間不去做討論。 並不是真的意識到286所要保護的是甚麼。

※ 編輯: ilove30and (60.251.182.211 臺灣), 07/23/2025 09:50:57 ※ 編輯: ilove30and (60.251.182.211 臺灣), 07/23/2025 09:52:58 ※ 編輯: ilove30and (60.251.182.211 臺灣), 07/23/2025 09:53:50

jimmy911112 07/23 10:15原法裡面有死刑???

jimmy911112 07/23 10:15犯罪的處罰標準通常會依據行為人所犯的罪行及其所造

jimmy911112 07/23 10:15成的後果來決定。然而,現實中有許多情況是行為人在

jimmy911112 07/23 10:15實施犯罪行為時,未必能夠預見或預測其行為可能帶來

jimmy911112 07/23 10:15的更加嚴重的結果。這種情況下,法律設有特別規定來

jimmy911112 07/23 10:15對這類情況進行加重處罰,這就是所謂的「加重結果犯

jimmy911112 07/23 10:15」。

jimmy911112 07/23 10:22修法,上限增加死刑,下限一樣是10年以上,請問哪裡

jimmy911112 : 有從輕?沒有從輕就是從舊

07/23 10:22 黃國昌版的286的加重結果泛指規範在第三項,對於前兩項的行為加重。 而第六七項並非加重結果犯,而是分別處理致重傷與致死的行為。並未加重年齡條款。 要討論就是要平心靜氣地看。現行法條就是會有這樣的問題 立法技術錯誤: 「加重條款」應該適用於整體第1~7項,但文字卻只限「前二項」,實際上排除了致重傷 與致死的重大行為。 刑度反而縮限: 原本對未滿7歲致死可判死刑/無期徒刑 → 現在加重條文不適用,僅剩原則刑度,最多 也只有15年或20年。 矛盾立法目的: 原意是強化虐童處罰,特別是對幼童,結果新法實際上降低了處罰嚴重性。

※ 編輯: ilove30and (60.251.182.211 臺灣), 07/23/2025 11:17:54

derrick0202 07/23 11:20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

jimmy911112 07/23 11:42自己去搜尋啦,反覆貼有什麼意義,虐待致死這個行為

jimmy911112 07/23 11:42就是屬於加重結果犯,跟286無關

jimmy911112 07/23 11:43原本未滿7歲哪裡有死刑?這次改完才有啊你到底在講

jimmy911112 07/23 11:43什麼

jimmy911112 07/23 11:44要討論然後你一直鬼打牆貼一樣內容,怎麼看都像是在

jimmy911112 07/23 11:45洗地,還好意思說

jimmy911112 07/23 11:53修法目的就是要將故意殺害跟虐童致死拉高到一樣刑度

jimmy911112 07/23 11:53,在那邊扯下限,原修法前10+1/2再加重3年,那3年就

jimmy911112 07/23 11:53是加重結果犯多判刑

jimmy911112 07/23 11:54新法加入死刑、然後會覺得變輕??

kuraki156 07/23 12:09A一下就知道你的政治立場,真心保護兒童很難嗎

whiter11 07/23 12:12看完推文我就放心了

leon9908 07/23 14:49真的噁心,連保護兒童也被拿來當政治鬥爭的工具

cchaha 07/23 15:03噁心噁心

hank12332 07/23 15:04只能說,法治不能只靠嚴刑峻法,就跟酒駕一樣

hank12332 07/23 15:05一直修法提高刑罰,酒駕案件依然層出不窮

hank12332 07/23 15:06很可惜台灣多數人根本不去想把相關制度補強完善

hank12332 07/23 15:07有一句調侃的話「台灣人只想要全部死刑」 哀

mayangel 07/23 15:09原本刑法286修法前可是沒有死刑!!修法後才提高可

mayangel 07/23 15:09以重判到死刑,不要亂傳假資訊!!

answer1213 07/23 15:16看到留言就放心了 不然都會懷疑自己在平行時空

yiche 07/23 15:47看到推文我就放心了! 我會去投票!

harunatsu 07/23 16:10噁心

yat 07/23 16:29洗地專家

petitebabe 07/23 17:16我本來不想投票 看完這篇都想投了

asukaka 07/23 17:28提高刑罰有但書說相關制度禁止改善嗎?混為一談真是

asukaka 07/23 17:28可笑,一起做不是很好嗎?還是制度面也是不干行政

asukaka 07/23 17:28部門的事,都是立法院的問題?

Lolira 07/23 17:59看到留言就放心了

hoij79627 07/23 18:59hank大真是標準廢死者會有的言論

wowo79988 07/23 20:18大罷免大白癡

andyyeh2023707/23 20:32抱歉,我全家都會去大罷免大白癡投反對票

Reeta 07/23 20:55相關制度補強??請問執政党是無能還是在睡??給了

Reeta 07/23 20:55民進党幾年了,做了多少事?在野黨要做事,執政党只

Reeta 07/23 20:55會為反而反,連孩童的生存權益都能忽略,只為了信仰

Reeta 07/23 20:55的廢死

p112233 07/23 22:29民進黨這幾年做的事情很多啊,例如砍七天假,開放

p112233 07/23 22:29美牛萊豬等,這些都是黨嘔心瀝血寫的完美法案,不

p112233 07/23 22:29像在野黨都提一些粗糙民粹的法案

sharkimage 07/23 22:49民進黨為了罷免 連這種論點也想得出來抹喔

sharkimage 07/23 22:50https://i.imgur.com/zOrLfux.jpeg

hoij79627 07/23 23:17我一直覺得很好笑的是這些人主張廢死就算了,還順

hoij79627 07/23 23:17便反對嚴刑峻法?有夠詭異的思維

kentano 07/24 01:55看到大家留言 作為家長就安心

sunflower1 07/24 03:07三讀是哪黨投反對棄權票的,笑死

huau 07/24 09:33執政黨只會再研議

starchiang 07/24 12:36喪心病狂

DaBee 07/24 13:22噁心到了極點

TZUKI 07/24 15:12謝謝法綠人 我這邊兩票不同意罷免

tyantmf 07/24 16:38看到你這篇 我絕對催不同意罷免票

ATOLI 07/25 08:52噁心至極,不要只會一直複製貼上啊

kemy236 07/25 09:03只有顏色沒有對錯

zzzxxxqqq 07/25 12:03送分題也可以站錯邊 佩服

baqx2001 07/25 12:36我們要的是保護小孩 不是透過來做政治鬥爭

charlly 07/26 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