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NET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人許淑華、高嘉瑜
※ 引述《fatman5566 (肥仔不能亡)》之銘言:
: 今天net到底有沒有使用權或所有權是一回事,這個訴訟上面兩邊去攻防打出一個結論就好
: 了。
: 但重點是今天基隆市政府憑什麼帶一批警察跟鎖匠直接強硬進去?
: 舉個常見的例子
: 房東出租房子給租客
: 租客租約到期了硬撐著不走
: 依法律就是房東訴請法院請求房客搬離,法院判房客辦理之後房東再依據判決強制執行要求
: 房客搬離,
: 一直到取得勝訴判決後強制執行才能透過公權力找鎖匠、警察協助。
: 如果房東今天還沒取得勝訴判決直接破壞鎖硬闖進去反而可能被告強制罪或毀損罪、甚至是
: 侵入住居
: 挺基隆市政府的鄉民都說契約都寫了為什麼net
: 還在爭,但那是訴訟上面雙方攻防的事情阿,你去看陳律師臉書就知道陳律師也有針對該合
: 約爭議說明
: 但重點是
: 基隆市政府官員在何種法律依據可以直接破壞門鎖闖進去點交?
: 萬一今天net敗訴了也不代表基隆市政府硬闖進去的行為就是對的欸
: 我們是法治國家,尤其政府單位要依法行政,政府不依法律程序事情,反正有權有勢想幹嘛
: 就幹嘛,這跟對岸滿像的。
很晚才追這條新聞,只能說,這些爭議在法庭上有得吵,吵到更一更二審大概免不了,七年內能夠確定判決就萬幸了,所以小魯不吵這個
市府與NET之間的關係應該不是房東與房客,在市府眼裡,NET是無權占有(事實行為,非法律行為)。硬要舉例的話,就好像是投標房屋拍賣,得標人事後發現屋子被流浪漢佔據。得標人可以:1)訴請法院判決強制執行;或2)趁流浪漢不在時,進去將流浪漢物品搬出,並換鎖避免流浪漢再度進入,同時並向警方申請在排除占有過程中維持秩序,保護其人身安全。
看起來,市府是採取了第二種策略。警察的角色如果只是在維持秩序,防止過程中發生暴力行為,應該就沒有行政不公的問題。向警察局申請維持秩序的例子很多,最常見報章的應該是股東會董監改選,公司派為防止市場派擾亂秩序,通常都會事先向警察局申請派員維持秩序。
隨便寫寫,別太認真
--
里長去清理垃圾屋也會找警察陪同保護
我連在地上看到酒醉在歡的都會報警了
怎模可能會自己去叫醒他,等下被打
這樣基隆市府要把Net增建的拆掉吧,無權佔
有還偷蓋餒,怎麼可以容許建築繼續存在
也想問NET那幾樓不算違建嗎為什麼不拆
有使用執照欸
應該要拆掉才對吧,還給微風一個乾淨合法
的場地經營
有建照啊 沒違建 市政府起造人勒
支持拆掉,八年NET收到的錢=不當得利通通吐
出來,林右昌圖利,剛好進去蹲,完美劇本
當時簽那合約99.87%是有問題的,追不追的事
拆掉啥 那是以大日名義增建的
NET主張是他的才會出問題
基市府錢拿出來把商場買回去吧...
所以是房東同意房客蓋房子的吧?那房客退
租應該要恢復原狀啊
什麼時候NET變房客了
拜託,乙方都不是的咖 沒資格被說是房客
還在用租賃比喻真是可愛
那NET是不是智障啊 花錢幫別人蓋房子?
這是OT案 你蓋的最後就是要T給市府阿
沒有錯NET就是智障
法務、律師都吃大便的你看不出來?
出錢那是大日跟NET的事
我就好奇大日為什麼可以讓NET當智障
NET還不敢告他
被大日坑不去處理,什麼垃圾法務
市府就只是大日說他要增建 市府說好
至於誰要出錢 市府不管 反正最後都我的
所以大日要拆的話可以拆嗎?
原來維持秩序需要剪鎖破門而入
OT案 T 看得懂嗎
大日被解約了
大巨蛋50年後會拆掉嗎
高鐵70年後會拆掉嗎
還在執著剪鎖的也是很可愛
都移轉給市府了是要拆什麼
就算要拆,也是合約到期前拆掉吧
net被大日騙去蓋房子,覺得吵大日沒勝算
約已經結束了 歸屬權已經暫時轉給政府
,吵市府配合良心企業形象利用輿論逼市
府讓步,這招真的不錯,不了解的人一下
子就被騙了
了 假處分聲請被駁回 基隆政府就有權處
置那建物 除非最後產權真的判給NET 那
事情就大條了
而且現時還被法院打槍
等法院判給NET也不知道是多少年後了
合約到期前拆也是違法喔
因為你要增建要市府同意
增建的部分未來要一併移轉
某樓還在拆喔,合約都寫是市府的了= =
我以為OT案是政府興建然後給民間營運??N
ET出錢是不是良心企業啊
是 NET真的是良心企業 不管是做慈善還
是蓋商場改變基隆 我都很敬佩NET 但這
而且合約上還簽名,難怪法院不鳥
是國有地屬於公眾利益 不能被財團佔去
是基本道理 所以這件事上我沒辦法支持
ot個鳥,市府的合約對象只有大日
前市府是不是圖利NET??
如果產權判給NET就是圖利 判給政府就不
是
要拆也是net自己花錢拆啊
要拆還得等市府發照咧
OT案是市政府興建給廠商營運 但被林右昌在
合約偷塞第三條 可以修建 變成ROT
結果計畫提出來也不是修建 那要去問林右昌
礦寮都能修建了停車場有何不可
要蓋要拆 都要基隆市政府同意 而且現在已經
是基隆市政府的了
礦寮那個是違建 沒有政府的建照跟使用執照
基隆東岸這個是基隆市發了建照
Net被大日騙了,只能找市府鬧了.
林又昌沒解決的問題,謝國樑當然要概括承受
大日有力啊 基隆拿一堆標案 被解約是
因為被抓到弊案
大日得標是OT停車場案 要改成商場ROT
正常應該要重新公開招標
然後只要有T最後都是要transfer回市府
https://reurl.cc/yYOeEO 笑死,最新進度連
合約內容都出來了。你他媽尼特連房客都不是
,只能算協力廠商好嗎。
對net觀感不錯,但這件契約法律問題自己
只能多多努力,不然要把契約外的說出來?
為什麼不找大日
因為NET肯定知道以合約他站不住腳
啊基隆市場現在又是國民黨
執政是民進黨
當然凹啊反正民進黨的側翼媒體一條龍
攻擊市府就對了
管他合約怎麼寫
NET法務為何完全沒提到大日? NET不是
跟大日合作嗎???
ot案所有權是市府沒錯,問題是哪種ot案八
年就要收回,市府敢出這種合約以後誰敢跟
你合作?NET敢簽這種合約到底是多蠢
有人逼他簽??
中間這兩年損失找大日求償啊,因為有弊
案才喪失優先續約權利,但net完全不想
跟大日要就很神奇
54
今天net到底有沒有使用權或所有權是一回事,這個訴訟上面兩邊去攻防打出一個結論就好 了。 但重點是今天基隆市政府憑什麼帶一批警察跟鎖匠直接強硬進去? 舉個常見的例子 房東出租房子給租客![Re: [新聞] NET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人許淑華、高嘉瑜 Re: [新聞] NET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人許淑華、高嘉瑜](https://i.imgur.com/NEUvwBDb.jpg)
5
基隆市政府根本就沒有登記產權 對於沒有產權的東西直接指揮警方強制換鎖? 網軍洗來洗去只會一句合約上寫了基隆市府有產權 請問合約是基隆市府可以獨自認定的東西? 基隆市府跟民間單位有合約糾紛都是獨自認定合約然後強制執行?4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53條 公共建設之興建、營運如有施工進度嚴重落後、工程品質重大違失、經營不善或其他重大 情事發生,於情況緊急,遲延即有損害重大公共利益或造成緊急危難之虞時,中央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得令民間機構停止興建或營運之一部或全部,並通知政府有關機關。 依前條第一項中止及前項停止其營運一部、全部或終止投資契約時,主辦機關得採取適當X
APPENDIX - 律師聲明稿 針對基隆市政府113年2月6日新聞稿回應內容: 1.行政法院將假處分之聲請移送基隆地方法院審理,表示法院認為本件屬於私人產權爭議 ,既然基隆市政府及其律師也都認為屬於所有權的爭議,那為何可以直接以行政手段奪取 私人資產?![Re: [新聞] NET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人許淑華、高嘉瑜 Re: [新聞] NET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人許淑華、高嘉瑜](https://i.imgur.com/TuTJeUUb.jpg?fb)
6
其實屬於行政法院還民事法院管轄,主要看你爭執的標的是什麼? 如果你主張政府的行政行為有問題,那就是歸行政法院管。 如果你主張民法的權利義務有爭議,那就是歸民事法院管。 如果照律師主張的,行政法院認為只是屬於所有權的爭議,移往民事法院, 主要有兩種可能,![Re: [新聞] NET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人許淑華、高嘉瑜 Re: [新聞] NET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人許淑華、高嘉瑜](https://img.youtube.com/vi/v4WSQc3TfHw/mqdefault.jpg)
5
好 : 了。 : 但重點是今天基隆市政府憑什麼帶一批警察跟鎖匠直接強硬進去? : 舉個常見的例子 : 房東出租房子給租客1
怎麼那麼多雲基隆法律人? 合約都出來了 還在吵破門換鎖一事 先從最根本來看 這棟商場 一樓挑高 而NET自己的店面在這裡 所以二樓只有簡單夾層![Re: [新聞] NET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人許淑華、高嘉瑜 Re: [新聞] NET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人許淑華、高嘉瑜](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2/04/realtime/28900851.jpg&s=Y&x=0&y=10&sw=1421&sh=946&exp=3600)
很簡單啦 你跑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告總統府說 因為日據/治時代你家出錢給日本政府蓋了總督府 所以總統府的產權應該屬於你家的, 只是被當時日本政府強佔後來又被轉移給國民黨政府現在民進黨政府占用
爆
[討論] 基隆市長謝國樑被NET告強盜咧剛看到新聞啦 基隆市府昨凌晨帶著40多名警力「夜襲」,以機具切開門鎖,搬走千餘萬元設備,主富公 司不滿,今委任律師(2/2)到基隆地檢署提告市長謝國樑等人涉犯強盜等罪嫌 行政接管?直接強制?即時強制?法院執行? 好像都沒有欸 為啥可以直接用行政權跟警察權![[討論] 基隆市長謝國樑被NET告強盜咧 [討論] 基隆市長謝國樑被NET告強盜咧](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Og/600/20240202/1142x600_124210344697.jpg)
爆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當年的OT合約規定營運五年後要把建物轉移給市府 市府從2018年開始就催促NET轉移建物, NET一直置之不理 2021年, 規定的五年期限到, NET還是置之不理 2022年, 市長換人, 又催促NET轉移建議, 還是置之不理 到今年1/31合約結束, NET宣稱建物是他的![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http://www.angle.com.tw/news/images/angle_FB27.jpg)
23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看到這種留言真的是可笑 原本的合約就是5+3+2, 第五年合約結束時NET要轉移建物給市府 現在NET拒絕履行合約, 主張產權不明, 意圖霸佔基隆人資產 然後有一群基隆人在那邊主張不用急, 應該等打官司 基隆人會希望東岸廣場停擺三五年等打官司?![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https://i.imgur.com/T9v2Rxeb.png)
35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照NET跟陳律師的訴求 就是產權未定 市府不能公開招標 但是NET還是委屈的投標了 只是輸給微風26
[轉錄] 張之豪FB:基隆市府花2000萬帶風向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轉錄] 張之豪FB:基隆市府花2000萬帶風向 [轉錄] 張之豪FB:基隆市府花2000萬帶風向](https://scontent-tpe1-1.xx.fbcdn.net/v/t15.5256-10/422226792_1350993205585295_5001988283147112039_n.jpg?stp=dst-jpg_s1000x1200&_nc_cat=102&ccb=1-7&_nc_sid=c26028&_nc_ohc=3NoAchYYnJ4AX8nNWWc&_nc_ht=scontent-tpe1-1.xx&oh=00_AfAPNzH5YC8t1Cy8iBQ727nZGqZymExj5Ni_JVStgiw9YQ&oe=65C310AF)
16
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看起來NET為了出資的地上部分要爭到底,但我好奇的是為何市府的處理方式是這樣? 大日本身有弊案問題所以基隆市府不再續約給大日這部分我認為是合理 但這時候難道NET沒跟市府反映過地上建物的問題嗎? 那為何後來市府發標案時內容不寫說 得標者地上部分需要租借給NET使用(因為是NET出資興建的)![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 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https://i.imgur.com/taMbh1Fb.jpg)
9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基隆律師出來表達法律意見 首先市府和NET都沒有完成產權登記的文件 但市府有OT合約NET有出資興建證明 所以是屬於產權未定的狀態待法院判決![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https://img.youtube.com/vi/Oc011EPaZiU/mqdefault.jpg)
5
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基本上合約關係是這樣的 基隆市政府 OT(促參法) 大日 大日 (所謂ROT)民間契約應該是屬於附條件租賃契約的概念 NET NET的契約當然不能對抗 機關基隆市政府 因為他的契約相對人是大日 現在的NET主張就是回到法律物權的效力 認為二樓以上改建是NET出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