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京華城案程序「絕對合法」 胡方瓊:
笑死,你是不是看不懂中文?
在欠缺法令依據之下,逕於案內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 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據以合計給予按基準容積(以「第三種商業區」 之基準容積率上限560%計算)外加最高20%之容積獎勵(換算給予獎勵之「容積樓地板面 積」高達18,463.2㎡),並已逾越(牴觸)該細部計畫上位法規(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 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與內政部訂定「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之容積率上限規 定
人家說明明是欠缺法律依據,自行創設容積獎勵,你自己都說了依據危老獎勵給予容積率放寬,那不就是法源依據?自己說的話都打臉自己,你還有臉出來丟人現眼?
還有啊,危老條例是中央法規不是地方法規,法盲就別再那邊胡扯丟人現眼了好嗎?
https://i.meee.com.tw/Mn3dk11.jpg
.※ 引述《louiswei1986 (禪寶寶)》之銘言:
: 別的不多說了,青鳥要是這樣認知,
: 就請先把高雄國賓相關人包括市長抓起來,
: 高雄國賓商五上限應該是840%,結果有超過嗎?
: 危老獎勵這時候又大於內政部規定了?
: 我這個人很簡單,京華城不是唯一一案,
: 要就標準一樣,邁邁先羈押十一個月。
--
草不敢面對的現實,永遠跳針
阿北推給都委會 不就認為是違法
小草也知道國賓有法源依據 京華城是自創獎
勵 但還是繼續吵,要草到什麼時候?
所以違了哪條法?
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啦,聽不懂,還跳針?
他就混一起 然後說別人不一致
同一批人即便今天搞清楚了,明天後天大後
天吃中央廚房的料理後,又會回來跳針國賓
接下來的劇情我知道 改吵馬偕兒童醫院
雜質有夠可憐,一直跳針違法哪條!真的
有夠雜
又在扯別的了
請問商五上限840%能不能突破
法盲還在跳針?就叫你用土管條例第十一章以下規定申請容積放寬,聽不懂?還在鬼打牆 ? 第二十五
條 商業區內建築物之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超過下表規定,且容積率不得超過其 面臨最寬道路寬度(以公尺計)乘以百分之五十之積數,未達百分之三 百者,以百分之 三百計。
第 十一 章 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第 79 條
第七十九條 建築基地符合下列各款規定提供公共開放空間者,其容積率及高度得予放寬。
雜草槓精不意外
違反中央標準法第5條
違法個屁。都說京華城不是都市更新了,還在鬼
扯都市更新
你貼的這段是監察院新聞稿吧
臺北市政府循都市計畫審議程序核定京華
城購物中心原址細部計畫修訂案,不當參
小草太強了,應該要黨阿北的律師電爆法官
☺
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可是京華城不是都市更新耶
笑死,你是不是沒讀過資料就來胡扯的啊!
https://meee.com.tw/3Wr7Aot
t21也認為不是都更了喔 那是危老嗎
不是都更~但是踩都更辦法~你不覺得你越說
越是違法嗎
還有準用都更~啥叫準用去了解一下吧
槓又沒用
覺得很好笑,蔣萬安也早説過程序合法了
小草還不懂程序合法就是保護自己的説辭嗎
你們最希望下台的賴清德就是程序合法當選,
你們最討厭的大罷免也是程序合法罷免,懂?
所以840%為什麼又是基準了
這就是個大笑話 程序合法 結果違法...
都市計畫法就不是中央法了
我看你多雙標
恩所以柯文哲搞出一個大笑話
傻鳥可以解釋一下為何程序合法 但是違法
嗎?
小草法盲是不是沒聽過實體法,程序法?你程序合法不代表實體合法好嗎?
https://meee.com.tw/e5prtpU※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8/2025 17:46:02
其實每次都電暴阿
今天胡都出來說了你們青鳥還是贏
國賓真的有違法,黃國昌早就出來咆哮
人人都比都審會專業
因為1986不會分都市計劃法24條跟危老~是
兩個不同法條
國賓就沒違法 京華城也沒違法
就這麼簡單
所以請大家不要怪他
是青鳥一直要凹京華城違法
他不會分辨的
只會看標體而已
跟一個中文都看不懂計較幹嘛
都市計畫法跟危老就是一樣位階
你可以說覺得那些獎勵很爛
但是是兩不法
其實爭論這個也沒意義 交給法院判決就好
所以規定不一樣
但是你就是不能說他違法
你不會分
沒辦法
就像今天這樣羈押
我也只能說很爛但是法官確實不違法
畢竟你一開始說危老是地方法條的人
不怪你
你喜不喜歡京華城都不代表他違法
畢竟你不會看內部規定
法律怎寫的
危老是否適用當然是地方
兩種不一樣狀況再亂比
滿可憐的
就像京華城適用都市計畫也是地方
誰會怪一個看不懂中文的人
對吧
你看不懂也沒關係,反正跟槓精講
也是沒意義
你都知道京華城都市計劃法24條了~高雄用
危老了~兩個不同法條了
還可以槓~不是代表你看不懂中文嗎
多慘阿
都市計畫法24條適用都更獎勵很難懂?
聽你在鬼扯 而且台北市都委會自己的整理的容積獎勵規定,其中就是沒有都市計畫法第24條,你還在 胡扯什麼
https://meee.com.tw/ff6Hrp8所以台北市政府在監察院院糾正案後就已經修改審議規範,直接禁制土地所有權人 用第 24條申請容積獎勵,直接打臉你了,你還在那邊跳針鬼打牆,真是臉皮厚的可以
https://meee.com.tw/FkNFd6Nhttps://meee.com.tw/SG4aqBp
你現在就是像殺人罪可以判死刑 然後一直
問說偷竊罪為何不能判死刑的槓法
自創條例無法可依
等等 你自己都說了依據土管11張可以放寬
還在跳針喔! ④110年7月1日都委會775次會議第2次專案小組開會前,因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玲、承辦 幕僚黃○宣依其等行政專業,提出京華城公司應該參考元利公司在信義區D3街廓案件的 回饋精神,希冀京華城案不要走非法創設都更獎勵之方式等初研意見,應○薇知悉後,再 次找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玲前往其議員辦公室,責罵劉○玲「人家好好的一個開發案,你 幹嘛寫這些東西讓人家重新來過
」,並向劉○玲表示「京華城公司就是不要回饋」(意指 京華城公司不願意向北市府繳納回饋金)等語,濫用市議員權力,干涉公務員依法行政之 職權行使。※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8/2025 17:52:51
再說一次 京華城不是都更
你到底有沒有看資料啊 人家變更計畫書白紙黑字寫的準用都更容積獎勵規定是沒看見喔
https://meee.com.tw/3Wr7Aot
京華城改建840%容積率絕對合法
誰判決京華城已經實體違法了?
誰判決京華城已經實體違法了?
所以怎不去申請土管...
原來現在政黑還在吵是都市更新還是都市
計劃喔?
事實證明綠狗只會吃屎
24條 法官就聽辯方說並打臉了
人家都解釋了n次了準用都更條例是說其他的事
情。
一堆綠粉不知道一直在那洗都更條例。
套句小草最愛喇叭的 你肯定是打到痛點才
這麼多草腦急著噓你的幾篇文
北七草故意的啦,他們早就知道阿北違法
圖利又貪污,只是拉不下臉承認自己是智
障,信一個貪心老人創的北七政黨,所以
講什麼都亂繞,還都計24條咧,那個只是
申請權,哪有講可以給什麼容積,真是北
七!
賴老闆當選總統 程序合法
但他有雙重國籍 違法 所以當選無效
這就很公部門做法 就是長官下令要搞定下
面才會生出奇奇怪怪的獎勵項目
你真的對自己貼的都不消化欸,就逕自
自我解讀
25
還在跳針啊,這在本版已經討論到爛的東西,還有人在那邊鬼打牆,拿錯誤的法條來混淆 視聽? 你問違反在那裏? 違反在這裡啦!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Re: [新聞] 京華城案程序「絕對合法」 胡方瓊: Re: [新聞] 京華城案程序「絕對合法」 胡方瓊:](https://i.meee.com.tw/Mn3dk11.jpg)
別的不多說了,青鳥要是這樣認知, 就請先把高雄國賓相關人包括市長抓起來, 高雄國賓商五上限應該是840%,結果有超過嗎? 危老獎勵這時候又大於內政部規定了? 我這個人很簡單,京華城不是唯一一案,1X
噓 aponla: 所以違反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的罰則 49.216.20.163 07/08 17:46 → aponla: 是什麼? 49.216.20.163 07/08 17:46 噓 aponla: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 = 刑法? 一堆 49.216.20.163 07/08 17:48 → aponla: 法盲鳥 49.216.20.163 07/08 17:48 → xra686: 樓上啊 檢察官不是告訴你了嗎 圖利罪![Re: [新聞] 京華城案程序「絕對合法」 胡方瓊: Re: [新聞] 京華城案程序「絕對合法」 胡方瓊:](https://cdn.meee.com.tw/static/banner.jpg)
宜 : 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據以合計給予按基準容積(以「第三種商業區」 之基準容積 率 : 上限560%計算)外加最高20%之容積獎勵(換算給予獎勵之「容積樓地板面 積」高達1 8,![Re: [新聞] 京華城案程序「絕對合法」 胡方瓊: Re: [新聞] 京華城案程序「絕對合法」 胡方瓊:](https://i.imgur.com/pVl2TXSb.jpeg)
→ hugi147: 220.138.10.244 07/08 18:18 → hugi147: 220.138.10.244 07/08 18:18 → hugi147: 220.138.10.244 07/08 18:18 → hugi147: 220.138.10.244 07/08 18:22 → hugi147: 220.138.10.244 07/08 18:22![Re: [新聞] 京華城案程序「絕對合法」 胡方瓊: Re: [新聞] 京華城案程序「絕對合法」 胡方瓊:](https://i.imgur.com/aiOKDFg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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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笑死!你要不要查查那三項容積獎勵條件 1.綠建築 2.智慧建築 3.耐震設計 的獎勵法源依據在哪裡![Re: [新聞] 京華城案程序「絕對合法」 胡方瓊: Re: [新聞] 京華城案程序「絕對合法」 胡方瓊:](https://cdn.meee.com.tw/static/banner.jpg)
爆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168頁「起訴書全文」曝光八卦是 北檢起訴書仍是以非都更為由 指控京華城20%容積獎勵為非法利益 這完全是錯誤指控 關於一般性容積獎勵![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168頁「起訴書全文」曝光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168頁「起訴書全文」曝光](https://i.imgur.com/q1jsXJl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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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北檢辦柯P京華城案卡關了?資深媒體人示警因為還沒起訴 甚至一審都沒開始 一切都要"無罪推定" 你如果現在廢照 完全沒有依據 白癡才會現在急急忙忙廢照 如果你廢了 結果是完全合法 造成的損失誰出?![Re: [新聞] 北檢辦柯P京華城案卡關了?資深媒體人示警 Re: [新聞] 北檢辦柯P京華城案卡關了?資深媒體人示警](https://i.imgur.com/UMfi39s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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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1、北市府認為京華城案合法? 北市府9/5發的最新聲明是指北市府認為審議程序上沒有違法,但京華城獎勵20%通過理由 有沒有違法尊重法院判決。 2、京華城案到底違反了什麼法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違反了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與內政部訂定「都市10
[討論] 柯文哲的容積率獎勵沒有法源監察院認證阿 監察院新聞稿: 臺北市政府於110年11月1日公告核定「修訂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即京華 城購物中心原址,面積16,485㎡)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 」,在欠缺法令依據之下,逕自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8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很長 只擷取一段不痛不癢的部分說沒有違法 怎麼會失去要寫逐字稿的精神? 我直接揭露監察院的結論 (一)7
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根據監察院的原文 監察委員進一步指出,「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已明定,「第三種商業區」 除循該自治條例第11章「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申請而得核給容積獎勵之外,均 應受該自治條例第25條所定「第三種商業區」容積率不得超過560%的限制;又內政部訂![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 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https://www.cy.gov.tw/images/share_og_img.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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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 : ※ 引述 《selisja》 之銘言: : : 標題:[新聞] 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 : : 時間: Thu Sep 5 08:19:29 2024 : : 1.新聞網址︰![Re: [新聞] 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 Re: [新聞] 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https://i.imgur.com/L3yGJnf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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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認真問,京華城送容積法律依據是?監察院在113年1月就發新聞稿說明了 內文節錄: 在欠缺法令依據之下,逕自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給予按「第三種商業區」之基準容積率(上限為560%)外加最高20%之容積獎勵,換算給予獎勵之「容積樓地板面積」,不僅逾越(牴觸)上位法規「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與內政部訂定「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之容積率上限規定,且給予之容積獎勵額度與申請人貢獻(負擔)程度之間亦屬失衡,難認有該府宣稱之所謂「對價性」,足見本件容積獎勵細部計畫修訂案之規劃提案、審議及核定過程,均有重大違失。 監察委員進一步指出,「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已明定,「第三種商業區」除循該自治條例第11章「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申請而得核給容積獎勵之外,均應受該自治條例第25條所定「第三種商業區」容積率不得超過560%的限制;又內政部訂定的「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也特別規定,細部計畫內住宅區及商業區的容積率不得逾越都市計畫法省(市)施行細則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規定。但本案容積獎勵,既不循上述自治條例第11章之容積獎勵專章申請;也缺乏其他法令依據![Re: [問卦] 認真問,京華城送容積法律依據是? Re: [問卦] 認真問,京華城送容積法律依據是?](https://www.cy.gov.tw/images/share_og_img.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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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新聞/打臉柯文哲!林洲民:京華城案多次根據都市計畫法的規定,「主要計畫」由市政府擬定後,提交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 予以參考審議,然後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完成後的主要 計畫就用來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 京華城這個案子是由威京自行提出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變更,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 條第1項規定,除依該法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1X
Re: [新聞] 柯文哲指示「快就好」積極介入!北檢約根本不是這樣好嗎 我再說一次 小草應該去了解一下監察院的糾正文跟兩位法官的羈押裁定拉 基本上監察院認為上限就是560 他們不推翻上次監察院糾正的560 但是認定560就是上限 第一個法官表態說轉移容積是合法的 但是那個20%有問題 已經讓560超過上限 第二個法官表態說 20+30都是違法的 讓京華城不法獲利兩百億以上![Re: [新聞] 柯文哲指示「快就好」積極介入!北檢約 Re: [新聞] 柯文哲指示「快就好」積極介入!北檢約](https://image.fonzae.com/EdIRNz.png)
![[討論] 法案明明三黨一起過,藍白幹嘛崩潰? [討論] 法案明明三黨一起過,藍白幹嘛崩潰?](https://i.meee.com.tw/Wfd1E3Z.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