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試用期盲點
剛剛看要人提到是不是戰力,能不能領到全薪,我覺得模糊焦點耶。
我贊成試用期法制化,但應該是以資方的必須以本薪的前提啊。
現行的只要勞資合意就可以,不滿意就換下一家而已。
現在可以想像每家都跟你說,試用期規定是給八成薪資。
我個人遇過試用期大多都是給全薪,偶爾幾個工作也是跟公司談妥才有試用期薪水。
我比較好奇,討論是不是戰力,是不是適應公司這個跟給全薪的關係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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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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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資方解套付資遣費而已
推
搞到最多的一定是小草,可憐哪
推
都有藍白粉把20%說成是加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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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族群影響最大啦 畢竟剛開始就業沒本
噓
試用期法制化只是騙智商低的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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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談薪 只能依法打8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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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法通過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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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試用期只是民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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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符合勞基法 包含試用之後不想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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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要走資遣 這樣搞只是在合理化降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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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資方扣薪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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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試用期砍薪資砍到不符合勞基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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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走勞基法就可以了 根本不是因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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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沒有試用期這種狗屎話術
推
笑死,都知道是合議了,試用期才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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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誰不是看正職薪水去應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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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契約本來就不得牴觸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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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不管領多少 前三個月都能先合法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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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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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老師之前幾乎沒有薪水,現在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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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哈哈哈,應該先爭取實習老師的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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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吧
噓
就跟高利貸違反重利罪一樣 就算你簽了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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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 違法的東西本來就是違法 誰管你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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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雇主合法無理由解僱阿,還八成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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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帶頭欺負實習老師都沒人講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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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也一樣 如果試用期條約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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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一樣是無效 根本沒什麼法制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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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在於 人力訓練成本 是要算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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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 還是員工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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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過試用期不用錢的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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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現在的小草動不動就不幹 這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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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在懲罰這些沒有定性的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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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工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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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慣老闆直接都馬走模糊地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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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去告我,現在直接幫慣老闆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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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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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喜迎2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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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K就是沒事找事做,這條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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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吃不吃屎不是看當不當勞工 而是看腦袋是否選擇去吃塔綠班的屎 後天就是五一勞動節,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以及游顥於今(29)日舉行 記者會,宣布共同推出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期望提升勞工各方保障,修法內容包含「試78
[抱怨] 試用期法制化現在是全薪而且不能有試用期 之後要要修法成八成薪 新國會新民意挺勞工 提出勞基法修法護權益 游顥、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等四位立委今天召開記者會,推出 #勞動基準法 七大修正 ,內容包括:14
Re: [新聞] 藍委推勞基法7大修正 雇主召回休假勞工你如果看不懂中文 或連白話文都看不懂可以明說 不用這樣斷章取義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 目前勞基法並未有試用期的條文依據 大部分公司都用"你我都不熟悉 所以雙方試一下"的話術14
[討論] 你媽的試用期是三小啦?上班就上班,工作就工作 是不用做事逆? 還分什麼試用期不試用期?!資方走狗嗎? 工作就是該拿全薪啦! 這種法案小草還可以支持的話真的就去吃屎不送4
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的塔綠斑真的讓我噁心到想吐, 這種抹法到底有多缺德? 明明就是為了保護勞工, 抹到願意給八成薪? 現行的勞基法就沒有規定試用期,5
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這種講法就是標準的昧於實務,把黑的講成白。 現行法沒有所謂試用期這回事,即使雇主自己規定了試用期,在現行法下勞工的薪資和其 他權益都跟所謂正式員工沒有不同。你可以說有些雇主怎樣怎樣,但那就是違法。 好,現在你國民黨提了個試用期法制化,然後允許雇主在此期間只給80%的薪水,因為不 算正職所以試用期不過也不適用解雇勞工的嚴格條件。其他的還多著,年資計算,年休累2
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的到底是蠢還是壞 散播回到22K和散播22K還低的 究竟在想甚麼 太誇張了吧! 當年22K會發生和22K會成為當年最低起薪X
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的一堆人在那邊講說 阿,現在沒有所謂試用期 必須跟正式一樣待遇 否則就違法三小的 是啦1X
[討論] 什麼是「不得」,勞基法修正真那麼差?雖然說人不會那麼壞 這論點看似沒錯 可實際上人就是可以那麼壞 所以這是目前洗風向的論點 但問題是1
Re: [新聞] 藍委勞動節推修法 試用期應予法制化別的我不提,但別跟八卦版某群人一樣蠢到以為試用期違法 現行只是試用期沒有明文入勞基法 但基於民法契約自由所以勞資雙方一樣可以合意約定試用期 合法的試用期期間的待遇要等同同職位的非試用期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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