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虹安誣告二審判6個月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 引述《wetteland ( )》之銘言:
: : 一審10個月,
: : 二審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 : 這三審不用出庭,應該很快就定讞,
: : 要進去關了。
: : 只要入獄就解職,邱臣遠也沒得代理了。
: : → aass5566: 蛤?誣告6個月不能易科罰金?是學中國 42.77.5.107 07/31 09:41
: : → aass5566: 硬要關人哦? 42.77.5.107 07/31 09:41
: 其實不能這樣說
: 一般上有期徒刑在六個月以內,或者是判處拘役的話,都可以易科罰金、不用被關,但是: 否有這種好處,要看檢察官的指揮
: 不能易科罰金的,大多是因為「惡性重大」、「不知悔改」等
: 雖然針對刑罰的執行,得向原諭知相關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不當),但不一定每次都能: 得到領情,一切要看受理法官的認定。
: 按:通常情況下的法理陳述
: 對於刑之執行得聲明異議之事由,僅限於「檢察官執行之指揮為不當」者,而所稱「檢察: 官執行之指揮不當」,係指檢察官就執行之指揮違法及執行方法不當等情形而言,又裁判: 確定後即生效力,檢察官如依確定裁判內容為指揮執行,自難指檢察官執行之指揮為違法: 或其執行方法不當。
: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四條)
: 但目前具體裁判內容未明,所以不太清楚是緣何而法官聲明不能易科罰金
: 所以還是要等到完整判決書出爐後,才能指摘陳時奮到底是講了什麼,讓他在刑事自訴上: 勝利、民事方面卻敗訴。
剛剛查了一下,確實不能易科罰金
但是應該可以服社會勞動服務,就看高要不要向法官申請了!
http://i.imgur.com/5SdBpl5.jpg
其實這個案子,高不要去告人家毀謗就好!
對於這個案子本人有個有趣的假設
假設
1.本人有一部已經出版的武俠小說版本1.0
2.A說本人已出版的小說版本1.0抄襲
3.本人拿後面自己修改的小說版本2.0去告A
請問這樣本人算誣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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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這麼多我們 新竹高知識份子看不懂
如果沒有客觀證據證明1.0和2.0是抄襲
而來,很難吧?
不要告人家誣告就好了 一直怪法官不公正
很怪吧
哪來高知識 一堆法盲外送雜草吧 笑死
無法說服法官的是如果1.0沒問題,為何
要針對別人質疑的地方去改成2.0?
回原PO,在台灣,如果有黨證的想搞你
你舉的例子你會被判誣告
自己垃圾還怪起法官 悲哀
kevin190 這個需要說服法官?
抄不抄襲,學校認定,還需要說服你認定?
最好玩的是 高虹安沒有告抄襲
然後2.0跟1.0對作者來說都不認為自己
哪裡好玩 法盲還在哭喔
是抄襲 只是疏漏 但法官心證作者知道
自己是抄襲
繼續哭 三審可以哭的更大聲 嘻嘻
被教授除名,師生合謀學術不倫
這樣去告毀謗有什麼問題?
算
這事最好笑的就是,高沒告別人說他抄襲
然後法官和網友大家都在討論抄襲
你1.0內容參考各個雜誌的投稿。這些投稿
不是你一個人完成。你以個人名義發表了1
.0,卻沒寫參考了哪些雜誌,2.0才寫清楚
,然後你拿2.0告人誹謗。
同意上面f大的說法,這個法官心證一二
審都沒打破,以致為判刑原因之一
照法官邏輯算
司法漸漸與對岸同步,卻有某群人在喊讚,
溫水煮青蛙的既視感,剛好某群人又稱____
2.0就加了致謝,根本沒增加reference, 這篇
回文都在說些什麼啊?
大法綠時代?
瑕疵跟抄襲有差吧 學倫會都說沒有了 懷疑
你毀謗也合理啊
這是在審誣告?還是抄襲?
誣告抄襲毀謗案
而且這些跟誣告有甚麼關係,我就覺得他有爭
議的評論損壞我名譽不能告?
法官知道我明知,我知道魚兒很快樂
沒有不能告啊 告贏了司法公正 告輸了
司法不公 只是這樣而已
都說「修改證據」這件事在判決書上提
都沒提到,還在拿A告B
只要懷疑他意圖毀謗就可以告 且不構成誣
告 至於毀謗成立與否 是法官看情況決定
呵呵我看你是不懂賴哦
大法綠時代?
司法迫害
算~
柯粉兒好了啦快進去土城陪陪師傅
推25樓說的很清楚
爆
首Po一審10個月, 二審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這三審不用出庭,應該很快就定讞, 要進去關了。 只要入獄就解職,邱臣遠也沒得代理了。3
其實不能這樣說 一般上有期徒刑在六個月以內,或者是判處拘役的話,都可以易科罰金、不用被關,但是 否有這種好處,要看檢察官的指揮 不能易科罰金的,大多是因為「惡性重大」、「不知悔改」等 雖然針對刑罰的執行,得向原諭知相關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不當),但不一定每次都能10
笑死 民眾黨三本柱 蚵P 多慧 草頭黃 一個被關中 一個等定讞抓去關 三本柱現在被搞掉兩個 剩下那一個也被弄臭一半了2
科普一下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69 條(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 第 41 條(易科罰金)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
我只能說,你太小看民進黨了。 高被罷免不成, 但還是會想方設法讓她進去的啦, 不可能讓她服社會勞動的。 她一進去就要被解職,新竹市要重新補選。19
查了一下相關資料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十一條即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1
看來 司法是要跟人民作對耶 明明上週的罷免投票 新竹人用選票已經宣判高虹安無罪了 司法還這樣判 就根本是背離民意 這樣的司法根本就已經變成了私法了14
其實這樣高虹安就safe 了 之前政論有律師就說 這個一審判10個月實在有點重 而且10個月就不能改勞動服務 就要入獄服刑7
事實就是人民己經用選票幫國民黨背書了 人民根本不在意政治人物犯了什麼罪,貪了什麼錢,做了什麼破事 或者根本什麼都沒做 反正司法也是綠營在管,綠狗的判決都是黨意,是沒有任何說服力的 所以我說司法院編列1元預算,憲法法庭廢除根本也是剛好而己4
基本上 可以說 新竹是要再回到民進黨的懷抱了 對民眾黨來說 終究是
爆
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高虹安的案子當時一群律師都在討論刷新他們三觀 首先 高虹安被判誣告的案子 是陳時奮去告高虹安誣告 而高虹安告陳時奮的案子![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 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https://i.imgur.com/uUxiUDd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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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快笑死。 八卦板的小草在那邊喊,說高虹安的誣告罪比柯文哲貪污被羈押還更司法不公。 不是耶,小草是不是看不懂中文啊? 高虹安的誣告罪會一審有罪,是因為「她拿假的證據去告人加重誹謗」。 司法院都寫的很清楚了:![[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 [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8/22/phpmQD7V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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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高虹安誣告二審判6個月推 warmyo: 道理在怎麼有但法官心證已成 什麼法條構 36.230.185.69 08/01 01:22 → warmyo: 件 學界判定 業界常規 都變成空談是吧? 36.230.185.69 08/01 01:22 → warmyo: ! 36.230.185.69 08/01 01:22 → pojohn: 如果交給法院的版本比原始版本多了一個 203.73.99.177 08/01 01:23 → pojohn: "逗號"算不算誣告故意啊 203.73.99.177 08/01 01:247
Re: [新聞] 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拚逆轉 罷免日後…我自己是相當賭爛民進党以及側翼的人 看我之前發過的文章應該就知道了 但老實說這個案子深入了解之後我覺得判誣告成立有其邏輯 關鍵點在於 一、著作權的侵犯7
Re: [討論] 高虹安誣告二審判6個月→ magamanzero: 原因之一 請參照誣告罪要件... 台南 08/01 00:40 → magamanzero: 沒有抄襲 他不可能有罪 台南 08/01 00:40 告訴人是否構成誣告罪,仍應該就其有無虛構誣告之故意為判斷(最高法院59年台上字第 581號判例),也就是仍然必須看告訴人所提告的事實有無虛構,而告訴人是不是故意以虛5
Re: [討論] 為什麼支持高虹安 不小心被圈粉高虹安是作偽證被判誣告,她直接修改論文被抓到送法院。 原本翁瑞達罵她抄襲,臉皮厚一點,反正當時氣氛也穩上的,幹嘛自己改論文去告人,結果 被抓包。 ua5oCmrkTRQnGspCNZuzKyYBgdyt9uLwCfDkul/?app=fbl4
Re: [討論] 高虹安誣告二審判6個月"她是提供修改證物,判誣告罪被關。" ---- 所以原始版本就是抄襲的版本嗎? 增補之後,論文就沒有抄襲嗎? 這真的很弔詭1
Re: [新聞] "6片櫛瓜100元" PTT之父:協同訊號故意攻擊我突然想到一個劇情腳本 假設某個XXX指名道姓,(非指某個偉大的PTT之父) 說那些帳號是造謠者、小粉紅、中共派來的,還收了錢。 結果這些帳號去告XXX毀謗,反被告誣告 然後法院會這樣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