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虹安誣告二審判6個月
"她是提供修改證物,判誣告罪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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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原始版本就是抄襲的版本嗎?
增補之後,論文就沒有抄襲嗎?
這真的很弔詭
有這種可以增補就從抄襲變成不抄襲的論文?
那為何學校不直接認定抄襲
還要給高增補,讓抄襲的東西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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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認為在論文增補(例如補上出處)在學術界很正常
有誰論文是100%毫無瑕疵所有的出處都毫無遺漏的
學術界本來就可以允許作者適當的增補讓論文更完整吧
但是重點是,你原始版本就沒有被校方認定抄襲的疑慮
有抄襲,那你怎麼補都是抄襲
有增補,不能作為前面就是抄襲的證據
(我增補了,所以我自證原始版本抄襲,告人就是誣告,這邏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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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115.211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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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告了之後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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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修改會讓對方被判刑,誣告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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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粉都不談這件事情,法院用變造證物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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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怪
推
你搞錯時序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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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也說了 高還縮限當初提告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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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代表高當初也沒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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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x的話真的不用看,各種流言都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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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直接無視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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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沒註明出處 被指控自我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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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這樣,認定抄襲?你們知道什麼是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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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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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把引用補上之後去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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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錯在,她應該要主張用A版本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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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白了 其實本來是件小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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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倫會是什麼能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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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以法官心證為主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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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抓這點小題大作 其實也就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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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高偽造證據告人就變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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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下逢甲大學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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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抄襲”換成“疏失” 誣告罪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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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推
看逢甲怎麼說?你怎麼不聽法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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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的事情,讓學術給答案,法官未必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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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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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怎麼不聽高虹安自己的XD不就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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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才偷改,學倫會有比高虹安懂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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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有沒有抄嗎
推
法官學歷都很高,藍白不要以為法官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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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過論文
推
法官不需要寫過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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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要通過考試 升官看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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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不該拿改過的當做證據啊,那原版本
→
就沒事了
爆
首Po一審10個月, 二審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這三審不用出庭,應該很快就定讞, 要進去關了。 只要入獄就解職,邱臣遠也沒得代理了。3
其實不能這樣說 一般上有期徒刑在六個月以內,或者是判處拘役的話,都可以易科罰金、不用被關,但是 否有這種好處,要看檢察官的指揮 不能易科罰金的,大多是因為「惡性重大」、「不知悔改」等 雖然針對刑罰的執行,得向原諭知相關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不當),但不一定每次都能10
笑死 民眾黨三本柱 蚵P 多慧 草頭黃 一個被關中 一個等定讞抓去關 三本柱現在被搞掉兩個 剩下那一個也被弄臭一半了2
科普一下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69 條(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 第 41 條(易科罰金)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
我只能說,你太小看民進黨了。 高被罷免不成, 但還是會想方設法讓她進去的啦, 不可能讓她服社會勞動的。 她一進去就要被解職,新竹市要重新補選。19
查了一下相關資料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十一條即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1
看來 司法是要跟人民作對耶 明明上週的罷免投票 新竹人用選票已經宣判高虹安無罪了 司法還這樣判 就根本是背離民意 這樣的司法根本就已經變成了私法了14
其實這樣高虹安就safe 了 之前政論有律師就說 這個一審判10個月實在有點重 而且10個月就不能改勞動服務 就要入獄服刑7
事實就是人民己經用選票幫國民黨背書了 人民根本不在意政治人物犯了什麼罪,貪了什麼錢,做了什麼破事 或者根本什麼都沒做 反正司法也是綠營在管,綠狗的判決都是黨意,是沒有任何說服力的 所以我說司法院編列1元預算,憲法法庭廢除根本也是剛好而己4
基本上 可以說 新竹是要再回到民進黨的懷抱了 對民眾黨來說 終究是
爆
[黑特] 高虹安誣告成立的細節剛看政論節目有講,原來是因為陳時奮拿的是 原始抄襲論文,而你們還記得高虹安之前出國 有去辛辛那提嗎,她又上傳了一個抄襲成份比 較沒那麼重的版本,並且把新的版本拿給法官 看,法官經此判定誣告成立,聰明反被聰明誤![[黑特] 高虹安誣告成立的細節 [黑特] 高虹安誣告成立的細節](https://i.imgur.com/8cOlMK7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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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論文案」2連敗!誣告罪判刑10月誣告的要件是 要明知道沒有發生的事卻還提告 以這個案例來說 如果食糞仔沒有評論高的論文 但是高卻告食糞仔妨礙名譽![Re: [新聞] 高虹安「論文案」2連敗!誣告罪判刑10月 Re: [新聞] 高虹安「論文案」2連敗!誣告罪判刑10月](https://i.imgur.com/cMbhm91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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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下面一堆在那邊講AB版本的 目前看起來狀況大概是這樣 一開始翁質疑抄襲的版本是A 高遞交的版本是B A和B的版本 就差在誌謝加上資策會 以及補reference![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 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https://i.imgur.com/HTgmSsH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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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快笑死。 八卦板的小草在那邊喊,說高虹安的誣告罪比柯文哲貪污被羈押還更司法不公。 不是耶,小草是不是看不懂中文啊? 高虹安的誣告罪會一審有罪,是因為「她拿假的證據去告人加重誹謗」。 司法院都寫的很清楚了:![[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 [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8/22/phpmQD7V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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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有一說一啦~高虹安被判誣告真的不太合理才不是什麼法官討厭他 是高虹安自己做死 高虹安的案件,講簡單點,就是:陳時奮說實話,而高虹安提告他說謊 客觀上,高虹安申告的內容(陳時奮說謊),跟事實(陳時奮說實話)不符,那就是誣告 而之所以這種案例很難成罪,在於主觀意圖很難證明10
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其實判決書的新聞稿就寫得很清楚了 此外,從被告為前案告訴時,不以自訴人發文時所見原始之本案博士論文版本作為證據, 反而係以110年8月10日增補致謝詞後之版本作為證據,益見被告有使自訴人受刑事追訴、 處罰之故意及意圖甚明。 如果要告陳時奮,應該要用原始的版本當證據![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 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https://i.imgur.com/nX3UsT1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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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高虹安誣告二審判6個月高虹安不是因為抄襲論文還是不抄襲被關,那屁大的事。 她是提供修改證物,判誣告罪被關。 台灣從沒有政治人物是因為抄不抄論文被關的。 ※ 引述《claymath (ヽ(‵・ω・′)ゝ)》之銘言 : ※ 引述《wetteland ( )》之銘言:2
Re: [新聞] 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拚逆轉 罷免日後看法院給的新聞稿比較準 誣告罪要件就兩個 1. 直接故意 這個高虹安告對方毀謗就成立了![Re: [新聞] 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拚逆轉 罷免日後 Re: [新聞] 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拚逆轉 罷免日後](https://tpd.judicial.gov.tw/Styles/Common//images/thumbnail_pic.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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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為什麼支持高虹安 不小心被圈粉高虹安是作偽證被判誣告,她直接修改論文被抓到送法院。 原本翁瑞達罵她抄襲,臉皮厚一點,反正當時氣氛也穩上的,幹嘛自己改論文去告人,結果 被抓包。 ua5oCmrkTRQnGspCNZuzKyYBgdyt9uLwCfDkul/?app=fbl3
[討論] 可能林智堅和余正煌都沒有抄襲啊林智堅目前聲明的其中一個論點來自陳明通的電子郵件 其中顯示2016/2/1的論文初稿裡面已經包含高度雷同的文字 所以林智堅宣稱這部分早就完成,沒有抄襲 但是....![[討論] 可能林智堅和余正煌都沒有抄襲啊 [討論] 可能林智堅和余正煌都沒有抄襲啊](https://i.imgur.com/029pc9K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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