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虹安誣告二審判6個月
其實這樣高虹安就safe 了
之前政論有律師就說
這個一審判10個月實在有點重
而且10個月就不能改勞動服務
就要入獄服刑
所以那時候就在說二審應該會改判六個月以下
讓高虹安去做勞動服務
小草不要搞不清楚狀況啊= =
連得到高虹安想要的結果還不知道
在那邊生氣 會笑死= =
然後所有誣告都不能易科罰金
今天剛學到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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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狀況蠻好的阿 加深對司法的映象
刑期已經幫高虹安打折了 小草不要不感
最一開始的問題是有沒有抄襲 干你法院
屁事 判定是由學校判定 綠色走狗法院
恩
掃掃地就沒事惹 還好啦
不過其實蠻樂見法院跟民意作對的 嘻嘻
因為一審法官是親自抓包她惡劣行為的人,
大概覺得太糟糕了才重判
藍白現在主打政治入司法 司法馬上來
助攻
串改證據還說人介入司法 草就是草
想太多 應該會去關吧..www
高虹安抄襲高虹安 臺灣司法獨步全球
法院繼續神助功 大罷免看來註定完封
誣告就誣告 扯到抄襲?
對啊 就掃掃地
因為誣告成立就是因為抄襲阿..
可是誣告的本質是他有抄襲,我實在看不太
懂
雖然確實法官有認定有抄襲事實 但高做了一件事 就是把已經修改過後的論文呈上為證據 修改後的版本是有致謝資策會的 原版則沒有 她想用假的證據告翁達瑞 想讓法官認為 她的論文一直有致謝資策會 翁亂講 這是法官認為她有誣告企圖的重要證據
果然法律跟大家認知的還是有差距
應該說法官認知跟社會有差距
誣告跟抄襲兩件事...
博士論文本來就是彙整自己的Paper 研
究 法官搞不好沒讀過碩博士 笑死
但這很常見 所以才要司法改革
有沒有抄襲跟有沒有誣告是兩件事
誣告是偽造證據之後去告人
高是被抓到偽造證據
1、2審總共有6個法官,機率問題,認知有
差距的機率很低,不如說你的認知跟法律有
差距才對
上面去查誣告要件就不會這樣說了
2審減輕 很常見
除非是很惡劣那種 才會持平或加重
沒辦法 就有人分不清誣告跟抄襲的差別
抄襲那個是"高去告人妨害名譽"
這案要成立就是論文由抄襲>>未抄襲
簡單講 沒有抄襲 用假證據告人 還是成
立誣告
也就是法官認定原本論文是抄襲狀態
修改後變成未抄襲 才成立的
關鍵是“修改” aka 偽造證據
如果原本未抄襲 就不構成證據偽造
不是任何修改都是偽造的..zzz
法官沒在管論文有沒有抄襲 是法官認
為高虹安去改論文 認定高對自己論文
有抄襲情況
Yes 就這樣
就是因為他修改 偽造了未抄襲的事實
m某你那瞎掰才脫離正常人邏輯吧
給上面 那就是法官有問題了 ww
沒瞎掰 你去查 誣告要件好嗎...
不要管我偽造證據喔 因為法官沒資格管
我有沒有抄襲
那請問高為啥被判刑
你先搞清楚什麼叫做偽造證據...
全世界都錯了就你“正常人”
我上面都說完了 你到底有沒有看阿w
不好意思 上面一堆跟我看法一樣的
法官都判了你還在凹
民事法官也是跟我看法一樣w
法官都是對的 就不用司法改革了
還是你想說 小英錯了 司法都隊的?
誣告成立不是因為抄襲
法官永遠不會錯 都是神..mmm..
誣告成立用的是明知抄襲這條理由
所以6個法官?都是神?
他是第一作者明知個屁啊 他是原作者
......我回去看一下起訴書好了
關鍵就是“故意”用修改的資料去告人
蘇案法官更多 不用拿法官個數當理由
而且小英會改國法官就是因為三個沒用
你那三個法官見解 還不如國民法官上
誣告要件有三個 故意只是其中之一...
她有沒有明知翁達瑞批評沒有致謝是無誤的? 她有沒有正式提告? 她提修改成有致謝的版 本論文 有沒有造成翁被起訴的危險?
我可以理解法官為什麼認定抄襲
但是跟一班人認知差太多..
法律審阿.一般人是對法律理解多少?
不然還需要這麼多律師幹嘛?
你用一班人認知前提就已經大錯特錯
所以才要推司法改革阿
我說真的如果這個判決這麼有爭議
現在藍白國會過半 可以立法修改
司法改革不是改成一般人認知A..
不可能啦 司法這麼好用的東西www
這麼簡單一句話?
是 我都跟你講小英改國民法官用意
就是讓一班人認知能夠進入法院
不好意思,小英是過去式.我只看目前
雖然我覺得沒啥用 但還是肯定的
過去推不動或不推就是都過去了
目前國民法官制度還是在阿 =.=?
我是建議依照藍白律法就是唯一死刑
這題根本還是法官認知跟正常人不同
我是希望法官認知能夠跟社會貼近就是
所以國民法官也算是個方向 只是成效.
證據給錯不能改 台灣司法真棒
為什麼不是司法教育讓一般人貼近,到底
那邊才是學過理論的專業方?
......刑事證據就不能亂給阿(頭痛)
當初蔡英文論文怎麼嗆的 現在又變
成學校判定了喔雙標草
前科犯高洪干 新竹糞草的最愛
換掉證據自己下去是剛好吧
不要把刑事審判當兒戲欸
就本案串改證據這條直接沒救啊.....
,至於抄不抄襲...,還真的不是很重
要,那個是高市長前一場的xdd
小草把誣告跟抄襲混為一談 笑死
爆
首Po一審10個月, 二審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這三審不用出庭,應該很快就定讞, 要進去關了。 只要入獄就解職,邱臣遠也沒得代理了。3
其實不能這樣說 一般上有期徒刑在六個月以內,或者是判處拘役的話,都可以易科罰金、不用被關,但是 否有這種好處,要看檢察官的指揮 不能易科罰金的,大多是因為「惡性重大」、「不知悔改」等 雖然針對刑罰的執行,得向原諭知相關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不當),但不一定每次都能10
笑死 民眾黨三本柱 蚵P 多慧 草頭黃 一個被關中 一個等定讞抓去關 三本柱現在被搞掉兩個 剩下那一個也被弄臭一半了2
科普一下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69 條(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 第 41 條(易科罰金)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
我只能說,你太小看民進黨了。 高被罷免不成, 但還是會想方設法讓她進去的啦, 不可能讓她服社會勞動的。 她一進去就要被解職,新竹市要重新補選。19
查了一下相關資料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十一條即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1
看來 司法是要跟人民作對耶 明明上週的罷免投票 新竹人用選票已經宣判高虹安無罪了 司法還這樣判 就根本是背離民意 這樣的司法根本就已經變成了私法了7
事實就是人民己經用選票幫國民黨背書了 人民根本不在意政治人物犯了什麼罪,貪了什麼錢,做了什麼破事 或者根本什麼都沒做 反正司法也是綠營在管,綠狗的判決都是黨意,是沒有任何說服力的 所以我說司法院編列1元預算,憲法法庭廢除根本也是剛好而己4
基本上 可以說 新竹是要再回到民進黨的懷抱了 對民眾黨來說 終究是2
大家好,我是中立李姓蔦選民啦! 是這樣子的,高虹安二審判6個月,經過我仔細地觀察雙方風向,可以發現以下說法, 鳥:有罪就該判刑,誰叫你要誣告 草:謝謝綠法官,這樣民進黨永遠別想在新竹執政 沒想到雙方想法一致欸,都是高虹安都給我進去關,這樣我們陣營才有好處,所以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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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懶人包: 1.法官認為高不算自我抄襲: 引用的其他論文,高只是其中一個作者,而且著作權是資策會的。 前者可能有爭議,後者理由怪怪的。著作權是資策會的,但論文還是有作者阿? 2.誣告很難成立,得提告所基於的事實是虛構的,![[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https://www.judicial.gov.tw/Styles/Unit001/images/favicon.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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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黃智賢世界 FB 高虹安誣告翁達瑞判10月,黃智賢世界 高虹安誣告翁達瑞判10月,為什麼? 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轉錄] 黃智賢世界 FB 高虹安誣告翁達瑞判10月, [轉錄] 黃智賢世界 FB 高虹安誣告翁達瑞判10月,](https://i.imgur.com/JacnsxZ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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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高虹安的案子當時一群律師都在討論刷新他們三觀 首先 高虹安被判誣告的案子 是陳時奮去告高虹安誣告 而高虹安告陳時奮的案子![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 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https://i.imgur.com/uUxiUDd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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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快笑死。 八卦板的小草在那邊喊,說高虹安的誣告罪比柯文哲貪污被羈押還更司法不公。 不是耶,小草是不是看不懂中文啊? 高虹安的誣告罪會一審有罪,是因為「她拿假的證據去告人加重誹謗」。 司法院都寫的很清楚了:![[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 [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8/22/phpmQD7V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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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高虹安誣告新聞稿我就說高虹安就是被ptt這種硬凹給害死的, 只想講自己想講的,而不是就事論事說服法官, 難怪上法庭被重新教育怎麼做人 辛辛那提這封信是10/20發來的, 但是資策會提出異議是10/25給辛辛那提。35
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這點你搞錯 法官在這邊試圖說明的事情是 高虹安明明知道自己抄襲 卻為了要讓翁閉嘴 才提出告訴 為了符合誣告罪的要件![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 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https://i.ytimg.com/vi/iK8i2hhL0Ik/maxres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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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翁達瑞 上 筱君節目 說明 高 誣告按法官的判決解讀 其實就是 1. 高虹安論文確實存在大量雷同,確實存在抄襲爭議 2. 高虹安本人也知道這些爭議,後續有將致謝引用等等補上 3. 然而高虹安在控告陳其奮時,提交的證據是補上引用的![Re: [黑特] 翁達瑞 上 筱君節目 說明 高 誣告 Re: [黑特] 翁達瑞 上 筱君節目 說明 高 誣告](https://i.ytimg.com/vi/8s_WYusRv4o/maxres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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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拚逆轉 罷免日後…我自己是相當賭爛民進党以及側翼的人 看我之前發過的文章應該就知道了 但老實說這個案子深入了解之後我覺得判誣告成立有其邏輯 關鍵點在於 一、著作權的侵犯2
Re: [新聞] 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拚逆轉 罷免日後看法院給的新聞稿比較準 誣告罪要件就兩個 1. 直接故意 這個高虹安告對方毀謗就成立了![Re: [新聞] 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拚逆轉 罷免日後 Re: [新聞] 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拚逆轉 罷免日後](https://tpd.judicial.gov.tw/Styles/Common//images/thumbnail_pic.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