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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筆錄跟偵訊紀錄對不起來叫翻供???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筆錄跟偵訊紀錄對不起來叫翻供???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
時間推噓11 推:30 噓:19 →:280

我真的笑死!小草是不是看不懂中文?


訂第四十四條之一第一項「審判期日應全程錄音;必要時,並得全程錄影」之規定;另?第一百九十六條之一第一項增訂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於調查犯罪情形時,得詢問證人?惟第二項規定所逐一列明準用之有關條文,其中第一百條之一及第一百條之二並未在準?之列。本法對於證人於審判中為陳述,既增訂應予錄音或錄影,然於檢察官訊問證人,?於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詢問證人時,則無必須錄音或錄影之明文,


現在是全程錄音錄影的部分在證人部分沒有準用啊!既然沒有錄音錄影,你是要勘驗什麼?

當然就只能以筆錄為準啊!

而且人家現在爭執的不是錄音錄影與筆錄不符,而是誘導訊問ㄟ!


然後雙方爭執的點


而筆錄譯文中顯示,邵琇珮當時也向檢察官詢問說:「要用告狀這個字眼嗎?應曉薇會認為她只是在反應陳情。」

陳智涵轉述,律師再聽完光碟後發現,邵琇珮有說我不認為要用告狀這兩個字,她認為,就是接受一個市民的陳情,「我不會用這個字眼」。

當邵希望修改時,卻遭檢察官強硬回絕:「這就是告狀啊!」,然後就寫進筆錄。




在我看來,雙方對於應曉薇有去關說的事實根本沒有爭執啊!爭執的部分是對該行為評價

那評價就交由法院來判斷啊!這叫什麼翻供?



小草根本沒有實務經驗,拿著個片段資訊就來胡扯,還真是以為自己是法律專家,實則是

魯班門前弄斧,KP沒有找你去當辯護人,實在是太可惜了!




※ 引述《winterson (含淚復活長期持續更新)》之銘言:
: ※ 引述《win8719 (win8719)》之銘言:
: : → a1223356: 實務上來說,只有法庭上陳述的供詞 新北 06/03 19:00
: : → a1223356: 才是唯一值得參考的,筆錄和偵訊都 新北 06/03 19:00
: : → a1223356: 只是輔助起訴書的內容,很容易受到 新北 06/03 19:00
: : → a1223356: 檢察官個人私自操作誘導的影響,所 新北 06/03 19:00
: : → a1223356: 以筆錄的效用比青鳥想像的還要低。 新北 06/03 19:00
: : 話說小草是不是容易把幻想當成實務阿
: : 不是我比較好奇的是你實務是怎來的阿
: : https://youtu.be/VzsiyQ8ZDuA?si=Swk2jUia3P_DUumr
: : 這是一個律師說的實務
: : 案重初供
: : https://cnews.com.tw/224240306a02/
: : 這個是匯流
: : 【筆錄風雲2-2】檢警調法律效力大不同 「案重初供」觀念甩不掉要警惕
: : 我比較好奇你的實務到底怎來的?
: : 幻想來的嗎?
: : 在來一點就是
: : 不要把律師當白痴不會確認筆錄的狀況下就叫當事人簽名
: : https://www.storm.mg/article/11042928
: : 然後這是風傳媒新聞
: : 他並沒有說檢方亂記筆錄他只是說他後來越想越不對
: : 口供不該這樣說
: : 不知道從那邊出來錄影跟筆錄不合的?
: : 如果有這樣狀況發生的話
: : 他請的律師是白癡
: : 在來還有好幾庭了光證人就100多個了
: : 然後開到現在我沒有看到一個人說
: : 自創條例是合法的
: 真的很懶得打臉卡提諾法學院的青鳥
: 找什麼破YT律師跟媒體報導
: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490號刑事判決要旨
: 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之一、第一百條之二準用第一百條之一等規定,係刑事立法者針對: 法官、檢察官於訊問被告,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於詢問犯罪嫌疑人時,為建立訊(詢): 問筆錄之公信力,並擔保訊(詢)問之合法正當,及筆錄所載內容與其陳述相符之目的性: 考量,課以國家偵、審或調查機關附加錄音、錄影義務負擔之規定。是否錄影,得就其有: 無必要性作考量,全程同步錄音,則無裁量餘地;並於第一百條之一第二項(第一百條之: 二準用之)規定筆錄所載之陳述與錄音或錄影之內容不符者,對該不符部分之筆錄,賦予: 證據使用禁止之法效,排除其證據能力。九十二年二月六日修正公布之刑事訴訟法,為使: 審判期日之訴訟程序能合法、妥適地進行,並使審判筆錄之記載有所憑據,杜絕爭議,增: 訂第四十四條之一第一項「審判期日應全程錄音;必要時,並得全程錄影」之規定;另於: 第一百九十六條之一第一項增訂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於調查犯罪情形時,得詢問證人,: 惟第二項規定所逐一列明準用之有關條文,其中第一百條之一及第一百條之二並未在準用: 之列。本法對於證人於審判中為陳述,既增訂應予錄音或錄影,然於檢察官訊問證人,及: 於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詢問證人時,則無必須錄音或錄影之明文,此應屬立法上之疏漏: 。是以,檢察官於訊問證人,或司法警察官、
: 司法警察於詢問證人時,如仍予以錄音或錄影,自非法所不許。
: 倘遇有筆錄與錄音、錄影之內容不相符者,
: 應參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之一第二項規定之相同法理,
: 對該不符部分之筆錄,排除其證據能力。
: 管你偵訊有沒有律師 筆錄有沒有具結
: 刑事訴訟法都跟你講了
: 筆錄與錄音、錄影之內容不相符者,對該不符部分之筆錄,排除其證據能力。
: 北檢有意見
: 就當庭申請勘驗錄音錄影阿
: 跟當年林益世一樣
: 來個一刀斃命嘛
: 也不用每個星期開庭北檢都要被輿論凌遲
: 笑北檢不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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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00.4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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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eeforw 06/03 20:01廢文

win8719 06/03 20:01所以我一直問他錄音跟筆錄不符那裡來的

threeforw 06/03 20:01不用浪費時間看 沒有一點參考價值

笑死!我執業律師啦,你哪位在這邊一直耍寶!

win8719 06/03 20:02律師都是白癡不會提到這一點~需要小草幫

win8719 06/03 20:02忙通靈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0.46 臺灣), 06/03/2025 20:03:12

metam 06/03 20:04正常人都知道是告狀阿,邵不敢明得罪正常

其實是不是告狀根本不是重點啦! 最高法院審理110年度台上字第5217號林益世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就說得很清楚,立委 利用職權施壓關就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職務受賄罪之職務上之行為啦 。台北市議員關說也是一樣處理啦,小草法盲不讀書,成天在那邊跳針鬼打牆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林益世貪污案宣判結果】 主文: 第1項民意代表受託於議場外對行政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為關說、請託或施壓等 行為,實質上係運用其 #職務或身分地位 之 #影響力,使該管承辦人員為積極之行為或 消極不為行為,如 #形式上又具公務活動之性質者,即與其職務具有密切關連,#該當 於 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職務受賄罪之職務上之行為。 第2項民意代表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2條禁止假借職權圖利之規定,#該 當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所稱 #違背法令 之要件。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0.46 臺灣), 06/03/2025 20:11:02

iWatch2 06/03 20:06看草支八板還以為一句話檢察官法官就跪了

s81048112 06/03 20:06把律師當空氣的人 當然覺得不用參考

brella 06/03 20:06真佩服大大的用心講解的耐心

brella 06/03 20:07我都噴個幾句就轉移陣地或繼續看電影XDD

win8719 06/03 20:07https://tinyurl.com/2yn94bt2

win8719 06/03 20:07最新的聯合報導

Berotec 06/03 20:07寶藏巖又在打小草娛樂了= = 不講武德

win8719 06/03 20:07邵女承認沒有法律依據拿容積不妥

win8719 06/03 20:07這可以當作翻供..

EdwardXIII 06/03 20:08大大真的蠻辛苦的XD看到小草狂跳針還

EdwardXIII 06/03 20:08肯耐心講解

s81048112 06/03 20:08邵女說「這也是後來檢視覺得不足的地方

brella 06/03 20:09某些無腦廢草大概連偵卷都皮都沒摸過

brella 06/03 20:09就可以誇誇而談勒,笑死

win8719 06/03 20:09要不是回那個亂講實務我就PO這篇新聞了

dandes0227 06/03 20:10白癡草等等又要繼續槓了

Hunterxx 06/03 20:10本來就不是翻供~是檢察官紀載不實

win8719 06/03 20:11所以到底那來的記載不實嗎這兩天沒有阿

timeriver235 06/03 20:11嚴重懷疑 tree 是之前被打臉的那個j

win8719 06/03 20:12不要又是民眾黨臉書了

timeriver235 06/03 20:12同樣屁一堆 然後說自己一堆律師朋

timeriver235 06/03 20:12

win8719 06/03 20:12之前有一個高宏安的阿~天天說去旁聽

win8719 06/03 20:13然後搞一堆法律見解

win8719 06/03 20:13指挑一部份來說

aponla 06/03 20:13https://reurl.cc/LarkXx

aponla 06/03 20:14邵琇珮在偵查中曾說「若明知違法我會駁回

aponla 06/03 20:14」,那為何沒有記錄在筆錄中?

win8719 06/03 20:14下午輪到柯文哲委任律師詰問邵琇珮,其中

win8719 06/03 20:14律師問說,妳在偵查中說「如果我明知違法

win8719 06/03 20:14我會駁回,那為什麼沒有記在筆錄裡面?」

win8719 06/03 20:14,邵琇珮說「在偵訊的時候壓力非常大,不

win8719 06/03 20:14會逐一去比對」,但意思方向應該是差不多

win8719 06/03 20:14

win8719 06/03 20:14他說他給的口供意思差不多

aponla 06/03 20:14不就是不知道違法

win8719 06/03 20:15他上面都說了無法可依

aponla 06/03 20:16無法可依 跟 知道違法 你是怎麼認為是等

aponla 06/03 20:16號的?

win8719 06/03 20:16無法可依就是違法阿

win8719 06/03 20:16你覺得政府官員會不知道這基本知識..

aponla 06/03 20:17違法 和 知道違法 不一樣好嗎 大哥

win8719 06/03 20:17無法可依就是違法

Hunterxx 06/03 20:17https://reurl.cc/xNMrvz

aponla 06/03 20:18你為什麼覺得一定要知道?

win8719 06/03 20:18然後你絕的一個幾十年政府官員不知道無法

win8719 06/03 20:18可依是違法

aponla 06/03 20:18一樣 違法 和 知道違法 是兩件事好嗎 大

aponla 06/03 20:18

win8719 06/03 20:18還當到官

win8719 06/03 20:19你覺得一個政府官員無法可以不知道違法這

win8719 06/03 20:19符合邏輯

threeforw 06/03 20:19執業綠師

win8719 06/03 20:19當然可以

aponla 06/03 20:19無法 但如果可以生出法來 馬上就不違法了

aponla 06/03 20:19 懂嗎

笑死!小草不知道什麼叫依法行政,還一直跳針鬼打牆

第 1 條 為使行政行為遵循公正、公開與民主之程序,確保依法行政之原則,以保障人民權益,提 高行政效能,增進人民對行政之信賴,特制定本法。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00.46 臺灣), 06/03/2025 20:21:01

win8719 06/03 20:19他都說無法可依如何生出法來

win8719 06/03 20:19你懂嗎

aponla 06/03 20:20他又不立法 你怎麼知道不行

aponla 06/03 20:20你懂嗎

win8719 06/03 20:20你要繼續槓加油~一個幾十年的政府官員不

win8719 06/03 20:20知道無法可依是違法

win8719 06/03 20:20你覺得這符合社會常識

win8719 06/03 20:20可以記繼續往這論點走

audic 06/03 20:20等tree反駁結果只有一句綠師

aponla 06/03 20:20不是啊 你加油 把違法和知道違法混為一談

win8719 06/03 20:21就看法官~相信啥囉

aponla 06/03 20:21那這樣圖利罪幹嘛加知道違法 就不要加啊

win8719 06/03 20:21相信你的幾十年做到主官的不知道無法可依

win8719 06/03 20:21是違法

aponla 06/03 20:21拜託用點腦好嗎

win8719 06/03 20:21還是絕的他會知道無法可依是違法了

s81048112 06/03 20:21上次法官才說請被告再找找適法性

s81048112 06/03 20:22小草又忘記了

s81048112 06/03 20:22立法請去找議會喔 可憐

aponla 06/03 20:22法官覺得可能違法,他當下不覺得違法,有

aponla 06/03 20:22很難懂嗎?XD

win8719 06/03 20:23無法可依就違法很難懂嗎

s81048112 06/03 20:23所以要被告再找找方法 去說服法官阿XDD

s81048112 06/03 20:23可憐唷~

aponla 06/03 20:23甚至法官都還不知道有沒有違法 你是不是真

aponla 06/03 20:23的看不懂?

win8719 06/03 20:23除非法官信一個做了十幾年政府人員的會信

win8719 06/03 20:23~

win8719 06/03 20:23不知道無法可依違法這件事

win8719 06/03 20:23然後考試都白考的

aponla 06/03 20:23你要不要寫一遍圖利罪法條啊?XDDDD

s81048112 06/03 20:24目前沒有適法性檢方占優阿...

win8719 06/03 20:24你知道政府官員要考法律才能當嗎

win8719 06/03 20:24xdddd

aponla 06/03 20:25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

aponla 06/03 20:25令 照Win大法官解釋 明知拿掉不算 我懂

Hunterxx 06/03 20:26就是有白癡青鳥不知圖利罪要成立要

aponla 06/03 20:26好啦 win加油 大法官之位等你

aponla 06/03 20:26明知不用考慮喔 違法就是明知違法 笑死

win8719 06/03 20:26他明知阿

Hunterxx 06/03 20:26明知違法~

win8719 06/03 20:26他處理京華城案的時候就知道無法可依了

win8719 06/03 20:27你不知道嗎

win8719 06/03 20:27聯合報說的

win8719 06/03 20:27你要加油喔

Hunterxx 06/03 20:27都覺得沒有適法性問題~ 還明知了

Hunterxx 06/03 20:27大家都還在吵有沒有違法~你就覺得違法

aponla 06/03 20:27就說了 知道無法可依 不等於 知道違法 這

aponla 06/03 20:27幾個字很難懂嗎?

win8719 06/03 20:27如果照你的槓法~可能圖利罪都成立不了喔

aponla 06/03 20:27可能知道 也可能不知道

win8719 06/03 20:27因為政府官員要當要考試~他們會考法律

Hunterxx 06/03 20:28實務上有多少細部計畫沒有依照法條給

win8719 06/03 20:28所以不可能不知道無依法行政是違法

aponla 06/03 20:28不會啊 證明知道就能成立啊

win8719 06/03 20:28xddd

win8719 06/03 20:28因為無法可依就是違法阿

Hunterxx 06/03 20:28收賄~或者獲取好處就有可能成立

win8719 06/03 20:28政府官員都知道阿

aponla 06/03 20:29哈哈 就說了你去當大法官嘛 加油 違法就是

aponla 06/03 20:29明知違法 明知拿掉不重要

win8719 06/03 20:29無法可依就明知違法阿

win8719 06/03 20:29政府官員都知道阿

win8719 06/03 20:29你到底在槓啥我會笑死

aponla 06/03 20:29無法可依是違法 不是明知違法 唉…

aponla 06/03 20:30信仰真的很難打破

win8719 06/03 20:30無法可依知道違法 然後他又不是明知違法

win8719 06/03 20:30你知道你說啥嗎

win8719 06/03 20:30我拿刀捅人知道違法 但是又不是明知道拿

win8719 06/03 20:30刀捅人違法

win8719 06/03 20:30我會笑死

win8719 06/03 20:30你因該去當柯文哲律師才對

win8719 06/03 20:31我都知道無法可依是違法了~我還不明知違

win8719 06/03 20:31

win8719 06/03 20:31你才是信仰無敵

aponla 06/03 20:31不就說現在無法可依 覺得之後可能有法可

aponla 06/03 20:31依 不就不違法了嗎? 你的時間點和觀點只

aponla 06/03 20:31能卡住是不是啦XD

win8719 06/03 20:32

win8719 06/03 20:32他是京華城當下就知道

win8719 06/03 20:32不是現在

win8719 06/03 20:32是你到底在說啥

win8719 06/03 20:32我會笑死

win8719 06/03 20:32然後有法可依就沒圖利罪

win8719 06/03 20:32你知道你載說啥嗎

win8719 06/03 20:33xdddd

aponla 06/03 20:33當然你要說法官要認定他一定要知道以後沒

aponla 06/03 20:33有任何條件可以適法,那我沒話說,但現在

aponla 06/03 20:33法官都要他找適法性了,連法官都還不確定

aponla 06/03 20:33有沒有違法,不是嗎

win8719 06/03 20:33錯你犯罪當下就是無法可依去進行的

win8719 06/03 20:33笑死

win8719 06/03 20:34未發生的事情誰會去當證據

aponla 06/03 20:34有法可依為什麼還有圖利罪? 你知道你在

aponla 06/03 20:34說什麼嗎?XD

win8719 06/03 20:34知道阿

win8719 06/03 20:34有法可依就沒有圖利罪了

aponla 06/03 20:35重點是你怎麼證明他當下知道違法 看懂沒?

win8719 06/03 20:35笑死還凹到未來你知道你在說啥嗎

win8719 06/03 20:35我說了

win8719 06/03 20:35政府官員要考試會考法律~所以政府官員知

win8719 06/03 20:35道無法可依一定違法

aponla 06/03 20:35不是違法 他就一定要知道 那這樣法條幹嘛

aponla 06/03 20:35這樣寫

win8719 06/03 20:35你到底要迴圈多久

win8719 06/03 20:35你的意思是我知道無法可依違法 但我不是

win8719 06/03 20:35明知違法

win8719 06/03 20:36你去把這句話說給別人聽

win8719 06/03 20:36看誰知道你要表達啥~前面打後面的臉

win8719 06/03 20:36不通邏輯的東西你還一直說很高興在哪邊槓

aponla 06/03 20:37你去跟法官講啊 他偵訊就是說他不知道違法

aponla 06/03 20:37 然後筆錄還不寫 怪我喔XD

win8719 06/03 20:38是他要跟法官講

CavendishJr 06/03 20:38一定有錄音錄影啦....

aponla 06/03 20:38他講了啊 新聞都不看喔

win8719 06/03 20:38法官會信一個無法可依但是不知道明知違法

win8719 06/03 20:38的官員~然後還要考過法律的~

win8719 06/03 20:39這符不符合社會常識 經驗法則囉

aponla 06/03 20:39所以你加油去當法官或大法官啊,我只是點

aponla 06/03 20:39出事實而已 顆顆

win8719 06/03 20:39我不用當阿

win8719 06/03 20:39是你去當阿

win8719 06/03 20:40你說的法官好像信了一樣了

win8719 06/03 20:40怎會是我去當阿

aponla 06/03 20:40事實就是他偵訊時否認知道違法,然後檢察

aponla 06/03 20:40官筆錄沒寫,事實就是這樣

win8719 06/03 20:40事實是~他說他表達的語意差不多

win8719 06/03 20:40你紹秀配也是看一半信一半阿

win8719 06/03 20:40猛的

aponla 06/03 20:41我那時說法官信了?你的理解能力真的能當

aponla 06/03 20:41法官嗎?XD

win8719 06/03 20:41上面阿

win8719 06/03 20:41你都忘了嗎笑死

win8719 06/03 20:41你不是一直用這套辯論嗎

win8719 06/03 20:41難道是我嗎

aponla 06/03 20:41我只有說法條和他否認知道違法吧

win8719 06/03 20:42我也說了考試他會考法律吧

win8719 06/03 20:42所以他不會不知道明知違法吧

aponla 06/03 20:42不是 我是打臉你說 違法=知道違法

kissung 06/03 20:42https://i.imgur.com/WL5xdLR.jpeg

win8719 06/03 20:42不是你是說~知道不依法行政違法 會不明知

win8719 06/03 20:42違法

win8719 06/03 20:43然後你槓不下去突然扯法官

win8719 06/03 20:43我會笑死

win8719 06/03 20:43然後還扯說啥將來有法可能有法可以是應

win8719 06/03 20:43所以你才要去當法官

win8719 06/03 20:43把未來沒發生的事都考慮進去

aponla 06/03 20:43扯法官是法條喔 我就問你法條怎麼寫 你又

aponla 06/03 20:43在該劇情喔XD

win8719 06/03 20:44扯法官你說啥法條

win8719 06/03 20:44我會笑死

win8719 06/03 20:44你要不要看你推文

win8719 06/03 20:44話說你推文都在還可以槓我會笑死

leav 06/03 20:44鳥鳥連複製貼上都可以搞出一堆亂碼

aponla 06/03 20:44你說違法=明知違法 又要否認了喔?

win8719 06/03 20:45我說的是官員知道不依法行政就是違法

win8719 06/03 20:45推文載喔

win8719 06/03 20:45是你自己說~官員知道不依法行政違法 又不

win8719 06/03 20:45是明知違法

win8719 06/03 20:45話說你臉皮怎這樣厚

win8719 06/03 20:45推文都在還可以亂改

a1322313 06/03 20:46錄音錄影拿出來先,看一下筆錄跟現場有

a1322313 06/03 20:46沒有一樣啊?青鳥智商真的是有夠低,懷

a1322313 06/03 20:46疑當初老母在懷胎時是不是有可以撞過

a1322313 06/03 20:46刻意*

greedycyan 06/03 20:47t大真的是渡化眾生

aponla 06/03 20:47現階段不清楚法條,但之後覺得可能有其他

aponla 06/03 20:47適法性,就不是知道違法啊

aponla 06/03 20:47很難懂嗎?XD

win8719 06/03 20:47很難阿

win8719 06/03 20:48因為沒有一個法院會把未來沒發生的事當證

win8719 06/03 20:48

aponla 06/03 20:48所以法官還叫他找適法性 看懂沒啊?

win8719 06/03 20:48你要不要去當法官

win8719 06/03 20:48去把一個未來沒法生的事當證據xd

aponla 06/03 20:49笑死 明知的主詞是法院嗎? 天才說一下

jack7775kimo 06/03 20:49嘻嘻,無敵的邏輯又在糞坑win辣^_^

win8719 06/03 20:49蛤你在扯笑死

win8719 06/03 20:49這又關明知啥事了

win8719 06/03 20:49可以解釋一下嗎

aponla 06/03 20:49明知的主詞是法院嗎? 來 這位天才告訴大

aponla 06/03 20:49家明知的主詞應該是誰?

aponla 06/03 20:50你先回答這個問題

suja 06/03 20:50閱 下去

win8719 06/03 20:50誰跟你說明知主詞事法院阿

win8719 06/03 20:50你去問他阿笑死

win8719 06/03 20:50大天才你又幻想嗎

aponla 06/03 20:50是邵 還是 法院? 二選一 很簡單了吧?XD

win8719 06/03 20:50

win8719 06/03 20:50你到底在說啥啦

win8719 06/03 20:50我會笑死

win8719 06/03 20:51你幻想世界我進入不了啦

aponla 06/03 20:51法條規定 明知違法的主詞應該是誰?

win8719 06/03 20:51有跟你討論法條嗎?

aponla 06/03 20:51不敢回答喔 呵呵

win8719 06/03 20:51我要回答啥

win8719 06/03 20:51你幻想世界我又進入不了

win8719 06/03 20:51你問啥我都不知道

win8719 06/03 20:51你到底在自爽啥阿

win8719 06/03 20:51我會笑死

win8719 06/03 20:51你事幻想天才了

aponla 06/03 20:51哈哈 法律問題不討論法條 笑爛 好啦 你去

aponla 06/03 20:51討論你想討論的 不吵你了

win8719 06/03 20:52因為後面提到法院不是談法條阿

win8719 06/03 20:52我又沒辦法跟你幻想

rea1 06/03 20:52律師有比小草專業?

aponla 06/03 20:52不敢回答 笑死 不討論法條了 氣氣氣 呵呵

win8719 06/03 20:52我快笑爆

win8719 06/03 20:52還好推文都在喔

win8719 06/03 20:52不然我還以為我進入幻想世界了

win8719 06/03 20:52怎會把未來的事情~討論到明知了

aponla 06/03 20:53我來解答 明知違法的主角當然是邵啊 不敢

aponla 06/03 20:53回答 笑死

win8719 06/03 20:53然後了這跟剛剛討論的有關係嗎?

win8719 06/03 20:53你到底解答啥

win8719 06/03 20:53我看不懂了

win8719 06/03 20:53你幻想世界在自爽啥

win8719 06/03 20:53可以告訴我媽一起嗨一下

aponla 06/03 20:56所以未來能不能適法是要從邵的角度去看啊

aponla 06/03 20:56,又不是法院,就有個瞎咖在那扯法院幹嘛

aponla 06/03 20:56去考慮未來的證據XD法官都叫你去找適法性

aponla 06/03 20:56了,就表示法官都不確定,那為什麼邵當時

aponla 06/03 20:56一定要確定沒有?他覺得還有可能可以做為

aponla 06/03 20:56什麼不行?

Berotec 06/03 20:57法官叫他去找適法性是提醒爭點是適法性..

Berotec 06/03 20:57....跟法官確不確定沒有狗屁關係

aponla 06/03 20:57法院明不明知跟邵明不明知沒關係好嗎,拜

aponla 06/03 20:57託腦袋不動起來

aponla 06/03 21:00所以回到邵這邊 重點就是 偵訊時邵就沒承

aponla 06/03 21:00認知道違法 然後筆錄沒寫 我只是交代事實

aponla 06/03 21:00,法官怎麼想我就不解釋了

fab5 06/03 21:05綠畜名嘴都沒膽討論了 剩你們這些沒收錢的還

fab5 06/03 21:05在護航 可悲

afucanfly 06/03 21:08鳥的言論真的很猛

dfg99 06/03 21:11知道什麼叫筆錄嗎? 就是證人講什麼就打什

dfg99 06/03 21:11

LEBRON99 06/03 21:12北檢不敢拿錄音錄影出來對就是有鬼

harry801030 06/03 21:18又有自以為法律專家的蠢鳥了

beergap 06/03 21:19看好你超越林智群

lbowlbow 06/03 21:23反正詐騙集團只要唬爛法盲小草成功就夠

tenshouw 06/03 21:29論文呢

rick12369874 06/03 21:31當庭勘驗錄音怎麼不敢?

gghank 06/03 21:31

Tyc109 06/03 21:34證人沒準用錄音錄影?你要確定欸大律師

deathbead 06/03 21:43律師還是綠師?律師也是很多種捏

theta4719 06/03 21:45避重就輕 好了啦 造謠仔

kenyeh001 06/03 22:01只剩你可以一刀斃命了,趕快申請證人吧

kenyeh001 06/03 22:01!!!

cheng399 06/03 22:06好的 哥

skyexers 06/03 23:12都快60歲的人了 很難得到黨的重用啦^_^

hugi147 06/03 23:26https://i.imgur.com/xtshwmp.jpeg

hugi147 06/03 23:27來 你來一句 我問看看gpt一個

hugi147 06/03 23:27噢 對了 政府告人的法庭直播感覺滿重要

hugi147 06/03 23:27的 你認同嗎?

fkfcu 06/03 23:43半瓶水叮噹響

ImCPM 06/04 00:21低學歷老人:確實確實!大師說的真好

fastevil 06/04 04:17哈哈哈 綠共真強,亂寫一通被勇敢否認還

fastevil 06/04 04:17在拍手

nalthax 06/04 06:47盧正當初也是被當證人請去的,監察院報告

nalthax 06/04 06:47有針對類似的狀況提出糾正,可憐啊盧正,

nalthax 06/04 06:48可憐啊司法

thomaspig 06/04 06:49好了啦 要洗多久

nalthax 06/04 06:50當初審他的法官現在是監察委員;其中經手

nalthax 06/04 06:50過他的案子的值日檢察官是法務部長,去看

nalthax 06/04 06:50監察院報告之後再來看包括你這個著作等身

nalthax 06/04 06:50的最高法院法官助理,司法體系根本沒救

catatonic 06/05 18:16好了啦柯糞 可以回去土城哭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