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jumpj2版友請進
※ 引述《noway (null)》之銘言:
: 前情提要 #1cSlaD-F
: https://imgur.com/C8zutfe 這是你說的
: 我是不太懂憑甚麼一個自稱法律人卻有這麼明顯的邏輯缺陷
: 覺得一個法案有問題居然是「會讓人心生恐懼」?
正常人只要看過我的原文,就會知道我所指出的法案問題,是他的內容不明確、處罰範圍過廣,受規範者無法預見自己在什麼樣的情形下會被處罰,因為這些原因,所以會導致受規範者心生恐懼。
問題點不是心生恐懼,這只是附帶的後果,真正的原因,是法條不明確、過度擴張、無法預見、無從審查。
這些我原文都寫得很清楚,我甚至援引了釋字432 佐證自己的論點。底下的版友,縱使有人不同意,但都能理解我在講甚麼,就你看不懂,可能你的大腦比較不擅長處理稍微複雜點的文字資訊吧。
: 對照你迴避一整晚的覆議案第七點「懷疑公務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 今天你卓老大一個無情下車把「懷疑」二字拿掉說代表當時的心情
: 我以為法律人要白紙黑字講邏輯因果
: 結果你們法綠人一個看心情 一個覺得法案讓人心生恐懼不妥
: 挖靠太顛覆一般人對法律人的認知了吧
: 噗噗
--
有請點評兒少法
我猜會裝死跳過我推文
你犯了一個最基本的邏輯錯誤,這是其一
https://reurl.cc/vabN1a你問的問題跟本文主旨無關,有興趣自己找文章看,別老當伸手牌,這是其二
個資法現在也一堆問題啊
不當凝視?
whataboutism可以簡單破解:你就說兒少法修
法和國會改革法一樣都違憲就行了
問題是我沒研究過兒少法 我跟你不一樣,對於自己不懂的事情,我不喜歡隨便胡說八道
我能理解但不同意,畢竟現行法律本身
就有一些有相同缺陷,所以用這個方式
來批評一個新法我覺得不適當,而且最
終解釋權還是在大法官身上,所以還要
再等一陣子
如果裝死不回反而顯得雙重標準,就像黃國昌
不行餒 雙重標準的部分全部都用whatabotism
來擋喔== 大小眼要這麼明顯的ㄇ
這是一個非常基本的邏輯謬誤 要證明我雙重標準,至少你得證明 1.其他法案確實存在違憲之虞 2.我支持或者不反對這些法案的缺點繼續存在 僅僅因為國會改革是眼下最重大的議題,而我不想偏題,就直接推導我雙重標準 這不僅說理不足,證據也不充分 這就像我發文批評酒駕,你就跟我扯「機車亂竄不重要?紅燈左轉不重要?違規停車不重 要?你沒討論,就是雙重標準」,一樣白癡 我理解你的受教程度,可能無法區別其中的不同,不過還是敦促你去思考一下
你沒研究就能大小眼 那你說的話跟你的
論點也是屁話啦XD
你提出的觀點就一堆這幾年通過的其他
法也會有 既然那些你不反對 那你又何
必反對國會改革
結論就是你以後談法律沒參考價值
如果知恥點 請今天開始研究 然後下次
出來靠北兒少法 那你講的話就會多點價
值了
一句沒研究就跳過 代表你的深度跟廣度
都嚴重不足 論點也就淪為空談爾爾
同理,依你的受教程度,要理解上面我的回覆確實有困難,我懂 但還是希望你能主動思考一下
你可以選擇全部批評@@
首先有沒有問題,問題在哪,我不可能都研究過 再來我不想轉移焦點 (這才是你們一直拉東扯西的主要目的吧?) 這「不代表」我不反對或者雙重標準 這邏輯上是有斷層的
而不是看顏色跟陣營就雙標
你大可說 「紅燈右轉也不對!」
「我也支持紅燈右轉該有人抓」
而不是突然說 「我其實不懂闖紅燈跟紅
燈右轉又多影響交通 所以我不評論闖紅
燈危險性」
這樣就遂了你們轉移焦點的目的了,對不對?
這只會表現出你專業度的嚴重缺乏
每個人本來就有自己相對擅長的領域。一個法案,從解釋、適用,到批判的學習過程,批 判是最難掌握的,需要相對大量的研究。
一個大力批判一個議題的人 竟然不了解
同類型的議題 代表他說的話很可能是摻
雜大量幻想的假論點
你的前言跟後語在邏輯上對不上 首先,我大力批判國會改革的議題,跟甚麼事情是「同類型」呢? 第二,為甚麼我不了解國外改革以外的議題,就代表我在國會改革的論點是假的? 你沒發現你的邏輯中頻繁出現最基礎的謬誤嗎? 可能跟受教程度有關吧,我對這種謬誤相對比較敏感
所以才會選擇迴避討論 因為一旦開始討
論 就會被看破手腳
全黑欸…不過好像不意外
基本上我的結論很簡單 就是你是雙標仔
因為你的論點可以套在這幾年非常多新
修改的法案和既存舊法上
既然那些東西你不反對 那麼國會改革你
就是過度恐慌 跟雞蛋裡挑骨頭
當然 如果你多了解其他你沒做功課的東
西後 也開始大力反對 那麼你就不雙標
了
不過很明顯的 你明天還是不會去思考兒
少法跟你的論點的問題在哪
我剛剛才發現自己拼錯你的id 深感抱歉 對不
起= =
沒關係,你也不是第一次犯錯了。
因為你選擇了逃避 跟雙標
以及迴避解釋
同樣的 你之後如果了解 選擇了護航兒
少法 那麼 你的護航 也直接變成其他人
可以反駁你論點的利器了
你首先得點出而兒少法確實有我講的問題 再來得證明我護航這些問題 這兩點你都沒有論證,就批評我雙標,說明你教育程度還沒有達到邏輯足夠嚴謹的程度
畢竟任何一句你護航的內容 都可以成為
打臉你的內容
所以結論還是很簡單 就是你是雙標仔
選擇了逃避了解 用自己沒有做功課逃避
問題而已
我就不假設你其實有做功課但是迴避討
論了 因為這樣更糟糕
我覺得這是學派跟見解的不同啦 所以不批判
他所謂範圍過大的論述
現在有哪個學派支持黃國昌的改革嗎? 好奇問一下?
很簡單
因為你的論點
這種論述 非常法律都會變成有問題
*非常多
其實這個論點吵過很多次了 我覺得法條沒有
一步到位的 希望一個新增的法條沒有疏漏是
緣木求魚
你所謂的真正原因 就是讓你注定變成雙
標仔的重點
我解釋過了 1.你得先說指出哪一個法規存在同樣的問題,並且在個案中具體說明,而不是空泛指摘 2.再來你必須證明我護航這些法案的問題 具備這兩點,你才能說我雙標 作不到就說我雙標,說明你的大腦不擅長處理邏輯問題 可能你的閱讀理解能力比常人還要差吧,解釋兩遍了還是聽不懂
因為你這樣等同否定了許多現行法律的
存在 是脫離立法修法現實的論述
這又是一個過於跳耀的邏輯 不過我已經習慣你的不懂了,哈
就好像一個孩子剛學會說話你就問他將來要做
什麼工作 難到等他長大了不是他說的工作要
塞回去?
最後 建議你可以多了解其他法律
這樣或許能讓你知道其他人在表達什麼
我建議你先把基本邏輯縷順了再來跟人討論法律問題 要頻繁指出你的邏輯謬誤也滿累的
法律就是沒有一步到位這種事 不過這的確是
藍白要多跟民眾溝通說明的責任
我不需要特別點出什麼啊@@因為你只要
去做功課就知道我在講什麼了
現在就是看你有沒有打算做功課而已
所以你未經論證,直接指控我雙標,就存在重大的邏輯缺陷啊 總算承認了吧
你既然認為是沒必要的 那麼你也不會理
解別人說你在雙標什麼了
你看,你又犯了一個邏輯錯誤 我哪一句說沒必要呢?
懂的都懂 你要一直維持在不懂 那你也
永遠不會懂別人在講什麼
「懂得都懂」不是一個具體的論述,這句話本身沒有任何獨立的內涵 一直指出你的邏輯謬誤很累欸
我是覺得齁 你要說什麼範圍太大我沒意見 但
拿什麼心生恐懼這種側翼等級的論點就多了
你都說沒做功課了 那麼我講出再多有關
的內容 你一樣沒做功課 那還是會繼續
用「我沒做功課」去迴避你論點上的核
心問題
畢竟你只要自稱沒去了解 別人就不能舉
例啦
我有沒有了解是我雙不雙標的評判標準嗎?不是吧? 雙不雙標你得證明前述的1.2.點啊 你的言論充斥著偽邏輯,你自己都沒感覺嗎? 也是啦,習慣了
但問題在於你的核心論點其實跟務實上
立法修法是根本背離的
所以別說兒少法 我甚至能隨便丟出好幾
個其他既成已修的法案
「丟出來」不算說理 假如我現在說你是個白癡,這是說理嗎?不是 我得具體說明a.白癡的定義b.你的具體行為是甚麼c.你的行為如何符合白癡的定義 簡單來說,你要論證 當然我們都知道你缺乏這樣的能力
通通都能套用你的論點 但是他們可都正
常在運作中呢
兒少法只是拿來聽聽你雙標的回應而已
畢竟這個還真的就是有你的論點中的問
題導致出事的法
但你既不願意了解也不願意批評
沒去了解的原因很多,這不代表我不願意批評,更不能直接推導表我雙標 你的問題就在這,永遠不知道自己的邏輯錯誤在哪
就等同你也只是在雞蛋挑骨頭國會改革
並不堅持你的核心價值而已
「就等同我在雞蛋挑骨頭」 這同樣是一個經不起邏輯推敲的指控 我沒研究B議題,不代表我在A議題上就是雞蛋挑骨頭,沒事找事,這完全兩碼子事,缺乏 必然的因果關聯 不過我想你應該分辨不出來啦,受教育程度所限制
否則也不會說出 自己不了解其他交通問
題 所以不評論 這只能用雙標 或是超級
外行來解釋你的法律素養喔
不存在一個法律人甚麼法案都懂,就像很多商法教授公法程度搞不好跟普通的大學生不多 而已,這不代表他外行,只是每個人都有自己擅長跟相對不擅長的領域 雙標這點我解釋過很多遍了,有點懶得重複解釋 你有沒有發現自己的每一句話都有邏輯破綻? 真的是每一句喔= =
你就繼續用自嗨的邏輯破綻來迴避
我沒有自嗨啊,你的話裡充斥著未經論證的偏頗預斷跟邏輯破綻,這是事實 可能你受教程度比較低吧,不怪你
你不想做功課這個你的核心缺陷問題XD
我沒做功課,跟我不想,甚至我雙標,是完全不一樣的層次 你看你,老毛病又犯了
因為邏輯破綻這點可是完美出現在你對
於國會改革的論述喔^ ^
歡迎你指出來,具體論述 當然我們都知道你的教育程度不足以支撐你作到具體論述的程度
多說無益 等到你對兒少法做功課後
才有跟你討論的價值^ ^
等你具體證明我雙標再說啦 邏輯王
畢竟跟一個法律外行人講那麼多
也是白說 等你做完功課再來吧~
你看,又犯了一個邏輯謬誤 對某些議題相對不熟悉,完全不代表這個人外行 如前所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相對專精的領域,以及不專精的事情 這我好像之前就解釋過了? 也是啦,依你的大腦機能,恐怕得多解釋幾遍才懂
你既然沒有不想做功課 就等你囉~
等你做完就能知道為啥大家都說你的論點
有沒有研究少事法,跟我雙不雙標是兩碼子事欸,我講過了 中間跳過太多段論證了
存在邏輯缺陷了 希望你到時候知錯能改
然後你講話很GPT 不會是去用GPT複製的
大家? 我只看到你在耍寶XDD 每一句話都充斥著兩到三個邏輯破綻,真的有夠好笑
推
吧?
又來,老毛病又犯了 1.ChatGPT的說話模式怎麼樣? 2.我的說話模式怎麼樣? 3.我的說話模式如何跟GPT符合 你要推論我講話像GPT以前,至少要論證以上三點吧?這是大學邏輯課一定會教的三段論法 好奇你上過大學嗎?這都不知道,邏輯跟毛線球一樣不著邊際
因為你一旦去做功課這些邏輯破綻就都
上啦 會自動成立@@
只是你也不敢去做功課而已
畢竟你這篇回復的核心論述就是地圖砲
哪一句話地圖砲? 你看你的毛病就在這,只會丟議題,從來不會論證 可能跟教育程度有關吧
等級 然後再用「我沒做功課」
去回應其他人的質疑而已
反過來也是證實你多不想做功課而已
看你願意反駁這麼多也不願意翻書
大概也就知道你程度到哪裡了
不敢說多高,但吊打你還是很簡單的 你的邏輯破綻太多了,隨便一個西瓜都能指出來
加油 等你做好功課的那天看你怎分享喔~
阿你就說你不做功課 我放更多也沒用啦
你現在講的話,沒一句有用啊? 只會丟議題,不會論證,這是其一 每一句都充斥著2到3個邏輯破綻,這是其二 是甚麼事情讓你以為,如果我做好功課,你講的話就會比較有用?XD
等你做完功課你就知道別人在講啥了
就真的等你做功課囉~
不做功課就自稱吊打人 只是自嗨而已
吊打你還真的不需要作甚麼功課 用基本的邏輯就辦的到了,任何人都可以
掰掰 雙標仔
你看,前面早就打臉過的事情,還在跳針,說吊打你,還不信?
是不知道要怎樣的受教程度才能跟你討論啦…
邏輯不要像ast一樣殘破就可以
但你舉的例子根本跟之前的討論兜不起來啊
哪裡都不起來?不要跟ast一樣只會丟議題,不會論證欸
要麻說法律明確性重要開始檢視所有法律 要
你這就是轉移焦點啊
嘛承認根本沒人在乎法律明確性 不然就是不
法律明確性可是經過大法官闡釋好幾次的內容,說沒人在乎,有點武斷啦
要拿這來當反對理由
你說闖紅燈不好 結果只抓機車闖紅燈 那是怎
每個人的勞力精力有限,時間控管也不同 我個人的時間精力可能只能支稱我去抓機車闖紅燈 但不代表其他車輛闖紅燈沒人抓啊 反到你現在的邏輯是,因為有些人闖紅燈沒被抓,所以大家闖紅燈都沒關係? 這甚麼鬼才論述啊?
麼要跟社會大眾證明闖紅燈不好?還是你跟噗
馬一樣只處理特定認知攻擊?
我知道有點悲哀,不過他是專業的槓精,
他們存在的目的不是為了把概念說清楚,
而是把範圍擴大讓概念混淆而已。這些
受過訓練,所以無法被說服。
如果你的脾氣被牽動,他們就贏了,接
著會說你崩潰了什麼之類。他們只是要
讓這個事情失焦而已。認知作戰就是在搞
這個,所以我會建議你,與其跟他們打這
種混淆戰爭,不如重複的用簡單的方式,
把概念給釐清,不要engage 在無謂的爭
執上,時間跟精神留給正常人,加油(
拍拍)
也是啦,他們愛耍寶,自己去玩好了
本來就是啊。你畫一條歪七扭八的線然後說這
就是標準,大家請跟著這個標準做。團體生活
誰會配合你啊?
標準是釋字432劃的,不是我劃的 你要說大法官的標準歪七扭八也行,但起碼你要論證 當然我們都知道,你根本不具備這種能力 好啦不回你了,小朋友自己旁邊玩沙去
然後還說我精力有限,拜託精力有限就不用出
來畫線了讓精力充足的人來吧。你的標準只有
同溫層會想發漏。
不知道什麼受教程度不攻擊人就不會論述==
有夠慘。你也提到是大法官畫線,所以你在…
?還是你是偷上ptt的大法官?
好了啦 槓精 去做點有意義的事吧
j大辛苦了!他們根本沒想好好討論,從頭到
尾用破爛邏輯不斷跳針,臉被打的啪啪響還一
直湊過來!
的確破爛邏輯
辛苦了,槓精無法正面論述就扯開話題,但
是話題不論扯了多遠,不會認錯的人就是不
會認錯
感謝一樓示範無腦跳針
邏輯破爛笑死
辛苦了
Noway整天跳針
原po超強大推一個
推2
推
這麼爛的法案都有人要護航,笑死文盲
12
首Po前情提要 #1cSlaD-F 這是你說的 我是不太懂憑甚麼一個自稱法律人卻有這麼明顯的邏輯缺陷 覺得一個法案有問題居然是「會讓人心生恐懼」? 對照你迴避一整晚的覆議案第七點「懷疑公務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8
你的問題在於用學術研究的心態在看一個實務上的法案 學術上當然可以用想像的擬出法條 但實際上路肯定是另一回事 這種認為法案應該萬無一失再上路的心態 基本上就跟懷疑論者在看待所有事物一樣17
偷換概念。 沒有人要求你的法案要完美無缺,只是拜託你不要出現一堆低能的漏洞而已。 : 基本上就跟懷疑論者在看待所有事物一樣 : 其實前面把「心生恐懼」拿出來講就知道你要嘛是為了槓 沒想到同一件事情要跟你解釋兩遍。不過沒辦法,有些人的大腦就是不能負荷太複雜的東2
當然不是我說得算。 理論上,應該是立法者要負責指明法條的適用範圍。 可是,「我們的立法者自己也不知道啊」顆顆。 : 我不就說了 一個共識不可能100%的人都滿意 哪來共識?上一篇才打臉過你,這篇還在跳針27
立法者知道啊 法案範疇不都列出來了 他們不知道的是邊角難以判斷的 啊你拿那種邊角的說「立法者都不知道」 容我直言 「你有邏輯嗎」?6
聽我一句話可不可以不要在圍攻小J版友了,請 大家給個面子放過小J好嗎?政黑的和諧需要你 我一起的努力,大家一起罵政客不是很好,我先 示範一次,馬英九請吃屎謝謝。 -----34
判例制度早就廢除好幾年了,現在通通改採大法庭裁定,不會在產生新判例了 你是要怎麼讓新法「累積判例」?勾勒輪廓? 你在胡謅之前,都不會去查證一下嗎? 我是覺得啦 你要胡說八道可以,沒有人禁止你1
看來你是法律人,但靠著會用法律術語、抓人語病後放大檢視, 不是什麼真功夫, 只是用術語在掩飾而已。 判例廢除可以看這個:
爆
[問卦] 地震時,有誰真的心生恐懼?早上七點五十八分地震的時候,有多少人是真的心生恐懼? 還是很多人覺得還好? 我是穿上鞋子就往一樓跑。看到鄰居的老太太,嘴裏一直喊著阿彌陀佛...阿彌陀佛...阿 彌陀佛... 感覺不少人是真的被嚇到?爆
[問卦] 鵝姐的恐懼要來了嗎見鬼了,平常沒有人的車站,怎麼這麼多人,企鵝姐會不會心生恐懼,不敢到車站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67
Re: [情報] 陽明海運2021年法人說明會 PDF檔案認真覺得跑去檢舉不是吃飽沒事做的法盲,不然就是選擇性接受資訊,自己不認同的資訊就 打成假消息,就影射人家犯罪,這麼做跟你本來不認同的行為有什麼兩樣? 證交法第155條是「操控股價」,而認為他人散布’不實’消息的是其中第六款,請注意, 構成要件是要’不實’,請問原文主觀及客觀哪一條認為是不實消息? 大部分有關於155條的判例都是著墨在其他款項,翻一翻只有《最高法院105年台上字第1596X
[問卦] 王力宏在婚姻裡也可能是受欺負的一方李靚蕾很會玩弄文字 一發文,風向就一面倒 可是大家怎麼知道王力宏不是弱勢的一方? 結婚一年就找心理醫生 王力宏說五年的婚姻活在恐懼威脅之下13
[課業] 刑法題目問題各位前輩好 今天小弟在寫這份考題的時候有些疑問 節錄題目: 甲順利使用螺絲起子撬開門鎖,在屋內搜尋財物時,適逢A提早返家,甲持螺絲起子朝A攻 擊,A側身閃過攻擊,雖然甲未再追擊,但A因過度恐慌,在逃跑時失足跌倒,後腦杓撞地12
Re: [閒聊] 衛福部將制定子法訂出虛擬情色圖的標準先聲明我不是支持酪梨控的 不過看半天板上很多討論都是不懂法律邏輯 感覺會被依法行政官僚跟團結的保守陣營玩得死死的 真正的問題出在母法 兒少性剝削條例 這部法律規範的犯罪態樣6
[問卦] 除了共產黨,現在最讓大家感到恐怖的是?共產黨最可惡 言論審查 讓大家發言發文心生恐懼 讓大家發言發文自動自我審查 那除了共產黨,還有誰最讓大家感到恐怖發言發文心生恐懼?3
[討論] 黃國昌知道什麼是法律明確性原則嗎黃國昌雖然是民訴學者,但相信這種基本的憲法學理他肯定也是略懂略懂的。 釋字432號解釋:「法律明確性之要求,非僅指法律文義具體詳盡之體例而言,立法者於 立法定制時,仍得衡酌法律所規範生活事實之複雜性及適用於個案之妥當性,從立法上適 當運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或概括條款而為相應之規定。有關專門職業人員行為準則及懲戒之 立法使用抽象概念者,苟其意義非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1
Re: [新聞] 目睹女醫未婚妻巴黎吻小開 他PO網她輕有新聞說小開因為 張南把退婚後的喜帖喜餅等等寄到他家,讓他心生恐懼 恐懼的原因是張南不知道用甚麼方法查到他現址 而另一篇檢調和張南的對話有提到 張南是從小開的公司員工要到地址的- 這都你自己貼的喔 受規範者可理解、可預見,並得由司法審查的要求 僅有在涉及特定職業時(釋字第545、702號參照) ,才有「依適當組成之機構依其專業知 識判斷」這樣的論述,否則多以「一般人民」、「一般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作為判斷依據 惟晚近多以「一般受規範者」可理解、可預見、得由司法審查來認定法律是否足夠明確,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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