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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聊聊台灣的檢察官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聊聊台灣的檢察官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1

真的笑死!

你們這些小草法盲睜眼說瞎話的能力不是普通的誇張

居然不知道台北市政府自己訂定的人民陳情作業要點第十點明文規定

十、人民陳情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理機關應通知陳情人依原法定程序辦理:
(一)檢、警、調機關進行偵查中者。
(二)訴訟繫屬中或提起行政救濟者。
(三)經判決或決定確定,或完成特定法定程序者。



京華城案這個在訴訟中的案件,依照此一規定

就是沒有送交都委會研議的空間

而都委會此前也多次以不合程序為由駁回京華城的申請案

結果你柯O哲居然接連以「109 年 3 月 10 日便當會裁
示」、「109 年 4 月 15 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 年
10 月 27 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 年 4 月 21 日、110
年 8 月 10 日便當會之裁示」、「110 年 11 月 11 日接
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
年 2 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


明顯違反台北市政府自己訂定的陳情作業要點

你居然還可以硬ㄠ沒有違法?

真是睜眼說瞎話到了極點!

然後不要說檢察官栽贓你啦!

你都發局黃景茂局長自己簽呈公文的就白紙黑字寫著「奉交下」

http://i.imgur.com/53ZudjJ.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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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交下」是公文中引述上級機關或首長的來文時使用的語詞,表示「遵照上級交辦的指示」、「奉上級之命」的意思,用法是在承接或傳達上級指示時使用,例如「奉交下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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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還要在法官面前硬ㄠ說市長沒有指示送交研議

你騙誰?

你這種詭辯的說法騙騙無知小草還可以

但在法院面前就是自曝其短

誤以為法官不懂法律

不懂行政程序

還想法院判你無罪

真是痴人說夢話


※ 引述《LimYoHwan (gosu mage)》之銘言:
: 聊聊京華城這事,有些話不吐不快
: 最近一直在關注京華城這個案子,看著新聞報導,心裡頭總覺得有點堵得慌
: 本來以為就是個什麼商業開發的糾紛,可越看越覺得不對勁
: 尤其看到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在法庭上的說法,更是讓人心裡一驚
: 這已經不只是誰對誰錯的問題了,而是我們還能不能相信一些基本的是非對錯
: 這事兒是怎麼回事
: 簡單來說,有個叫黃景茂的先生,以前是台北市的都發局長
: 他在這個位子上,處理過京華城申請容積獎勵的案子
: 他做的就是把這個案子送去公開展覽,讓周邊的居民都能來看看,提提意見
: 這聽起來沒什麼問題吧,照規矩辦事嘛
: 而且,之前監察院還專門說過,政府部門不能隨便卡著人家的申請不辦,該走什麼程序就: 得走什麼程序
: 黃景茂自己也是都市計畫這方面的專家,一輩子都在幹這個,他很清楚什麼是合法的,什: 麼是不合法的
: 他覺得京華城來申請,手續都齊全,那就得讓大家看看,聽聽大家的聲音
: 這事兒在他看來,就是個依法行政的本分工作,甚至都沒必要跟市長柯文哲報告
: 可問題就出在這了
: 檢察官不這麼看,他們覺得黃景茂讓這個案子公展,就是有問題,就把他給起訴了
: 這就有點讓人看不懂了,按規定辦事,怎麼還辦出問題來了
: 最讓人想不通的地方
: 真正讓我感到後背發涼的,是那個偵訊筆錄
: 黃景茂在法庭上說,他從頭到尾都跟檢察官強調,自己做的一切都是依法行事,沒有違法: 可去年九月,有一次偵訊完,筆錄上寫的卻是「我知道我有違法,奉交下」
: 你想想看,「奉交下」這三個字意味著什麼
: 這不就是在說,我知道這事不對,但這是上面,也就是柯文哲交代下來的,我只能照辦: 這句話一出來,整個事情的性質就全變了,直接就把矛頭指向了柯文哲
: 黃景茂在法庭上直接說,這句話根本不是他說的,筆錄寫的是錯的
: 他說那天問話時間很短,檢察官催著他簽字,他可能也沒看那麼仔細
: 一個在公務體系幾十年的專業人士,在法庭上公開質疑檢察官偽造筆錄,這得是多大的勇: 氣,也是多大的冤屈
: 錄音檔在哪裡
: 更離譜的還在後面
: 為了證明自己沒說過那話,黃景茂的律師把當時問話的錄音整理成了文字稿,想在法庭上: 跟檢察官的筆錄對一對,看看哪裡不一樣
: 這要求很合理吧,有錄音,那就聽錄音,真相不就大白了
: 結果檢察官那邊居然不同意
: 他們說律師的文字稿沒經過確認,不能用
: 就算律師願意為文字稿的內容負責,檢察官還是不同意
: 最後法官也說不能用這個文字稿來問話
: 這我就徹底糊塗了
: 如果你做的筆錄是真實的,是最準確的,那你怕什麼對質呢
: 把錄音拿出來放一下,不就什麼都清楚了嗎
: 你越是藏著掖著,不讓大家聽,不就越說明你心裡有鬼嗎
: 這就像小孩子偷吃了糖,嘴上說沒吃,可你讓他張開嘴看看,他卻死活不張嘴,那結果還: 用說嗎
: 這件事看到這裡,我心裡真的很沉重
: 這已經不只是柯文哲一個人的事了,也不只是京華城一個案子的事
: 它關係到我們每一個人
: 如果連偵訊的筆錄都能被這樣處理,如果最直接的證據錄音都不能被拿出來檢驗,那我們: 普通人遇到了事,該怎麼辦
: 我們還怎麼相信,走進那個地方,我們說的話會被如實記錄,我們的權利會被保護
: 我真的希望台北地檢署能把那個錄音光碟公開出來
: 現在案子都已經起訴了,也不存在什麼偵查不公開的問題了
: 就讓全社會都來聽一聽,看看黃景茂到底說了什麼
: 如果筆錄沒問題,那就還檢察官一個清白
: 如果筆錄真的有問題,那這就不是小事,必須要有人為此負責
: 不然,傷掉的是大家對整個體系的信任,那個代價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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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08.12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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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6.108.127 臺灣), 10/02/2025 21:48:11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6.108.127 臺灣), 10/02/2025 21:50:07

rwhung 10/02 21:50那篇把簡單的事講的很複雜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6.108.127 臺灣), 10/02/2025 21:51:07

rwhung 10/02 21:51不過你上色上到 不好閱讀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6.108.127 臺灣), 10/02/2025 21:53:09

rwhung 10/02 21:59OK 這配色可以

tinyuh 10/02 22:31法官一定懂行政程序嗎?

笑死!行政法法律系必修,司法官考試也要考 你說他懂不懂? 法律門外漢就不要在這邊自曝其短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6.108.127 臺灣), 10/02/2025 22: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