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都委會同意840% 的委員有罪嗎
基本的就是560%
移轉容積率30% 這是沈慶京自己花錢買的 也不違法
560*30% = 168%
所以基本就有560+168=728%
那加上市政府獎勵的20% 560*20%=112
728+112 = 840% 這樣來的
現在就是在吵說獎勵的20%有沒有圖利 不過法律規定上限就是20%
如果有對價關係才比較容易成立
--
那30%的價金可能也有問題
30%的價金都遠低於市府找的估價公司
估值
說的好像才一成多的差距,事實上這造成1百
億以上的利益差距,如果京華城可以這樣搞,
為什麼不開放也讓大家這樣搞
京華城才蓋18年就不符合都更
今天你蓋一棟大樓賠錢想重蓋台北市民還要
送你20%容積 天底下有這麼好的事?
那塊地是他們自己的耶 不是政府的 怎麼叫台北市民送
※ 編輯: a5687920 (114.40.69.189 臺灣), 09/05/2024 09:39:50準用柯P帳戶升等條例
重點是 你憑什麼都更 不符合條件 就沒
有後續
圖利不用對價 又在法盲
對價就是違背職務收賄罪了
拿30%的邊角料去換京華廣場完整樓地板面積
依法無據 又不是都更案
照你這樣講法 地是自己的就不用管都市
規劃 那還要容積率幹嘛?通通給我蓋到
容積當然是屬於市民啊
容積率本來就有法律規定
最高
多少真正是危老的案件,卡在建商跟那一兩戶
地主的幾十坪談不攏,如果隨便就可以給出一
成多的容積率,瞬間全城多了幾千件都更
地是你的 但容積可不是
現在算法都是給到法律的上限阿
還有給好給滿30%是常態嗎? 價差不用補嗎?
那是適用都更才能給20% 京華城就不是
提建議而已,看決策的是誰啊~
對阿 所以現在20%才有爭議
主要是依京華城的條件,憑甚麼拿容獎?還
拿好拿滿!?
公文上寫「準用」都更吧,這兩個字就是
問題必須釐清的癥結
行政官員不能自己認為準用,不然就不需要法
律規定了,要法條明確的寫在何種條件請你準
用某條才可以
那20%無法令依據 就是圖利
一般都會給容積獎勵 就是談條件
同案有公務員被判有罪 非公務員會被當共犯
比如說蓋綠建築 或是人行道 之類的
可以跟政府談
地是他們的,但容積率不是他們的。
都委沒有行政權
非都更危老哪條法律可以送20%?
談你個頭 就是談出問題 還在可以談
就不是危老 不是都更 沒有公益性
base給560已經有爭議了還不滿足
560是監察院糾正過的阿
蔣市府自己調查過說合法耶
沒收錢還有罪,那以後公務員每個都推托就
好
京華城尚未被判違法,現在是用貪污圖利押
柯。
20
首Po目前狀況是 教主說他不知情 一切尊重都市委員會的專業 所以委員們多數決通過 他就當然同意2
因為監察院不是法院 所以在今天年(113/01/24)發新文稿 糾正北市府 不過用的是違失 但有沒有 違法5
看一下今年都市發展局被監察院糾正後發的新聞稿 監察院糾正說唉你不能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給20%啦 都發局說沒有啦你搞錯了我是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 而且"經本市都委會討論及審議確認,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9
: : : : 監察院糾正說唉你不能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給20%啦 :25
問題就在這裡 他們就算是依據自治條例80-1~80-5來申請 法條只寫可"酌予" 沒有詳細寫要符合什麼條件 只知道非都更規定獎勵上限是20% 都委會頭大就在這裡 要提什麼條件 該給予多少獎勵 沒有人知道1
找到細部計畫書跟會議紀錄 京華城跟都委會都是知道有自治條例80-1~80-5的,乖乖照規定玩就好 但是京華城用申請後會超過20%為理由(三小,應該是真的不想回捐) 要求比照都更獎勵規則再做調整
60
Re: [新聞] 京華城案羈押庭11時結束 柯文哲堅稱未收賄你到底在迴圈什麼東西 現在就是這個840%過程完全合法 但獎勵容積過高遭到質疑 加上抓到應的4500金流,才去查圖利跟貪汙 有圖利跟貪汙,這個840才會違法,不然他就是縣市合法裁量權33
[轉錄] 蔡正元:京華城的爭議 民進黨當權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22
Re: [新聞] 京華城都更案燒柯文哲 黃瀞瑩:若司法公照威京的說法 1987年買下後就開始向市府申請土地變更開發 歷經吳伯雄、黃大洲、陳水扁、馬英九、郝龍斌 都沒解決 還為此連三捐以符合要求27
[討論] 所以京華城的容積率會從840%改回560%如題 如果840%是違法的,那會改回成容積率560%嗎? 如果840%是容積獎勵20%才達到840%容積率的,那是不是其實沒收賄也可以達到840%容 積率 所以沒收賄也不算違反貪污法吧?3
Re: [問卦] 京華城是從728%變成840%吧?京華城早期是唐榮鐵工廠 捐地30% 變更為商三用地 基準容積560% 這塊基地距離南京三民站13
Re: [討論] 陳智菡批苗博雅:從未講到840%數字容積率的上限是560% 後面都委會給了沒有前例的20%獎勵 這是苗在質詢的部分 之後京華城又買了合法的30% 而840就是560×[1+(20%+30%)]=8405
Re: [新聞] 民進黨:柯文哲圖利京華城都更案400億 要這案子在年初就打過了,威金總部集團早就澄清過,綠共還拿出來打! 擷取內文: "威京總部集團再次強調,京華廣場正確的法定容積率就是560%,係依法透過公益性、對 價性之整體規劃設計爭取容積獎勵20%,加計依法購買取得的容積移轉30%後,符合法定容8
Re: [閒聊] 京華城改建容積增至840%古美門哥昨天不是才討論全世界被噴歪,怎麼今天又來帶風向了呢 京華城這個案子,如果有問題,就是柯文哲市長有問題, 跟監察院一點關係都沒有,甚至監察院還是指正北市府過去的錯誤認定喔~ 結論1: 京華城的容積率本來就是560%,監察院只是改正北市府過去錯誤的認定2
Re: [問卦] 請問容積率問題 我覺得沒幾個人敢老實說要看有沒有人去監察院陳情吧 郝市府是因為堅持京華城只能用原本商三特的法定容積率392% (商三特是因為京華城原本的土地是工業用地要變更為商業用地 當時的黃大洲市府要求捐地30%,並且法定容積率要打七折) 京華城就跑去監察院陳情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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