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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金管會要求「數位健康證明」取代診斷書? 產險業者痛批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金管會要求「數位健康證明」取代診斷書? 產險業者痛批作者
m82
(辱華被祖光宗耀祖)
時間推噓 8 推:8 噓:0 →:11

※ 引述《sted0101 (sted)》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zWuu5Cw.png

: 條款很明確就是要
: 商品上市前也是有送保險局的
: 像之前小朋友意外險其實條款可以不賠
: 免得有不肖父母搞事
: 但金管會就要業者賠 給主管機關面子很正常 金額也不高
: 但現在防疫險就是不只
: 真的上法院,一翻兩瞪眼,你沒診斷書,就是沒錢
: 難不成政府施壓 一根快篩也能領錢嗎
: 又不是類中共
: 也沒說不賠 就依條款要診斷書
: 就看誰要扛 醫院開不過來
: 就大漲診斷書的價錢,除非你能等
這個各縣市醫師公會有公定價要報請衛生局核定,不能亂漲
: 但也要保證PCR陽=確診 不然等個幾個月
: 然後不認 再驗就陰性也沒用了
: 但不管怎麼樣擠PCR還是沒辦法避免了 頂多先省開診斷書而已

金管會昨天記者會就講了阿,請求權有兩年,兩年內都可以要求產險業者賠付

以前在醫院的時候,不定時就會碰到這種一次來開一整年就醫紀錄的

阿前面都不是我看的病,我要怎麼開?

很簡單啊,就寫"據病歷紀載,OOO於某年某月某日、某年某月某日、某年某月某日

住院接受OO治療,並於某年某月某+2日、某年某月某+2日、某年某月某+2日出院"

這是診斷書,符合當天門診提供的醫療服務內容,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換到武漢肺炎診斷書,寫"依某人健保app內容記載,該員於2022年X月X日經法定傳染病

通報系統通報為COVID-19之陽性個案"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產險業者不認帳請跟保戶去

法院輸贏,保戶裡一定有律師搞不好還有法官,想看法官律師跟業者輸贏嗎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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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勤洗手 不摸眼鼻口
盡量不群聚 病毒遠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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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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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Epstein05/08 20:53好想看法官跟業者論輸贏喔

sciss105/08 20:57如果醫師開診斷書只是開病患的APP來看一看,乾脆開放病患

診斷書本來就是照實記載,病人來我門診給我看甚麼我當然就寫甚麼,健保app有沒有法律 效力? 去問政府,政府說有業者不服,可以去告政府

sciss105/08 20:58找公證人開APP來寫證明書不是更簡單

診斷書只有具醫師(含中西醫及牙醫師)資格者可以開立

sciss105/08 20:59反正依據金管會認定,APP裡的數位健康證明就是醫療診斷書

sciss105/08 21:00,只是加上公證人來證明沒作弊而已。

ainosei05/08 21:02醫院的一整年就醫紀錄,有需要向醫生開嗎?像長庚有一個

ainosei05/08 21:02櫃台可直接申請,記得不需要透過醫生

他就是要診斷書去申請保險理賠的,正常來說理賠不需要病歷

sciss105/08 21:03原新聞下面的推文裡,還有人建議保戶當場開APP給產險公司

sciss105/08 21:03看就可以理賠咧。連醫師開立診斷書都不用,更別說公證人。

業者買單的話很好啊,這樣我們可以省事,不然可能要開一個武漢肺炎診斷書特診 專門開診斷書XDDD ※ 編輯: m82 (1.163.86.201 臺灣), 05/08/2022 21:05:37

watertip05/08 21:18不用當場開那麼麻煩,就跟身份証一樣,政府可以開網站

watertip05/08 21:18直接驗證真偽,程式寫好QR code掃一下就能驗證

sciss105/08 21:19醫院很歡迎開特診啦,醫師動動筆就可以收一次掛號費,醫師

sciss105/08 21:20替醫院打工,就是要動筆替醫院賺錢,沒有立場抱怨省不省事

poisonB05/08 21:20哪一條寫診斷書只能醫生開?

醫師法,不然你拿過醫師以外的診斷書? ※ 編輯: m82 (1.163.86.201 臺灣), 05/08/2022 21:31:03

proletariat05/08 21:31就跟電子謄本一樣有驗證碼 保險公司上官網輸碼驗證

lusifa200705/08 21:49現在很多是去pcr 有確診了診斷書慢慢請沒關係

yufion05/08 21:57所以醫院門診是可以補開診斷書的嘛

sted010105/08 22:37有規定要看過你的醫師才能開

sted010105/08 22:38吧~

所以那種治療不在我手上做的,通通寫"依病歷記載",我有看過病歷,上面的確有他做過 這些治療的紀錄,所以我沒有寫當次看診沒看到的東西 ※ 編輯: m82 (118.165.127.54 臺灣), 05/09/2022 13: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