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
: 拋開名稱不談,實質政府機關不需要精英
確實 政治機關大多不需要菁英
但需要「勤奮」的公務員
許多申請書或案件之所以能在法定時間內完成
就是多數公務員挑燈夜戰下完成
這些無償、沒加班費的勞動
你以為約僱在晚上甚至假日會乖乖加班幫你處理?我看到的只有準點打卡下班的約僱 政府當然可以花更多錢請這樣的人才 反正是大家的納稅錢
: 淘汰制哀,飯變少了哀,第一天知道台灣的公務機關長這樣嗎-.-
你以為這些就是底線嗎?
看看中共或東南亞 嘻嘻
: 櫃檯、行政、總務、MIS類似的公務員不需要什麼特別精英的人去做
: 國營至少多數加給和獎金還有點道理
當以往三天就能完成的案件
給你拖上一個禮拜還錯誤連篇時
你再來回答這問題
: 已經反應在分數和報考人數上,保持在中位薪以上,永遠不缺人去做
: 自認是精英,公務專業加給和獎金多拿到的待遇
國家也可以開放波波醫師、印度工人啊 他們薪水更低不是?
: 就外人看已經到可笑的地步,隨時可以跳,還不跳?
: 跳不出去的只能談當初考試很棒棒
: 現實是你的專業只值這些,嫖同事的產值,吃大鍋飯還便宜你了
你的專業又是什麼?講講看有什麼不可取代性?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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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別的不講 警消也是公務員吧!消防員慢十分鐘到現場
再斯條漫理拉水線噴水、警察等歹徒離開再叫你去派出所寫
報案單…你不是菁英?自己怎不準備滅火器 請保鑣
消防員跟警察有沒有到場?有啊 只是慢了點又怎了?
說的好,拿多少錢做多少事,正常啊
那些只會噴的臭嘴鯛,有本事去找像台灣公眾服務效率好又
收費便宜的地方去移民吧
台灣鯛就只值那樣的服務,找猴子幫你跑公文吧
講警消就更好笑了 在台灣警消剛好不用是菁英就能當了啊
更巧的是 也沒多勤奮 別忘了那句:他有妨礙到你嗎?
你就保祐你都不要遇到火災和壞人
樓上 所以警消素質都是猴子對吧 那就以猴子的能力工
作就好了沒錯吧
樓樓上
如果以i某 錄取率等於素質說法 的確是猴子
某k都被看穿不是公務員是網軍還在吵啊
說別人是網軍 有沒有證據?
猴子的能力就該領猴子的薪水啊 合理薪資應該要再砍個5成差
不多
那就麻煩樓上大力推動砍警消的薪水福利囉 期待有朝
一日公務人員各種猴態猴樣的侍奉人民
早就如此了啊 多去外面看看 好嗎?
去看看歐美公務員好嗎?眼界開闊點,刁民
你就保祐你都不會遇到火災和壞人啊
只會跟爛的比 難怪不會進步
18樓就除了自己以外的警消公務員都是打混
多去外面看看的話幹嘛當初考國考,拼業界才更了解
台灣治安世界前幾名,消防也是,在設備不足的情況每次
救火都是冒著生命危險的,我認同警消的貢獻,每個行業
都有老鼠屎,但多數人是認真工作你才可以享有安穩的生
活,如果待遇越來越差,你等著安穩方便的生活也會慢慢
改變
痾 警消真的是沒人要做了阿
看看今年消防錄取就知道 需用一千多人只考上300多
不足額是因為都考不到50分 你看看多可憐
更別說警察大學了 往年學測4科要50分以上才錄取
現在最低是4科39級分
到時候恢復到以前舉手就會上的年代 應該是大家最想要
警消缺人很好啊 反正在某些人眼裡警消都是猴子嘛 等
著看猴子來維持治安 救災 看最後誰吃虧囉
警消薪水高那時拿作息不正常跟輪班來換得阿 真的是齁
樓上 某些人就覺得警消是猴子領猴子的薪水就好欸 不
要這樣吐槽啦
人一藍白
薪水是跟爛的比啊 拿來比服務態度剛好而已
辦文件不難,但本來正常高中大學具備文書處理的人來做10
分鐘變成猴子來做一件一小時還錯誤百出,你催他他在問候
你三字經,反正低薪免洗,喜歡這種服務那就公務員全部領
最低薪
我看過約聘僱比正職還認真的,這種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
言論真的多了
為何約聘雇考績納公務員比例,不是勞保?
樓樓上hank7218認真程度是全職業頂尖嗎? 薪水要不要吐出
來
可憐消防員裝備都還沒補齊公會還沒組好就也準備被殺爆
減薪
文職公務員除了新北和一些衰小單位跟警消比不覺得很抬
高自己嗎-.-
基層警消四等初任6萬還補不滿,四等公務員5萬保證塞滿
,想也知道哪邊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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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公務人員考績草案 把公務人員的永業化保障 修掉了......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7條和第27條修正草案 把原先甲乙丙丁等修為拆成 傑出、優良、良好、待改善、汰除41
這個方案對高層和資淺基層算有利吧 待改善和汰除同以前的丙丁先不論 5%傑出,15%優良 80%良好=以前甲等的1個月考績獎金 不知道陞遷的部分怎麼跟著改動,但至少以前要輪乙的基層修法後也和原本甲一樣有一個月15
考績法草案 5%傑出->一年升一職等 優良->一優良+一良好 升一職年(等於2年升一職等) 傑出+優良<15% 良好->三良好升一職等 (3年升一職等)1
其實修法方向真的想得太複雜,考績法常被詬病狀況大概就 1.新進吃乙或單位輪流打乙 2.主管永遠甲 3.真正優秀人材、單位主力無法出頭 --14
考績法的修法我覺得一直以來都沒有修到重點,說要公平都是打打假球 包括這次我看起來也只是從年功頂的薪俸移轉到考績獎金而已 考績法真正的弊病在於「強制比例」和「上下階層」的交互作用 首先強制比例75%、25%強套在每個機關 一個先射箭再畫靶的概念,自然容易失去評比的功能46
最被詬病的是考績比例,這個根本問題還寫在新法條裡面! 就表示他們立法的時候已經假設只有幾%的人是會認真工作(???) 還沒畫靶就已經射好箭了! 反正就是用一個不平衡的制度讓下面的人去狗咬狗, 互相爭奪為了取悅政務官而方便控制!37
這法最大的問題有兩個 1. 甲等(優良)的75%變成15% 2. 丙等(待改善)納入汰除機制 甲等的部分,基本上都是上面的先分光 基層吃上面吃剩的碎屑9
主管考績改成由屬員評定 這樣才可行吧? 不然主管只要負責捧更上層主管懶趴 向上管理 升主管的永遠是同一種人15
感覺對 優良, 傑出的誘因也不大 (1) 錢方面: 優良只多1/4個月; 傑出只多 半個月 (2) 升等方面: 雖然寫一年升一職等, 但因為每個位置有跨列職等的限制 然後跨列職等都 2個而已(非常少跨三個的) 比如說, 視察8-9, 科長單列9,16
: 我覺得這法目前最大的改變是 以前抓最爛25%特別評價,現在只抓最好的15%特別評價(100個人賽跑,以前抓最後25名 ,現在改抓前15名,最後25名往往有很多非戰之罪,但前15名"理論上"應有過人之處) 立意是良好的,"表面上"就是可以讓能力(包含文書能力、交際能力方方面面)最好的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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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談] 考績法通過後是不是要宣導準時下班的運動如題 最近考績法修正草案 根本變相在懲罰年資高的公務員 以前75%甲 至少有人為了年攻頂2個月 會責任心重一點 現在改成這樣 別說基層16
[情報] 考試院今天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讓政府機關可以彈性用人,並且留用優秀人才、淘汰不適任的 人員,是強化國家競爭力的關鍵 ,也是目前政府亟待革新的事項。 為了達到上述目標,考試院今天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讓需用機關可以進用多元人才。草案將於近期送請立法院審議,相關重點如下:12
Re: [新聞] 保障公務員健康權 考試院修法每月加班上魔鬼藏在細節中.... 保障法23修正草案 第二十三條 公務人員經指派於法定辦公時數以外執行職務者為加班,服務機關應 給予加班費、補休假。但因機關預算之限制或必要範圍內之業務需要 ,致無法給予加班費、補休假,應給予公務人員考績(成、核)法規2
Re: [新聞] 明年基本工資漲5% 月薪2萬5200、時薪168可憐的公務員阿 初等考試,一般行政 錄取率可能2%以下 錄取以後薪水30,235元,但是加班費,一小時才140元 所以國家告訴勞工8
Re: [新聞] 共欠2000萬加班費…嘉市消防員控「做白工台灣政府就台灣最大慣老闆呀 雖然台灣很多勞工領不到加班費 但至少這樣是違法的還可以不爽去告 而政府不給公務員加班費 一切都是依法行政謝謝指教7
Re: [閒談] 發現自己調薪後是單位裡最低薪的人約僱一直是單位裡的低薪員工,這點從來就沒變過啊! 只是現在公務機關約聘雇的工作,CP值真的不如以往 本大叔20年前擔任約僱人員,薪點280,月領31,976 那時基本工資是15,840,大約2.02倍 今年調薪後280薪點月領37,800,基本工資是27,470,大約1.38倍2
Re: [閒聊] 蒼藍鴿4不4適用公務員服務法除了 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依 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機關比照上開法規自行訂定並報經上級機關核准之單行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