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想再跟新光人壽耗下去?傳輝達同意北
你的邏輯怎麼都沒辦法自洽R?
※ 引述《shirman (跟風向對幹克什米爾居民s)》之銘言:
4343
: 再回到輝達案本身
: 到爆發爭議時點為止
: 新光在T17, T18上沒有投入任何建設成本
: 讓這塊地還是裸地一塊
: 那北市府的賠償,就只有把當初權利金40億多原封不動退還
: 才是合理
: 因為新光既然在上面沒有任何建設
: 也就不存在任何機會利益
既然沒有任何建設
也就不存在任何機會利益
這你自己說的
那怎麼會有圖利?新壽目前純花錢買了個權利
什麼利益都沒有,圖利在那?
: 新光卻拿著裸地,說自己未來可能會賺進多少多少的機會利益
: 要價140億
: 就算它沒開這麼高
: 高出權利金40多億任何一毛
: 也是獅子大開口
: 這也就是新光被批評的原因
這塊地是輝達要的
輝達是新壽拿著土地的權利招商找過來的
業務活動不用錢?
中介不用錢?
台北市政府白嫖輝達好嗎?
目前新壽有地上權
新壽也說動了輝達這塊地的價值
輝達也準備要買
只是,怎麼買,怎麼轉手的問題
當初新壽就蠢在
柯市府的合約就是不能轉手,要先解約
解約後就沒有權利賺價差
這叫圖利?根本就是被柯文哲市府坑了吧
柯市府的合約都坑成這樣了
蔣市府要是放水,那不就妥妥的圖利?
所以蔣市府是依照柯市府的合約
合法白嫖輝達,妥妥的依法行政
你問為什麼新壽不動工?
我也不知道
不過看看隔壁京華城
你敢動工?
圖利未來不法所得200億,勒令停工
本來最多賠40億的權利
一旦跟京華城一樣,圖利行賄送辦
三審定讞之前,就可以搞的你
輕則破產,重則關到死
最少也是羈押一年
你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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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5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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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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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就不要出來秀下限 不知道也敢出來發文
京華城案跟這案緣由差那麼多,也拿來類比
京華城案是首創獨家容積率,至於合不合法給法官判
北士科案,有白紙黑字契約條文可以依循! 契約訂得
一個都委會開會過的 一個公開招標的,都嘛合法 小沈多了1500 弄個小公舉3800有何困難?
※ 編輯: breathair (42.71.182.200 臺灣), 10/19/2025 21:58:41好不好是一回事,但總有規定可以依循,至於新壽為
甚麼不蓋,只有他自己知道啦!!! 有一說是資本適足率
兩個案子 性質差這麼多也能類比
程序合法不代表全部合法,就像贓物透過合法買賣程序
,買賣程序合法啊! 但她還是贓物!
在此不討論京華城案是不是贓物,那給法院去判
你頭腦太簡單喔?地是市府的,猩猩獸拿到使用權,
轉賣使用權,這不是圖利猩猩獸?合約是指定給猩猩
獸,怎麼可轉讓?轉讓還讓猩猩獸獲不合理的利益,
不是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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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很好奇 為什麼要一直攻擊新壽? 有問題的不是北市府嗎 明知那塊地是新壽多年前合法標下 還介紹給輝達幹嘛?20
我請ChatGPT幫我直接做完整搜尋 得到的概述如下 首先是新光自己找上NV 說要提供T17、T18 用「轉移地上權」的方式77
因為齁 你查過資料 就會覺得新光在T17,T18這案子 真的很像是有人護航的情況,標公家地來空手套白狼, 明明說好要標下來蓋建物![Re: [新聞] 不想再跟新光人壽耗下去?傳輝達同意北 Re: [新聞] 不想再跟新光人壽耗下去?傳輝達同意北](https://i.urusai.cc/fXU65.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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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局看起來新壽將會是妥妥的輸家 如果輝達蓋在T12 就算再T17、T18的旁邊 新壽也不會賺爛 1.如果把土地轉讓給其他公司行不行?8
我真的希望 Nvidia 找其他的地 我真的很討厭新壽這種嘴臉 首先 那塊地的地上權怎麼來的都還很有疑問 我不客氣的說 前市府是不是有違法給新壽圖利? 這點都還要法律驗證 另外 地上權只有5年18
應該說這案子現在只剩兩件事要搞定:一是把原本的契約怎麼結束,二是價格怎麼算。森 林園區不一定是沒商業模式,其實大型案子一開始都先處理都市設計、開放空間這些前置 任務,真正要賺錢的配置會跟未來租戶一起做調整。對保險公司來說,長約穩定收租很合 理,也不一定說要一次賣斷就是對股東最好 價格大家用吵得很怪啦,用第三方鑑價最乾脆。基本上就是把還能用幾年、能租多少坪、4
個人認為T17,T18 無法用第三方鑑價解決僵局,而且國稅局還沒出聲 1,新壽並沒有實際開發,也就是沒有實體建築物,既然沒有實體建築 何來租金及收益。 不能認定2030年前21
噓爆吶 一片本來當初不知什麼原因低價得標 不管有無圖利或正常得標,這都不重要 重點是新壽就是沒錢,放了三年多無開發 現在輝達要來,合意解約的算錢方式竟然是未來![Re: [新聞] 不想再跟新光人壽耗下去?傳輝達同意北 Re: [新聞] 不想再跟新光人壽耗下去?傳輝達同意北](https://i.imgur.com/HLeXfFF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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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版上有幾位很明顯一直在幫新壽說好話, 但個人還是有啥說啥 還是說個邏輯題啦 當一塊土地,投標標準[降低], 等標期有十幾家廠商買了標單回家研究X
笑死 臺北市政府又在瞎雞巴亂放新聞 騙騙外縣市藍軍 以為蔣萬安有做事好安心 住附近的都知道那不是市政府說的算的 T12市政府只佔超級小一咪咪 其他地塊全都是財團大地主
爆
[問卦] 為什麼地不能給輝達用輝達落腳北士科恐破局?「MOU失效」藏3方角力:發生什麼事?美事一樁為何卡關? 輝達(NVIDIA)在台北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北士科)設立總部的計畫,因與新光人壽(新壽 )簽署的合作意向書(MOU)在9月30日屆滿失效, 而三方(輝達、新壽、台北市府)始終 未能就土地權利轉移等問題達成一致,導致MOU無法順利展延,計畫進度疑似卡關。![[問卦] 為什麼地不能給輝達用 [問卦] 為什麼地不能給輝達用](https://i.imgur.com/CB9W87B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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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輝達是不是單純想凹新壽?欸還真不是,以輝達的手骨那麼粗,區區 100 多億台幣左右,不會想要耍手段讓自己惹 上麻煩 現在看起來比較像是北市府想要凹新壽 北士科這塊地要不要轉手,本來很單純,媒體也有報導輝達在內湖的房東就新壽啊,在台 灣找地的時候,就主動找了新壽8
[問卦] 新壽輝達台北市政府懶人包事件背景與爭議核心 ‧ 土地權屬:新光人壽於2022年標得北士科T17、T18兩塊基地的地上權。 ‧ 輝達選址: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在2025年5月宣布,輝達台灣新辦公室(總部)將會落腳 北士科,並屬意新壽持有的T17、T18基地。 ‧ MOU失效:新壽與輝達隨後簽署了合作意向書(MOU),希望透過土地權利轉移,讓輝![[問卦] 新壽輝達台北市政府懶人包 [問卦] 新壽輝達台北市政府懶人包](https://i.imgur.com/53g5cvZ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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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若輝達140億買新壽土地 市府會被告圖利嗎台北市政府原本有意用 40億來解約新壽土地 但新壽說要 140億才同意解約 於是台北市政府就縮手了 若最後輝達同意用 140億買新壽土地 等於新壽什麼都沒蓋就賺這麼多錢 台北市政府會被告圖利嗎? 到時北檢又要羈押誰? --
[問卦] 免費送8億不是圖利,答應轉手是圖利??新壽的案子裡面 台北市政府合意解約的條件是32億標金返還外加送給新壽8億所謂「合理三年開發利潤」 但是大家都知道新壽完全沒有開發 放在那邊三年 台北市政府把納稅人的錢百百送8億給新壽2
Re: [新聞] 李四川透露 解約補償金8億 輝達願概括承新壽合約套利可行否? 司法絕對可以搞你 1.輝達:不想扯政治,也不想當共犯 2.市府:不能讓圖利罪名坐實 3.新壽:不想背上趕走輝達罵名,又想套鉅額利
Re: [問卦] 輝達設總部的土地爭議懶人包,有沒有目前提到的三個解決方案 1. 新壽把地上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輝達自己蓋 2. 新壽依照輝達的需求蓋好後將建物轉讓給輝達 3. 新壽與台北市政府解約,輝達再從台北市政府手中取得這塊地 其實1、2都不可行2
[討論] 北市府有啥合法手段能把輝達錢轉給新壽?在北市府不自己付大錢的前提下,要怎麼把輝達願意出的錢轉給新壽/台新呢? 這樣北市議會也不用扛責任,也不會有人因為圖利被抓去關,也能留下輝達 有沒有這麼好的方式可以達成多贏的局面呢? 新壽合意解約,解約條件是簽訂另一份合約讓輝達付錢給北市府再轉給新壽? 新壽合意解約,解約條件是輝達直接付錢給新壽?
Re: [討論] 蔣萬安和川普談判的技巧差很多耶...大家可以想像,如果今天北市府同意修改契約讓新壽直接轉移地上權給輝達, 幾年後如果檢調偵辦圖利案,查出新壽和輝達間的交易金額, 然後新聞出現"蔣市府更動契約條款,圖利新壽X百億"的標題, 到時就算最後不起訴處分,民眾看到那個X百億能不能接受那麼高的金額? 政治上也會重傷蔣市府,而且因為圖利對象是新壽不是輝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