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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重購退稅問題

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重購退稅問題作者
xlioiri
(沙拉不要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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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問題想請問板上大神們。

假設老婆名下有一間房子3000萬,當時買入為1700萬,價差1300萬,「規劃」持有10年時賣出,所以繳稅金額為:

1300*15%=195萬

這時候再將我個人名下的房子,3500萬賣給老婆,這樣老婆有符合重購退稅的資格嗎?

如果所有價金都正常入履保,金流完全正常買賣,這樣可以退稅195萬嗎?


另一個狀況,如果買了一間房子,3個月內就賣掉買新房子,這樣可以重購退稅嗎?


跪求板上大神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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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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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rateboris02/12 09:00前提3500萬的金流沒問題 國稅局 會要看資料, 買賣

pirateboris02/12 09:00的契稅什麼的還是得付,幾十萬跑不掉

testPtt02/12 09:05你賣3000不是比較省嗎 為什麼要多500

也是

wseb02/12 09:42持有10年以上..那可以用舊制吧?

是假設啦,規劃持有10年賣

k093977075202/12 10:05104年12/31舊制,結案

retriever3302/12 10:17你105年取得,舊制沒有重購退稅

retriever3302/12 10:18*105年前

是假設啦,規劃持有10年賣

※ 編輯: xlioiri (125.229.169.171 臺灣), 02/12/2023 10:46:05

prostar02/12 11:14可以吧 但你的名下房子不用繳稅?

k093977075202/12 12:09稅法夫妻一體的,應該是不能

k093977075202/12 12:15新買重購後要自用滿五年才可以

k093977075202/12 12:17喔看錯了,如果是舊屋最好持有一年以上國稅局才比較

k093977075202/12 12:17不會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