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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都更的陷阱

看板home-sale標題[閒聊] 都更的陷阱作者
suwy
(H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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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講述陷阱,必須先講一個概念,

就是都更分為兩種簽約方式:

1.簽合建契約,約十幾頁,分配坪數都寫在裡面,稱為「協議合建」。

2.簽都更同意書,薄薄一張A4,代表你授權政府幫你談,分配坪數兩三年後才算得出來,稱為「權利變換」。

看到這邊,各位可能覺得權利變換怪怪的,

沒錯,就是這麼怪!



由於合建契約通常是建商撰寫的,裡面有什麼嘆為觀止的條文陷阱就先不贅述,

這次就來談談權利變換有什麼陷阱。



「權利變換」的精神就是由政府來把關,幫忙審核分配,保障各方權益,

因此也就有「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總共33條,你可以把它看成是公定版的都更契約,

然而在任何契約中,總有許多漏洞可鑽,因而造就許多陷阱:

陷阱一:估價爭議

會有三家估價業者,來估每位居民的舊房價值,他們估多少就多少,而且新房價值也是他們估,權力極大,若受指使或勾結,則嚴重影響居民權益。



陷阱二:最小分配坪數

以台北市為例,若居民能分回的室內坪數小於14坪(含公設約20坪),就不能分房子,只能拿錢走人,造成原居民被合法巧妙趕走的問題,不可不慎。



陷阱三:刻意規劃

通常選屋會規定說「不得選"超過可選價值20%"的房子」看似合理,但若遇到有心的建商,就會規劃很多居民無法選的房型,然後把居民可選的房型規劃在較差位置,例如爛樓層、爛棟距、爛格局,這種玩法也巧妙的限縮居民權益。



陷阱四:同意比例
只要有八成的人簽都更同意書,則全體進行權利變換,
就算你沒簽,還是會被權利變換,
因此簽同意書只是為了衝破八成,之後有簽者與沒簽者,其實都一樣。



綜合上述,權利變換在台灣已有些信用破產,民辦都更極大部分都是簽「協議合建」,儘管協議合建可能陷阱更多,但能及早保障分配坪數,還是讓居民感覺較踏實。



權變vs合建Q&A
https://bit.ly/2EITT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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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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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91111208/13 17:47

Dannybigma08/13 18:25

※ 編輯: suwy (223.140.198.156 臺灣), 08/13/2020 19:33:52

losel08/13 19:34

zerobx08/13 19:48

simplewish08/13 21:32權利變換政府可待拆 合建?

權變法律上可拆 就看政府敢不敢 合建要100%同意 沒這問題

fun7942808/13 22:36推,謝謝分享

Derrick90608/14 09:44

joety110308/14 09:44這種文人好少 推!

neimad08/14 09:48

Rex199208/14 11:27推,很實用的知識,謝謝分享!

cobrabaton08/14 13:46所以立志當釘子戶

不是鼓勵當釘子戶 而是鼓勵聰明簽約

MiLu30708/14 14:57push

※ 編輯: suwy (223.136.130.174 臺灣), 08/14/2020 15:13:50

Roddick12308/14 21:25實務上是真協議、假權變,送審權利變換計畫是為了節

Roddick12308/14 21:25省地主高額的土增稅、契稅。

moocow08/14 21:561.估價有取樣的問題 實價登陸沒有登錄的 好像不能列入?

moocow08/14 21:59有遇過家裡對面賣的土地價格比建商估的多很多 另外還有

moocow08/14 22:00一點是明明談超過10年了 還是用早期的估價報告去跑權變

bigsmile08/15 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