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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預售屋-付款程序-海鉅

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預售屋-付款程序-海鉅作者
C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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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我們跟建商的合約
第八條大略是說買方按照附表約定之各期工程完工後
接獲建商通知七日內完成付款……
各期付款應間隔20日以上….

附表從上到下
訂金-
簽約金-
結構工程款-
使照費用-(實價登錄上查到的定型化契約的附表沒這項)
金融機構貸款-
交屋保留款

第九條為貸款約定
其9-1不貸款選項
內容大致是說接獲建商通知對保後如不欲貸款需於7日內繳交一半的預定貸款金額….

就我們這邊的理解
第九條的啟動時間應為第八條附表中使照費用支付後的20日之後
才能啟動貸款項目,
此時貸款事項中有一對保程序需要執行,
此時9-1項才有其意義
但現在連使照都還沒取得

而建商的講法是
只要他們通知對保就啟用9-1條
不用管時間順序
(說那個附表沒有順序的意思)
並要求進行付款


想請問究竟怎樣才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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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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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dla07/03 19:33建商怕你跳票,所以會先把你壓著對保,實際上也不是開始繳

ibdla07/03 19:33房貸,只是先寫好資料等使照下來銀行才會開始走後面的程序

ibdla07/03 19:34使照沒下來之前銀行不可能撥款的,銀行不可能去扛這個風險

C3X07/03 19:46不是 我們不貸款 根本不做對保

C3X07/03 19:47跟房貸沒關係

C3X07/03 19:48變成使照沒下來就叫我們繳交不貸款要付的款項

ibdla07/03 21:21你先假裝要對保,這樣建商就不會要求你先付款了?

C3X07/04 00:26對保有費用…主要是合約根本不那樣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