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提供「修正版論文」當證據告陳
※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之銘言:
: 1.論文與期刊內容大量相符合
: 2.被告主張「自我抄襲」
: 於法
: 該期刊屬於資策會財產享著作權
: 於理
: 該期刊三人共同著作難認屬單純「自己的著作」
: 3.辛辛那提大學認證?
: 辛辛那提大學研究誠信辦公室(學術倫理)副研究長Jane Strasser博士雖於111年8月22日
: 之電子郵件中表示:「對研究生學院而言,並無關於自我抄襲的定義,因此院方無需追究
: 。我已驗證過,確認論文沒有版權問題。」
: Jane Strasser博士另於111年8月24日對被告之電子郵件中表示,上開信件內容是供內部
: 討論,足見只是其個人意見。
: 很明顯該名教授單純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校方,還特別強調信件內容供內部討論,意思是
: 沒有想為其背書。
: 結論:
: 法律認證貪污犯! 抄襲犯! 誣告犯!
: 不愧是女神!
: 越貪污 我越愛
: 越抄襲 我越挺
超沒水準的回應。
著作財產權,只是財產權,跟抄襲的定義無關,
真要有關的話,是著作人格權,
著作人格權就不是資策會的。
判決書就是寫到一半發現這個,所以才沒繼續寫下去,
寫下去就被婊到翻。
但實際上心證就仍然有著作權法。
內部討論,也是該教授的意見,
就算是未成熟的意見,也是可以做為打擊主要證據/論點的證據方法。
這法官根本連基本的刑訴概念都沒有,
反證不需要證據能力,典型的就是被告、證人在外面的說法,即傳聞證據。
傳聞證據本來就可以拿來反證用。
最後,這件誣告案,本來就不該審查抄襲與否,我前文已述,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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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跟他認真XD 不要花時間了
看到他過去精彩的發言
有些人根本不值得回應,其文字也不值得
看,他們也根本不是來討論道理與事實的
,他們是來污衊與造謠的,唉,因為民進
黨,臺灣這類人變得好多好多,騙走了一
堆愛臺灣人的理智。
資策會公開的東西本來就可以引用
哪有什麼要取得同意,牛頓力學有問牛頓嗎
誣告案,法官判定高虹安「自知有抄襲之
虞」
京華城案,檢方庭上還在試圖證明柯文哲
「自知有違法通過容積獎勵之虞」
然後都拿不出具體事證。
看一些沒水準的回文就愈覺得綠的支持者水
準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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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是科技人VS文組的問題 我們退一萬步來說,法官的心證如果有道理。 eatshit 指控A版本有抄襲,你就應該提供A版本的資料,來回應跟用A版本的 資料去就事論事提告。 高的委任律師不知道有沒有提點?爆
法院你要先證明原來的版本跟現在的版本對於當初毀謗告訴有差異影響呀,兩個版本都不 能證明高抄襲,高拿那個版本提告有差嗎?提告時當然以最新論文提交呀。 除非法院審判時敢說舊版本算抄襲,新版本不算抄襲,所以高以新版本提告是隱蔽罪證, 故而有誣告罪,但法院就不敢這樣判嘛,顯然兩個版本都不足以影響高是否有抄襲之認定 ,因為學校就認定沒有抄襲,翁自我擴大抄襲解釋也就是因為碰到了選舉才會去攻擊高,54
選擇拿什麼證據出來告是個人的權利,除非這個證據是捏造的,才算有蓄意才算誣告,但 高增加致謝文的論文並不是捏造的,故不算誣告。 若要再深入探討: 1.從事實面層而論,兩論文都沒有抄襲的事實(翁在網路上毀謗高的是指抄襲,不是自我 抄襲,不要偷換概念),因為當初修改論文起因自爭議,而過程中學校提出補充要求,但19
但 : 高增加致謝文的論文並不是捏造的,故不算誣告。 你真的講到重點: 證據的部分,只有刑法第169條第2項有偽造、變造時, 才會被論以誣告罪。爆
時間順序是如下: 0. 高虹安的論文在網路有傳聞是抄襲的。 1. 高虹安先把論文依學校的建議,加上引用與致謝。以免事後還有爭議。 2. 翁達瑞接下來,拿舊的論文版本在那說高虹安論文抄襲。 3. 所以高虹安在告翁達瑞時,把已更新的論文提上去,說學校確認論文是沒問題的。10
我覺得時序是關鍵 高二審誣告仍舊成立原因就是法官認為 高有「意圖使人受刑事懲罰」的犯意 也就是拿修改後的版本去打陳修改前版本的指控 依時序來看 如果「陳對高的指控在高修改論文前」5
二審其實有點改變說法,不再是討論抄襲,而是討論陳時奮有無所本。 用口語白話文簡略的說,就是: 人家陳時奮臉書講那些,是有所本。 高虹安你為何提出新的博士論文版本、企圖要讓檢察官、法官誤認為陳時奮無所本呢? 分明是有誣告故意和意圖!爆
八掛是判高的3隻法官和判柯延押的3隻法官是一樣的(有這麼巧的事?) 做出這可笑的判決,沒有特定政治傾向或目的,我是不怎麼信的,但40%信就夠了。 --X
很勇敢,很好 就讓塔綠班搞清楚到底發生什麼事 ※ 引述《giorno78 (天晴)》之銘言: : 時間順序是如下: : 0. 高虹安的論文在網路有傳聞是抄襲的。51
法律的判例重要嗎? 來看經典的案例 林智堅直接拿陳明通的數據加余正煌的文字,剩下的可能也是別人幫忙寫的,這種根本不 是自己寫的就是完全的抄襲。最後當然台大論文被判定抄襲,學位也被撤銷。(中華大學 學位一樣被撤銷)
爆
[討論] 高虹安誣告到底怎麼回事嗨,各位為鼻孔叫屈的小草 我知道你們大多懶得看判決理由,又或者看不懂,所以幫你們整理如下 要批,就針對判決理由、逐字逐句、條理分明的批評 屁都看不懂,連最基本的查證都不會,就胡亂攻擊法官,實在有夠民粹![[討論] 高虹安誣告到底怎麼回事 [討論] 高虹安誣告到底怎麼回事](https://tpd.judicial.gov.tw/Styles/Common//images/thumbnail_pic.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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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罪二審判6月 恐丟新竹市長職校 : 方學倫審查結果作為判斷,而抄襲是評價、意見表達,陳時奮在推論她的論文是否抄襲 的 : 過程涉及誇大、不實言論,當時她是以此提告,沒有涉及誣告,請求法官還她無罪判決 。17
Re: [討論] 高虹安誣告二審判6個月NARUTO: 所以法官到底哪來的權力審查論文是否抄襲 61.70.136.102 08/01 00:30 噓 NARUTO: 你不用廢話這麼多 法官到底哪裡可以判定 61.70.136.102 08/01 00:33 → NARUTO: 論文是否抄襲 61.70.136.102 08/01 00:33 笑死!高虹安都主張自我抄襲了,你還在跳針?嫌臉被打得不夠腫嗎? ⒉本案博士論文經與本案期刊論文比對後,客觀上,本案博士論文中有如自證4至自證8所4
Re: [新聞] 高虹安提供「修正版論文」當證據告陳時高虹安拿修正版的論文做證據又如何? 「誣告」妨害名譽 就是高虹安明知自己抄襲 仍然提告陳時奮意圖讓人入罪 原版的論文-高虹安不認為自己有抄襲9
Re: [新聞] 高虹安提供「修正版論文」當證據告陳時我覺得這是科技人VS文組的問題 我們退一萬步來說,法官的心證如果有道理。 eatshit 指控A版本有抄襲,你就應該提供A版本的資料,來回應跟用A版本的 資料去就事論事提告。 高的委任律師不知道有沒有提點?6
Re: [轉錄] 高虹安私下詢問資策會所謂的引用八成我好像看懂綠糞在吵什麼了 就是高以資策會名義發表的期刊 不能用在高的博士論文 「高虹安論文絕無可能8成雷同」 律師:博論113頁,資策會論文僅6頁![Re: [轉錄] 高虹安私下詢問資策會所謂的引用八成 Re: [轉錄] 高虹安私下詢問資策會所謂的引用八成](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9-12-10/1024/2019121000388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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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ZECO二審勝訴,友善王士豪的回應主要是 zeco提出的證據和法院 都認證鋼鐵少女的版權屬於zeco 你或是王士豪說友善哪裡好、zeco哪裡不好 就算都是真的X
Re: [新聞] 高虹安提供「修正版論文」當證據告陳時被告雖辯稱其為本案期刊論文之第一作者,係屬「自我抄襲」,而不符合抄襲之概念 等語。然所謂「自我抄襲」係指單純引用「自己的著作」,而未引註或有引註,但所引用 內容已逾合理範圍而言,本案期刊論文既為被告與其他三名作者合著,為其所不爭執,即 難認屬單純「自己的著作」 ---3
Re: [新聞] 高虹安提供「修正版論文」當證據告陳1.論文與期刊內容大量相符合 2.被告主張「自我抄襲」 於法 該期刊屬於資策會財產享著作權 於理2
Re: [舊聞] 潘孟安遭控論文抄襲 高師大認有瑕疵因為你重點完全搞錯 潘這個案子問的是甚麼-潘的論文是否抄襲與潘的學歷是否存續 那潘的第一版論文是否有抄襲疑慮-有 所以學校依照校規要求潘更新並且要過抄襲檢定 那在高告陳的誹謗官司裡面 陳被告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