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提供「修正版論文」當證據告陳時
※ 引述《neo5277 (I am an agent of chaos)》之銘言:
我覺得這是科技人VS文組的問題
我們退一萬步來說,法官的心證如果有道理。
eatshit 指控A版本有抄襲,你就應該提供A版本的資料,來回應跟用A版本的
資料去就事論事提告。
高的委任律師不知道有沒有提點?
對理工科的來說,在職場上我永遠都是拿最新版本的資料跟事實去對應問題。
拿著最新更新的release 去應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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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各位真的見證了台灣司法最糟糕的部分:
法院待久了,法官也好,檢察官也好,
就只會犯意、犯意、犯意,頂多再加個意圖,
其什麼什麼客觀構成要件,就全忘得一乾二淨。
這件就是:
誣告的客觀構成要件,必須是虛構一個事實去申告,
但二審法官把它擴張成:一個可能使人被刑事處罰的「任何行為」。
也就所以,本來僅應該去看告訴狀的事實欄怎麼寫…的案子,
法官連 理由欄、證據欄 都拿來用(以認定實或不實)。
原po講得很好啊,其實就是所謂的證據中立性,
證據是中立的,端看個人能力可以解讀出不同的事實。
你法官認定有沒有那個感謝詞,會影響翁達瑞有沒有誹謗的認定,
證據在哪裏?
因為法官你認定翁達瑞是個好人、有感謝詞的話會影響他的行為?
法官你真的知道他是什麼咖?
最高法院判解把誣告罪限定在虛構事實,而不包含理由和證據,
原因就在這:
理由是一種評價,而證據是中立的、中性的,
所以在沒有偽造、變造證據的情形,只要事實非虛構,就不成罪。
這是在 憲法保障的訴訟權vs個人不受國家權力過度侵害 間,劃的一條明確界線,
多年來都這樣用,
大家也都覺得合理。
我認為這是最高法院的一個智慧決定。
那試問:
一審二審的法官們,你們是憑什麼理由,要去推翻這最高法院向來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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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很奇怪,要證明有抄,所以提證的會
是被告翁教授說證據在哪我講的有所本。
所以論文是翁要提對吧?
你要看是誹謗案的前案,還是本案的誣告案。 而且不論是哪一個案,只要有提, 基於證據共通原則,無所謂只能往提出人要的方向去解讀。
※ 編輯: ahodes (101.12.86.35 臺灣), 08/01/2025 02:26:41誣告很難定罪..只有高虹安自己拿偽證作死
沒有偽造證據。
不愧是台大斐陶斐
黨可以用憲法法庭推翻最高法院的判決
確定要玩下去???
以後作家自己寫的書 都不能引用喔
把著作權寫進來真是亂搞。 當然也有可能是沒刪乾淨。 (但心裏仍是掛著著作財產權、重製)
青鳥最後浮木
我看高還是乖乖認罪去服刑啦
此例一出 以後自己寫的書 都不能引用喔
在台灣哪有公平正義 存在你的夢裡而
而已 不要得罪黨才是真理
大家都知道是誰幹的!
怎麼人家開始當立委 新竹市長就弄人拉
我這邊有一本高虹安寫的書 之前挖到的
引用沒問題啊,但你有註解引用的是後
來加上去的
我看民進党可以拿書的內容去告她了
然後再拿最新那版去告毀謗
發行學術單位 辛辛那提宣布不是抄襲耶
所以是一種程序跟形式主義的心證
這件事不就擺明法官重新定義抄襲?
不看人偏頗 你重覆推文算抄襲嗎?
拿第一版去告,就沒有誣告問題
拿第一版去告 就是換個理由弄高
這案子很簡單就是政治辦案 沒了
拿個大便去告,也不該有誣告的問題。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就是要對付你而已
好的工程師不用守法懂了
中華民國罕見誣告判刑 現在判給你看
還強調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 夠明顯了
這案子看起來誣告部分是說高拿新版去告翁
造謠但新版只有多註解出處而已 應該是翁
自己要出示自己資料來源出處吧
易科罰金五年以下 誣告是七年
誰拿證據不是拿偏自己有利的
論文 書籍不都以最新板為主???
人家講你半夜強姦母豬,你半夜不出門就
是意圖虛構沒強姦母豬的事實使人受刑這
樣的概念懂了嗎
有沒有強姦母豬這個事實不是重點
哪來什第一版就沒誣告問題的歪理
綠色司法就是欠改革
這高可申請釋憲?
學校認證高沒有抄襲 還有人在跳針
林智堅誣告不起訴 高被判刑 他媽林
智堅是被撤銷學位
法官比起學校還專業就很好笑啊
說得好 高找哪些一二審王牌律師都該開除
該聘請八卦法學專家應該取而代之
這裡一堆他們司訓所、律師同期的, 或他們的學長姐, 你不知道而已。
※ 編輯: ahodes (101.12.86.5 臺灣), 08/01/2025 06:16:20賊頭安
人家法官面臨的是高升跟冷凍的決擇 該
怎麼判還不清楚嗎?
司法真的是無敵了 有權無責
舊的release 有leak被user告 可以拿最新有
解的那版當證據然後反告user 喔?
查證是翁自己該做的事情。不管那一版論
文,都沒有抄襲,是翁自己沒有查證,怎
麼會是被誣指抄襲的人變誣告?
認同高沒抄襲的人都可以講出一堆道理,而
不認同者就是一直跳針有A B兩個版本
3X
看到一群貪污犯的支持者異口同聲地聲援,還在那邊鬼叫什麼「沒有抄襲」 真是遺憾、也真是可笑! 這起誣告案的核心,從頭到尾都不是「有沒有抄襲」,而是——你有沒有捏造事實。 老實說,當初若是光明正大地提告,輸了也就輸了,哪裡會有誣告問題 但偏偏你不走正道,偷偷去修改論文版本,把原本被批評的A版,換成一份悄悄改過的B版22
正 : 版)以補正瑕疵,但高竟向檢察官提出第一次修正版論文做為證據,有讓檢察官誤認陳 時 : 奮為不實指述的疑慮,因此高所為觸犯誣告罪,其否認犯行,不足採信。 : 高院說明改判理由指出,高虹安確有以不實事項誣告陳時奮誹謗的行為,但陳指述「本X
被告雖辯稱其為本案期刊論文之第一作者,係屬「自我抄襲」,而不符合抄襲之概念 等語。然所謂「自我抄襲」係指單純引用「自己的著作」,而未引註或有引註,但所引用 內容已逾合理範圍而言,本案期刊論文既為被告與其他三名作者合著,為其所不爭執,即 難認屬單純「自己的著作」 ---26
全案於31日宣判,高院仍認定高虹安明知自己論文抄襲,卻仍刻意提告妨害名譽,確實有 誣告故意,成立本罪。但考量高虹安的犯後態度,高院改判高虹安有期徒刑。可上訴。 為了你這篇廢文 害我今天浪費一篇回你X
重點是程序跟事實之間的裁量、佔比,在鬼島是大幅度浮動的,完全看法官當時心情而定。 也因為這樣,很容易被介入,有人懷疑,直接ㄧ句法官心證就讓大家閉嘴,完全沒有被檢視 的可能。鬼島司法的公信力就是笑話,大概就跟詐騙的差不多。 --4
高虹安拿修正版的論文做證據又如何? 「誣告」妨害名譽 就是高虹安明知自己抄襲 仍然提告陳時奮意圖讓人入罪 原版的論文-高虹安不認為自己有抄襲4
^^^^^ 這是古老且無意義的反駁。 任何一個菜鳥法官都會邊打呵欠邊制式回答: 因為本官是本案承審法官,基於法律賦予的權限做此心症 法官心證到底合理乃至合法與否,制度上一直是靠承審法官自己與上級審53
在近期判決中,高虹安被認定構成誣告罪,關鍵在於檢方與法院認定她具備「主觀犯意」 ,即明知指控為虛構仍提出告訴。 判決理由主要依據如下: 一、高虹安具博士學歷背景,依法官與檢方判斷,她不可能不知道「未加引用或致謝他人 貢獻」在台灣學術界被視為抄襲。10
這事分兩個層次 1.抄襲與否 2.誣告與否 ------------------------------------ 首先 學術界對於自我抄襲算不算抄襲5
說那麼多 我比喻一下你們看看 情境一 我是社畜 禮拜一開會時 對於上禮拜一的內容 這禮拜開會再講一次 同事:我要告老闆 你不能抄襲!!
爆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懶人包: 1.法官認為高不算自我抄襲: 引用的其他論文,高只是其中一個作者,而且著作權是資策會的。 前者可能有爭議,後者理由怪怪的。著作權是資策會的,但論文還是有作者阿? 2.誣告很難成立,得提告所基於的事實是虛構的,![[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https://www.judicial.gov.tw/Styles/Unit001/images/favicon.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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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高虹安的案子當時一群律師都在討論刷新他們三觀 首先 高虹安被判誣告的案子 是陳時奮去告高虹安誣告 而高虹安告陳時奮的案子![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 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https://i.imgur.com/uUxiUDd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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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論文案」2連敗!誣告罪判刑10月誣告的要件是 要明知道沒有發生的事卻還提告 以這個案例來說 如果食糞仔沒有評論高的論文 但是高卻告食糞仔妨礙名譽![Re: [新聞] 高虹安「論文案」2連敗!誣告罪判刑10月 Re: [新聞] 高虹安「論文案」2連敗!誣告罪判刑10月](https://i.imgur.com/cMbhm91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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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快笑死。 八卦板的小草在那邊喊,說高虹安的誣告罪比柯文哲貪污被羈押還更司法不公。 不是耶,小草是不是看不懂中文啊? 高虹安的誣告罪會一審有罪,是因為「她拿假的證據去告人加重誹謗」。 司法院都寫的很清楚了:![[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 [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8/22/phpmQD7V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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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這點你搞錯 法官在這邊試圖說明的事情是 高虹安明明知道自己抄襲 卻為了要讓翁閉嘴 才提出告訴 為了符合誣告罪的要件![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 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https://i.ytimg.com/vi/iK8i2hhL0Ik/maxres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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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提供「修正版論文」當證據告陳我覺得這是科技人VS文組的問題 我們退一萬步來說,法官的心證如果有道理。 eatshit 指控A版本有抄襲,你就應該提供A版本的資料,來回應跟用A版本的 資料去就事論事提告。 高的委任律師不知道有沒有提點?14
Re: [討論] 高虹安誣告二審判6個月其實這樣高虹安就safe 了 之前政論有律師就說 這個一審判10個月實在有點重 而且10個月就不能改勞動服務 就要入獄服刑7
Re: [新聞] 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拚逆轉 罷免日後…我自己是相當賭爛民進党以及側翼的人 看我之前發過的文章應該就知道了 但老實說這個案子深入了解之後我覺得判誣告成立有其邏輯 關鍵點在於 一、著作權的侵犯7
Re: [討論] 高虹安誣告二審判6個月→ magamanzero: 原因之一 請參照誣告罪要件... 台南 08/01 00:40 → magamanzero: 沒有抄襲 他不可能有罪 台南 08/01 00:40 告訴人是否構成誣告罪,仍應該就其有無虛構誣告之故意為判斷(最高法院59年台上字第 581號判例),也就是仍然必須看告訴人所提告的事實有無虛構,而告訴人是不是故意以虛2
Re: [新聞] 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拚逆轉 罷免日後看法院給的新聞稿比較準 誣告罪要件就兩個 1. 直接故意 這個高虹安告對方毀謗就成立了![Re: [新聞] 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拚逆轉 罷免日後 Re: [新聞] 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拚逆轉 罷免日後](https://tpd.judicial.gov.tw/Styles/Common//images/thumbnail_pic.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