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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陳時奮二審判6個月 林志潔: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陳時奮二審判6個月 林志潔:作者
unixxxx
(皓皓)
時間推噓 X 推:2 噓:8 →:6

說穿了這只是文字遊戲
講好聽是「引用」,講難聽就是「抄襲」

問題在於
高虹安的論文明明就有引用(也就是被質疑抄襲的部分),卻還反過來控告別人毀謗。

既然論文是她自己寫的,她當然最清楚裡面有沒有問題。這種情況下,誣告罪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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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970077 07/31 23:44反串辛苦了

q210216 07/31 23:44閱=

amnotu 07/31 23:45哈哈哈

duringtime 07/31 23:48沒寫過論文 講一堆

sb1109 07/31 23:50到底懂不懂什麼是引用...

s10910chris 07/31 23:51在寫什麼

chanel1259 07/31 23:52所以要從1+1=2開始定義證明起才能

chanel1259 07/31 23:52寫論文嗎

deerdriver 07/31 23:53她自己寫的她當然清楚沒問題啊 你在

deerdriver 07/31 23:53供三小

mastoid 07/31 23:54你在說什麼阿

vow70 08/01 00:01可憐

tyson777 08/01 00:05又一個沒寫過論文的北七

simultaneous 08/01 00:07是不是沒寫過論文啊….

holien 08/01 00:13沒寫過論文並發表過論文就不要再說嘴了。

mm58307533 08/01 02:47法官是說他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