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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卓榮泰若覆議失敗 應知所進退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黃國昌:卓榮泰若覆議失敗 應知所進退作者
ke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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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推噓 2 推:4 噓:2 →:11

※ 引述《hong888 (自自冉冉 崩崩潰潰)》之銘言:
: ※ 引述《Homura (德意志國防貓)》之銘言:
: : 黃國昌:卓榮泰若覆議失敗 應知所進退
: : 沒有什麼空間再讓外界見縫插針進行政治操作
: : 民進黨不用想政治操作
: : 卓榮泰若不接受覆議結果
: : 恐怕應該自己要知所進退
: 我不知道塔綠班為何對行政院長請辭這麼敏感,
: 知識藍小時候的公民課本、憲法課本就有教過啦
: 覆議案若決議維持原案,
: 行政院長就要接受。
: 不接受,當然就請辭以示風骨啊。
: 我以前念的就是二選一耶。
: 為什麼塔綠班好像要強辯出
: 不接受,又不請辭的樣態,
: 那就是行政院長要擺爛的意思嗎?
: 雖然想一想
: 民進黨確實就是這麼凹蠻的野蠻人沒錯啦...

你以前念的是憲法第57條第2款、第3款規定︰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
行政院變更之。行政院對於立法院之決議,得經總統之核可
,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
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重點一:覆議未通過,行政院長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本來就沒有什麼覆議失敗就要辭職這種事。
黃國昌不知道在講三小知所進退。
重點二:當年這條覆議規定要立委2/3以上才可駁回覆議。
你覺得這爛法有2/3以上立委支持嗎?

這是你小時候的憲法。
當然,我們還是要看現行的法規,
憲法增修條文對覆議制度修正如下: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移請覆議案,
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
立法院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
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
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
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重點一:15天內立院沒有做決議的話,原案失效。
萬一群眾發動激烈抗爭導致立院未能決議,
等同覆議成功。
重點二:立委只需1/2即可維持原案。
對現在的藍白立委來講毫無壓力,
但我就要看哪些還有良心的立委會在覆議案跑票。
重點三:如覆議失敗,行政院院長應接受該決議。
根本就壓根沒有辭職這兩個字。


總結,不管是憲法增修條文發布前或發布後,
行政院院長都沒有因為覆議失敗就要下台之說,
黃國昌要麻不是沒看過憲法增修條文,
要嘛就是只看過舊法,卻連"或"這個字都看不懂的草包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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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2.229.51.203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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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e0119 (202.229.51.203 日本), 06/07/2024 13:06:49

saviora 06/07 13:07接受後可以釋憲

VANNN 06/07 13:10現在有立委在縮了,,看覆議當日那些快被罷免

VANNN 06/07 13:10的立委會不會縮

cerberi 06/07 13:19有良心就不會當民進黨的圖章立委

autopass 06/07 13:21覆議未通過,行政院長接受該決議"或"辭

ksas 06/07 13:27應知所進退是說你應該根據道德良心辭職

ksas 06/07 13:28意思是你要我做的,我不願意違反良心去做

ksas 06/07 13:29我寧願辭職也不要違反我的良心

ksas 06/07 13:29這句話不是因為憲法,所以你要辭職

ericwang1017 06/07 13:34原po中文不好,連知所進退都不知道

ericwang1017 06/07 13:34什麼意思

ericwang1017 06/07 13:40卓如果真的對該法案感冒,那當覆議

ericwang1017 06/07 13:40失敗,理論上應該要以示負責才對,

ericwang1017 06/07 13:40否則法案退爽的喔?

覆議失敗就接受結果啊,你的{理論上應該要以示負責} 到底是哪國的理論? 有駁回覆議權的是立委,難道立委腦子有洞堅持立法, 行政院長還得為立委腦子有洞負責? 還是將來立法委員提案立法失敗,也要 下台為他們立法不成案負責嗎?

cipc444 06/07 13:49黃國昌真的是法律人之恥

s961725 06/07 14:14請問他的責任在哪

s961725 06/07 14:15哪裡犯錯

※ 編輯: ke0119 (114.172.71.177 日本), 06/07/2024 15:21:13 ※ 編輯: ke0119 (114.172.71.177 日本), 06/07/2024 15:2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