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朱亞虎斷點成立,結束了
笑死!你法條沒學好?
第 4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三、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
四、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五、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未遂犯罰之。
第 5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
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不知道除了違背職務收賄罪外還有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嗎?
再加上起訴書寫得很清楚,80年都委會核定公告的都市計畫案容積率就是全區(A+B+C)
392%,沒有什麼扣掉捐地30%,為560%的說法,此可由其都市計畫書記載
採用『大街廓整體開發』理念,並符合臺北市土地次專組會議所提(78.10.27製表)
京華再開發計畫案不同使用強度建築面積比較表』之案計算[即容積率依整個基地
面積計算為392%(70%×560%)]
其是將A+B+C三塊土地合併開發,容積率為560%打七折等於392%,適用於區塊內所有土地
,所以即使後來C土地被切割出來,也僅是其基地面積乘以392%計算扣除可建樓
地板面積,並未採取560%計算,所以威京集團要求560%其實是不合法的。
檢察官基本上就是認定該區法規規定的容積率是392%,所以從392到560也是不合法的,不
會因為有監察院的糾正案就變合法,因為監察院不是議會機關,無權代替議會制定法律!!!!
更別提提出該正案的監委後來還去威京集團旗下的基金會擔任董事,更讓人懷疑其糾正案
是出於賄賂的不正行為,不具合法性。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引述《shirman (跟風向對幹)》之銘言:
: : 對於朱亞虎集合7個人頭給柯文哲210萬
: : 朱亞虎表示
: : 「沈慶京沒有交代目的」
: : 「行賄是我自己猜的」
: : 將整件事說法包裝成「朱亞虎誤以為合法政治獻金是行賄」
: : 若檢方後續不能證明政治獻金跟京華城案的對價關係
: : 尤其以目前公開資訊,恐怕有難度
: : 最後就會變成「誤會一場、檢方烏龍、其他人無罪」
: : 這是最尷尬的結果
: 朱亞虎本來就不可能佐證柯文哲受賄
: 朱亞虎用七個人頭給柯文哲政治獻金, 簡訊上寫的是「感謝560」
: 560是甚麼?560指的是京華城原始容積率從392%提高到560%
: 這件事情是監察院糾正, 台北市政府只是依照監察院糾正案辦理
: 柯文哲實際被懷疑行賄的是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這件事
: 不是560%
: 目前檢方認定的對價是excel上的1500 小沈
: 朱亞虎的「感謝560」頂多就只是違反政治獻金, 而20%容奬這個案子無關
: 這兩件事情根本不是同一件事
--
別跟槓精草講法律 他們聽不懂的
雜草:你亂講 國昌老師直播不是這樣
說的
監察院糾正至少要二位監察委員做調
查報告 結果政黨輪替之際 僅有一位
監察委員就讓京華城改建容積率翻盤
沈慶京跟這位監察委員關係可好了,藍白草
為了護航柯連這種浮木都抓
保底圖利
對價在哪?
不管合法與否 只要不是因為給錢辦事
就沒對價啊
2018年因為糾正案給了560%, 然後兩年後朱亞
虎捐款210萬傳簡訊說感謝560, 對價關係在哪
?
對價在這裡啦!法盲別跳針了好嗎? 最高法院 112 年度台上字第 1286 號刑事判決 來各節。倘若上開蔡金蓀之陳述及老達利公司設備暨安裝附帶成本統計表、轉帳傳票,俱 屬實在可信,則楊展明為北市聯醫中興院區放射線診斷科主任,蔡金蓀為老達利公司副總 經理,係因北市聯醫中興院區設備儀器採購而互有接觸,蔡金蓀交付之10萬元現金,金額 不少,難謂符合一般人情往來。何況楊展明於「數位式X光機」之採購,為提出採購需求 之單位主管、研議完成需求規格、得標廠商履約時為測試及驗收之主驗人員,蔡金蓀為「 數位式X光機」採購之得標廠商老達利公司副總經理,縱「數位式X光機」之採購已經得標 廠商老達利公司履約,而於102年12月6日完成驗收,惟交付10萬元之時間,如仍在保固期 間內,楊展明應知避免利益衝突,而拒絕收受。楊展明於蔡金蓀詢問其是否參加103年 RSNA年會時,楊展明回以要參加,並於蔡金蓀攜10萬元現金至其辦公室交付時,並無任何 遲疑即率爾收受,似事非尋常。參以蔡金蓀證述,其於102年間「數位式X光機」採購期間 ,即有告知楊展明,老達利公司已編列他參加RSNA年會之食宿等贊助款等語,有無可能楊 展明於102年間經蔡金蓀告知老達利公司已編列該筆贊助款,即與老達利公司就「數位式X 光機」採購有關研議需求規格、採購標的之測試、驗收等職務上之行為將會收受「贊助款 」已達成意思合致?楊展明關於「數位式X光機」採購所為職務上行為與10萬元有無對價 關係?饒有研求之餘地。此攸關楊展明此部分被訴犯罪事實有無之認定,自應詳加調查釐 清,並敘明得心證之理由。乃原判決未詳加究明,逕謂蔡金蓀交付10萬元現金,與楊展明 承辨之「數位式X光機」採購完全無關而無對價關係,尚嫌速斷,致檢察官上訴意旨執此 指摘,難昭折服,有調查職責未盡及理由不備之違誤。 ,能否可認係透過TOSHIBA間接贊助該次年會?尚有疑義。又「醫師及廠商間關係」守則 第3點明文規範醫師不可以收受廠商現金,則在一般無利益迴避之情形下,醫師都不可以 收受廠商現金,老達利公司為參與投標「數位式X光機」採購之得標廠商,承辦該採購案 之楊展明以贊助之名收受老達利公司交付相當金額之10萬元現金,能否認為符合「醫師及 廠商間關係」守則第2點第2款醫師接受贊助之規範?同有疑問。再者,老達利公司製作「 數位式X光機」採購案之設備暨安裝附帶成本統計表,固有編列「RSNA Support System」 為應支出之其他費用,何以私下拿現金10萬元至楊展明之辦公室交與楊展明?該筆贊助款 之支出,於轉帳傳票不據實登載以扣抵成本支出,反而填載不實之會計科目「借方-股東 往來李鴻聲」,刻意隱瞞此筆款項實際支出目的,是否合於事理常情?均有疑竇。原判決 未就此詳為調查釐清,亦未為必要之說明,遽行判決,有欠允當。 就算你主張是政治獻金,法官也不會因此就排除成立對價關係的可能性,仍要審酌各種 客觀情狀加以判斷是否具有對價關係,尤其是在給付政治獻金的當事人本身就是申請土 地使用分區變更的廠商,其土地變更所產生的增值極大,而你是該管業務的最高長官具 有最終決定權,基於利益重迴避原則,你本就該拒絕收受而竟未拒絕,再加上分批使用人 頭迴避個人政治獻金捐款上限的種種異常行為,都會被法官懷疑有違常理,是故意在隱 匿其不正利益關係的存在,進而成立對價關係。
每個人都失憶一樣 什麼都不知道 送錢也不
知道幹嘛用
青鳥還在他們宇宙飛船 XD
這篇根本沒說甚麼 只是說 尚有疑義
繼續慰
21
首Po對於朱亞虎集合7個人頭給柯文哲210萬 朱亞虎表示 「沈慶京沒有交代目的」 「行賄是我自己猜的」 將整件事說法包裝成「朱亞虎誤以為合法政治獻金是行賄」![[黑特] 朱亞虎斷點成立,結束了 [黑特] 朱亞虎斷點成立,結束了](https://i.imgur.com/G0DLFkob.jpeg)
忘了提醒你 林姿妙的證人在最後也是突然翻供哦 但是林姿妙照樣一審被判有罪 小草要當法官前先去考司法官啦 不要太早興奮好嗎![Re: [黑特] 朱亞虎斷點成立,結束了 Re: [黑特] 朱亞虎斷點成立,結束了](https://i.imgur.com/G0DLFkob.jpeg)
沒有關係 不就一次栽贓失敗嗎 那北檢就說由於證據不齊全 繼續羈押柯文哲不就好了 不然 逼不得已 先放人
光是合法政治獻金就是錯的 政治獻金法14-1 第 14 條 1. 任何人不得以本人以外之名義捐贈或為超過新臺幣一萬元之匿名捐贈。 本案來說16
這樣就叫做斷點喔!? 呵呵 錢有沒有確實找了了七個人頭給了,有..... 京華城是不是違法容積上限,是..... 以為轉個圈圈說成政治獻金就會沒事喔!? 就跟當初一堆收賄的說成是借款的 不也會沒事!?4
看不懂這能變成誤會一場的邏輯 刀都插下去了 雙手一攤 老闆沒有交代我目的 插下去是我猜的 這樣就能無罪?2
好了啦 果然三部曲都被我猜中了 一開始柯文哲說自己沒有做(但有事證人證) 後面變成有做但沒犯罪(但法官不是你 有沒有罪不是你說了算) 最後一部曲大概就是 有罪又怎樣3
靠背 我真的好想看 最後柯無罪定讞 政黑的綠畜會崩潰成這樣XDDDDDD 不過那時候
朱的說法應該只是對小沈有利吧,對柯文哲的處境沒太多改變 至少小沈有編故事的空間,搞不好有機會被放出來? (這邊不太確定有高手指證) 前幾天有消息說小沈一度想要認罪協商,但是又沒有 是不是亞虎最後一刻被說服幫小沈扛這一槍呢?1
好 沒關係 京華城案,就算後來無罪也沒關係 不要忘了柯文哲任內,可是有五大案 光京華城這個案 證據不充分的狀況下也可以把柯關快1年
26
Re: [新聞] 浮報助理費!「小兔」招:都由高虹安決貪污治罪條例 第 5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 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6
[討論] 公務員隱匿犯罪所得算不算是貪汙?貪污治罪條例 第 4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6
Re: [討論] 我來讓柯粉直接破滅 對高虹安的最後希望先說我不是故意要酸你的 但我真的覺得不是5-1條耶 一般議員詐領助理費是用人頭 這些人頭是配合議員的 是心甘情願的 所以用的是貪汙治罪條例 第5-3條![Re: [討論] 我來讓柯粉直接破滅 對高虹安的最後希望 Re: [討論] 我來讓柯粉直接破滅 對高虹安的最後希望](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5
[討論] 檳榔一定會被收押禁見!貪污治罪條例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討論] 檳榔一定會被收押禁見! [討論] 檳榔一定會被收押禁見!](https://i.imgur.com/XldqXBfb.jpeg)
5
[討論] 違背職務收賄 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柯文哲、彭振聲涉嫌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 北檢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 這條規定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 法條內容如下: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3
Re: [新聞] 選罷法第廿六條 通過行政院版本: : ※ 文章網址: : 推 hydra3179: 不過致中回鍋從政,也沒地方選得上了吧 59.124.165.188 05/26 16:48 : 推 QQFU: 賴的黑金槍真厲害,完全切割中 101.12.89.153 05/26 16:49 : → tinmar: 現有法律縣市首長二審還沒定讞 都能去職了 59.115.159.217 05/26 16:49![Re: [新聞] 選罷法第廿六條 通過行政院版本 Re: [新聞] 選罷法第廿六條 通過行政院版本](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4
Re: [新聞] 台南議會前議長賴美惠涉詐領232萬助理費公文書罪嫌起訴賴美惠等5人。 有人說怎麼不是貪污罪起訴,會這樣講代表這個人連中文都看不懂 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是什麼罪? 就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的第一項第二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2
[討論] 藍白小草法盲嗎?七年已經最輕判了奇怪咧!藍白小草是法盲嗎?貪污最低七年 法官還把貪污從46萬降到11萬,已經輕判了 到底小草們在大聲暇毀?幫小草上課一下 法規名稱: 貪污治罪條例 第 5 條1
Re: [新聞] 快訊/拒絕黑金槍毒!「選罷法」明定:就沒有丫! 以現在現任地方的政治人物,就是邱莉莉! 問題是你用貪污治罪條例,也不可能求刑到十年好不好! 第 4 條![Re: [新聞] 快訊/拒絕黑金槍毒!「選罷法」明定: Re: [新聞] 快訊/拒絕黑金槍毒!「選罷法」明定:](https://i.imgur.com/fnxn3Deb.jpg)
2
[討論]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阿北我在土城等你 貪污治罪條例 第5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 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86
[討論] 卓榮泰怒嗆 政院沒有執行三讀法案的壓力![[討論] 卓榮泰怒嗆 政院沒有執行三讀法案的壓力 [討論] 卓榮泰怒嗆 政院沒有執行三讀法案的壓力](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5/11/26/20251126085651-c5ec9f8f.jpg)
44
[討論] 卓榮泰好像要用行政拳了![[討論] 卓榮泰好像要用行政拳了 [討論] 卓榮泰好像要用行政拳了](https://i.meee.com.tw/heTOZ8B.png)
45
[黑特] 陳玉珍:太多人違法?那就修到無罪啊☺![[黑特] 陳玉珍:太多人違法?那就修到無罪啊☺ [黑特] 陳玉珍:太多人違法?那就修到無罪啊☺](https://i.imgur.com/9xka960b.jpeg)
27
[討論] 邱議瑩真的選的贏柯志恩嗎?29
[討論] 台中市長最新民調!麥玉珍20.6%![[討論] 台中市長最新民調!麥玉珍20.6% [討論] 台中市長最新民調!麥玉珍20.6%](https://i.imgur.com/4cFAAsxb.jpeg)
20
[黑特] 網路平台在台灣一定要有法人?![[黑特] 網路平台在台灣一定要有法人? [黑特] 網路平台在台灣一定要有法人?](https://i.duk.tw/BVGOaD.jpg)
13
[轉錄] 台灣民眾黨脆:翻牆元年![[轉錄] 台灣民眾黨脆:翻牆元年 [轉錄] 台灣民眾黨脆:翻牆元年](https://i.imgur.com/9xka960b.jpeg)
12
[討論] 原本以為高雄2026最不可能出線的是邱議瑩8
[討論] 綠畜連禁小紅書都能護航![[討論] 綠畜連禁小紅書都能護航 [討論] 綠畜連禁小紅書都能護航](https://i.mopix.cc/CK4gLz.jpg)
6
[討論] 張善政:中華民國就是我們的護身符9
[討論] 兩個太陽直播被霸凌跟小紅書蓋掉了8
[討論] 年輕人真的會為了小紅書報復民進黨嗎9
[討論] 高雄準備出線 最美女市長!?![[討論] 高雄準備出線 最美女市長!? [討論] 高雄準備出線 最美女市長!?](https://i.imgur.com/8F8EQ6rb.jpeg)
9
[討論] cheap上陣,後面館長、丁特、艾莉莎莎
[討論] 愛莉莎莎打臉政黑![[討論] 愛莉莎莎打臉政黑 [討論] 愛莉莎莎打臉政黑](https://i.imgur.com/P7VejTRb.jpeg)
8
[討論] 無良媒體詢問賴瑞隆是否退選...XD![[討論] 無良媒體詢問賴瑞隆是否退選...XD [討論] 無良媒體詢問賴瑞隆是否退選...XD](https://v3-statics.mirrormedia.mg/images/408d12eb-8996-43e3-a2af-1567438e1e03-w1600.jpg)
8
[討論] 小紅書幹嘛不設代表就好, 抖音都有了
[討論] 蔣經國: 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取代 反攻大陸3
[討論] 盧秀燕:感謝11家媒體對兒少權益的協助![[討論] 盧秀燕:感謝11家媒體對兒少權益的協助 [討論] 盧秀燕:感謝11家媒體對兒少權益的協助](https://media.nownews.com/nn_media/thumbnail/2025/12/1764919073766-adec1cc67f944e0c90cb33a183506be2-1200x800.webp?unShow=false)
4
[黑特] 綠畜又在喊倒閣了,真是學不乖欸5
[討論] 藍白知道這是你們主子通過的法律嗎?![[討論] 藍白知道這是你們主子通過的法律嗎? [討論] 藍白知道這是你們主子通過的法律嗎?](https://i.mopix.cc/LKDqPi.jpg)
X
[討論] Valve在台灣有開分公司嗎 STEAM會被牆嗎4
Re: [討論] 投訴賴瑞隆的家長是否有中國背景?5
[討論] 我爸市長可以幹嘛![[討論] 我爸市長可以幹嘛 [討論] 我爸市長可以幹嘛](https://i.imgur.com/rsO9DPTb.jpeg)
3
[討論] 三立新聞確定不平衡報導一下立委兒打人X
[討論] 翁曉玲真的被綠媒綠粉黑得很嚴重![[討論] 翁曉玲真的被綠媒綠粉黑得很嚴重 [討論] 翁曉玲真的被綠媒綠粉黑得很嚴重](https://i.meee.com.tw/SCgQmE0.png)
4
[討論] 國會過半的藍白為什麼要禁小紅書?3
[討論] 封個小紅書到現在還在哭,回歸祖國怎辦 ?3
[討論] 我爸連戰的故事原來是真的?4
[討論] 劉向婕夫妻交保、科技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