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北檢:京華城程序完備不爭執 但柯需認
笑死,誰告訴你程序合法,實質就合法的?法盲不要出來丟人現眼好嗎?
行政處分之合法性
本於依法行政原則,行政處分既為行政行為的一種,自然亦要受到法律的拘束,此即行政處分的合法性。在檢視合法性時,行政處分必須同時具備形式合法要件及實質合法要件,始得該當為一合法的行政處分,否則即行政處分有瑕疵。
(一) 形式合法要件
1. 土地管轄
2. 事物管轄
3. 作成行政處分之組織合法
4. 符合法定方式要求
5. 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二) 實質合法要件
1. 符合現有一切法律規定
2. 符合一般原理原則
3. 裁量無瑕疵
4. 內容有實現之可能
※ 引述《xa9277178 (楓曦)》之銘言:
: ※ 引述《goddamnhuge (超!!級!!!!大!!!!!!!)》之銘言:
: : 今天北檢公訴檢察官林俊廷在法庭上向法官說
: : 關於京華城案的所有行政流程完備 北檢這邊不再爭執
: : 也就是說北檢也認為京華城案當時的北市府沒有刻意放水
: : 不過話鋒一轉說 但是京華城案背後的不當利益
: : 等到進入一審階段時 柯文哲必須講清楚那些不當利益藏在哪裡
: : 怎麼還在鬼打牆0.0?
: 白話文大概是這樣
: 你有沒有合法 有
: 有沒有符合程序 有
: 有沒有放水 沒有
: 你知不知道沈慶京會賺到錢 知道
: 你有沒有私底下見過沈慶京 有
: 好的 違法圖利貪汙 罪大惡極 求刑28年
: 幹
: 真的有夠白癡的
: 是檢察官自己講的 不爭執京華城程序完備
: 當初那些人一直說京華城就是違法的 還敢出來講話嗎
: 笑死一個合法合規的東西
: 要去論證別人貪汙
: 那等於現在所有BOT案 都違法
: 只要廠商賺錢 就要關市長 還做什麼總統 副總統
: 大家都去關起來就好了 全部都違法
--
推律師出來電爆這些神經病雜草
真乖
白痴。圖利罪要明知違法。 公務員都覺
得合法。
你先證明京華城的承辦們都明知違法硬幹
?京華城違反了什麼法你說說看?沒有違反
實體法,程序也完備xdd
違反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未依照第十一章的規定給予容積獎勵,都委會無創設 容積獎勵的權利
司法改革後 excel pay 都能當證據了 還
需要擔心沒證據證明明知嗎
會去唸書啦,法盲別再這邊丟人現眼了! 最高法院 114 年度台上字第 3631 號刑事判決 證據之取捨及事實之認定,為事實審法院之職權,如其判斷無違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即 不能任意指為違法。原判決依憑上訴人之自白,佐以證人張清金之證述及卷內相關證據資 料,認定上訴人確有本件犯行。所為論斷說明,俱有各項證據資料在卷可稽
,既係綜合調查所得之各直接、間接證據,本於事實審採證認事之職權行使及推理作用,予以判斷而為
認定,並未違背經驗法則、論理法則,無違法可言。
所以才沒有起訴經手的每個公務員和都委委
員
藍白法盲只會喊柯文哲清清白白
全部的證人除了林欽榮作偽證,都說明了適
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傻鳥還在跳針
聽你在放屁,台北市都委會都公告第24條不得作為申請容積獎勵的依據,要依照土管條例 的規定申請,到底是誰在跳針?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04/2025 18:18:57那為什麼通過的都委會沒人被起訴?
又在轉移焦點,你闖紅燈被抓到干別人闖紅燈何事?
你是說都委會除了林欽榮會作偽證,其他委
員都不懂?對啦政黑傻鳥最懂
你說偽證就是偽證?你是誰?法盲還敢在這跳針? 律師執照拿出來啦!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04/2025 18:22:58乖啦
京華城案幾乎不可能等到行政法庭判決違
法那天,因為不太可能會有有利害關係人
提出行政訴訟。
所以是要刑事法庭要越過行政法庭判給予
容積獎勵不合法?
笑死,法盲回去唸書啦!不要在這丟人現眼了 最高法院 103 年度台上字第 757 號刑事判決
(六)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法官於審判案件時,對於各機關 就其職掌所作有關法規釋示之行政命令,固未可逕行排斥 而不用
,但仍得依據法律表示其合法適當之見解。
又行政 機關對其職權範圍內專業性事項所為 之決定,雖有判斷餘地,惟地方自治機關處理自治事項之判斷有恣意濫用及其 他違法情 事,上級監督機關尚非不得依法撤銷或變更,此 項違法與否之爭議,固應循行政爭訟程 序
處理。然就犯罪 是否成立或刑罰應否免除,縱以行政處分爭議為斷,刑事 法院仍應依職權自行判斷。不受行政爭訟程序之拘束。原 判決認定本案兩次徵收,上訴人等有濫用
權力等違背法令 情事,事涉徵用土地舞弊之刑事責任,乃原審審判職權之 適法行使,上
訴意旨徒以本案二次徵收均屬行政機關之裁 量職權及經上級機關許可,應由行政法院認
定有無違法, 非刑事法院所得審查云云,顯屬誤會。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04/2025 18:33:07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04/2025 18:44:35
專業!
哪個證人說不能適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給予
容積獎勵?我還在等
因為這是由下而上的關係呀,都委會建議
可以做,然後市府才接著做下去。你舉的
例子是兩個完全沒有因果關係的人。
2025都過2/3了,沒人在吵「行政未決、刑
事先行」了啦。
你說的要成立,除非在沒有其他新事證之
前,刑事法院就要僅憑「小沈1500」判柯
文哲收賄。
在目前「找不到金流、沒有期約賄賂證據
、都審行政程序合法。」的情況下,要判
柯文哲圖利,要嘛刑事法庭越過行政法院
直接判柯市府給予容積獎勵不合法,要嘛
行政法庭判柯市府給予容積獎勵不合法。
法盲還在凹,刑事法庭獨立審判不受行政爭訟程序拘束看不懂?一直跳針? 最高法院 103 年度台上字第 757 號刑事判決
(六)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法官於審判案件時,對於各機關 就其職掌所作有關法規釋示之行政命令,固未可逕行排斥 而不用
,但仍得依據法律表示其合法適當之見解。
又行政 機關對其職權範圍內專業性事項所為 之決定,雖有判斷餘地,惟地方自治機關處理自治事項之判斷有恣意濫用及其 他違法情 事,上級監督機關尚非不得依法撤銷或變更,此 項違法與否之爭議,固應循行政爭訟程 序
處理。然就犯罪 是否成立或刑罰應否免除,縱以行政處分爭議為斷,刑事 法院仍應依職權自行判斷。不受行政爭訟程序之拘束。原 判決認定本案兩次徵收,上訴人等有濫用
權力等違背法令 情事,事涉徵用土地舞弊之刑事責任,乃原審審判職權之 適法行使,上
訴意旨徒以本案二次徵收均屬行政機關之裁 量職權及經上級機關許可,應由行政法院認 定有無違法, 非刑事法院所得審查云云,顯屬誤會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6.233.14 臺灣), 09/04/2025 19:15:09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6.233.14 臺灣), 09/04/2025 19:15:39好喔,那你分享分享你的見解給大家看看
,刑事法庭要依據什麼理由判柯文哲收賄/
圖利?
都市計畫法24條可以給容積獎勵,這邊你的
主張一定是錯的。 全台不只這案子用這條
,這違法的話林欽榮第一個就要被抓了
那都委起訴了嗎 zzzz
過了一年,不羈押不就串證完了
還在扯這是不同案件??? 傻鳥智商
…
嗯嗯嗯我懂,上一秒跟下一秒,也算
是不同時空
真的是白癡青鳥
北檢應該找你去的
1
如果程序完備就是合法,小草小蔥在喊什麼文化部補助有問題? 那現所有文化部補助都有完整程序,所以你們可以閉嘴了嗎? 那你們會說雖說程序完備合法,不能保證幕後不會有圖利/長官施壓和小紙條呀! 幹,那現在就是在偵查審判呀,你們在廢話什麼? 雙標造謠仔一堆。呸!3
一切程序都合法,但結果就是不合法啊。 今天有任何一個人能正面的說小沈拿到的一切容積都合法,沒有任何不法,建議他對市府提 行政訴訟把容積都拿回來。 一切都合法但有個商人突然拿到百億利潤,其他建商怎想…. 總要有一個人為這840%結果出來認罪吧,倒是柯前市長要出來說說誰該扛啊2
先了解一個背景資料 A.京華城那塊地從工業用地轉成商業用地也沒有前例,是個案申請,所以才變成商三"特" B.也是因為沒有前例&法規規範,最後允許容積率也不是商三的560%,而是京華城已經通 過的建照12萬公尺的樓地板面積去蓋,換算成容積率為678.91% C.要改建的時候郝龍斌時代說因為當時簽的條約規範,只願意給商三的560%*0.7
這就很簡單 程序完備 但是阿比有施壓 我不是老早就講了 然後靠法官心證 證明有施壓定罪嗎 從苗法助法學院開始吵都市24條 可不可以用都更獎勵 有沒有違反土管 分區![Re: [黑特] 北檢:京華城程序完備不爭執 但柯需認 Re: [黑特] 北檢:京華城程序完備不爭執 但柯需認](https://img.youtube.com/vi/ycb0Zb36iuM/mqdefault.jpg)
爆
[爆卦] 黃國昌FB看到林智堅總部,針對昨天的「突襲說」,竟然開始扯「行政處分送達時生效,而不是發 信時」,並指摘本人「能夠回歸法律本質討論,而非泛政治化」,覺得十分傻眼。 本人何時指稱行政處分於發信時,對外發生效力?簡直莫名其妙。 行政處分有成立要件與生效要件,行政程序法第110條規定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 起發生效力,係指行政處分之生效要件,與行政處分之成立有別。這不是大二的行政法就![[爆卦] 黃國昌FB [爆卦] 黃國昌FB](https://i.imgur.com/U67WvWyb.jpg)
37
Re: [新聞] 京華城案加新被告!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 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 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 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首先要確定的構成要件是行為人「明知違法」做了一個行為去圖利自己或他人10
[討論] 小草:刑事庭不能說行政處分違法小草現在最新的說法是:「只有行政法院可以認定行政處分是否違法,刑事法院不能,因此 刑事法院說柯明知這個行政處分違法,並以此為理由羈押他是不對的。」 這其實是混淆不同層次的問題。沈慶京拿到的那個處分合法與否,只有行政法院可以認定及 撤銷沒錯,但這個合法與否涉及的是行政處分「效力」問題,行政處分在被撤銷前,是合法 的行政處分。![[討論] 小草:刑事庭不能說行政處分違法 [討論] 小草:刑事庭不能說行政處分違法](https://i.imgur.com/BwWsX0Tb.jpeg)
4
Re: [新聞] 獨家/挺柯派稱圖利要件「違背法令」屬我昨天已經寫一篇文章說明了,這是混淆不同層次的問題。行政法院判斷行政處分的合法 性,其目的是要決定處分是否有違法而應予撤銷或確認無效的必要性,如果確實違法的話 ,可以透過判決終止行政處分的效力。 但京華城這個處分,申請人拿到的是符合甚至超出他預期的結果,那怎麼可能自己去向行 政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因此本件根本不可能進到行政法院,由行政法院認定合法性。甚至3
[討論] 終於懂民眾黨說要廢除圖利罪了小草現在有兩個來自卡提諾法學院創新的主張 1 廢除圖利罪 2 刑庭不能審理行政處分有沒有違法 這兩個主張其實相互呼應。我舉個例子: 我去申請某項補助,明明我不符合資格,但公務員不但同意我的申請,並且給了我超出法![[討論] 終於懂民眾黨說要廢除圖利罪了 [討論] 終於懂民眾黨說要廢除圖利罪了](https://i.imgur.com/AnMhuKdb.jpeg)
3
[課業] 109地方特考三等法制行政法選擇題第13題109地方特考三等法制行政法選擇題第13題(行政處分效力) 13 甲原住民為獲得購屋貸款之優惠,向主管機關申請原住民身分之認定,如法規規定, 該認定之事實其他機關應受拘束,此係指行政處分之何種效力? (A)實質的存續力(B)確認效力(C)構成要件效力(D)執行力 考選部的答案是(B)確認效力3
Re: [討論] 陳揮文黃暐瀚聯手打臉圖利罪不是貪汙罪都市計畫委員會相關會議中,與會者至少出現共18次反對容獎的發言,連「害怕」等強烈字眼都講出口卻全遭忽視 --->明知 負責把關是否違法的關鍵部門「法務局」都曾表明「都委會職掌似不包含創設容積獎勵制度」,但北市府仍一意孤行。 --->明知 詳細請見:2
Re: [討論] 事實認定不同審判系統的拘束行政法院與普通法院(民刑事)關於行政處分合法性以誰的認定為準,這是有法律規定的 。 行政訴訟法第12條:民事或刑事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是否無效或違法為據者,應依行 政爭訟程序確定之。 前項行政爭訟程序已經開始者,於其程序確定前,民事或刑事法院應停止其審判1
[問卦] 公務人員做行政處分很難吧?如題,阿肥朋友不少大學畢業後,都去當公務員了,有行政、民政、地政還有財政的,前幾天聽他們說: 行政處分的公文作成壓力很大,如果經手蓋章都要小心,即使合乎法規,根據專業違反比例原則都可能吃上官司,被上級懲處、司法懲戒、甚至吃上違反刑法官司都有可能。 阿肥無聊查了一下,行政處分若要不違法,需符合 a) 形式合法: 符合法定要求,主要是符合正當法律程序,要有基本的法規依據才可以執行。 b) 實質合法: 除了上敘要求,需經裁量,符合「比例原則」,是否有可行性。 若a和b少一要件,就完蛋了?是這樣的意思嗎?行政處分這麼難,怎麼公務人員還能活的好好的,天天很煎熬吧?![[問卦] 公務人員做行政處分很難吧? [問卦] 公務人員做行政處分很難吧?](https://i.imgur.com/hHPGiiOb.jpeg)
[課業] 行政處分之轉換與變更行政程序法 第116條第1項規定:「行政機關得將違法行政處分轉換為與原處分具有相同實質及程序要件之其他行政處分。但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轉換︰……」 第129條規定:「行政機關認前條之申請為有理由者,應撤銷、廢止或變更原處分……」 訴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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