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國昌這根本擴權自白吧
※ 引述《luke7212 (蔥田總司)》之銘言:
: 范琪斐:法官要調閱證據啊,要調查啊
: 黃:是是是妳都說得很好,我們在蔑視國會
: 罪為虛偽陳述,那個不是我們說了算,那個
: 是接下來要檢察官起訴,那不是我們說他說
: 謊就說謊欸
: 自己寫的法條自己都看不懂喔?
: https://imgur.com/lIYruHS.jpg
檢察官不起訴 你根本沒有法律責任
你真的知道法院運作嗎?
1.主席及質詢委員提議
2.五人連署提案附議
3.經院會決議
這麼多前置條件 你都沒看到喔
還是沒劃黃線的不算?
你不出席被罰 可以提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代表交由司法決定
然後行政訴訟後
法官仍然決定裁罰你 (法官都裁示了)
請問 你有罪嗎???
廢話當然有阿 法官都裁定了
司法權在這裡 你是沒看到阿
: 幹,舉例還故意舉一個惡劣荒謬的反例,這
: 什麼居心很明顯吧,然後主席是誰?進到院
: 會是誰決定?當別人白痴喔?
聽證會開始由聽證調查委員會發起
你怎麼確定一定是國民黨或民眾黨
你是先知嗎?
: 范:可是我看你們其中有一段就有寫到說會
: 處罰人民啊,那這個你們怎麼看
: 黃:當你出席聽證會的時候,你可以說我拒
: 絕證言權,那我認為你沒有拒絕證言權,我
: 要你回答你還是不回答,這個時候我要以你
: 拒絕陳述當理由,對你課處罰鍰,是那個主
: 席一個人可以決定的嗎?no~你要到院會表
: 決,而且院會決議還不是final喔,現在立
: 法院做出一個決議要罰我10萬元,我很不爽
: 啊~說你們這些立法委員不學無術,我明明
: 有拒絕證言權還罰我,我還是可以去行政法
: 院去尋求行政救濟,最後決定的是誰?還是
: 法官啊~
: 塞拎老師,上次看到廖偉翔做了一張智障圖
: 卡解釋了這件事,還想說這傢伙真智障啊,
: 居然自證己罪,沒想到這套智障說的說帖不
: 是廖偉翔發明的啊?居然是黃國昌教他的啊
: ?
: https://imgur.com/pUdIqE6.jpg
: 囉~?而且所謂的拒絕證言權就是我可以拒
: 絕,而且拒絕了不會有事,這才叫做拒絕證
: 言權,黃國昌這傢伙超愛繞著圈子說謊話欸
立法院 過半數
通過院會 (立法權)
決定裁罰你
你跑完行政法院(司法權)
連法官都不挺你了
你要怎麼不出事辣
: 再稍微補充一些點
: 1、他中間還有一段甚至對范琪斐說「妳這
: 個被認知作戰的太嚴重了」,真懷疑我聽
: 了什麼
: 2、甚至說「你人民只會被罰鍰」,喔乾~
: 「只會」被罰緩~?真的是謝囉~
: 3、順便再講一下,昨天你貴黨陳智菡還在
: 民眾堂粉專欺騙民眾說「這些法只針對官員
: 喔」,是不是說謊?是不是虛偽陳述?公啥
: 小?
: https://imgur.com/0e2h75m.jpg
你涉及聽證調查相關的事物
你還可以說自己是平民?
沒有接標案
沒有幫政府執行相關事務
沒有涉及聽證相關事項
你竟然會被傳 真的是太可怕了
一定是立法院在監控你對不對
行政訴訟屢屢出現在法條中
就是告訴人民
你自認不符裁罰事由
可以去找法官申冤
如果連『司法權』的法官
都認為你該被處罰
你真的以為你無罪嗎
還是你法律常識低到不可思議
這我就不好說了
--
你講的前置條件很好笑
現在藍色過半,他們想幹嘛就幹嘛 OK?
你也知道喔 阿下次不是說綠營會過半
我就問為什麼我不去要被罰
你誰?
我又不是公務人員
你也不是檢察官
立法院罰你 行政法院通過 你不就得罪立法跟司法兩權 還有什麼好說的
感覺法學派大師開釋了
代議士要求一般民眾出席XD
涉及聽證 這東西要多難多簡單 聽證調查委員會都成立了 你還想裝一般民眾?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5/2024 23:00:59「我們人多想罰你就罰你 有給你救濟你要
感恩了 不要不知足」
那些前置條件代表多數黨團可以決定要
前面那幾項很難?
前面幾項很簡單?院會投票 整個立法院要整你一個人 你確定
不要罰,原本這塊是由司法決定的
行政訴訟 司法覺得沒必要 直接駁回 誰還能罰你? 立法院要上訴嗎?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5/2024 23:02:24不只是立法院侵權、連帶政黨的平民也
原來罰不罰決定靠投票決定???
司法都不救你了 你還不罪大滔天嗎
可親權,對我就是說黨主席
你可以先看看你自己在講什麼嗎
你先說說你想表達什麼 不然我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立法加政黨雙重從司法手上拿權
雙重? 所以行政法院是立法院開的?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5/2024 23:03:42笑死,有問題檢察官老早主動偵辦
還需要你黃國昌喔
我就問院會多數是哪一黨?假如藍白認為你該
你誰啊
你也知道喔 可惜檢察官有時候特別忙 就是問不到一些小事情 真是奇怪
你今天像超思接了政府標案可能涉及違法
當然可能被叫去聽證
我覺得很棒
就是來抓這種人的阿
罰?不就是只能走行政法院?
過過水 給司法 司法都不挺你了 你不問問賴總 問立院?
司法有中立性,國會議員哪有
你這篇文章完全把檢察官和法院當垃圾
行政訴訟 不是走法院喔?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5/2024 23:05:34他們整個失能
需要黃國昌來拯救台灣
涉及違法就丟給檢調叫他門去辦
一般民眾哪來這麼多時間金錢跟你們立委耗?
一般民眾 可以接洽到政府單位的標案喔 真是嚇到我了 怎麼沒有我的份
是不是全台灣受國專業訓練的都不如一個
黃國昌
勿臭全國檢調單位
阿立委不就大尾好棒棒
法院有很多權力、你說的要不要移交法
不然像民進黨相關人士迷你足協統包標案這
個查下去也不錯 以後萬一國民黨上台亂搞
一樣可以查
院侵了檢察官權力,要不要罰侵了行政
機關權力
所以立院決議做完 司法權可以阻擋 這竟然侵害了法官權益 嚇到吃手手
有檢調為何要給一個立委查更不要說大部分
都沒這樣專業訓練
一個立委? 不是院會決議嗎?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5/2024 23:07:51不管誰上台都好這個權力就不給立委
民意代表這東西~就是最不中立的機關了
這些小動作都是權力運用,司法體系不
然後說走行政訴松更好笑~你舉手表決就要
是只有法官判罰權、起訴跟調查權都是
我走~錢跟時間誰賠我
尤其用一張照片就可以說成弊案的人
之前還抓韓國瑜岳父結果了
立法院就是一個最不中立的機關我保證
調查委員會 聽證會 真的被你當沒有ㄟ 整個立法院都覺得你行為扯淡 竟然可以當沒事 我都快笑了 你沒走過被告的法律程序對不對 我去做筆錄時 誰賠我錢賠我時間 我怎麼救濟 抱歉 還真的沒有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5/2024 23:10:04有這個到了選舉年一定來玩政治調查
樓上真好笑 你是有啥問題會被叫去聽證
講的你很重要一樣
院會決議一樣啦立委是有受過啥專業訓練
哇靠 你是啥重要人士跟政府有啥重要弊案
牽連要找你去聽證
我怎知道我有啥問題~說不定被連連看就有
問題
社會相關人士喔
我得罪立法權以前會怎樣嗎?但是我現在
得罪立法權會怎樣?這不就是國會擴權的
例證!況且 立法權的憲政職權是什麼 抽
象的得罪立法權嗎
誰說一定要重要人士才會被抓去問
隨便一個平民被找去聽證立委直接原地起
飛了好嗎
誰跟你說的會被電起飛?
kunnsei 藍白沒證據就喊要查高端雲豹
所以你是啥重要案子跟政府部門牽扯到了
誰說只有接標案的人會被傳?法條明明是指相
對阿 相關人士 關你什麼事? 你是相關人士?
啊
只要攻擊到對方民進黨或國民黨就會有一部
份人覺得正義
我們的巧芯大立委就是會找一般民眾報老鼠
冤 害他不能使用圖書館電腦一個月!就是
這麼無聊!就是這麼濫權
所以圖書館人員被告了嗎 上法院了嗎?
誰告訴你隨便一個平民才行
看看垃圾藍白一直喊 然後又裝瞎DDDDD
太瞎了 台電涉及的事物怎麼可能是立院調查權範圍 對不對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5/2024 23:12:40對整個立法院的立委都被我當沒有他們是
最不中立的一群人
關系人員,廣義解釋可以包含範圍很多的人的
調查委員會 聽證會這些還不是立委組成就
是最不中立的一群人組成
爾且也可以說大部分都沒受過專業訓練的一
群人
真的 最沒有專業訓練的一群人在立法 這個國家簡直是瘋了 建議提高當選門檻 沒有律師 法官 證照者不得當立委 苗議員請不要擅自參選 謝謝
說什麼不會找一般民眾麻煩!嘎拎北騙!彰
化圖書館民眾巧芯大立委都可以肉搜+提告
!要人相信他不會用這條找一般民眾麻煩?
誰說立法委員不能告平民的 關鍵是他有被告嗎 沒有你在蝦逼逼
有問題檢察官就主動偵辦了
真的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5/2024 23:16:04藍白掛在嘴邊的超思雲豹的一般員工職員也會
黃國昌到底想幹嘛?
我不是讀法律的,但我記得行政訴訟上
兩造分別請律師,不會有檢察官來訴訟
連他門當檢察官立委都說施壓提告方是常態
了~還真的很看不起他門~最不中立的一群人
馬上就跳針 不意外
是有關係的人員,但他們有義務出席嗎?
這時候就說被告了嗎 笑死
沒出席就要被罰緩合理嗎?
行政訴訟為什麼不提 還是連法官都不救你?
超級輕描淡寫
美鳳之前在ptt被罵 就直接查誰在圖書館
罵他了 你覺得有這法之後他不會變本加厲
青鳥被聽都沒什麼了 查察ptt罪大滔天 真的
藍白絕對沒擴權
我通篇有說沒擴權嗎
嗎
900就已經先示範 還沒國會法就先查人民
超思會啊 不就是接了政府標案前面說過了
啊
你是眼睛業障重可以看到別人看不到
的東西是不是?哪裡有寫檢察官?喔
好困難喔~傅崐萁手一揮62個人連法
條都沒看過就可以這樣護航到底導致
自己掉了10幾趴,這叫做很困難喔?
笑死人
嚇死人了 法官竟然是立法院的勢力範圍 怕
不管任何政黨都好~都是最不中立的人了~因
為他門有選票壓力~四年要被投一次~
所以接了標案有啥問題?
瞎扯 你如果討厭警察亂開罰單的根本
所以你是接了政府什麼重要標案嗎 所以會
被傳嗎
不會支持這法案 超北纜
警察亂開單 還要先訴願 等他們自己內部調查 你這開單直接提行政訟送叫法官裁定
他只要說他想請人民上來看一下是不是背
後有網軍 光是跑立法院都跑死你 還要上i
vod給全國看耶
不用接標案也可能被傳~一張照片連連看就
可以說成弊案
罰你 然後叫你去打行政"訴訟"
一個ip就直接被說成網軍~還要接啥標案嗎
你不要說民進黨也可以查啦 現在誰過半
民進黨要查一定被投票擋下來 你設計這種
只有過半才能用的法案擴權真的公平嗎
那修憲3/4 是不是不公平
誰說一定要政府"重要標案",法條可沒寫喔!
民進黨 國民黨任何政黨都不該有這樣大權
放心啦 說人是網軍叫去罰站的 那是秒博
力
雅之類的才會做
人家為何要去?
笑死
阿你就不要去阿
然後民進黨支持者還會力挺說你當網軍被叫
去罰站剛好而已
徐巧芯有沒有 ?最後按照圖書館管理規則
停止使用電腦一個月!他說他有仇必報!當
初他就是要告!中國人才講蝦逼逼 中國人
不懂就不要亂講話!
所以為何要去啊~爾且這個被說成網軍的不
是政府人員喔
看起來民進黨立委比較可能做類似的事情
然後政府人員有各地方政府會查喔~也不需
要到你立法院喔
只要立委們認為有你有關係就可以傳喚喔!
聽證調查委員會多少人 你要不要去了解一下啊
現在指控ip就是網軍的叫~徐巧芯喔
kunnsei 900抓圖書館 藍白粉叫好
一開始還要告人家不可以使用圖書館聊天喔
然後大翻車~~~~~~~~~
連前幾年的國發會IP都變大型雙標會場~~
給一堆素行不良拐瓜劣棗的立委這種權力
去旁邊烘乾啦
垃圾立委
關多少人有啥關係~裡面只要多數就可以決
定阿
他就算院會決定一樣~都是由最不公正的立
委來決定阿~立這個法最好笑的一件事就是
一開始很多人不知道法條內容就跟這舉手了
所以你強調多少人要幹嘛
憑這法律是多數立委提案 表決通過的 很遺憾 這就是民主 早就你們衝進去了 你們又不聽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5/2024 23:25:37法官在哪?你要不要去看清楚黃國昌
在節目自己怎麼講的?你知道你現在
講的東西跟黃國昌剛在節目上講的根
本完全不一樣嗎天才
行政訴訟沒有法官!!!??? 嚇死人了 那是誰裁定的
我就說他比黃國昌還厲害啊
真的 我沒選立委是國民的損失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5/2024 23:26:32黃國昌本人都沒講的東西XD
所以你要的是人治阿~不是法治阿
藐視國會罪 跟不法陳述罪 混在一起講 我真的覺得你們很棒 我還用你們得資料跟你們討論ㄟ 笑惹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5/2024 23:27:51支持到就連一群最不中立的舉手表決來決定
你要不要被罰都好
藐視國會罪跟不法陳述都一樣~他的判定都
是由一群最不中立的立委來決定你要不要被
罰款
我覺得沒什麼不好,這樣才能讓民眾更
有感他們到底選了些什麼樣的立委出來
,平常都看他們在立法院演戲,有一天
自己也能加入好像也蠻有趣的
塔綠班一直被打臉
原來是人治阿...好喔
喔天哪~行政訴訟法?那是你已經被
國會多數黨立委裁罰了之後的「行政
救濟手段」,你到底在鬼打牆什麼?
然後這個行政救濟手段我是「被趕鴨
子上架不得不做」喔,我要是不做直
接被罰10萬欸,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講
什麼啊?我靠~藍白蔥粉有沒有正常
一點的啊?
被開張違規停車都在叫叫叫了 你被罰十萬了 竟然沒有動作??? 你要先傳喚不到 院會做出決議 決議開罰你 行政訴訟沒有成功 才會罰錢 然後你竟然說你直接被罰???
球員兼裁判,還跟你說我一定判得很公正
行政訴訟的法官都覺得該罰了 你竟然覺得不公正???
這種程度也敢詭辯哦…立法院會表決決議
罰鍰,表示行政處分已經生效,而不是經
過法院才生成行政處分,加油,好嗎?
對阿 所以你要不要提行政訴訟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5/2024 23:39:20又在不懂裝懂了
啥小啦 你被立委罰鍰要先繳啦87 484
行政訴訟有打過嗎?
連什麼是處分跟救濟都分不清楚 程度比法
律系大一還差 這樣也敢發文鬼扯 無知就
是力量?
你被開罰單 都不會看案由了 單子來了 直接繳喔 這麼優良的國民去哪裡找 你們在爭辯的是行政罰鍰 能不能由立法院裁處 這東西釋憲就可以決定的東西 你們在這邊該該該 如果釋憲後覺得可以 那你們在叫什麼? 如果不過 那很好啊 立法院沒有這個權力 結果你們現在在爭辯還沒過的法條過不過分 我快笑死 你們是大法官嗎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5/2024 23:42:01連一般的罰單都可以申訴時不繳納 何況這種十萬的罰鍰 更何況行政法院還可以幫你裁定 你勝訴面大可以不繳 這篇文章都寫了 還有什麼好吵的
這種垃圾回文 真的沒必要辨 法條不是這
樣立的
答案就是無論任何都要去繳罰款,是否去
提行政救濟又是另一回事
你的解釋按照多數決定有無罪就說明這
是個爛法律
行政訴訟了解一下
然後普通人為什麼不能接政府標案?開公
司就不算普通人?難道開了公司一律認定
成特權分子?做標案的公司員工也在目前
條文調查範圍內你知道嗎?
你涉及當然在範圍內阿
好奇~如果院會多數委員真的要整某人,
最後走行政訴訟,然後司法判沒事,對
於那些多數亂整人的委員好像也不會有
事吧!?
當然沒事啊 有事要罰 請修法
樓上的垃圾留言也不用看喔 他說是垃圾就
是垃圾 那我說是垃圾也是垃圾啊
垃圾說垃圾 到底什麼是垃圾 請大法官釋憲 清清楚楚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5/2024 23:47:25*203樓
立委有言論免責權保護傘,在立院開法院
怎麼可能會有事
我被罰10萬居然沒動作?所以你承認
了嘛,意思就是說立法院確實可以莫
名其妙想傳誰就傳誰啊,然後你不能
不去啊,就算去了也不能不答啊,就
算答了也不能讓立委諸公聽了不滿意
啊,所以我沒講錯嘛,那你是在拗什
麼?莫名其妙
真得莫名其妙 聽證調查制度 就是開始的這麼莫名其妙 莫名其妙的委員會 莫名其妙的院會 莫名其妙的不來 莫名其妙的不答 莫名其妙的被行政訴訟駁回 這麼多得莫名其妙 真得莫名其妙
檢察官也「可以」莫名其妙亂起訴人啊 警
察也「可以」莫名其妙亂依社維法傳喚人啊
要這樣假設的話都不要立法好了
法盲裝懂被點出錯誤 就開始嗆別人是不是
大法官 呵呵 這不用大法官 法律系大一程
度就看的懂你在鬼扯
歡迎法律系大一 貼出就學證明 好讓我們知道自己誤會你了 不然大家都鄉民 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法律系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5/2024 23:50:09但應該有些人想法是,院會的委員怎麼可
能會亂整人,亂整人的話,他們下次都
不用選了,所以我的亂整人假設不成立,
基本上院會表決罰鍰成立,送到司法判決
基本上也會成立
政府「可以」對人民莫名其妙做的事情根本
數不清 光是亂一張稅單給你你就死定了 這
些怎麼就都不怕 唯獨只怕立院傳喚?
現在藍營不是很多立委打算要整王義川嗎
阿川不是都準備好了 他沒再怕阿 他身為政策會執行長 怎麼可能不懂啊 大家說是不是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5/2024 23:53:25屎忠仔是不是不知要跟議案有H
人民有納稅義務寫在憲法裡 不想繳稅那你
就移民 看看全世界那個國家不收稅的 連
這也能拿出來嘴 真的很佩服藍白粉的下
限到底有多低
真的 塔綠斑的法學素養 也是低的可怕 大家真的要多讀點法律 遇到才不會緊張
人民被傳「不去」哪裡莫名其妙?不
去才叫正常啦,語無倫次了喔?
你都正常了 怎麼會被裁罰? 立法院存心要整你喔 還是行政法官討厭你
不然刑事訴訟法也是可以把尉忠仔拘留覊
押,要不要廢掉?萬一檢調是小草咧?嚇
死了,叫主子廢掉刑訴好了
241f繳稅叫做莫名其妙喔?你的論點
才莫名其妙吧
我很慶幸藍白粉支持藍白 如果跟你們支
持對象相同 那真的非常丟臉
彼此彼此 樓上動不動只會訴諸人身 訴諸群
體 三句不離xx粉 跟你為伍也是很丟臉
你是不是連「人身」兩個字的定義的搞不
懂? 可憐喔
反對這次國會改革的聲音,有些好像也是
反應法條裡面沒有對於立法院多數委員要
存心整人的事情加以規範相關反制法條
這點很希望國昌老師可以跟大眾說明看
看,或是我有漏了相關解釋說法~
青鳥都覺得自己很重要一定會被傳啊 呵呵
問題根本不在構成犯罪的困難度以及是
否有法院救濟管道,而是根本就沒有入
罪的必要,不然刑法100條也不用廢了
,都有法院可以救濟還怕什麼
我倒覺得青鳥不是擔心一定會被傳,而是
院會委員存心要搞人時,沒有任何反制
做法
沒有一個理由叫身正不怕被查,本來政
府要查人民就應該有所依據,且要符合
比例原則,不然警察都可以在路上亂盤
查別人
行政程序法對於聽證的程序正義寫了很多
條 用專節處理程序問題 再看看這次立法
院的聽證修法 連最基本的告知義務都漏
未規範 也難怪會被人權會認定侵害人權
不好意思我有綠鏡
好笑的是 黃國昌寫法案的時候 都知道罰
鍰準用行政程序法 那程序保障的部分呢?
令人懷疑他根本就故意漏掉
原PO一直跳針
其實兩邊跳針的點都差不多,但問題是
到底是整部法會直接被駁回還是能夠修
改,要等大法官釋憲過後才知道
我就在等你這句話 明明等釋憲就好了
推
什麼都覺得別人別有居心,那法律全部都不
要立了。像是水污染防治法第25條內容提及
主管機關在查證污染源的時候可以「索取有
關資料。」那是不是可以說有藍白粉想要偷
偷假借查污染名義索取機密資料
推 民代能裁罰人民就是個笑話
這部老早講過了= = 等於立法院判定罰你你在
自己去找法院申訴 一般人沒那麼閒空夫跑法
院
原來被罰20萬 不算法律責任
立法院本質上就沒有裁罰的權力好嗎= = 裁罰
是行政權 = =
請大法官釋憲
又打臉一位鍵盤綠粉了
可憐吶 又一個
”人家愛傳你就傳,你覺得無辜可以去找
法官” 都自己寫出來了還覺得這樣OK喔
?
人家是指整個聽證調查委員會跟立法院
小粉紅式的低能詭辯就如這篇, 問a答b,
回應b又答c, 無止盡屁話胡扯
真的塔綠斑們該回去戀戀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6/2024 00:39:35笑死,歪理還裝得頭頭是道
真的太歪了 這個行政罰 到底能不能罰 到底是誰說得算 已經沒人知道了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6/2024 00:41:48我只能說你說的對,理論上是這樣,但
我完全無法相信藍白陣營會恪守中立的
進行上述這些行為
推
綠的會中立的問早餐吃什麼
老實說,如果讓認定裁罰的權力交給司
法比較容易獲得大眾支持,只要提高裁
罰的條件跟客觀性,我想反對的聲浪會
減少很多
再凹阿 誰想跑那些程序 還在護航
講得你已經在聽證排隊中了
就是沒有充分討論,兩邊支持者提出的
論點跟疑點也都差不多,但實際上就已
經通過,所以剩下釋憲這條路,等結果
出來能修的好的話還是不錯,整個被駁
回的機率也不是沒有,所以吵爽的
呵呵呵 大法官釋憲笑死www 你立一個一定違
憲的法等大法官來打臉你再宣告無效是怎樣?
你不能一開始就做好嗎
自己都無法說服自己怎麼不違憲了 怎麼還要
硬幹
誰說一定違法的? 你說的還是大法官說的 那大法官還沒說 那算違法嗎? 你們自己政治凌駕司法還在臭嘴
到底在供三小啦
當小草是不是要先經過智力或學歷認證啦
斑斑不用所以特別戰力低
鄭捷拿刀上捷運亂砍人 別人說你怎麼砍人?
你是不是也反問你是法官嗎?有沒有犯殺人罪
是法官決定 不是你記者決定?
你拿刀砍人反罪事實明確 你立的法有沒有違憲 是你一個平民說得算喔
救濟不停止執行都不知道 不要再丟臉啦
你們是都不用腦不看法律 所有事情都要跑去
告官才知道對錯嗎?
哇好棒喔,被立法院投票罰了以後還能有行政
法院上訴耶,所以立法院的判罰是屬於司法還
是行政的範疇?
看大法官解釋阿 人家拿著識字585在耀武揚威 你不拿大法官出來 誰壓得過?
支持擴權整治未來無論任何政黨的貪官污吏
塔綠班不學無術又被三民自網軍側翼
洗到腦都殘了,他們看不懂的啦
自己在當大法官了都還不知道 還在那邊嗆 笑死
在塔綠班大本營跟他們浪費時間喔
真的 浪費大家時間聽他們講幹話
推
一堆人搞不清楚「質詢」是什麼,就開
始製造恐慌。「質詢」是指「民意代表
」要求「政府官員」就其政策進行說明
及辯護;對象還有限定為行政院長及其
各部會首長,有一大半的各院或獨立機
關官員是只能「邀請」「備詢」的,有
的甚至連邀請備詢的請求都沒有。既然
你都不可能成為「被質詢人」了,那你
要怎麼「藐視國會」? 隨那些似懂非
懂的政治蟑螂起舞,只會成為不自覺的
政治打手及工具。
說謊本來就是客觀事實的表述了,還要
故意上綱到「說你說謊就是說謊」,這
種人就不用跟他爭辯了。對他說的都對
。
塔綠從一開始打兩兆錢坑打不過、到藐
視國會、到程序正義黑箱、到立院擴權
(這部分早就被一堆釋字打臉還凹),
前面全部都被打臉了,只剩下立法完備
度能打;為什麼都不會質疑根本是他們
的資訊來源有問題?越看越可笑。
還資訊來源有問題勒www 不信經濟學人 不信
外交家 不信真人學者教授連署 信卡提諾還敢
講蛤XD
這法條違憲疑慮不只我說 這些連署學者聲明
稿也有說過了
依照你一定要司法判定才知道有沒有罪的邏輯
鄭捷當街殺人 當下請問他有罪嗎? 無罪啊
司法判決前我們無罪推定啊 我講鄭捷的例子
就是要告訴你不是任何事情都是要到最後司法
真正定讞你才能做出判斷 現在這法案藍白粉
的詭辯就在這邊 別人說你那裡違憲 哪裡侵犯
行政權司法權 他們都會說什麼交給大法官決
定 啊幹 你不會回答我這些質疑點哪裡不對嗎
? 這不就證明理虧站不住腳 你覺得一個路人
的質疑你都答不上來 去到大法官那邊有可能
過關嗎?
這裡挺綠的剩下白癡跟網軍了吧 感覺不
用浪費時間跟他們講邏輯
我跟你說你從12樓跳下去你會死 不要跳 你說
會不會死是上帝決定的 你是物理學家嗎? 你
懂萬有引力嗎? 我們就先跳下去 大不了摔傷
了還可以送醫院救一救不就得了? 別擔心啦
你當上帝是邪惡的嗎?那麼仁慈的上帝一定會
做出最公正的判定的
還真的是 因為有沒有違憲 是大法官會議說得算 不是你在那邊說會死就會死 真的要搞清楚
藍白粉講輸了想要烙跑了厚www
這波國眾黨民調都在掉 掉的點就在你們本來
就硬過這明顯理虧的法案啊 拿通過法案出來
講那幾個重點每次講每次被打爆 再怎麼洗推
文都一樣結果啦 理虧就是理虧
垃圾民進黨廁液裝睡叫不醒~畢竟綠共党不
能貪污說謊很不方便
立法院跟法院混在一起講?這廝到底在講
啥?
還有不身為公務人員當然就是平民百姓,
管你365行什麼行業什麼職位接什麼工作,
每個人都是平等的百姓不是嗎?憑什麼立
法院可以隨意找相關人等進去詢問?無罪
推論不是共識嗎?
驗車人員身分廣義公務員 你執行政府標案 不受政府管轄跟規範 這怎麼會是無關人員
連署學者教授都是塔綠班囉
請不要這樣掀自己陣營的底
感覺就是個恐嚇法 或是針對政敵用的垃
圾招
嗯這部分不用在那邊凹 聽證會怎麼開還
不是藍白說了算
還有幫政府做過事情的範圍比你想像中大
很多 維護公共設施算不算?疫情發口罩
算不算?以為只有收錢的老闆才是幫政府
做事?
聽證會藍白說得算 是因為現在藍白過半 你確定這是永遠的情況嗎
憑什麼擴權當起檢察官
檢警調查 檢察官還在阿
先畫靶再射箭 藍白就是賤
滾回你的藍白賤畜大本營八掛板。
就說了,要法官宣判才算真的有罪,這條也
適用範圍被限縮在政府官員,而且還不是全
部,到底有什麼好跳針
媽的,小草吃大便吃那麼爽還要大法官來
提醒哦?
綠營竟然還有人認識大法官??? 我以為都自己說得算ㄟ
原來相關人士這麼多的嗎
藍白的邏輯是 我濫權亂罰你行政罰鍰 不爽
你可以去行政訴訟 真可悲
敢在這邊戰,小心兒子身分證被搜出來,
敬你是條漢子
前置條件就無敵白爛了。你還可以護航成
這樣,智商真他媽的堪憂。
歡迎你寫篇文仔細分析
※ 編輯: dren (125.228.137.186 臺灣), 06/06/2024 16:47:4856
首Po我隨便節錄幾段,真的覺得超級離譜,黃國 昌根本在自證己罪 黃國昌:那一般來說你覺得虛偽陳述是怎樣 算虛偽陳述?7
笑噴 黃國昌覺得這樣很正確 立委開會決定罰你錢 不服去法院告他們 笑死6
不知道你是不是有意誤導其他人 故意不把重點畫起來 我來幫你畫一下 立法院裁處只是第一階段,不滿意可以上訴5
幫你複習一下中華民國憲法 第 16 條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訴願法7
問題不只這樣,其實范也沒有繼續追根究柢 舉個例子而言,立法院對人民罰鍰,是由什麼單位來"執行"的? 然後立法院收到這些罰鍰要做什麼處置,怎麼運用? 相關的規定都付諸闕如 總不可能拿罰鍰貼助理的加菜金吧?5
本質上就是政治鬥爭 在下屆總統大選前,藍白會在國會用一切方法限縮中央的行政權 藐視國會、吹哨這些法案, 在執政黨同時也是國會多數時 很難通過,因為這只會危害到執政黨的行政權 財劃法、統籌分配款等必然是朝著提高對地方縣市能獲7
黃國昌真的沒答到點上阿,感覺就在硬凹,我就問這些立法委員 在行政罰鍰這塊,基本上無論是各行政機關、警察、法院 都是由專業受訓練的人來根據法律條文或行政命令來執行這動作 但是立法委員有受訓練嗎嗎? 沒受訓的他們憑什麼可以讓院會表決或主席來主導? 他們願意去受訓然後根據條文開罰嗎?X
????? : 在下屆總統大選前,藍白會在國會用一切方法限縮中央的行政權 國會改革是民進黨以前的訴求 你當然可以說以前民進黨就在限縮中央 你也可以試著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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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給塔綠班看的蔑視國會罪法律常識蔑視國會罪是刑法增訂條文 根據刑事訴訟法 刑事案件是歸地方法院管轄8
[討論] 給小草:法條可以罰社會上有關係人士以下就是三讀通過的法條:社會上有關係人員,也就是非公務人員 也就是一般民眾,立委可以邀請他來,沒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不去立法院可以罰鍰,不爽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小草董嗎? 59-31X
Re: [爆卦] 又有懶人包造謠製圖囉你這就外行人的說法了,而且淪為國昌幻想的理想世界. : : 第三點,藐視國會罪入刑法 : : 請問國會作為立法權的代表 : : 自行宣稱聽證對象/質詢對象藐視國會,移送檢調,訴諸刑責 : : 這是不是有侵犯司法權領域的危險?X
Re: [討論] 匯流:許多外商主管憂機敏資料被迫提供立院如果看不懂法條就去問看得懂的人啦! 如果搞不清立法院和行政院的職權,討論再多調查權和聽證權都是假的! 我就問你,在未修法前,立院內的各委員會可否設調閱委員會? 我再問你喔,在未修法前,各委員可否對審查中的議案舉行公聽會? 那我再問你,公聽會和聽證會的差別在那裡?2
[黑特] 藍白故意與中國聯手立法變成東廠箝制人民我在立法院系統裡面 找到即將要通過的條文 院總第 20 號 審查報告第 11003542 號 原文下載 : 藍白聯手只有民眾黨與國民黨的條文交付表決 而且條文內多案並列 也不知道是要通過誰的法案1X
Re: [討論] 越來越多憲法刑法學者出來發表意見了現在綠腦一個很大的問題, 就是認為政府官員都是可憐的乖乖小綿羊, 一直被敵黨立委欺負、接下來要被爆國家機密、通敵。 抱歉, 我要說: 一、我老到經歷過專制年代, 你那些萬事都機密的說法, 就我看來全是狗屁,2
Re: [轉錄]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 國會改革名詞內涵25條二讀的版本 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 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 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之同意,不得缺席。- 大概看了一下今天文章, 結果發現是老問題: 搞不清楚檢察官跟法官的不同! 所以也就搞不清楚藐視國會罪會是怎樣的過程。 應該也都是不懂警察紅單和最後行政訴訟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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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廖偉翔:民眾沒來被罰可以提行政訴訟廖偉翔又在不懂亂騙。 廖偉翔說人民如果覺得自己被約談不合理,完全可以不到立法院,就算會被裁罰,但人民也 可以提行政訴訟。意思是你不來,立法院就能罰你,你到時候自己去打訴訟。 釋字第633號對真調會條例,其實已經說明了,應該提供「事前程序保障」。也就是人民如X
Re: [黑特] 被調查人=證人?拒答不會藐視國會 不自證己罪原則仍有適用 出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或表達意見 一、涉及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 二、逾越聽證會調查之目的所提出之詰問或對質。 三、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得拒絕證言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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